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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大战中的锋芒无敌信王

末尔赤带领骑兵军队明明冲杀上来,突入了义军的主阵。但义军如同一头怪兽一样,张开了口,一下子就把三千金兵铁骑吞到了肚子里,并且前后围上。从正面上,义军仍还是摆出了一副防守的样子。

金军偏将大叫道:“末将不怕死!将军说打哪儿,末将第一个上!”这话如大钟一样敲在了末尔赤的耳边。

末尔赤一抬头,他看见了信王义军的军旗,那面绣着大大的“信王”字军旗,还有代表可以指挥全军的大纛。大纛的下面,就是那个大宋朝的小白脸少年亲王,信王赵榛了。

宋朝的信王!没想到这个家伙指挥起军队来还真有一套!果然是足智多谋的人。看着对面的信王旗帜,看着那高坡的白脸少年。末尔赤虎目迸发出凶光,他一挥狼牙巨棒,吼道:“儿郎们,看见了吗?那是宋朝的信王赵榛!来,跟上我,我带你去取赵榛小儿的人头!”

末尔赤身边的将士们大吼道:“杀信王赵榛!”众多被围的金兵骑军一起吼道:“杀信王!杀赵榛!”

末尔赤一马当先,狼牙棒狂劈乱扫,向前杀去。“绝不能让金狗靠近信王!”千万人心声汇成一个最简单的目标。

想到最敬爱地信王千岁正受到金狗将领的威胁,所有的畏惧和犹豫都被一扫而空,面对可怕的强敌,义军战士们展示了过人的勇气。一个个义军的战士嗷嗷狂叫着像狂狮一般向末尔赤以及一干金兵骑军猛扑了过去。

“只要杀了他,就能保护住信王千岁了!”抱着这样的信念,冲锋的士兵一队接着一队,“杀掉金狗。”的声浪一声高过一浪,激愤的义军士兵纷纷冲杀了过来,冲锋的人群犹如波涛汹涌,举着各种各样的武器朝着末尔赤冲锋而去。

面对犹如蚁群一般汹涌而至的敌人,即使以末尔赤的强横也不禁皱眉。末尔赤的舞动的风雨不透,血雨腥风就在他的狼牙棒下展现了出来。

冲在最前面的营统领孙振剑,在一瞬间就被末尔赤的巨棒砸掉了头盔,杂碎了脑袋。但这丝毫影响不了义军将士冲锋的势头。

以末尔赤的为中心掀起了一个可怕的吞噬生命的地狱裂口,双方的人马都如漩涡般拼命向里挤,往里杀。什么战术、什么武功,此刻全被义军将士抛到了一边。

此时此刻,在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们的王正受到威胁!绝不能让金狗悍将靠近他!”义军士兵们毫不犹豫地迎着末尔赤的狼牙棒冲了上去。他们已不追求杀敌,不追求军功,为的只是用血肉之躯来阻拦金军猛将末尔赤的的前进,为信王争得躲避的时间!

军阵中,成千上万人在拼命地叫:“信王千岁,快避开!总帅大人,快避开!”义军战士举着长矛、长枪都往末尔赤的那扑。末尔赤也感觉招架不来了。虽然手中狼牙棒依然锋利,但敌人这样一波波扑来,连绵不绝,悍不顾身。不说别的,光是体力也消耗殆尽了。此时的末尔赤,开始策马艰难地挥动狼牙棒前行着。

整个战场上,到处都是死者惨叫之声。这一时间,死者不断,伤者不绝,但有拼命。

瞬间一道闪电飞过,末尔赤感觉到自己的胸膛被撕裂了。“噗嗤!”一声,一杆投掷长矛刺入了末尔赤的胸膛。末尔赤看到前面飞矛刺中自己的,正是那宋朝的信王赵榛,他口吐鲜血,指点了一下啊对面的义军,立刻就倒下了。

剩下的义军开始纷纷砍杀着剩余的金兵骑兵们,金军的骑兵很快就被刺杀一空,还有几个将领们也都投降了。

完颜振老眼微微暗合,眼前的一切足可证明了大宋皇族中不是没有人才,而是人才被埋没了。

早就听战败的萧干和蒲家奴等人吹捧信王多厉害多厉害,完颜振总觉得这里面有猫腻。如果那信王真有本事,何以宋军总是失败连整个家族都被他们俘虏了呢?现在看到了,这才明白。这个宋朝的信王赵榛是真有才学的人,只看其排兵布阵,就可知一二。

但是,不管信王赵榛多厉害,自己必须打败他。全面稳定的守住自己的威州。所以这一战至关重要!只能胜不能败!

