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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跟小凯形同陌路了。

我想,这对于我来说,是看得见预料之中的结局。

心里住着魔鬼,我无法跟任何正常的人恋爱,我没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去跟无形的恶势力去抗争,我拿我的灵魂毫无办法——这可能是我上辈子积累的宿命。

我没有后悔。

再给我几次一样的机会,恐怕还是会有一样的轨道,走出一样的结局。亲爱的小凯,一切都是我不好——这样的话,却一字一句都未曾讲出口。

我们就像两个在路边偶然经过的人,偶然经过就会必然分开,谁都不用问究竟。

谁都不知道我的心魔在哪里。只有我自己知道,但是我决口不提,只字未泄露,我愿意就此安静下去,一个人,除了回忆别无他想。

罗幂如愿以偿地进了报社,狂喜地站在天桥上给我打电话,好像那天的天气非常明媚,她的声音里加了糖。

"亲爱的,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这句话如同爆炸一样地开放在我的耳边,我笑得很勉强,当然为她开心,但是现阶段,我真的笑不出来了。

被罗幂拉出去喝茶,心不在焉,听着狂喜的她噼里啪啦讲话,象是满天飞下来了语珠子,繁花似锦,无比热闹,为什么我永远认识这样热闹的女人,而我的生活却是那么地寡淡,我不知道,我多么想抛开一切的束缚,象所有热闹的女人一样热闹地生活着,我厌恶自己游魂一样的分散的注意力,如果上天能让我做一个没心没肺单纯可爱的姑娘,我愿意拿一切来交换。但是我已经明白我此生不太可能成为一个没心没肺单纯可爱的姑娘,于是郁郁寡欢成为我生活的主色调。

跟罗幂,林雀,甚至方琳最初的友谊似乎能够证明我对于单纯可爱这些词汇痴狂的向往,这些女人身上都有相同的气息,那就是自然而然的健康,她们有生活的目标,可以把握生命的一些过程,虽然也会输给宿命,但是绝不会被打击,掩没,就是是被压在煤灰中,也会顶着碳渣向着太阳微笑。

我则不能,我只能抱着胳膊在阴影里等待,我的生命可以理解为慢性自我毁灭。并且,我不盼望来生,不稀罕轮回,我愿死即灭,一切灰飞烟灭,不要有意识的存在影响我笨拙的情怀,我不适合灵动的环境,我只配做一根几方米世界中的小灵魂,点着一盏随时可熄灭的灯,不必负太多的责任,追问太多的道德,一切大好。而且,总会自不量力地爱上自己根本承担不了的男人,魔鬼一样的男人。

总结起来,我发现,我只喜欢魔鬼一样的男人,和看上去面目良好的女人,这两种人一直在我干燥的生命里穿梭,造成了我悲剧的,却看上去永远充满希望和生机的生命。我无法接受好男人,正如我无法接受坏女人,想到小凯我便心绞痛。

这是意料之中的结局,连点意外都没有。我相信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会有耐心去爱一个心里住着魔鬼的女人,虽然不服输的小凯曾经妄图尝试,但是结局就是这样,我们形同陌路,连见了面,都不愿意把眼皮多抬起来一会了——曾经以为要携手天涯的人,一旦经历了挫折,便连抬抬眼皮,都懒得了,尽管这是意想得到的结局,为什么我仍然有绞痛的感觉,难道我真的是如此一个不可救药的,无情的多情种吗?

千里之外,我却感觉自己从未远离,似乎还有希望,在我心里蠢蠢欲动,暗示着我未来可能会有的柳暗花明,我是要把自己逼疯吗?

我咳嗽了一下,仿佛要进行一个重要的演说般,我对罗幂说:"我的心,不习惯幸福。"

罗幂正在喝咖啡,一口没憋出,一下子吐了出来,接着她哈哈地狂笑,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好容易等这阵笑声过去,她使劲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擦了一下笑出来的眼泪,又看了看没什么表情的我,最后她说:"你是在模仿嘉宝吗?你们单位最近没排话剧吧?"

我看着窗外,说:"有排吧。不过没我的份。"

"喂,亲爱的,跟我说说小凯吧。你们俩到底怎么了?"罗幂托着腮,无比真诚地看着我,"我知道你不愿意说,但是我还是想知道。非常想知道。拜托,别用不合适,性格原因,缘分等借口来打发我,我知道,分手没那么简单的。"

"是的,分手没有那么简单的,但是也没什么难。"我自言自语。

"你爱上别人了?"

