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070700000057

第57章 ,神木(4)

就在勘探队的成员们因为发现了橡子而欣喜的时候,比汉·尼因酋长他们也在研究那些外来者带来的食盐。

“这盐的味道不错呀。他们要怎么换?”比汉·尼因酋长问道。

“他们说这样的一罐子盐,要换我们像刚才那样大的袋子满满的两袋子的粮食。”拿伟·诺明回答说。老实说这个价格相当公道,至少在村子里的土著们看来是这样。于是两方很快就就这次交易达成了一致,土著们用十个口袋的橡子,从勘探队那里换到了五罐盐。而从其他村子赶来救援的那些人也纷纷提出,如果勘探队愿意交易的话,他们村子里也能拿出不少的粮食。

“和他们谈谈,找机会向他们打听一下这些橡子是从哪里摘来的。”郝仁对老何这样吩咐说。

郝仁还有些担心那些土著会在这个问题上保密,然而土著生番虽然野蛮,但却也淳朴,见老何问起,拿伟·诺明也就毫不在意的回答说:“沿着河,绕过前面那个小山包,就有一片,不过如果再往那边多走一段,穿过神木林,你们就能看到小溪边长着的非常高的大树,然后在比那些树的位置更高一点的地方,就能找到一片更大的林子。”

这一段话又引起了勘探队员们的关注,首先是这话里提到的“神木林”。什么是“神木”郝仁他们并不清楚,但是能够被生番称之为“神木”的,一定是不同平常的大树,说不定就能派上大用场。其次就是“小溪边的非常高的大树”,这也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因为这些“非常高”的树木可能能够用于制造桅杆。因为就船只而言,桅杆越高,能挂的帆也越大,船的速度也就越快,但是桅杆越高,船的重心也越高,而且对于桅杆的强度、弹性的要求也就越高。一般来说,自然界中那些长得非常高的树木往往都适合用来做桅杆。

“要是一切顺利,那我们就能一次性的把造船体和桅杆的木料都找到,这真是太好了。”陈光很高兴的说。

“先要到了地方,看到了才知道。”郝仁说,“不过真希望就是这些东西,这样我们就能直接掉头回去了。在林子里呆了这些天,我已经快变成猴子了。”

勘探队和生番们友好的告了别,然后沿着小溪继续向前,比汉·尼因酋长甚至还让拿伟·诺明去给他们带路。至于他们到底是要干什么,淳朴的生番们可是从没有认真的去想一想的。

果然,绕过了了小山包,他们就看到了一片青冈树林。

“这些树可够粗的呀,那个最粗的,怕是两个人都不见得抱得过来吧?”陈光很是兴奋的说。其他人也都纷纷来到林子里,拿出皮尺之类的东西测量起那些橡树的胸径了。

“你们这是干什么?”拿伟·诺明觉得很奇怪,就这样问老何。

“看看这树有多粗,有没有我们前面见到的大树那么粗。”老何随口编了个理由。

“这树根本不算粗。”拿伟·诺明听了,不觉有点觉得这些人少见多怪了,“和神木一比,这些树细得就像小树枝。”

“那个什么神木,有那么粗吗?”老何有点不相信。

“那当然。”看到老何不相信,拿伟·诺明赶紧辩解起来,“一会儿你们就能看到了,如果这些树像手指头那么粗,那神木就像大腿那么粗!”

这时候,勘探队员们已经把这片树林里的很多青冈树的胸径都记录了下来,贝尔也在自己的笔记本里做了这样的记录:“这里的橡树平均胸径大约在1.5到2英尺(46--60厘米左右),非常适合造船,整片树林大约有接近50英亩(300亩左右),按土著的说法,在更加上游一点的地方,还有一片比这大几倍的橡木林。”

一行人在橡木林中稍事休息,就继续前进,又过了大概半个时辰,就见到了拿伟·诺明所说的“神木林”。

“我的天呀!”望着眼前的巨大的大树,就连见多识广的贝尔都睁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这些树,这些树实在是粗壮得不科学。

