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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隋唐时期(2)

在南北朝的时候,佛教禅宗传到了第五祖弘忍大师,弘忍大师当时在湖北的黄梅开坛讲学,手下有弟子五百余人,其中翘楚者当属大弟子神秀大师。神秀也是大家公认的禅宗衣钵的继承人。弘忍渐渐的老去,于是他要在弟子中寻找一个继承人,所以他就对徒弟们说,大家都做一首畿子(有禅意的诗),看谁做得好就传衣钵给谁。这时神秀很想继承衣钵,但又怕因为出于继承衣钵的目的而去做这个畿子,违法了佛家的无为而作意境。所以他就在半夜起来,在院墙上写了一首畿子身是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这首畿子的意思是,要时时刻刻的去照顾自己的心灵和心境,通过不断的修行来抗拒外面的诱惑,和种种邪魔。是一种入世的心态,强调修行的作用。而这种理解与禅宗大乘教派的顿悟是不太吻合的,所以当第二天早上大家看到这个畿子的时候,都说好,而且都猜到是神秀作的而很佩服的时候,弘忍看到了以后没有做任何的评价。因为他知道神秀还没有顿悟。

而这时,当庙里的和尚们都在谈论这首畿子的时候,被厨房里的一个火头僧--慧能禅师听到了。慧能当时就叫别人带他去看这个畿子,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慧能是个文盲,他不识字。他听别人说了这个畿子,当时就说这个人还没有领悟到真谛啊。于是他自己又做了一个畿子,央求别人写在了神秀的畿子的旁边,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有这首畿子可以看出慧能是个有大智慧的人(后世有人说他是十世比丘转世),他这个畿子很契合禅宗的顿悟的理念。是一种出世的态度,主要意思是,世上本来就是空的,看世间万物无不是一个空字,心本来就是空的话,就无所谓抗拒外面的诱惑,任何事物从心而过,不留痕迹。这是禅宗的一种很高的境界,领略到这层境界的人,就是所谓的开悟了。

弘忍看到这个畿子以后,问身边的人是谁写的,边上的人说是慧能写的,于是他叫来了慧能,当着他和其他僧人的面说:写得乱七八糟,胡言乱语,并亲自擦掉了这个畿子。然后在慧能的头上打了三下就走了。这时只有慧能理解了五祖的意思,于是他在晚上三更的时候去了弘忍的禅房,在那里弘忍向他讲解了《金刚经》这部佛教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并传了衣钵给他。然后为了防止神秀的人伤害慧能,让慧能连夜逃走。于是慧能连夜远走南方,隐居10年之后在莆田少林寺创立了禅宗的南宗。而神秀在第二天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曾派人去追慧能,但没有追到。后来神秀成为梁朝的护国法师,创立了禅宗的北宗。

趣味链接:慧能的徒弟与禅宗的发展

六祖慧能著有《六祖坛经》,徒弟们也非常出名,在禅宗历史上是著名的“博导”。慧能著名的弟子有南岳怀让、青原行思、荷泽神会、南阳慧忠、永嘉玄觉,形成禅宗的主流,其中以南岳、青原两家弘传最盛。南岳下数传形成沩仰、临济两宗;青原下数传分为曹洞、云门、法眼三宗;世称“五家”。其中临济、曹洞两宗流传时间最长。临济宗在宋代开成黄龙、扬岐两派。合称“五家七宗”。

异姓不养--收养异姓义子判刑一年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不能生育的家庭为传宗接代会收养他人的孩子,一些宦官和将领也喜爱收养义子。与平民多因无子嗣,或希望有个子息,先抱养一个假子以图吉利不同的是,宦官收义子是因为不能生育,但又有财产需要传递,于是收养义子;将领收养义子,不少为的是招揽人才。

朱元璋收了二十多个义子,比如朱文英(沐英)、朱文忠、朱文刚(柴舍)、朱文逊、金刚奴、真章等人。朱元璋收养的义子,均未成年的,大多为孤儿,少数父母在世。值得一说的是朱元璋一家和这些义子的关系非常融洽,受感染,义子与义子之间也有了感情。

