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庙只有那么大,菩萨只能要那么多,老的不退出来,新的进不去,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因此,老同志要有意识地退让。要从大处着眼,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不要一涉及到自己的具体问题就不通了。我们将来要建立退休制度。”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在中央党政军机关副部级以上干部会议的讲话中详细地阐述了建立干部退休制度的必要性。他语重心长地对老同志说:“前几年,我提出搞顾问制度,但并没有完全行通,许多人不愿意当顾问。现在看来,要真正解决问题不能只靠顾问制度,重要的是要建立退休制度。这个问题,同我们每个人都有密切关系,请同志们好好地考虑一下。不建立这个制度,我们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以及青年人上不来的问题,都无法解决。有了退休制度,对各个部门、各级职务的干部的退休年龄有了明白规定,就可以使人人知道自己到哪一年退休。”他强调指出,实行退休制度,“这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朝气蓬勃的一个大问题。”
1980年2月,在邓小平的倡议下,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同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明确指出,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和具体制度中存在着“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因此要进行改革,不仅要建立退休制度,而且要建立任期制,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他指出:“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的形成,同封建主义的影响有一定关系,同我们党一直没有妥善的退休解职办法也有关系。革命战争时期大家年纪都还轻,五十年代正值年富力强,不存在退休问题,但是后来没有及时解决,是一个失策。应当承认,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这个问题也无法解决或无法完全解决。五中全会讨论的党章草案,提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在看来,还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
根据邓小平的提议,1982年初,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级和省级的主要负责同志,正职年龄不超过65岁,副职年龄不超过60岁,司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同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领导人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从而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长期存在的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建立起领导职务任期制。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一方面,任期届满,领导人必须更换,有利于推选优秀人才担任领导职务,使领导集团充满活力;另一方面,领导人任期未满,如无严重失误,不得随意撤换,有利于保持党的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特别是实行任期制,便于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官能民的好风气,有助于干部队伍正常的新陈代谢和及时向领导层输送有真才实学而又年富力强的新鲜血液。
二、建立顾问委员会,实现从终身制走向退休制的平稳过渡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鉴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的实际情况,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顾问委员会制度的构想。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这种制度性安排,使那些年事已高,但身体精力尚好的老干部从第一线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进入各级顾问委员会而退居二线,作为顾问,帮助、扶持年轻干部,协助、指导他们的工作。实践证明,设置顾问委员会对废除党和国家机关实际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顺利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起了很大作用,它为发挥老干部的重要作用和干部退休制度的最终建立,加快培养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和使干部队伍年轻化这二者的和谐统一,找到了一个最为妥善的方案。
1982年9月,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建立中央顾问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由17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并选举邓小平为中顾委主任,一大批原先在党中央、国务院、军队系统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以及政府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并在党内外享有崇高威望的老干部率先垂范地退出领导岗位,进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开始了新老干部交替与合作的进程。
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对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性质、任务,成员的组成,包括选举产生的程序、任期,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样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就有了依据。
1982年9月13日,在刚刚建立的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邓小平就中顾委的性质、任务和历史使命等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个新东西,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实际情况建立的,是解决党的中央领导机构新老交替的一种组织形式。目的是使中央委员会年轻化,同时让一些老同志在退出第一线之后继续发挥一定的作用。”他特别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说,顾问委员会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组织形式,我们的国家也好,党也好,最根本的应该是建立退休制度。”他设想“花两个五年的时间”,也就是两届党代会,通过这种过渡形式,稳妥而顺当地解决好新老交替的问题。因此,“可以设想,再经过十年,最多不要超过十五年,取消这个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今天刚成立,就宣布准备将来取消,这就明确了这个组织的过渡性。”
从1982年到1992年,正好10年。党的干部队伍新老交替工作如期完成。同时,顾问委员会历时两届,委员们大都年事已高,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组织,其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党的十四大经过充分讨论,决定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市、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对中央顾问委员会10年来的工作和所起的作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大会认为,中央顾问委员会成立10年来,协助党中央为维护党的团结和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党、国家和人民建立了历史性功绩。”党的十四大从党章中删去了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至此,从法规到实际,长期困扰我们党的领导职务终身制,最终得以彻底废除。
三、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和退休制度的建立