"没有。"

"那么,他爱上别人了?"

"也没有。"

"那会是为什么?"

"分手只有这么两种原因吗?"

"当然,要不还能怎么样。所有的爱情破灭,基本都是因为一方变心了。其他能有什么原因?难道你们父母阻止?难道你们是多年前丢失的兄妹?难道你们有一方是同性恋?"

我大笑起来,照罗幂的说法,仿佛世界真的变简单了。

"不愿意跟我说?"

我摇摇头,"不是不愿意,是不知道怎么说。"

"就这样——"罗幂指着自己的嘴巴,"就这样,学我,两片嘴唇一启一合,振动喉咙,把声音发出来就可以了。"

"原因很简单,是我的问题。"我第一次如此勇敢地对另外一个人坦白心事。

"哦?你的问题?我一猜就是你的问题,你太……神秘,太较真,太死板,太……哎,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

"罗幂。跟我做朋友,是不是一件非常讨厌的事?"

"当然不是。你有一个最大优点,那就是可靠。哈哈。所以不管你有多么死板,多么神秘,多么较真,作为朋友来说,你有相当的安全感。"

"呵呵,可能你是对的,我能够给朋友安全感,却给不了爱我的人安全感,不光如此,我自己也很难了解自己。"

"你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是的。不清楚。你清楚吗?"

"我要是清楚自己要什么,早就把自己给批发出去了,不至于失心疯四处去找男人,找素材,要知道,作为一个专栏作家,灵感枯竭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我倒是有无穷无尽的灵感,只可惜我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看来世界上真是处处有遗憾。"

"那也未必,怎么样,把你的故事说给我听听,我也找到灵感了,你的灵感也成型了,怎么样?皆大欢喜,太棒了!亲爱的齐齐,在我的灵感到来之前,你先做我的灵感之源吧。"

我笑摇摇头,"我的故事很零乱,没有头绪,说起来都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你受过伤?"

"算是吧。"

"很严重吗?"

"算严重。"

"多严重?"

"严重到……我现在无法正常恋爱。"

罗幂的兴趣被我的话勾起来,她双目放着炯炯光辉,"齐齐,快快。快把这个伟大而动人的爱情故事讲给我吧,要知道,所有的时代里,动人的爱情故事都是畅销点!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一定把它加工成一部伟大的爱情巨著。"

"我的故事没有那么伟大,也成不了什么巨著。简单说吧,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他太危险,我不能爱他,但是又克制不住这种感情。"

"他是贩毒的?"

"当然不是。"

"走私军火犯?黑社会头子?变性人?西班牙总统?……"

"……"面对罗幂丰富的想象力,我无法可说,沉默了一会,我终于慢慢地吐出来艰难的几个字,"他是摇滚歌手。"

罗幂意料之中地再一次哈哈狂笑起来,这次她没有喝咖啡,所以令这笑声不那么具有讽刺和戏剧意味,我在她的笑声里有点恍惚,精神再一次被拖到了离目前很远的空间中,罗幂笑完之后,再次憋住笑,晃了晃手,把我的思维拽了回来,"摇滚歌手没什么危险的。我真以为你爱上了个旦角演员呢。"

"旦角演员也没什么危险的。"

"说的对,他危险不危险,只是相对于你的灵魂而言,也许对你来说危险的人物,是别人眼里的好典范。"

我冷笑一下,"他对谁都不可能是好典范。"

罗幂点了根烟,老道地吐了个烟圈,眼神沧桑地说:"我特了解这帮摇滚孙子们,个个以为自己不是凡人,随时随地标榜个性,其实什么都不是,一群社会低能儿,除了吼几首不着调的歌,什么都不是。"

看我没说话,罗幂碰了碰我说:"喂,我可不是贬低你喜欢的人,事实就是这样的,我接触的摇滚孙子们太多了。都是差不多的臭德行,浑身上下穷得连包烟都买不起,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居无定所,感情放荡,最后差不多都是变成俗人,比俗人更俗,因为清高愤怒过了,突然妥协的人,都会变得特别可怕。"