看到三千铁骑被义军围拢住了,完颜振双目睁圆,他已经知道对面的信王赵榛是排兵布阵的大行家。因为对面的义军已经布置好了十分厉害的阵型,一旦他的主力用上,这就会成为一场来回的拉锯战。这样的战斗对胜负不好讲,但对彼此间的兵力会有极大的消耗。

由于宋人纷纷抵抗侵入家园的金兵,所以金国在各地的消耗非常大。支援威州的各地军队现在已经达到极限,其他地方已经无法再派兵支援了。所以完颜振不能败,甚至不能打惨胜的仗。因为义军的兵力很足,他的兵力不能大损,不然的话,他的军队会被后续的义军打败。当然,如果能抓住或者杀掉信王赵榛的话,那么就是惨败也可以。不过信王赵榛可不是那么好擒杀的。

“传令!”完颜振狂吼叫道:“命令力家奴率一万步兵,急攻宋军侧翼,给敌军增加压力,配合骑兵!”正当他吼叫的时刻,却听到义军阵前传来欢呼的声音。

“信王无敌······!”“信王万岁······!”“敌人骑兵全灭了!投降了!”“敌人将领被信王诛杀了!”

“什么!”完颜振听到自己的头号大将,拥有万夫不挡之勇的末尔赤,竟然被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宋亲王信王赵榛给杀了。他的眼睛都瞪出来了,肝胆俱裂。难道这个宋朝的信王真是和传说中的一样,有神仙相助么?连自己手下屡战屡胜的头号大将都死在了他的手上!

“愣什么?攻击!”完颜振气急败坏的对传令兵喝道。金军女真人大多是骑兵,步兵大多是其他族的军队,汉人、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都有。他们算是前锋的送死兵,而且他们是金国南下攻城掠地的绝对主力,也是死亡率最高的军队。

一骑飞马直奔腾向金军的侧翼。力家奴此时正在观望欢呼雀跃的义军,突然看到一骑快马直奔而来。他也认出了对方是主将的传令兵。

“报······!将军有令!”那名传令兵手持一杆令旗,那是一面小旗。对力家奴喝道:“力家奴接令!”骑在战马上的力家奴拱手道:“末将接令!”

“着令,力家奴领一万步兵攻击义军的侧翼!”说完话,传令兵把令旗交到力家奴的手上。再不多言,只一揖,就拨马回头而去。

拿着手中的小旗,力家奴的心里活动开来了。他眼看义军大阵灵活多变,如同一个怪兽能吞噬掉所有的金军似的。三千金兵,三千正牌的女真勇士,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被杀了个精光。

眼看义军战阵死死密密,严严实实。不要说自己手下的这一万步兵,就是再多一倍的军力,也未必可以悍动义军巧妙的大阵。不要小看义军的军阵,你觉得他们好像很是不堪,但义军战阵变化多端,里面还不知道有什么秘密武器呢!

在短短的时间里,赵榛虽然没有练出了特种部队,但是他却练出了几种简单的阵法。这阵法经过了赵榛的改良和进化,几个小变动就让阵法变化无穷,厉害非常。

此时天空中只有几朵白云,天还是蓝蓝的,但是在晴天白日下,在那飘扬的风中,淡淡飘过一些血腥味儿。这味道让力家奴打了个冷颤。他这才从沉思中醒悟,原来这还是在与义军打仗的战场上。

力家奴是女真人小部落出身的,他没有什么后台和真正的本事。一直都是凭借着老资历和贿赂混上了现在这个职位,现在他看到义军强大,便打定主意,让军队上去厮杀,如果战败,自己就逃跑。反正战败的责任也不在自己身上,自然有个子高的顶着。

“杀!”力家奴在步军军阵的最后面,让一万步兵组成箭矢阵型向义军大阵攻杀而上。义军突然变阵,方阵变圆,变成了一个个的圆桶梅花阵型。一个个圆形阵杀了过来,将力家奴的一万军队都吃入了圆形阵法的空隙中。

一个个圆形阵如同一个个互相咬住的齿轮,将所有咬住的敌军彻底的消灭干净。所有的金军这才发现,他们有的是腹背受敌;有的面对前面密集的阵型;有的却一个敌人也见不上,只能在自己密集的队伍里看着前面的厮杀。

就在这样的义军阵型下,金军的阵型早就被打散了。过了半个时辰,厮杀还在继续,转眼间,力家奴的一万步兵似是少了三分之一了。

此时的一万金兵,已经完全落入到义军步兵的军阵之中。一名名金兵给长矛、长枪刺中,惨叫着倒下。

“将军……”听到手下的人叫唤,还在老年痴呆地迷糊中地完颜振突然清醒。他一看战况,一往无前屡战屡胜的金军现在呈现出越来越少的趋势。他知道,自己必须出兵相救了。不过救援是一定要救的,不然这一万从真定支援来的金兵步兵全部完蛋的话,那自己也就完了。但就目前来看,自己的这不足万人并不能算是派上用场,上去也是白搭,白白送死。自己就是想击败义军,现在却是不知如何是好。

完颜振咬着呀冷冷丢下一个字:“等……”等?等什么?金兵将士们都不明白,完颜振的亲信手下们也一样不明白,他们迷惑中。只闻到······那腥腥的风阵阵吹过。

大风吹过,大旗烈烈的响着。在这夏季开始炎热的时节,却让诸位金兵将士很是发冷。

眼看义军士兵接连刺倒多名金兵步兵,圆形阵法的后面,一阵箭雨飞来,金兵的士兵被射成了马蜂窝……狼烟滚滚,喊杀声震天,金戈交鸣,人喊马嘶。

眼看力家奴的军队不足一半了,好多汉人、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等其他民族的金军步兵已经投降了。