建立干部退休制度,废除长期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是干部制度建设方面的一场革命性变革。邓小平同志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在1980年9月的第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主动辞去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李先念、陈云、徐向前、王震等老同志也不再兼任副总理,兼职、副职过多的问题开始得到解决。1982年8月,在党的十一届七中全会上,德高望重的老一代革命家刘伯承、蔡畅率先退出领导岗位而退休。1985年9月,在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上,叶剑英、邓颖超、徐向前、聂荣臻等130多位老同志主动辞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中顾委委员和中纪委委员的职务。在他们的带动下,干部退休制度很快在全国开始实施。1987年,在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为了身体力行地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邓小平正式向党中央提出了退休的请求。中共中央经过反复考虑邓小平本人和党内外的意见,决定同意他辞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留任党和国家的军委主席职务。邓小平对此感到很遗憾,后来他几次表示“十三大搞了个半退,但我一直认为那时全退最好。”
1989年9月4日,经过深思熟虑,邓小平郑重地给中央政治局写信,请求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他还就自己退休的时间和方式问题专门约请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他说:“我过去多次讲,可能我最后的作用是带头建立退休制度。我已经慢慢练习如何过退休生活,工作了几十年,完全脱离总有个过程。下次党代表大会不搞顾问委员会了,还是搞退休制度。我退休的时间是不是就确定在五中全会。犹豫了这么几年了,已经耽误了。人老有老的长处,也有老的弱点。人一老,不知哪一天脑筋就不行了,体力到一定程度也要衰退。自然规律是不可改变的,领导层更新也是不断的。退休成为一种制度,领导层变更调动也就比较容易。”
他强调:“退休是定了,退了很有益处。如果不退休,在工作岗位上去世;世界上会引起什么反响很难讲。”“考虑到中国的安全,现在退比发生了事情退或者在职位上去世有利。退的决心我已经下了好几年了。我曾多次提出,是真心的。”9月16日,在与美籍华裔学者李政道博士的谈话中,邓小平再次强调:“我历来不主张夸大一个人的作用,这样是危险的,难以为继的。把一个国家、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很容易出问题。所以要搞退休制。”透过这些情真意切的谈话,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不仅把退休当作自己多年的夙愿;而且把它看作建立退休制度,保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一环。
1989年11月举行的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同意邓小平辞去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邓小平实现了他在身体健康的状态下从领导岗位上完全退下来的夙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作出了光辉的典范。
实行干部领导职务的法定任期制和退休制,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对于防止和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都有重要意义。自从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以来,邓小平等老一代政治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干部退休制度的建立。20多年来,累计已有近千万的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工作岗位,退休制已然建立起来。但是,从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完备的领导干部任期制和退休制的角度来看,我国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尚嫌不够彻底。尽管邓小平早在1980年就提出“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但至今无论从法律规定方面还是实践中都还没有能够完全做到,例如: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然明确规定了中央国家机关领导职务的任期为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但没有规定一个人在法定任期内只能在一个职位上任职,也没有规定担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的累计最高年限和退休年龄,从而在法律层面为有的人在一个职位上任职届满后,可以转到另一个同级职位上继续任职,然后再升任上一级职务去任职留下了空间,就好比一个人先做两届财政部长,再做一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再作一届副总理,然后再去做人大常委会的副委员长。这不能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任期制,而是变相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宪法》对地方国家机关的主要领导人没有做出法定任期制的限定,也容易导致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事实上的终身制。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但对连选连任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也没有对党的各级领导人的最高任职年限和任职年龄做限制性的规定。这等于是默认了党的各级领导人可以无限期地连选连任,显然有悖于“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的理念,也不利于彻底废除领导职务的终身制。
“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应该深刻领会邓小平关于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系列论述,与时俱进,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对《党章》和《宪法》进行适当的修改,对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的最高任职年限和退休年龄等,都做出明确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彻底废除变相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从干部制度上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南京市委党校)
邓小平交班战略述论
刘顺发一、交班战略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创举
“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是毛泽东生前极其关注的大事,理论上提出了问题,实践中并没有解决好,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以致在晚年发动“文革”中出现重大失误。如同陈云同志在中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指出的:“党的交班和接班的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间,在我们中国党内,有过痛苦的教训。”
粉碎“四人帮”前后,关于培养可靠的人接班,保证党和国家永不变色,再一次成为老一辈革命家关切的焦点和共同心愿。
1.邓小平是党内提出“交班战略”的第一人
1977年7月,邓小平同志再次复出,回到领导工作岗位。他对培养接班人,解决好交班、接班这件大事,倾注了更大的精力。
他考虑,要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同志来接班,趁老同志还健在时解决这个问题,早解决比晚解决好。这一年12月28日,邓小平在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指出:“现在我们的领导干部年龄都比较大了,五年以后,五十岁以下的人,打过仗的就很少了。所以,我们这些老同志,要认真选好接班人,抓紧搞好传帮带。”同时,他还对接班人的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选那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斗争中经得起考验的人;要选那些党性强,能团结人,不信邪的人;要选那些艰苦朴素,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作风正派的人;要选那些努力工作,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有魄力,有实际经验,能够办事的人。”邓小平同志如此关切接班人问题,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博大胸怀。1978年6月2日,他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再一次提出:
“我们老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眼光要放得远一些。选好接班人,带好接班人,这件事做好了,我们才有资格去见马克思,见毛主席,见周总理。”其言,语重心长,其情,殷殷期盼。诚然,此时,即1978年底之前的两年,邓小平主要精力还要放在政治上、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对于培养与选拔接班人,只是向党内老同志打个招呼。
邓小平经过深思熟虑,把交班提升到战略高度来思考,开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首次提出“交班”是一个“战略问题”,则在1979年11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