我笑起来,罗幂说:"对不起我说得太过分了。你别笑,笑得我心里没底。"

"你说的非常对。非常透彻。"我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得眼角发酸。

"你因为一个摇滚孙子,而无法跟小凯恋爱?齐齐,你别傻了。"

我眼睛有点湿,我当然了解小凯的好,但是我始终无法摆脱温特这只魔鬼,龙一曾经说过,我们都是勇敢的人,可是,勇敢,便是我们通向魔鬼世界的通行证吗?我将自己送了过去,接受来自温特毫不留情的伤害,如同一根尖刀,一刀一刀刻在我的皮肤上,骨骼中,我残缺的身体已经包裹不住我软弱的灵魂,它可怜兮兮地想证明什么,最后还是失败了,于是它重回了正在慢慢恢复的身体中,以为这样就可以躲过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但是,它从来没有甘心过,总是在伤口即将长好的时候,再次滑出身体来左右探看,那些旧伤由此变成新伤,重重叠叠,交相辉映,我已经毁了,我绝望地定义。

"我有一阵也迷摇滚青年,不过很快,我发现他们都是一帮垃圾。你比我笨,我总是很理智。"罗幂说,"理智才可以控制局势,如果一味地沉迷,恐怕会造成悲剧。"

我摇了摇头,不愿意再把话题继续下去。

罗幂又开始谈起她的生活,我却无从集中精力,这时候,手机的短信息响了。

我慢慢地走过去,一边听罗幂讲话,一边拿起手机。

"周末我回上海,有兴趣陪我一起吗?就当时旅游了。小凯。"

我看着信息,久久没有说话,罗幂八卦地说:"谁给你来的信息?是小凯吗?"

我点了点头,罗幂抢过我的电话,然后两眼闪烁地说:"哇。小凯真不错,邀请你去旅行!一定要去!就当散散心了!"

"可是……"

"不要可是,赶快给他回,问他什么时候起程。"

我矛盾得不行,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外出走走,但是目前我跟小凯的关系,又令我感觉非常愧疚,我无法让自己轻松地面对他,我很害怕那种两人相对各怀心事的感觉。

正在沉思中,小凯的电话来了,我心跳若狂地接起电话,他的声音显得轻松自然。

"是我。"

"知道的。"

"刚才,发给你的信息,收到了吗?"

"恩,收到了。"

"怎么样?一起去上海吧,我带你去吃地道的上海小吃。"

"……"

小凯听我不说话,语气稍微严肃了一点,说:"杨殷齐,我想好了——应该说我想了好久了吧。我想,之前都是我不好,我把我们之间的关系搞得太复杂了,太沉重了,其实这不是我的本意,我想,我们还是做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吧。我再不会追问你的过去,其实你的过去跟我并没有多大关系,你有守护自己秘密的权利,而我,只当我是一个过度关心狂患者吧。"

"小凯……"我因为小凯的一番话觉得分外难过。我何德何能,认识小凯这样的好人。

"就这样吧。陪我回一趟上海吧。费用我来出,就当陪我一路不至于太寂寞。好吗?"

我无法再容许自己想关于拒绝的任何借口,我点了点头,对着电话那边的小凯说:"好。但是,费用,我自己出。"

"哈哈哈。"小凯在电话那边狂笑了起来。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在一边偷听的罗幂不停地鼓掌,像是刚刚看了一场煽情大戏。

周五晚上,小凯提前把票给了我,无论我怎么表示要自己出资,小凯一概笑而拒绝。我只好接受这来自小凯的邀请。

我们的座位刚好是两人座,小凯把靠窗的位置给了我,自己坐在挨着过道的位置。耳朵里塞着MP3的耳塞,穿着舒适的球鞋和短裤。

"你倒真的像是去旅行。"我笑笑。

"恩,每次回家我都会穿得特别简单,怕老妈给我洗衣服。"

"你老妈还给你洗衣服?"我大吃一惊。小凯不太好意思地说:"老妈太夸张,总觉得我在外地吃也吃不好,穿也穿不好,所以每次回家,她都会兴师动众,先给我做一堆好吃的,再给我把浑身上下的衣服,袜子都洗得干干净净,临走还会给我装上一打干净的内裤和袜子,哈。老妈总是很紧张。"

可以想象出来的温馨家庭画面,我也忍不住跟着小凯笑了。这时候,车上有人在喝啤酒。

"喝点酒吗?"小凯问我。

"好啊!"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连连点头,列车员推着餐车经过的时候,小凯买了两瓶罐装的啤酒,一人一瓶,两个人对着干起杯来。

"你以前去过上海吗?"