“这……这……这些树怕是要几十个人才能抱得过来吧?”陈光更是傻了,过了好半天才冒出这么一句。

“要是在这树干上面挖个洞,就可以直接当房子用了呀。”郝仁也啧啧称赞道。

“和这个一比,刚才那些树还真不算什么,这真不愧是神木呀!”老何也自然自语道。

这时候,见多识广的贝尔已经恢复过来了,他先走上前去观察树皮,又在地上捡起掉落的树叶细细查看,接着又伸出手,折断了一小节从神木的根部长出来的小树枝,然后又翻开自己的背包,从里面找出了一本书,迅速地翻开来,翻到了某一页,认真的对比了起来。

“看起来和日本桧很像呀。”贝尔自语道,“只是日本桧木哪有这么大的?貌似在日本,这种树的木头也是造船的最上选呀。”于是他将这段树枝夹进了书里。又摸出了绳子,打算测量一下这些树的胸径。

这时候已经有人开始干这个活了,有人还在大喊:“你们有绳子没有,我的绳子不够长!”

这些“神木”就是著名的台湾红桧。是中国台湾的特有树种,这种树可以长到近60米高,树干直径最大的可以达到6.5米,可能是亚洲最粗壮的树。这种树的木质优良,木质虽然不算特别硬,但是韧性却非常好,而且抗腐蚀能力特别突出,因而非常适合用来制造海船。在原本的历史上,日本在占据了台湾之后,就曾经大规模的砍伐台湾的桧木,用于替代柚木制造军舰,尤其是航空母舰的飞行甲板。为此,差一点就把这种树给砍绝种了。

“今天真是惊喜的一天。”后来贝尔在自己的日记里这样记录着,“我们在台湾岛上发现了一种此前从来没有人记录过的巨树,一种直径超过20英尺的巨树,我想,虽然西西里的那棵百马树要比它们更加粗壮。但它们可能是亚洲最粗壮的树了。我敢肯定,在我之前,没有任何欧洲人见过这种树,也没有任何一本书中有对这种树的记载,我返现了一个新物种,这真是个奇迹……”

奇迹并没有就此结束,在神木林中发了一刻钟的呆,然后又是测量又是记录的忙了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勘探队开始继续前进,去寻找那个大得多的青冈树林。贝尔已经做好了各种记录,他制作了叶片标本,可惜现在不是花期,所以花和种子的标本都无法制作。画下了这种巨树的基本外形,甚至还找到一段也许是被雷击而掉落在地上的差不多有两米长,胳膊粗的巨树的树枝,他将它搁在毛驴背上,带回去好做个样品。

在大家的惊讶中,拿伟·诺明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他告诉老何,神木是最大的树,但是:

“在我们这里,还有比神木更高的树。前面一点你们就能看到!”拿伟·诺明得意洋洋地说。

这些红桧最高的足有六十多米高,这在大乔木中也算是非常高了。居然还有比它更高的大树?从翻译哪里知道这一点之后,贝尔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在做梦了。

“这样高的树木以前都没听说过,至少在亚洲没有。”贝尔想,“难道我又发现了一种新物种?啊,格里尔斯氏巨桧(这是贝尔给台湾红桧取得名字)之后,又要有一种格里尔斯氏别的什么巨树了吗?”

不久,贝尔就亲眼见到这种高的可怕的大树--长在溪流边的一些台湾杉。这些树生长的地方较为平整,这使得贝尔有机会用绳子量出最高的一棵树的影子的长度,然后再运用三角学知识,计算出它的高度。

“二百九十六英尺!(九十米左右)老天!这种杉树绝对是亚欧大陆上最高大的树木了,我要把它记录下来,就叫格里尔斯氏巨杉好了!”

看到那些外来者在看到这些自己已经习以为常了的大树的时候的种种惊呆了的表现,拿伟·诺明只觉得好笑,他还不明白,让这些人看到了这些树,会给他以及他的部落带来怎样的命运。

如今日头已经快要偏西了,他必须催促那些还在围着那些台湾杉傻笑或者是做着各种他看不明白的事情的人快点走了,只有这样,他才来得及在天黑前回到村子里去。

“时间不早了,”拿伟·诺明说,“你们如果还要在这里再待一阵子,我就得先回去了。那片青冈林就在那上面一点,你们从这里已经可以望得见了。就在那里。”

“谢谢你,我们看到了。”老何回答说,“我想我们自己已经能走过去了。麻烦你一路送我们过来,真是感谢。我这里还有一点小礼物可以送给你。你想要什么?”