但在古代,义子其实是不能随便收的。在中国历史上有一项存在了几千年的、对社会生活影响极大的社会制度叫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宗祧制度。宗祧即宗庙,宗祧制度是有关祭祀祖先、传宗接代和继承家业的制度。宗祧制度以男性为中心,只有男性才有资格进宗庙祭祀祖先,也只有男性才有权利继承家业。因此,古代无子嗣的家庭收养义子有法律条款管着,无法随心所欲。

像朱元璋收养沐英在古代为“乞养”。“乞养”指的是非亲属之间的收养,比如一些没有父母或父母下落不明的孤儿、弃儿。沐英的父亲早逝,寡母在他八岁那年又亡故了,沐英成为流浪儿后被朱元璋收养。

乞养是不以立嗣继承宗祧为目的的,也不限制是男孩还是女孩,对同宗不同宗、同姓还是异姓都没要求。但也不是没有条律管制。唐律和宋律规定,被遗弃的小孩只要是三岁以下,那么即使异姓也可以收养。法律还禁止立养子为嗣子。

明清两朝对乞养也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如果因乞养异姓义子乱了宗法秩序,收养人要被杖六十下。上文提到朱元璋收养的义子也有父母在世的,那么如果义子的亲生父母把孩子送给朱元璋养之后,又后悔了怎么办呢?如果被收养的孤儿的亲生父母想讨回孩子,一般养父母得将孩子送回,但可以向对方要求一定补偿,以作为长期以来的抚养费用。

但为延续宗族而进行收养养子的话,就没这么简单了,往往有着种种严格规定,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即为“异姓不养”,即一般只能在同姓中进行。之所以规定“异姓不养”,是因为古代认为人只能祭祀与自己同族的人,同族意味着同姓。“立嗣”,“过继”“过房”等说法即为这种情况,被收养的男孩叫“嗣子”。

若收养了异姓男子怎么办?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唐律规定,无子的人可以在同宗之内辈份相当的人中间选择一个男子收养。如果收养异姓男子,唐律规定要判处徒刑一年;对于提供孩子给收养人的人,笞五十下。

元朝法律规定如果同宗之内没有辈份相当的人可以收养,则只要是同姓之人也可以收养,反之,“养异姓子者有罪”。明清律都规定,若收养异姓子为嗣,则收养人和送养人都要被杖六十下,其子归宗,即还是回到送养人家中。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老百姓一样也可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有法律摆在哪里,收养异姓子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孩子与父母以及家庭的情感,毕竟有时候与姓和同族无关。

趣味链接:安禄山--杨贵妃的义子

虽然在唐朝收养异姓是要坐牢的,但法不加于尊,唐朝最为著名的义子就是安禄山--杨贵妃的义子。

安禄山除了原来担任的平卢节度使之外,兼任范阳节度使。在宣诏后,安禄山为了巴结杨贵妃,向唐玄宗战战兢兢地提出了要求,玄宗鼓励他说。他便说出:“我想我应当有一位母亲。胡儿想要称呼高贵的女子为母亲”。玄宗问“这女子是谁?”他说:“就是坐在皇帝旁的那一位”。 玄宗感到惊奇,玉环也吃了一惊。于是安禄山连忙解释道:“作为妃子的义子,难道不可以吗?”玄宗说道:“玉环,杂胡提出的请求,是接受呢,还是拒绝呢?随你的便吧!”杨玉环回答道:“我高兴地接受!”安禄山极其认真地说道:“承蒙批准,胡儿千恩万谢!从现在起,胡儿对于妃子要尽人子之礼啦!”从当天晚上开始便连日设宴祝贺并犒劳成为玉环义子的将军。这一事件使安禄山顺利地扩展他的势力和领地。十三年后发生了安禄山称帝的战乱。

巧擒罪犯--王之涣审问恶狗

王之涣是唐朝有名的诗人,不仅如此,其实他还是一个断案如神的清官。

王之涣在文安县任上时,曾办过一个案件。

当地有户人家,当家的人常年在外做生意,家中只有姑嫂两人,相依为命。嫂嫂能干体贴,姑娘温柔美丽,日子过得很安定。但在一天晚间,姑娘突然惨死在房中。嫂嫂发现案情,立即呈报县衙。

王之涣问那嫂子:“你是怎样发现案情的?”