我摇摇头,提起上海,我突然想到了蚂蚁,而且,临走的那天晚上,我终于在一堆旧物中找到了当年蚂蚁写给我的字条,关于他住址的字条。这张纸条我一直留在身边,这几年虽然从来没有想过按照这个地址去联系久已失散的蚂蚁,但是留着它,我仿佛封存了一个希望,那个希望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在某个路口给我某种惊奇的暗示,我始终无法分析我对蚂蚁的奇妙的感情,很多年后我仍旧为他感到种种遗憾,蚂蚁不会是个好情人,但是他对于我的意义,是那么与众不同,依赖,吸引但是永远隔着一段难以逾越的距离。此刻,在轰隆的火车上,想起蚂蚁,竟然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激动。

我躲过了小凯的眼睛,望向窗外追着往后倒退的树木。

"我以前曾经有个梦想。"小凯的声音把我的目光拽了回来,我看着小凯,发现他的MP3根本没有开。

"我以前曾经有个梦想,想拍一部惊险,刺激的公路电影。"小凯好像感染了一些童年的天真,脸色变得很单纯,他说,"可能所有的男人都曾经想拍这样一部电影。"

"为什么?"

"好像蛮孤独的,又似乎精力充沛,似乎没什么目标,又目标明确,短短的旅途,会发生无限的可能,各种各样的险情都会冲上来,很多的艳遇也可能会不期而至,但是,有多艳丽就有多危险,逃离真实的世界,冒一次华丽的险。"

"《火车怪客》?"

"我最喜欢《邦妮和克莱德》,小时候梦想去哪里劫持一个女孩,跟她做一对亡命天涯的雌雄大盗。"

我哈哈地笑起来,小凯认真地说:"我说的是真的。我从小就有做大盗的梦想。"

"后来呢?"

"后来?后来就长大了。"

"会觉得以前的想法很幼稚吗?"

"不觉得,但是每一个阶段,都会有新的想法冒出来,替代以前的,这就是成长。如果沉迷在某个阶段不肯长大,有点太任性了。"

我有点尴尬,这句话直指我心,我就是那个沉迷在生命中某一个阶段中不肯出来的任性的人,我拒绝成长,拒绝生命的新阶段,我低下了头。

"你小时候一定很孤独吧?"

"是的。"我点点头,小凯见我没再说下去,仿佛知道这话题又接触到了我的雷区,于是脸色一转,说:"恩,不提以前了,我给你讲讲我大学时代追女孩的糗事吧。"

对于小凯的善解人意,我越来越觉得感激和亏欠。

"我刚念大学的时候,经常去学校附近的小吃馆吃饭,那个小吃馆非常小,可能仅仅能坐下四五个人,不过我还是经常会去。"

"因为有一个女孩也经常去吗?"

"不是,是因为老板娘有一个非常泼辣的女儿。"

"啊?"我不可思议地看了小凯一眼,小凯笑嘻嘻地,象是在开玩笑。

"怎么?很意外吗?老板娘的女儿长得很胖,有这么胖。"小凯鼓着腮帮子,手比划了一个很圆的圈,"衣服上永远都是油渍,对每个人讲话都很凶。"

"你……喜欢那个油渍满身的胖姑娘?"我问。

"我当时觉得,这个姑娘一定很孤独,一定不会有男生敢追她。所以,我打算试试。"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很快又想起他刚才问我的话,问我是不是很孤独,然后说:"你是不是编了个故事说明你是个很有爱心的人,总是收容那些孤独的,肥胖的,吓人的,没人敢追的姑娘?"

"也不是,你太敏感了。"小凯连连摇头,"我是觉得,那些没有很多人关注的人,往往会有惊喜暗藏。我不喜欢生活过于平静,我喜欢冒险,其实我还是喜欢冒险。"

"好吧,后来你追到那个胖姑娘了吗?"

"没有。"小凯说,"当我向她表达我的爱意的时候,她拒绝了我。"

"哦?为什么?"

