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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尾声(3)

“不冷,哥哥你的背好暖。”还带着蒙眬睡意的甜糯声音,她和我如此靠近,气息轻轻拂过我的耳边。

因为玩得太晚,叔叔开始发怒,她被罚跪在院子里,可怜兮兮地俯下身,等待着竹条落在屁股上。

抽打时呼啸的风声和她的抽泣,瞬间刺痛了我的心,我不知哪儿来的力气,冲过去用力撞开了气咻咻的叔叔,张开双臂拦在她的面前,大声喊着:“叔叔,是我的错,我没能及时找到她,你要打的话,就打我吧。”

叔叔愣在了那里,啼笑皆非,却也不好再发作。看着他离开,我扶起仍跪在地上的叶天琴,任由她扑到我的怀里,发泄一般地哭泣。

她香香软软的娇小身体,那样信赖地瞅着我的目光,使得我心中微微一动,想要守护她,倾尽所有地守护她。

她带我去河边玩耍,我不识水性,只能坐在河边看着她挽起裤脚快乐地踩起水花,她一边往我身上泼水,一边引导我追赶到水深处,结果我脚踩到河底石头上的青苔,整个人往水里扑了过去。

“哥哥不要怕,快站好,水只有一米深啦。”

惊慌失措扑腾着水花的我闻言,半信半疑站了起来,水面果然在我的脖颈处微微荡啊荡的。

叶天琴被逗得咯咯直笑,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哥哥,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听说水底住着妖怪,我们都只能往前走,不可以回头看,曾经有一位大姐姐,就是因为回头看了一眼,再也回不到所爱的人身边啦。”

我一头雾水,还有这样的故事?

后来长大的我,终于在图书馆里看到了她讲的这个故事的原型,是希腊神话《德奥尔菲斯和他的七色琴》,一个回眸,竟断绝了深情歌者的所有希望。

可是儿时的我和已长大的我,始终不能够明白一件事——为什么,就是不能回头呢?

那本书的书签上,有着陌生读者为这个故事做的批注:“悲伤,才是爱情的真谛。”

能够肆意玩耍的时间毕竟是短暂的,仅仅两年有余,我就被父亲接回城里,他和母亲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冷战、调解、针锋相对、彼此伤害,最终仍不得不选择颓然原谅后,还是重新住在了一起。

告别的时刻,我不断张望着屋里,始终不肯迈上那辆奢华的轿车。

从得知我要走的那一刻就哭着躲在屋里不肯出来的叶天琴,终于在我冲过去不断敲门中,抽泣着打开门,张开双臂紧紧地拥抱了我:“哥哥,我以后也会去城里找你的,要一直记得天琴哦。”

“嗯,我会的。”我握着她的手认真承诺,只是两个孩子间的告别,却无形中有了些大人般的悲壮。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拉开抽屉翻找,将一粒系着红绳的桃核手链送给了我:“哥哥,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我哑然摸摸口袋,却找不出什么东西可以回礼,最终用力撕下了一粒纽扣,放到了她的手里。

孩童之间的情谊,那样单纯,却又是那样刻骨铭心。

后来我终于坐上车,一路远离了装载我美好童年记忆的小乡村,透过车窗往后看,叶天琴一直站在那里望着我离开,死死地咬住嘴唇,站了很久很久。

我回到了父亲母亲的身边,又重新进入单调到近乎无趣的生活,接受精英教育,勉力学着并不感兴趣的艺术。身边每个人都对我毕恭毕敬,他们或许是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而我的心里,却那么快地浮现了鄙夷和骄纵。

我故意做出高高在上的样子,看着他们有苦说不出的憋屈,心中才像是得到了些放松。我开始前所未有地怀念叶天琴,她是那么了解我的一个人,有时不需要说话,心事也可以被她知晓。她对我来说,并不仅仅是个儿时的玩伴,而是曾带给我无数欢乐的知己。

最初,我们偶尔会通信,次数少得可怜,可没人会知道我每次接到她的信件,都欣喜若狂,随后虔诚地读个好久,甚至不放过一个标点。

迈入中学之后,身边多了很多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向我表达好感的也并不在少数,有些偷偷传情达意,有些大胆跑来倒追。出于无聊,我也试着接近过她们,可觉不出多快乐,弥漫在心底的尽是空虚。

我甚至听到两个为了争夺我的青睐的女孩子吵架,言语激烈:“你别装了,还不是看好了他富二代的身份!”“说得冠冕堂皇,难道你就不是为了他又帅又有钱?”

心底泛出的反感使得我掉头就走,我开始无限怀念儿时和叶天琴在一起的时光,只有那时的我们,那么天真,不会顾虑世俗的东西。人为什么要长大?为什么一定要和那些单纯的特质说再见?

