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尾翼上漆着红底黑徽记的德国专用军机,即将在卡萨布兰卡降落。
当身着军装的空中小姐用婉转的声音提醒说“尊敬的将军阁下,请您作好下飞机前的准备”时,专机的主人——德军非洲军团司令官埃尔温·隆美尔元帅——还沉浸在与摩托化步兵师师长冯·李斯特将军的交谈之中。
“了不起,了不起呀,”隆美尔的大拇指一直没有放下来过,同时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微笑着赞不绝口,“亲爱的冯·李斯特,你干得太漂亮了。我真是弄不明白,你一个当老师的,还是教会学校的老师,在遥远而古老的东方待了那么久,怎么会变成一名高明的军事战略家的?要知道,做一个军事家,特别是军事战略家,也是需要天赋的,不是下一点蛮力气就可以成功的。哈哈,我弄不明白……”
冯·李斯特谦逊地回答道:“那还不是跟着元帅您学出来的。亲爱的元帅先生,别忘了,我已经在您麾下待了七年了。我是一九三六年离开中国投奔您的,今年已经整整七年。一个人从进大学到博士毕业,也不过就这么长的时间罢了。”
“也是哦,哈哈哈……时光过得可真是快呀,你看我都已经老了,哈哈哈,头发都白了,可是我怎么总是觉得,你还像昨天来到我跟前一样年轻。”
“我也老了,中国一位哲人孔子讲,三十而立。我都三十三了,已经有点老了。”
“哦,对了,你的汉娜·海华德小姐可好?盖世太保还在找她的麻烦吗?要不我们把她接回德国来,这样你回德国的时候也有个落脚的地方?”
“谢谢元帅,还好还好。只是目前恐怕她还不能回德国来,不是已经宣布她为叛国者了吗?这可是要命的罪状啊……那些盖世太保简直就像疯狗一样。”
“别信,也别怕。该怎样就怎样。一个男人如果对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不敢去爱,那可是很悲哀的事情哦,我就从来不管什么狗屁盖世太保,嘿嘿嘿嘿……”
隆美尔这个人,性格内敛,平时不苟言笑。今天在飞机上这个样子,是有其原因的——
三个月前,隆美尔司令部年轻的少校参谋冯·李斯特忽然出人意料地主动向隆美尔提出,愿意充当进攻北非先头部队的指挥官。这让早已经对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的隆美尔,又震惊了一回。
其时,希特勒向身处巴黎花花世界乐不思蜀的隆美尔下达了新的作战令:控制北非,迈出德国全球战略的第一步!而隆美尔手下的营、团长们,正被以浪漫而著称的巴黎美人们弄得晕头转向,没有谁愿意舍安求险,走上战场。
冯·李斯特的这个请求,既让隆美尔惊讶,也让他兴奋。这个年轻人,从七年前朋友介绍他进入军校的那刻起,他就感觉他与一般的人很不同。
当年轻人在饭桌上用玩笑的口吻对他讲“将军您放过那些先生,让我下地狱吧!”他意识到,在苦苦搜寻多年之后,终于遴选到了一名十分理想的副手。这个年轻人拥有着十分罕见的优良品质和军事才能!当时还只是一个将军还没有破格晋升为元帅的隆美尔,援引希特勒的话评价说:“其他人都是战术级的,这样的人才,才是战略级的!”冯·李斯特剽悍的身材,英俊的相貌,广博深邃的学识,再加上不卑不亢的言行举止,让隆美尔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一个大胆的设想,迅速在隆美尔心里变得轮廓分明——冯·李斯特虽然十分年轻,官阶极低,资历超浅,可是他完全可以被委以重任,担任一支重要的突击队的指挥官。
三个月前的那个早晨,隆美尔破格把军旗亲手授给了年轻的校官冯·李斯特,让那些在美人身上讨生活的资深军官们眼红不已,同时也嫉恨不已。
冯·李斯特凭战功很快当上了摩托化步兵师师长。
这一天,两个人的心情都特别的好。一路上,在飞机发动机的噪音里,他们谈了很多很多。也就是这一天,一直“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冯·李斯特,第一次告诉隆美尔一些自己的秘密。他显得有些抑制不住:“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尊敬的元帅阁下,您表扬我的军事战略才能,元首也给予了我莫大的荣誉,其实,我只是研究了一下《孙子兵法》而已。元帅先生您一定也研究过中国的《孙子兵法》吧?”