"有一次,我吃了一碗六块钱的面,我给了她十块,要她不要再找了。结果她脸黑黑地大声嚷:找你钱!我说不用找了。她说:不行!你吃的是六块钱的面,我们家有十块钱的面,但是你点的是六块的!这是找你的钱。"

"很有原则。"

"是的,无论我怎么推让,她一定把四块钱塞进了我的上衣口袋。还把我的上衣弄了很多油,然后她恶狠狠地对我说:别以为我会占你什么便宜!你也别想少给一毛钱!"

"就这样?"

"就这样。我感觉她是在暗示我:不要以为你能够征服我。我可不吃你这一套!"

我笑得有点肚子疼,但是完全不相信这是真的。

小凯喝了一口酒,继续说:"后来,我找了一个机会请她去看电影,她拒绝了我,说她不喜欢看电影,她只喜欢听广播,她说她特别喜欢广播剧,她的梦想是做一个广播剧里的配音演员。"

"别再编故事了。"我打断了小凯的话,小凯喝了口酒说:"说真的,我那时候学校附近真的有这样一个餐馆,有这样一个姑娘,不过,我一直没机会跟她说话,因为她每天都给人送菜端菜和收钱。"

"你那时候在学校里,一定很引人瞩目的吧。"

"没有人为我跳楼自杀过。"

"那也一定有很多女生围在你身边。"

"没有。偶尔有几个女生有往来的,也都是因为学生会的一些事宜,那时候我好像挺进步的,总想拿奖学金,想在学校里表现得突出一点,想做别人的榜样。"

"你做到了。"

"但是后来发现,这很可笑。"

"为什么?"

"荣耀并不能为自己带来任何实质上的好处,人人都追求荣耀,但是荣耀的意义何在?"

"你好像总喜欢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小凯大笑起来,说:"所以我总是惹到上帝发笑。你说的很对,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考虑那么多,我相信每个人来到这世界上都有他的使命的,在生命的某一刻,某个特定的地点,就会显示出来。所以,过早的焦虑真的没必要,我们还是今朝有酒今朝嘴,梦里别管身是客吧。"

我跟着笑起来,又恍惚地想着小凯的话,使命?我的使命是什么?受尽凌辱,受尽折磨,在回忆里象个小丑,我的青春像一场盛大的悲情的丑角戏,而我则是不折不扣的主角,其他人都是经过台面甩袖而去的配角。现在他们都不知道哪里去了,观众也都纷纷散去,只有我,那么迷恋这台戏,仍旧在台上自言自语,自我迷恋,不知道明天何为。

到达上海站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杭州离上海竟然是如此之近。

小凯意气风发地帮我拿下旅行包,又背好自己的包,仿佛掩饰不住回家的欢喜,嘴角都翘到眼睛上去了。

"走。"

"等会。"我有点犹豫,"我要先在附近找个旅店吧?"

"不用了,我们家房子大着呢。"

"不不不,"我连忙拒绝,"这怎么可能?"

"没关系的,我不会趁人之危的,我是想,外面住店,不安全也不卫生。我们家有两间客房,是专门给亲戚朋友准备的。以前同学朋友到上海,也都是住我家的。我爸妈人很随和,不要紧张。"

我连续摇了十多个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不行,真的不行。如果来上海是为了到你家里添麻烦,那打死我都不会来了。"

"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小凯见我太固执,只要说,"那好吧,要不我找个朋友,你暂时住到他那里?"

"算了,我还是住旅店吧。也不过就是两个晚上,住旅店比较方便些。"

小凯拗不过我,只好妥协说:"那,至少也住在离我家比较近的地方,好吗?"