我浑浑噩噩地念完了中学,高考失利,只考上了一所很普通的大学。我开始了混日子的生活,打扮得标新立异,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挥霍金钱、青春来填补对未来的迷惘。

那时,我已经和叶天琴失去联系很久了,听说是早已搬家,我寄去的信件,终究查无此人。

空留被我珍藏在盒子里的桃核手链,记载着那段已然蒙尘的曾经。

是的,那时的我,该有多么堕落啊,原谅我没能以一个更出色的样子同她相逢,就像是我从来没有想到会在一次家族聚会上,再次遇见叶天琴。

那日是家族中长辈的生日,父亲特地推了商业聚会赶回来举行盛大的宴会来庆祝,听说那位老者,在父亲创业初期给过不少贴切的建议,也算是恩公。

向来对这类觥筹交错的场合没辙的我,被动地跟在父亲身边,过去敬酒,就在这时,我被那边桌上的一位女子吸引。

她梳着干净利落的短发,肤若凝脂,眸似晨星,淡淡妆容,穿着一身绿色的小礼裙,在人群中令人移不开视线。

在场的大多是家族中的亲戚和商界亲友,我正在想着该如何问得她是谁,却听到抬起头来的她惊喜地叫我:“哥哥!”

昔日那个黑丫头叶天琴,已经长成了美丽的女子,唯有笑容像儿时一样明媚。我一时呆愣在那里,听着身边亲戚啧啧称赞着她的出息。

儿时因太过于顽皮而被寄养在乡下,回到城里后,跳级就读,成绩优异,顺利考入高等学府,甚至获得了出国留学的保送资格,失去联系是因为多年以来侨居国外。如今学成归国,拉得一手好小提琴,在同辈的孩子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翘楚。

站在她的眼前,我自惭形秽,但是又克制不住地被她强烈吸引。

我怀念着同她无话不说的年幼时期,找机会同她单独相处,彼此的秉性早已深谙,那么容易就讲得投缘。她对我,仍旧有着儿时的亲近。谈话间,我得知,她回国是想发展自己的事业,开一家广告公司。

“哥哥,如果是你的话,是要继承家业的吧?”她转过头问着我。

那时我的哥哥,算是一个循规蹈矩、从小按他人设定人生轨迹成长的男子,甚至未曾有过怎样的反抗,然而长久的压抑,使得他精神萎靡、心情抑郁,终于使得家人不敢逼迫他,同时也放任了对我的管教。

“我也想要靠自己的力量,来体验更多不同的东西。”那时已经厌倦了商业游戏的我,信誓旦旦地答。

“哥哥你想做什么,就去努力做吧,你一定可以的。”叶天琴鼓励着我。

那一刻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在所有人都认为继承家业才是我最好出路的时候,叶天琴能够赞同我的追求,这该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情。

重逢之后,我和叶天琴的见面时间多了起来,我对她的关怀几乎无微不至,大家都说我是个合格的哥哥,而我,却在一次次交集中,发觉对她的亲近感越来越深。

后来我才得知,叶天琴居然要订婚了。

我以为像她这样开朗洒脱的女子,不会甘于这么快就被婚姻所禁锢,可人一旦被爱情吸引,整个人都会改变的。那段时间里我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红润,神情越来越光彩照人,是所有沉浸在恋爱里的女孩子,该有的幸福样子。

心中的不甘近乎将自己淹没,就在这时,我惊觉了对叶天琴的感觉,并不是单纯的亲近感。

说是“好感”也好,说是“重要的人”也罢,我没办法把这种异样的情绪表露一丝一毫,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最为喜欢的妹妹,嫁给一个由商业联姻认识的男人。

商业联姻,原本以为这样无趣的词语定会遭到个性洒脱的叶天琴的反抗,她却由此结识了自己的真心爱人。

我已经错过了她的童年和她的少年,她已经成长为我无法掌控的女子,可就算如此,我也不能堂而皇之地说爱她。

如今想来,我对叶天琴,最为隐秘的告白,竟是在琴房里。

我拾起了从小学的钢琴,她在旁以小提琴与我共奏,一曲终了,我停下来冲她笑笑,故作满不在乎地说:“西方音乐学认为,钢琴是乐器之王,小提琴就是乐器之后。”

“那当然了,哥哥,这是我们最初学时,就都知道的常识了吧。”她心无城府地应答。

不可以再靠近了,我告诫自己,心痛也好,悲伤也罢,叶天琴都不是自己可以寄托思慕的人,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冲破血缘和道德的界限。那时的我夜夜难眠,急需一个可以顺利转移情感的替代之人。

就在那时,我同一名叫黎朝颜的小姑娘相逢。

很奇特的女孩,失去了她心中最为重要的恋人,即使悲伤也勉力逞强的样子,看起来让人心疼不已。真正打动我的,却是她某次落于水中,将头发梳起时,我才注意到,她美丽的眼睛和眼角的泪痣,都和叶天琴那么相似。

