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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知道你去年在中国干了些什么(9)

”哦,对不起,又是笔误。”我说道。于是乎,我遂改抄一张折叠椅,斜砸在服务生的头上,如果正砸在他的头上,我担心他的颅骨强度吃不消,造成加速性颅脑损伤(即头部在静止状态被运动着的物体打击,头部沿外力方向做加速运动),进而可能引起脑垂体分泌紊乱兼左右半脑工作异常及局部细胞坏死--俗称脑震荡,并将导致三种后遗症:一是原发性意识障碍,二是逆行性健忘。三是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所以我选择斜砸,这样一般只会出现头部表皮性出血及耳部暂时性失聪,在床上躺个十年八年之后就没什么大碍了。与人方便,与已方便嘛,事情何必做那么绝呢!

服务生在我并不温柔的打击下,以每秒8帧的慢镜头倒下。倒在寒光闪闪的地砖上。背景音乐是大门乐队那史诗般的歌曲“THE END”。

26、随机片段

世事多舛而又天下太平。我们依然囿限于青春期的喧哗与骚动,所有的后果和报应往往象戈多一样姗姗来迟。真实的唯有现在,而现在这个物理的点,本质上也并不存在,只不过二分之一的过去勾兑二分之一的未来。我们不合情理地嘲笑一切,绝望地反抗,疲倦地挣扎,朋友们来了又走,象一双双离开裤裆的手。如果我原谅你,谁又会来原谅我呢!所以,小鬼喝老酒,快刀斩乱麻。托尔斯泰唠叨道:生活是一坨大粪,可你还得一口一口地把它吃完。不管你用刀叉还是筷子,吃相斯文又或狼狈,都改变不了你吃屎的本质。

素来没有访问我的,现在求问我,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称为我名下的,我对他们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却无一人响应。

27、团圆

钱多多冷淡地鼓了鼓掌,说:“我喜欢看你打人。”

一看见我丧心病狂大发作,血风筝就再也坐不住了,她马上走了过来,正色道:“风扇,你今天怎么了,跟他讲道理就行了,为什么要打他呢?”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堵得慌。”我痛苦地搓着脑袋,说。

“你觉得这样才象个男子汉,象个英雄是吧?把一些无名的邪火洒在这么无辜的人身上,你这叫野蛮。你这叫粗鲁。我鄙视你。”血风筝继续谴责我。

“我很难过。风筝,陪我坐会吧!我需要你。”我抓紧血风筝的手,哀求道。我不想哭,所以我哭了,很没骨气地哭了。血风筝看我哭得如此深入浅出、童叟无欺,心也软了下来,紧靠在我身边坐下。真正爱你的人,会原谅你所有的错误,并愚昧地和你同甘共苦。

杨伟在那边一个人干坐着,觉得自己象个睡马棚的丫环,心里怪不是滋味。于是也过来了。我说:“坐吧。”杨伟坐下。

本篇小说的四个主角第一次坐在了一起,也是最后一次坐在一起,二OO0年四月八日,记住这个日子吧,因为它将追随时光的洪流,一去不再复返。

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有没有闻到一点悲剧的味道?殷红的血,正在一点点地渗出来,死神啊,也正在步步逼近。你听,你听--------我是最大的主角,所以我有权先发言:“我忘了给你们介绍,杨伟,血风筝,钱多多。”

血风筝:“多多,进来时也不和我打声招呼?”

“风筝,我不是看你和杨伟聊得正欢嘛,就没好意思打扰。杨伟,最近怎么样?有没有把我们漂亮的风筝小姐追到手啊?”

服务生躺在地上,叫道:“妈妈,我好饿,我头疼。”这家伙是个跑龙套的,平时主要以在小桥门边上卖盗版的光盘CD为生。这是他最后一句台词,以后他便再也没出场过。让我们忘了他吧。

分析:原来杨伟、血风筝、钱多多他们三个人互相都认识,那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拜托,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我夸张地抗议着。事实上,对他们之间乱七八糟的关系,我一点也不关心,我就是要故作姿态,以显示我的存在,存在者的当下存在。

“风扇,多多是我高中三年的中学,两个人经常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关系好得不得了,对吧,多多?”血风筝说,钱多多则一脸漠然,未置可否。血风筝接着说:“至于多多和杨伟的关系,你还是问他们自己吧。”

男女之间是不可能有纯粹的友谊存在的,基于此一观点,我分别对钱多多和杨伟说:“你是他女朋友,你是她男朋友?”