我点了点头,小凯高兴地跟我一起走出了车站。

上海的繁华早就耳闻,但是扑面而来的阴冷空气倒是给我一点点意外。南方的天气总是阴沉着脸,无论路人多么繁多,无论市井多么聒噪,天空总是忧愁的,淡的或者浓的,总是忧愁。

"杭州离上海竟然这么近。"

"是啊,200公里,一眨眼就到了。"

我们坐了一辆车站的公车,经过半个城,才到达小凯家的附近。周边一片繁华,各种招牌竖立,临近夜晚,一片霓虹灯的海洋。

我找到一个便宜又实惠的旅店住了下来,然后催小凯赶快回家看看,小凯邀请我去他家里吃晚饭,被我拒绝。后来达成协议,晚饭后,小凯陪我去外滩。

小凯离开后,我把纸条找了出来。看到上面字迹模糊的蚂蚁的笔迹,心竟然砰砰地跳动起来,仿佛见到蚂蚁这件事就在眼前,又仿佛是蚂蚁代表了我不敢揭开的青春的一个重要的人物,我无比复杂,又无比渴望,记忆中的纸片一样的男生如此鲜活地在我的眼前,我走出旅店,随手招呼了一辆出租车,然后说出了目的地。

蚂蚁,亲爱的蚂蚁,我将很快就会见到你了。

一路上,我看着窗外的景色,听着出租车里充满上海方言的电台节目,第一次感觉这城市竟然如此熟悉。这条条弯曲的街道,这往来不断的行人,甚至这城市独特的高楼和建筑,都是那么地眼熟,我喜欢上了上海,就像当年我一见钟情喜欢上的杭州。

车到了目的地,我按照门牌号,找到了一间酒吧,奇怪的是,这酒吧不叫红房子,而叫染色。

我推门进去,被一阵音乐的热浪给震撼住。

这是一个典型的摇滚吧,墙上贴的全部都是那些迷死人的主唱们的照片,从Kurt Cobain到列侬,brett anderson到Sebastian Bach,Jim Morrison再到Bon Jovi……无与伦比的妖艳,又无与伦比的冷漠,这些摇滚男人门的美和他们的恶仿佛是指引人入地狱的一扇窗,又如同是一剂迷幻药,从现实的狼狈中,拖到梦想的悬崖上……

我呵呵地笑起来,不知死活地容忍自己的荒唐。

我被一个人给叫住。

"喝点什么吗?"一个满头扎着辫子的男人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吓了我一跳。

我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里,对辫子男人说:"我来找人的。"

"找谁?"

"苏原争。"

"没有这个人。"辫子很肯定地说。

我的心一下子冷却下来,我拿出了地址,指给他看:"是这个地址吗?"

辫子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手一摊,走开了。

我拿着那张模糊的地址,心不甘地站在那里,音乐声音如此巨大,巨大到像一场海啸,我不相信蚂蚁会骗我,更不相信现实竟然是如此地残酷,我想找到辫子,再问问他关于蚂蚁的事情,但是人山人海,烟雾缭绕间,我有点失望了。

要找到一个人是如此之难,哪怕是在同一间酒吧里。

还在十分钟之前,我幻想了现实版的《卡萨布兰卡》中的一幕。

当我风尘仆仆地走进这间酒吧,我会看到一个忧郁的男人坐在里面喝酒,那就是一直在等我的蚂蚁——天。我竟然这样煽情又这样地可笑……这一刻,我难过得想流泪,巨大的失落感袭击了我,多久都没有这样清晰的感觉了。我以为我的感情早以麻木,但是我想,感情是永远都不会麻木的,麻木不过是间歇性的休眠状态,一旦合适的契机刺激,它一定会奔涌肆虐,气势磅礴地滚来。

我像个木偶一样地站在音乐和嘈杂声中,确定自己找不到辫子了,我转身向吧外走去。

推门而出,看到满天的星光。

城市里可见到星光的机会并不多。上海的星空竟是如此地美。我仰面看着天,感到一阵亲切的忧伤,也许,真的就是这样了,我的过去和我正式说了再见,无论我有多么不舍,它都斩钉截铁地宣告了事实的真相。哈。我的过去。所有属于我过去的你们,我还没有确定以什么样的姿态与你们告别,我甚至没有准备真的与你们告别,我的青春,我的爱恨,我的朋友,我的爱人,我的敌人……

我心乱如麻,想立刻坐车回旅店,却始终挪不开脚步,我恋恋不舍得看着这个陌生城市里陌生的酒吧,我找不到一点当年红房子的温暖和熟悉,因为没有了那样的几个名字,所以一切是那么地冰冷和孤决,我回头看了看"染色",两个字在夜色里显得异常地尖锐,当年蚂蚁写下这个地址,一定有他的原因,即使他想欺骗我,也一定对这个地方熟悉的,可是,蚂蚁,你在哪里?