“惭愧,惭愧,”隆美尔连声道,“知道有这么一部名著,可惜一直没有专门花时间研究过。”
“这可是一座宝库啊!亲爱的元帅先生,就像康德和黑格尔他们这些天才的大师一样,东方的典籍,包括孔、孟,往往也脱不开唯心论和神秘主义,唯独伟大的《孙子兵法》,通篇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光辉。”
“可惜我不懂中文,要不我也要好好研究一下它。”
“这个好办,元帅先生,”冯·李斯特轻巧地说道,“《孙子兵法》,总共只有六千个汉字,仅仅相当于《战争论》的一个小章节,我给您直接翻译成德文就是了。当然,我还要负责帮助您读懂中文,哈哈……”
在前来机场迎接元帅的众军官面前,多年来总是不苟言笑的隆美尔,笑得十分灿烂。他身着德军国防绿马裤,军帽上扣着一副黑色的防风镜,在北非富含紫外线的纯净阳光下,随军记者赶快抢拍下这张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
他在即席讲话中,也第一次展露出较高的调子:“现在国际军界都把我称作沙漠之狐,在沙漠的月光下悄然行走的狡猾狐狸,嘿嘿,嘿嘿,其实我也就这么个年过半百的糟老头,貌不惊人,才不出众,连头发都已经变得稀稀拉拉的了,哈哈……我作战靠什么?主要依靠你们各位,特别是你们年轻的首长冯·李斯特先生……冯·李斯特先生,是我在戎马生涯当中遇到的最优秀的军人,我相信,你们将来一定会为曾经在隆美尔和冯·李斯特的麾下作战而自豪!”
七年了,这么长的时间,海华德的影像,在冯·李斯特的脑海里都变得有点模糊,有点淡然。他甚至没有想过,会不会有命运般的重逢。在他身边的部门里,在他所在的城市里,美女丽人一点都不缺,投怀送抱的如过江之鲫,他只要想要,就能召之即来。有些美人的灿烂微笑及其丰满胴体,有时候也确实能让他瞬间迷失,让他的身体蠢蠢欲动。
然而每当他心有所动的时候,他就想起了心中的海华德,想起了遥远的黄沙湾,想起了皮夹里那一截残缺的红玉手镯……这时候他就能够让自己镇定下来,静静地在桌子前坐下来,铺开信笺,把红玉手镯从皮夹里拿出来,当作镇纸压到信笺上,然后挥笔疾书,挥洒情怀……
有一天他意外地收到了海华德的一封信,副手格林将军回柏林开会时给他带过来的。从信封的磨损程度看,这封信能在烽火连天的战争时期,飘洋过海,横穿半个地球,到达他当时所驻扎的突尼斯,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奇迹了。
这封信让他这个典型的男子汉有生以来放声大哭了一场。
信里除了一些惯常的问候与思念之外,海华德用毛笔和砚墨给他抄下了一首著名的唐代情诗——大诗人李商隐的《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海华德在一张淡黄色的毛边纸上,把“巴山”的“山”字改成了“陵”字,“巴山”变成了“巴陵”,也就是岳阳。这样一改,这首诗读起来似乎更加上口。海华德的汉字书法已经写得有模有样了,是标准的柳体,舒朗秀气,大方漂亮,冯·李斯特感觉她已经超过了自己。
这首诗他以前也读过,此时此刻,睹物思人,情意萦怀;加之突尼斯的秋夜细雨,简直跟巴陵城的秋夜细雨一模一样,飘飘洒洒,淅淅沥沥,一点点一滴滴都像落在人的心尖上,岂能不令他蚀骨销魂,肝肠寸断,不能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