“真的?你们的那个短矛能送给我吗?”拿伟·诺明的眼睛立刻亮了。

“啊,不行,那个很贵重的。”老何说。

“那你们用来生火的东西可以吗?”拿伟·诺明不得已而求其次。

“这个呀,”老何做出了很为难的样子,说:“这东西也很珍贵,不过我们是朋友。如果你告诉我们,周围哪些地方还有神木,还有长粮食的树,还有这样高的树,我就把它送给你。”

同类推荐
  • 明末灰太狼

    明末灰太狼

    穿越了!而且不小心和老婆一起穿越。居然还回到乱世明末,而且老婆也丢了。怎么办?烽火连天之中,明末灰太狼只好动身找老婆了。对了,还顺道搞了点动静。至少咱们不能被剃发吧!!
  • 回到清朝搞建设

    回到清朝搞建设

    一不留神回到了清朝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他努力的活着且看刘寅如何在这里演绎自己绚丽的人生
  • 龙在喘息

    龙在喘息

    平庸的刘产不知道什么原因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和他以前生活的世界不同。一片大陆,四种体制,七个国家,原本和平的时代在刘产到来的同时瓦解了。看到眼前这个崭新的世界,刘产压抑在心中许久的雄心壮志不仅冉冉升起,以往的梦想不就是要回到古代去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吗?眼前虽然不是古代,但却正是自己想要的环境。于是,一篇由当代庸人谱就的不朽篇章缓缓地在异世展开了。正可谓:当代庸人谋天下,恋爱白痴闯情关。洒下堆堆白骨去,带着缕缕香魂还。
  • 读史有学问全集

    读史有学问全集

    本书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历史进行了解读:一、认识智者用智的学问;二、探求用权与治事的学问;三、研究创新求治的学问;四、考察帝王统驭的学问;五、反思进退方圆的学问;六、看待书生之勇与武夫之智的学问。
  • 李唐王朝二十帝

    李唐王朝二十帝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国力最为强盛的朝代之一…近三百年的的峥嵘岁月,从崛起到强盛再到没落…一切都那么耐人寻味,大唐的兴衰,尽在《李唐王朝二十帝》!
热门推荐
  • 史记(第一卷)

    史记(第一卷)

    《史记》,是由西汉时期的司马迁编写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年间三千多年的历史。最初称为《太史公》,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同时,书中的文字生动性,叙事的形象性也是成就最高的。
  • 帝王黄泉路

    帝王黄泉路

    那年樱花树林,他们相遇相知相爱,如今阴阳相隔,下辈子你不来我不走,我们再相爱,只是,下一世,换我来守护我来受伤。
  • 纯良无罪:娘子请留步

    纯良无罪:娘子请留步

    若能安稳一世,何必半生流浪。这就是肖疏影的理想。但是朝代的更替,家族的阴谋,一波接着一波袭来,将她卷入洪流。动荡的年代,冷落的家,这注定了她没有办法安稳的过日子。所以,她逃离了,逃的远远的,她遇到了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她以为自己就离自己想要的安稳和幸福不远了。但是没有想到这仅仅才是一个开始。神秘的幽冥堂,失落已久皇陵秘宝,这一切又会将她带到哪里去?
  • 五谷杂粮安全吃

    五谷杂粮安全吃

    本书详解了22种五谷杂粮的性味、营养功效、营养成分、安全食用、食物宜忌、烹调方法以及养生保健作用。
  • 心心相印:就只要你

    心心相印:就只要你

    当知道出生不久就被别人定下,你会怎么办?是发展爱情,还是培养友情?对此,水雅乐的回答是——管他什么情,奋起反抗才是正道,别的,顺其自然就好。闻言,谢延扶额,走过来圈住细腰,低声道:“乐乐,是谁第一次见面就夺了我初吻,嗯?”水雅乐脸红,“那...那我四岁的时候,十五岁的时候你还把我看光了呢!”谢延语顿,“那是意外,意外......”简单来说,就是一对青梅竹马合力反抗父母之命的男女最终妥协互相赶跑情敌修成正果的碎碎成长日志。
  • 我的山寨大学