嫂子说:“晚上,我正在磨房推磨,忽听小姑惨叫救命声,我就立即奔回卧室,在院内看见一个人影,因为天黑,看不清面目,只见他光着上身,我上前抓他,谁知他身强力壮,脊梁又光滑,被他脱身逃走了。”

王之涣又问:“你们两个年轻女子在家,难道平素不作防备吗?”

“我们饲养了一只黄狗,但不知为什么,晚上并未听见狗叫声。”

王之涣闻言大怒:“那狗不为主人效力,实在是太可恶了!”

次日,正值庙会,王之涣决定在庙会上当众审问恶狗。

这真是件新鲜事。附近赶庙会的村民闻讯也都来观看王之涣审狗。人越聚越多,整个庙宇都挤满了。

此时王之涣吩咐差役把庙门关紧,他把孩子、老人、妇女分批地赶出门外、只留下百来个青年、壮年男子,这些人你看我望,不知王之涣要干什么。

王之涣一声断喝:“都把衣服脱了,面朝墙站好!”

那些人不敢违抗,只得照办。

王之涣一个个验看那些男子的背脊,其中有一男子脊梁上有两道红印,他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叫阿狗。”

“你与死者可相识?”

“不……”阿狗支支吾吾,但又不得不实说:“我与她们是街坊邻居,当然和识。”

“给我将阿狗拿下,其余的人都可自行离庙。”

经过审问,阿狗承认了强奸姑娘、进而将姑娘杀死的罪行。

王之涣如何在众多的赶庙会的人中认出罪犯的呢?事后他对提出疑问的人说:“根据案情,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那就必定是青壮年作的案。那晚黄狗不叫,说明了作案者是个熟人,再加那人曾被死者嫂嫂遇见,而且在光脊梁上被抓过一把,只要逐步排除不可能者,那么具备上述几个条件的阿狗就必定是凶犯无疑。”

至于审问黄狗,是王之涣故作耸人之举,以吸引众人来赶庙会,可麻痹作案者的心理,使之上钩。

趣味链接: 王之涣著名的诗

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送别:“杨柳东风树,青青夹御河。近来攀折苦,应为别离多。”

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诗人元稹--西厢记张生的原型

《西厢记》的故事原型起源于唐朝文学家元禛所写的传记《会真记》,也叫《莺莺传》,但是与《西厢记》中的大团圆结局不同,《莺莺传》的结局就不是那么圆满了,它讲的是相国之女崔莺莺被书生张生的才情所吸引而堕入情网,但张生却始乱终弃,抛弃崔莺莺的一个爱情悲剧。一般史学家都认为,《莺莺传》是元稹的一本自传体小说,而里面的张生写的则是他自己。

唐代贞元年间,有位张生风度潇洒而意志坚定,凡是不合乎礼的事他从来不做,即使有些场合要牺牲身体去应酬,他也只表面上逢场做戏般敷衍着,所以二十三岁的人了,还没有真正接近过女色。他自己的解释是,他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没有遇到让他动情的人。不久,张生到蒲州游览,寄居在当地的普救寺。恰好崔家夫人带着一家老小要回长安,路过蒲州,也暂住在这个寺庙中。更巧的是这位夫人姓郑,排起来是张生的“转折亲”,是他远族的姨母。不巧的是,他们运气不太好,遇上了蒲州军队的哗变。当时官兵失去控制,大肆抢劫蒲州人。