“曾经是。”--杨伟。

“过去式。”--钱多多。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感到:脸部燥热,浑身抽搐,听觉暂时关闭,眼前事物晃动不停,眼眶内部一阵阵剧痛,眼珠子凸出向外,似乎要飞离身体。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双腿酸软,不能站立。我即虚弱,却又感到空前的强大,仿佛,我在不断地膨胀再膨胀,直到我充满了整个宇宙,甚至整个宇宙都容纳不下,我没有痛苦,没有悲哀,没有希望,没有等待,无穷无尽的虚无,那瞬间,恍惚以为不朽,没有对错,操他妈的,血管爆涨,沸腾的血液失去控制,急速奔流,渴望穿透皮肤,喷薄而出。每一个微秒,此刻衡量时间的最合理单位,都在爬向更高的高度,无法重演的高度,虽然大脑在不停息地对躯体做出判断并发号施令,而行为依然我行我素,自得其乐,黑色的火焰弥漫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就这一次,再下一次,谁知道呢,懦弱的人,低贱的人,象老鼠打洞一样的活着,可悲地为点滴食物争相出卖。

整个晚上,我们四个人坐在一起打扑克玩拱猪,谁也不说话。在这个晚上,我是一个广种薄收的博爱者,我爱血风筝及所有的人,就象我爱我自己。

28、一次会面

第二天下午,我刚上完课,血风筝便来到宿舍找我。不是美女会打扮,而是美女随便怎么打扮,都让人说不出的舒服。她今天穿着很随便,白色高领短袖棉衫,外罩一件红橙色背心,裤子是侧边带白色条纹的运动裤,长发随意在脑后扎了个马尾,但依然光彩照人。多么清爽纯净、青春活力的一个小姑娘啊,以强大的光,势不可挡地把我照亮。

“每见你一次,我都恭喜自己一次,有这么好的福气。你今天真漂亮。我的好姑娘。”我搂住血风筝,嘴唇穿过她芬芳的黑发,在她耳际情难自禁地轻声赞叹道,然后啃了她耳垂一口(书上说这地方是敏感地带)。血风筝捧起我的脸庞,仔细端详着我,说:“风扇,你太瘦了,脸色也不好,头发这么乱,多久没洗了?胡子嘛,该刮刮了,我真不知道呆会我父母看见你会怎么说。”

“啊,你父母来了?”我发疯了。

“是啊,他们今天来看我,当然也来看你,我在电话里提起你N次了,他们这次来说一定要好好见见你。对了,他们马上就到,和咱们一起吃晚饭。”

“可这么快就见丈母娘,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美的你!谁说一定要嫁给你。”血风筝羞红着脸,对我做了一个少儿不宜的动作。

我得承认自己有些紧张,和上辈人谈话对我总显得十分艰难,因为我清楚我绝不想融入他们,正如他们也无法融入我,当面对同龄人时,我就象回到监狱的囚犯,自由自在,而面对中老年人,我总忍不住同情他们,可怜他们,想教训他们,又觉得有损身份。我所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留给他们一个好印象。

所以我选了一身黑色,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些,并在血风筝的监督下,做了一些必要的卫生工作,然后就听天由命地让血风筝把我带走。

带到大校门口,有车等我们。是一辆黑色牌照的奔驰S560。我瞅瞅血风筝,说:“车是你们家的?”血风筝点点头。我说:“我好崇拜你哦。”“要崇拜,就崇拜我爸去吧,车是他的,又不是我的。”她刚说完,车上的司机打开车门下来了,对血风筝笑着说:“风筝,最近又漂亮了啊。”

血风筝也笑了,对司机说:“五叔,你就别取笑我了。我爸我妈呢?”