"桔子?"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我一大跳。

一个高挑的女孩出现在酒吧门口,以迟疑的姿态向我走来。

"是你吗?桔子?"

"你是?"

"真的是你?几年不见,不敢认了。"女孩走近我,我才看清楚,竟然是寻明美。

我一时之间感慨万分。又充满了狐疑。

"怎么会是你?你怎么在上海?"

"哈哈。真的是你。刚才大卫跟我说的时候我还不敢相信。"明美如旧地爽朗,对着天空大笑,然后亲热地对我说,"桔子,说真的,我还蛮想你的。"

一句话,也让我确定了明美的出现,太意外,太意外,她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出现在上海?为什么会在这间吧里?……我恨不能一连串地将问题都倾出,又觉得自己太疯狂,我有点不能自控。

"喝杯酒吧,我请你。"明美看出来我的一连串的疑问,招呼我进酒吧,穿越人潮,把我带到一间稍嫌安静的小屋里,小屋看来是吧主的住所,虽然零乱,但是显得很舒适。

"哈哈哈哈。"明美忍不住大笑起来,想忍住,但是又始终无法忍住,还是笑了起来。

我看了看我的穿着,不觉得有什么滑稽,"怎么?我很好笑吗?"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你别误会。哈,你还是那么认真。只是没想到你会出现。太意外了。"

"我也没有想到。很巧。出差,路过这里。"

"你怎么会知道这里的?"

"以前蚂蚁曾经给我写过一个地址——没想到他是骗我的。"

明美摇摇头说:"他没有骗你,他以前是在这里的,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他走了。"

"走了?"

"是的,他的脾气永远都是这样。一有不顺心,就会选择消失掉。说到底还是任性。"

我想起当年蚂蚁跟我说他是巨蟹座,缺乏安全感时的样子。他是任性,还是对安全过于渴望,而逃避不过是他的一种自我保护的姿态吧?

"这些年你去了哪里?好像混的不错,像个小白领。"明美不羁地打量了我一番,点了根烟。

"是在写字楼工作,普通的小职员。"我简单地说,并不打算暴露自己的行踪。

"恩,不错,这才是属于你的生活。你不属于这个圈子,幸好你及早地跳出来了。"

听不出这句话是赞美还是讽刺,总之,我不舒服。

"你呢?你不是在红房子吗?怎么会来上海了?这酒吧是你开的吗?"

"红房子已经卖掉了,我需要钱,红房子也经营不下去了,没什么前途,不如折一笔钱,反正龙一这小子也不会回来了。他找了个日本妞结婚了,还给我发了贺电。哈哈,真******体贴。"

"红房子已经没有了……"我失神地念着。

"现在好像开成一间火锅店了,生意好得不得了,老板是个四川人,精明得很,我看南方人就是会做生意。以前我一直以为那块地风水不好,现在看来,只能说我们没有经营的天份。"

真像一场梦,载着我多少青春多少梦想多少爱恨和记忆的红房子,已经彻底消息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红火兴隆的火锅点,我真想笑。

"那么,蚂蚁去了哪里呢?"我想把话题引入正题,这时候辫子进来了,端了两杯酒给我们。并冲我打了个招呼,然后离开。

"他是你的新男朋友吗?"我问。

"凯子凯子,都是凯子。你真的好纯情。男朋友。哈哈。对。男朋友。床伴,随便怎么称呼。他叫大卫。"

"哦。"

"你刚才问蚂蚁。哎,蚂蚁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当年我卖了红房子,拿了一笔钱来上海找他,结果他已经离开了。至于去了哪里,他谁都没有告诉,好像是因为钱的原因,当年几个合伙人闹崩了。要知道,谈到钱,什么******哥们,全都玩去。人是很现实的,我越来越觉得人是很现实的。"

"可是,他不是上海人吗?即使他离开了酒吧,也不会离开上海吧?"

"也许,可是,谁都联系不到他。"

我叹了口气,明美停了一会,看着我说:"说真的,桔子,你当年为什么放弃蚂蚁?我觉得你的事情给了他很大的打击。他性格都变了。以前他什么都不在乎的。"

我的眼睛有点湿,这一场关系里,我始终欠蚂蚁太多,我自私的心灵没有留下合适的位置给他,我多么想补偿,可是,如何补偿?说起来真可笑。人总习惯对那个亏欠的人显示出神一样的宽容和大度,而自己的灵魂何尝愿意多施舍一点温暖出来?我开始越来越讨厌自己。

"这些年,真的是发生了很多事。"明美叹了口气,"时间过得真快。"

"温特他们还好吗?"