哗变的原因据说是这支军队的监军--一个叫丁文雅的宦官不擅抚军所至。唐朝用宦官做监军有着悠久的历史。皇帝对领兵在外的将军不放心,就派自己信任的太监去看着。久之就成了惯例,而且监军的权利越来越大,变得常常能左右军队行动,甚至处决皇帝不满意的将军。一般来讲,单纯的哗变,极有可能是这些军官利用士兵来跟朝廷讲价钱。可是这次哗变的结果却由于丁文雅处理不善变的意外起来,沦落到官军变土匪、“大掠蒲人”的惨状。崔家财产多,顿时惶恐起来。张生是一个爱交际的人,他认识了一些蒲州军队的将领。唐朝是一个尚武的朝代。读书人结交武人很平常,但是这一次张生的这帮哥们儿可派大用场了。他们派人保护了普救寺里的郑阿姨母女,使她们免受乱军的骚扰。

郑姨母感激张生的恩德,摆酒席款待张生,还让自己的女儿莺莺出来拜见这个远房的表哥。本来张生以为自己只是见义勇为,没有英雄救美的不良动机,但一见表妹,神魂颠倒,再也迈不动双脚。后来绞尽脑汁找上莺莺表妹的丫鬟红娘,用艳词--当时的情书表达出自己的心事。莺莺表妹动情了,约好日子邀他去西厢幽会。张生兴冲冲赶去,莺莺又变脸了,将他训斥了一顿。正当张生徘徊无主、感到绝望之时,莺莺又主动前来与他幽会,并经常性同居。

过了几个月,张生离开寺庙前去首都参加考试,谁知考试失利,于是他不得不滞留在京城。莺莺表妹深明大义,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书信表示慰问,并奉上贴心的小礼物。这封信文采飞扬,比现在的有些“宝贝”写得还要好。张生很得意,把表妹的这封情书拿出来四处炫耀,一时间让京城的才子们相顾失色。不过为了自己的事业,张生却选择了与表妹分手了,和一个大官的女儿结婚了,莺莺非常痛苦,确苦于一个弱女子,就当是遇人不淑了。大约一年后,张生有了自己的家庭,莺莺表妹也顺利的嫁人了。等到后来张生路过表妹的婆家希望再见上一面时,已为他人妇的莺莺表妹坚决拒绝了,张生很是惆怅郁闷但也没有办法。从此以后,从此两人彻底断绝了音信。

趣味链接:元稹送给薛涛的诗

唐代绯闻最多的诗人是元稹。唐代官至宰相而又开一代诗风的人是元稹。对元稹诟病其薄情无常的例证除了本文所述的对崔莺莺“始乱终弃”,还有一个著名的事情就是元稹辜负了女诗人薛涛的一片真情。元稹曾写过一首《寄赠薛涛》,相当有名:

锦江滑腻蛾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

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

纷纷词客多停笔,个个公卿欲梦刀。

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

梦中怀孕--唐朝女子的出轨借口

五代王仁裕所撰《开元天宝遗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杨国忠出使于江浙。其妻思念至深,荏苒成疾。忽昼梦与国忠交因而有孕,后生男名朏。洎至国忠使归,其妻具述梦中之事。国忠曰:‘此盖夫妻相念,情感所至。’时人无不高笑也。”

“梦中怀孕”不过是为出轨行为找个借口,可杨国忠对老婆的出轨不仅不怪罪,反而为其开脱,这除了顾及自己的名声外,只能说明夫妻间有一种不相干涉的默契。据《旧唐书·杨国忠传》中记载,杨国忠的老婆裴氏是妓女出身。既然杨国忠能包容裴氏的过去,再次宽容老婆的出轨,也就不足为奇了。

《开元天宝遗事》记录的是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的轶闻趣事,真实性不敢保证。但唐代还有一则“梦中怀孕”的故事,真实性应该很高。《文明判集残卷》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

“妇女阿刘,早失夫聟,心求守志,情愿事姑。夫亡数年,遂生一子,款亡夫梦合,因即有娠,姑乃养以为孙,更无他虑。其兄将为耻辱,遂即私适张衡。已付聘财,剋时成纳。其妹确乎之志,贞固不移。兄遂以女代姑,赴时成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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