五叔是一个一看就知道没多少话的中年人,谦恭而本份,矮矮胖胖的,衣着非常朴素,很难想象他屁股底下跑的是一辆一百六十多万的奔驰,五叔回答说:“他们说好久没回浙大了,所以随便到学校里面转一转,很快就会回来了。”

我伸出手,说:“五叔,你好,我叫风扇。”

五叔握着我的手,笑着说:“风扇,好名字,真有趣。”

这时,校门口走出来一对中年男女,血风筝马上欢快地奔过去,先和那女的拥抱一下,又亲昵地挽起男子的手,向我这边走来。我微笑地站在原地,不急不燥,等着血风筝介绍。我的做人原则:一边耍大牌,一边装孙子。

血风筝说:“爸、妈,这就是我常跟你们提起的风扇。”

我忙不迭地点头,说:“叔叔,阿姨,你们好。”

血风筝的父母一看就知道是好人,服饰大方得体,举止优雅自信,血叔叔一米八几的个头,浓眉大眼,头发乌黑,眼角的鱼尾纹在偶然一笑间绽放,显示岁月的魅力,有其女必有其母,血阿姨年轻时一定很美,这从她优美和谐的面部线条和依然保持得很好的体形不难看出。血阿姨温柔地看着我,面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慈爱,说:“风扇,风筝常提起你呢,真是闻名不如见面。没想到你这么帅。”

血叔叔在一边赞同道:“嗯,可比照片帅多了。”

我赶紧谦虚两句,说:“不敢,不敢,没你帅,没你帅”

血叔叔摆摆手,笑道:“老了,老了,那能跟你们年轻人比。”

我悄悄问血风筝:“你给他们看过我的照片?”血风筝摇摇头:“没有啊,”“那他们从哪儿看到我的照片呢?”“不知道。”

血叔叔见我和血风筝在一旁小声嘀咕,便问道:“风筝,有什么悄悄话,说出来,让我和你妈妈也听听嘛。”

血风筝说:“风扇想知道你们在哪儿看到他的照片的?”

血叔叔:“校门口的通告栏里,有你的照片和事迹简介啊。”我这才明白。原来,我昨晚揍咖啡馆服务生的光辉事迹已被学校制作成大字报,张贴于校内各显要位置,包括校门口的通告栏,以儆效尤。并从我的档案袋里翻出我的一寸照片,予以二十倍的放大复印,附在大字报边上。学校除给我留校察看的处罚外,还费尽心思为我作免费广告。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却偏偏在这节骨眼上,让血风筝的父母给逮个正着,我妄想建立的美好形象算是彻底完了。

血风筝赶紧替我辩解:“爸妈,事情不是象学校里讲的那样,其实是服务生先言辞挑衅的。Bala Bala Bala Bala------”

血叔叔一见我满脸古怪神情,便猜到我心里在想什么,他说道:“其实,在年轻的时候,打架是很正常的,我当年也经常和别人打架,只要不闹出人命,怎么打都没关系,相反,我很欣赏这种有勇气的人,我不赞成毫无目的的暴力,暴力只有出于必须,出于必要,以及基于正义,我们不是甘地,身后有三亿多印度人撑腰,所以敢玩非暴力运动,面对无法容忍之事,就该挺身而出,用拳头捍卫尊严。”

血阿姨也说:“风扇,打得好,人生能有挨几回揍,该出手时就出手,等老了,打不动了,头也白了,睡思昏沉,就只有靠在炉火旁打盹,慢慢地读诗集的份了。”

而在此时此刻浙大医院的病房里,我可能正在被服务生及其家属齐声咒骂着,人生真是滑稽,是非难以定论,真理就是矛盾。

血叔叔说:”风扇,别干站着,上车吧,咱们到楼外楼吃饭去。”我们坐进车,向楼外楼进发。

好象风扇就是风扇一样,奔驰就是奔驰,坐起来和普桑、夏利、三轮车、自行车、婴儿车的确有天壤之别,我东敲敲,西打打,呱呱呱呱地叫了起来:”哇噻,新式电子控制自动转档系统,哇噻,电动门窗,哇噻,车外温度计,哇噻,连滤尘器的电子控制暖气系统,哇噻,红外线中央门锁系统,哇噻,十孔精巧合金轮圈,哇噻,电子贴地性能辅助系统,哇噻,2.2公升柴油发动机,哇噻,胡桃木装饰,哇噻,自动加速防滑系统。哇噻,哇噻!!!!”