“出动!杀!”完颜振大吼一声,让剩余所有的金兵开始冲锋,两千骑兵也向义军大阵的侧翼发动进攻。

金军的攻势凌厉,一队队的金兵冲杀了上来,但是由于赵榛的阵法奇妙,避其锋芒,阵法开了个口子,竟然将所有的金兵吞入了阵法之中。

此时金兵的参战兵员人数明显少于义军,一下子就处于了劣势。“杀--”随着一声大喝,两千金军骑兵杀向义军。

但是很快五千骑兵在契丹番将萧得力的率领下轰隆隆的冲锋了过来,两道洪流立刻就冲撞到了一处。立刻人马飞起,刀枪带起一片红色的血液。一片人喊马嘶声,激烈的战斗展开了。

此时,赵榛动了。他拔出剑喝道:“驱逐金狗!还我河山!”随着他的呼喝,所有的义军一起叫道:“驱逐金狗!还我河山!血不流干,誓不休战!”

信王赵榛大吼道:“活捉完颜振老贼……”众亲兵一并叫道:“活捉完颜振老贼……”渐渐的所有的义军都在喊道:“杀呀!活捉完颜振老贼……”

一时间,战斗呈现出一面倒的战况。在士气高昂拼命厮杀地义军的攻击下,在那奇妙的战阵的配合下。已经支持不住的金兵纷纷开始溃退了。这时,力家奴带领自己还能带着的三千步兵竟然私自退溃了。溃退的金兵直接绕过威州城,奔向东北方向。

“混蛋!胆小鬼,给女真人丢脸!”看到力家奴逃跑了,手下好多的金兵都跟着溃退了。

此时率领残余金军依然在与义军殊死战斗的完颜振,此时地老脸气得通红,浑身都气得发抖。完颜振手持宝剑,大吼道:“杀了信王赵榛!我们就胜利了!”说罢,他率领残余的骑兵和步兵们,直直的向着已经前移地赵榛的大旗冲来。

面对冲杀而来的金兵游勇,信王赵榛却是一点也不怕。他冷冷看了一眼这些从圆形大阵空隙中活着杀过来的残余金兵,他亲自带领五百亲兵杀了过去。钢枪扬起,一下子就没入一名冲得最前的金兵身上,赵榛拔出长枪,一缕嫣红洒出。同时提枪打出,他一连着的就打飞刺倒了三名金兵。

金军老将完颜振带着残余金兵向着信王赵榛冲了上去。信王赵榛不顾自己亲卫们的阻拦,冲在前方。他提着长枪就与金兵战在一处。虽然这些真正的女真勇士一点也不怕死,都是一命换命的亡命打法。但赵榛经过了半年的训练,已经渐渐恢复了自己以前的能力了。

赵榛现在也不是一般人了,他在刺倒第五个金兵后,刺入了第六名金兵的心脏。赵榛的枪法一枪一命,绝不走空。

面对密集的金兵和己方的义军军队,在战阵中的赵榛感觉到骑着战马很是不便。因为战马在密集的人群里无法奔驰,还是下马战斗比较好。赵榛了,立刻翻身下马,将钢枪放到战马的钩杆上。

随后,赵榛立刻拔出双剑,向金兵表现了一下自己这个未来的特种兵对兵器的运用艺术。古时的剑术和未来可不一样,是实战剑术,是杀人的剑术。和未来的舞剑不一样,以刺击为主,配合身法步法,还有撩拨等剑术。不论是什么剑术,都不是以花哨为主。

但是信王赵榛的剑法就舞动的十分的花哨。一把青龙宝剑,一把红龙宝剑,都是百炼钢打造而成。两件兵器上下翻飞,在他的手上,划出一道道死亡的寒光。而一身盔甲的赵榛如同跳舞一样,一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赵榛舞动着双剑让人眼花缭乱,一剑剑的不是割断金兵将士的喉咙,就是刺中对方的咽喉或心脏。

赵榛轻轻一拖,就可以听到“噗嗤”的声音。那是血从脖子里飞溅出去的声音。转眼间,又有十几名金兵将士倒下去了。

信王赵榛超凡的武技,镇住所有的敌人。如果在这些金兵的面前是一个一身重甲的牛人将军,大剑大劈大砍的把金兵将士杀死。金兵并不会害怕,会直接扑上去拼命。

但是,在那些秦人的眼里,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那个信王赵榛。是一个一身盔甲的战神一般。他玩着两把剑,杀人又是那样的轻松,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对于一般人来说,哪怕是最了不起的武士,也是从练习剑术或其他武器之术地基础开始。但赵榛的剑法就是杀人,用更快更好的方法杀人。两把剑一起用的杀人,而且表现出来的简直就是神迹。

难道是神仙下凡?难道是战神附体?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比这更可怕的?金兵们害怕了,他们想起了关于信王赵榛的传说。

在神仙的帮助下,信王赵榛和王妃从防守严密的金军押解队伍中逃脱。在神仙的帮助下,信王赵榛屡战屡胜。现在他们看到了真正的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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