一瞬间,我几乎以为上天听到了我的祷告,既然不可以靠近叶天琴的话,那黎朝颜也是可以的吧。假若她也可以同我交心,该是多么令人欣喜。

我以为她会像从前我接近的很多女生一样,只需要强势告白,并应景送上鲜花礼物,就会慢慢被我吸引。只是,她却不一样,在她的心底,有着另一个占据了重要空间的人。

从某些方面来说,我同她是一样的,都是惘然失措,却又跌跌撞撞追寻,心底都是眷恋着不可挽回的人。

紧密的追求,却最终招致了她的反感,她甚至告诉我只能同她做朋友,而一场意外,她陷入危机,却使得我终于发觉了她对我的重要。

那个叫作孟君寻的小子,我看得出他对她有意。为了接近她,并且得到她的信赖,我不惜使用了各种手段,甚至依仗着有钱,做了很多混账事。

朝颜,并未因此而放弃对那小子的关注,反而想尽办法同他一起摆脱险境。

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是那么空虚,这么久以来我到底在追寻什么,为了获得心有灵犀之人,眷恋并不能接近的人,追求心不在我这里的人,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自以为感动了自己的笑话。

叶家要决定继承人的人选,家中长辈皆认为在创新力和决断力上,我比哥哥要更胜一筹,面对着家人信赖的眼神,我无法再执意做出自己的选择。

我只是想最后努力一下,为自己想要走的道路,画上一个完整的句点,日后在回想起来的时候,也有成果聊以自慰,并有事迹可以对旁人诉说。然而,朝颜却对我说出了“在陪伴你完成这个报道之后,我们就再无瓜葛”的话。

黎朝颜,为什么连你也是这样,越过我,前往另一个人的身边。那夜正在参加商业聚会的我,听说了她喝醉的消息,在将她的身体揽入怀中之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

就在那时,酒意使我失去了理智,模糊了朝颜和叶天琴的脸庞,我做出了一生中最大的错事。

拥抱她的时候,亲吻她的时候,我几乎激动得浑身颤抖,这是唯一属于我的珍宝,不可以被任何人觊觎和抢走。

她沉默地反抗,哀怨的眼神仿若受惊的鹿,那是与我爱着的人,同样的眼神。

最后,当我渐渐清醒过来,看着遍体鳞伤却绝不退让的朝颜,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悲伤。

这个世界很残酷,猜测、嫉妒、伤害和鄙薄。

这个世界又很温暖,爱、原谅、信任和救赎。

以为最终退无可退的我,却也是被朝颜和那个小子救了,只是一场意外,我的人生陷入了黑暗。

只有在失明的这段时间里,我才开始回想从前的事情,没有任何一次,这么清醒。

为什么在德奥尔菲斯的故事里,离去的人不能回头?那是因为,即使我们再努力挽回,也不得不悲伤地发现,人是永远没有办法回到过去的,唯有咬紧牙关大步走向渺茫的未来。

于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儿时那段色彩鲜明的记忆,所以就因此错误地认定,那是人的一生中最为珍贵的部分。我一再地追求,想要重新获得从前的默契。

只是,时间都会往前走的,没有人会留在原地等你,而我和叶天琴,都已经长大,拥有各自的人生和重要的人,再也无法回到从前天真烂漫的年代。

在我失明住院的这段时间里,叶天琴一直在照顾着我,她说是因为时常受到我的关照,不能在最为困苦的时候离开哥哥的身边。我强颜欢笑,努力将所有的情愫都压在心底。

她为我读了《蝴蝶梦》,在她清脆的声音中,我慢慢回想着朝颜曾对我说过的话:“没有人会愿意做个投影的,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作为主角的人生。”

如今想来,在我遍体鳞伤被那小子救出火海时,我曾昏昏沉沉问了他一句话:“小子,你喜欢黎朝颜,是不是?”

“我喜欢她。”没有任何犹豫,他答道。

“那么,你可不要让她哭啊。”似是终于看透现实的如释重负,在失去意识之前,我真心地对他祝福着。

那个叫作孟君寻的小子,或许就是朝颜作为主角的故事里的王子,他终究能够将她好好守护的吧。

在养病期间,我接触到了叶天琴的未婚夫,那是个幽默风趣的男子,对她很是体贴。我听着他们彼此调侃、斗嘴,言谈之间心照不宣,终于明白了为何叶天琴会接受这样的人。

那是最合适她个性的选择,她所选择的恋人,一定可以让她一直开心地笑着。

复明已经毫无希望,我决定出国疗养,时间就定在了这个春寒料峭的年初。

我终究是没有参加叶天琴的婚礼,我曾去同她告别,将一对珍珠耳钉赠予了她,并说是作为兄长的恭贺新婚的礼物。

她笑着对我说谢谢,语调里是心无城府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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