王叔从驾驶座回看我:”风扇,你也喜欢玩车?”一提到车,他刻板的脸上马上露出激动的神情,面对这种骨灰级的玩车族,我可不想出丑,赶紧说:”哇噻,不敢,哇噻,我对车一窍不通,哇噻,刚才那些话,哇噻,都是背书上的。哇噻!!!”。王叔便泄了气,脸上恢复原有的死气沉沉,只是默默地开车前行。

楼外楼是杭州有名的一家菜馆,迄今有百余年的历史,地处孤山西端,主楼正对西湖的一泓碧水。曾接待过无数中外著名人士,当然也包括我风扇。楼外楼最有名的一道菜是西湖醋鱼,味道却很一般。基本上,所谓的杭州名菜系列,那是骗外地人的,本地食客及上档次的外地美食家,是不吃这一套的。有钱的外地游客在游山玩水之后,总要慕名来这里撮上一顿,生意自然是出奇好,下午五点开始,就会有人在这里排队等座,一晚上翻三次桌是家常便饭。由于血风筝的父母是老早就定好座的,所以我们穿过那些站立拥挤的等待者,被径直领进二楼包厢。偌大的包厢里,坐着我们五个人,显得空荡荡的。

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了一阵后,菜便一道道地上上来了,我们热烈而激动地吃着,血阿姨还不时地往我碗里夹菜,说:“风扇,你这么瘦,可要多吃点啊!”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别人给我夹菜(当然这并不代表我讲究卫生),但血风筝的漂亮妈妈给我夹菜,还是可以容忍的。

女人话多,血阿姨也不例外:“风筝啊,是我们家的独苗,小时候她一直吵着要个弟弟呢!风扇,你怎么不说话,你是个诗人吗?”

--不是,我在忙着吃菜呢!

--真是个好孩子,如果能再生一个象你这样的男孩,我们全家该有多高兴啊!

“我觉得你们全家已经很幸福了。”

血阿姨要去洗手间,补一下妆,血风筝说:“妈,我陪你去。”血阿姨说:“先生们,失陪一会。”

等他们一出门,血叔叔便掏出一包烟,并递给我一根,我连忙摆手道:“不会。”

血叔叔笑道:“风扇,别装蒜,在我面前,不用客气,现在有几个大学生不抽烟的?”说着,他硬把烟塞到我手里。那就只好抽呗。

当我们两个开始吞云吐雾的时候,血叔叔问我:“你是风筝的男朋友?”

29、代沟

面对他这么直截了当的问法,我可真不知道如何应答,于是点点头,哽咽地说道:“是吧?!你猜呢?”

“嗯,”血叔叔喷出一大口烟雾,说:“我猜也是。看得出来,你们俩人挺般配,放在一起看,格外让人觉得亮堂,心里温暖,还有点感动。恋爱真是美好的一件事情啊,也许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

“那你恋爱过吗?”我突然问道,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很傻,人家婚已结了,漂亮的女儿都跟我一样大了,还会没恋爱?

“当然恋爱过,我和风筝她妈都是浙大毕业的,咱们和你还是校友呢!1997年4月1日,浙大百年校庆时,我回来过一次,这次算是第二次吧。那段青春岁月,多美啊。”他凄然向天一笑,目光晶莹:”你多美啊,请为我停留。”顿了顿,平静一下内心汹涌的感情,然后对我说:“看着你,我叫你浑小子没关系吧!”

“叫我假洋鬼子都没问题。”我献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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