"好什么?他们半死不活,像一条条落魄的狗。"明美不屑一顾地说。

"也不再唱歌了吗?"

"一把年纪,还愤青,唱给谁听去?"明美说,"大黑出国了,他姑妈有个关系,让他去乌克兰的一个餐馆打工去了,据说混得还不错,都成大厨了。索非现在跟一帮GAY混在一起,搞摄影工作室,什么造型室,越来越妖,我看他越来越不正常了。"

我点点头,对于这些人的意外并不感到意外。

"温特呢?"我很直接地问。

"哈。温特,温特,哎。"明美说,"温特变成了网迷。天天上网。什么都不干了,生活就靠女人救济。反正总是会有蠢货自动送上门去。现在流行网上把妹,总有女人会上当,然后觉醒,再有新的女人上当,觉醒……"

我感觉火烧面颊一样地滚烫,又觉得她说的没什么错,我笑了一下说:"他当年的音乐梦想,全都没有了吗?"

"什么音乐梦想?"明美撇撇嘴巴说,"还是先吃饱饭,再谈梦想吧。"

走出染色的时候,我再一次望着满天的星空,与明美的见面并没给我带来什么欢喜,蚂蚁失踪了,温特落魄了,我揣着一张纸条进来,现在又带了一张新纸条出来,这个纸条上,是温特经常去的聊天室的地址。多么可笑,我像捧着珍宝一样地拿着一张纸,难以想象,这张纸所包含的空间,有温特孜孜不倦的身影,此温特已经不再是彼温特,他不在是闪闪发光的摇滚青年,而是变成一个嗜烟的老网虫,他一头栽进了网络里,再也不管俗世的悲喜,真是一幕人间喜剧。

拿出手机,想看看时间,却发现手机中布满了未接电话和短信息,小凯焦虑的担心一览无余,我竟然把小凯给忘记了。我懊恼万分,迅速地把电话回拨了过去。

"是你吗?杨殷齐?"小凯的声音把我拉回到现实的,真实的世界中,我一下子仿佛醒了。

"对不起,小凯,我刚才在一个餐馆吃饭,太吵了,没有听到电话的声音,对不起。"

"没关系,刚才把我吓死了,你一个人在上海,人生地不熟,我真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真的,对不起。"我由衷地觉得难过。

"没事就好了,你在哪里,我马上去接你。"

我说了一下地址,不到一刻钟,一辆出租车就停在我的面前。

我刚要上车,车门打开了,小凯眼睛红红地站在我的面前,一把把我抓住,充满内疚地说:"刚才真的吓死我了。我不想再隐瞒你,我真的非常担心你,虽然我知道说这样的话会让你笑我的,但是,答应我,无论如何,不要出什么事。"

这城市的夜夸张了人的情感,也渲染了感动的神经,此刻,我突然眼泪流下来,不知道是因为蚂蚁的失踪还是因为得到温特消息的惊喜,还是对小凯的歉意,这一刻,都化做巨大的委屈,随着眼泪流下来了。小凯也受了感染,将我搂在怀里,自然地,很轻地拍了拍我,说:"好了,一切都没事了,你都不知道,那两个小时,我是怎么过的,我简直快要疯了,简直快要报案了……"

我难过地哭,说不出来一句话,心里念着小凯的好,越发难过。

"好了,别哭了,我刚才有点失常了,哈哈。我们去外滩吧。"小凯一张笑脸面对我,我点点头,上了车,小凯陪我坐在出租车的后座,手一直紧紧握着我的。

司机羡慕地说:"你们这些小青年哦,感情真好。"

小凯得意地笑笑看着我,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一夜的外滩非常美。比我在电视上看到的美,风有点大,我和小凯趴在路边的栏杆上,说了很多很多话,都记不太清楚在说什么了,总之,那个晚上,我莫名其妙地难过又莫名其妙地开心,并且,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我对小凯不知道何时衍生出来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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