    我的山寨大学

    中国无数大学生的生活缩写,轻松、诙谐搞笑、又让你产生一些思考和疑问!
  • 天姥剑仙

    天姥剑仙

    《天姥剑仙》天姥深山有剑仙,御剑乘风上九天。斩妖除魔不留名,仙剑无情人有情。。。。。。。。。。。《天姥剑仙》是短篇,已经完结。新书《道之木神邪佛》愿朋友们支持
  • 万古雷帝

    万古雷帝

    华夏兵王因一盏神秘铜灯降临异世,与羸弱少年融为一体,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修雷帝神通,一念之间掌生控死,败尽万千天骄奇才。持裂天战戟锋芒过处,王朝世家灰飞烟灭。这是一个黄金盛世,也是一个黑暗年代。仙神高高在上统御一切,圣魔漫天操弄万族。道途争雄,白骨鲜血铸就传奇。且看华夏赤子,卷动风云,横推三千大世界。
  • 雍正皇帝:恨水东逝

    雍正皇帝:恨水东逝

    本书记叙了康熙四子从夺嫡登极到整肃朝纲,实现政治抱负的全过程,艺术地再现了这一历史时期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刻划了雍正、康熙、邬思道、李卫等上百位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作品将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有机地统一到一起,注意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去把握人物的性格,故事真实可信,人物血肉丰满;作品的文化氛围浓郁,雅而不俗,对于了解传统文化和历史知识有一定的认识价值,作品还弘扬了古典小说的优秀传统,情节张弛有致,跌宕起伏,充分体现了中国小说美学风范。有评论家认为,本书是“自红楼梦以来最为优秀的长篇历史小说,是百年不遇的佳构”。本书已印行五次十余万册,中文繁体字本已分别在台湾、香港出版。
  • 刁蛮王妃,王爷倾

    刁蛮王妃,王爷倾

    一夜未眠,他赐她羞辱,却被抛弃,成为苍月国第一个被逃婚的王爷“司徒伊萱!你既然狠心到如此,休怪本王将你捉拿回来!”他冷冷一笑,带上面具,成为那沧水山庄的庄主冷夜殇,邂逅司徒伊萱,差点被她掐死...又与她夺了那武林盟主之位,顿时在明白,原来她不是一个贪恋权位的人,而是为了查出杀师傅的凶手她将他再次放倒,代替他面对了那靖王爷的挑衅,结果....双双坠崖他痛不欲生,广派人手寻找她的下落找到时,她却已经嫁为人妻....他不会这么轻易放弃,她是他的,他还没有与她说那永不分离的誓词,化成侍卫只为守护她...最后远征苍月国....戈壁沙场,她想起了所有,身披鲜红的嫁衣,却没了那刺眼的凤冠,她凄然一笑,扑入自己的怀中“你若还好...便是我...司徒伊萱的晴天....”泪水洒落,他却身受重伤,只希望这是最后一次的不愉快...十年前的承诺,突然闯入他们的生活,陷害,栽赃,谄媚,步步惊心,他终究与她分道扬镳...本是辞官隐居,却不料她又一次深陷险境,她不愿意让他知道,武功尽失,为了她用自己的鲜血唤醒了那黑色曼陀罗她为了他换来曼陀罗华,代价是他对她的感情瞬间化为乌有,看着他深爱上了另一个女子的她,含泪服食了那曼珠沙华,与它定下约定,只为换回他的心....这一次...不管有多么艰难,她都不会轻言放弃,既然结局都是死,何必不放手一搏?只是成为天下主宰的王者...真的会重新爱上她么?斗心,斗艺,权利,金钱,欲望...后宫谋权,金钱交易,乱世纷争,真的没有她的容身之处么?与其如此倒不如戴上那华丽的凤冠,披上艳丽的凤袍,微笑面对危险重重的硝烟文将完......落会努力赶完,结束这一本落落第一次写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