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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骆驼梦(1)

那只骆驼,看上去很大的骆驼,应当是下午五点左右送进来的,因为他四点半出去过一次,那时铁栏里还是空空的,没什么引人注意的东西。五点半他下班出门,走到那里,发现栏里站着它。

看见骆驼,他的第一个想法是环顾左右。他觉得激动,又觉得这激动有点莫名其妙。他想从周围找到一点解释这骆驼的东西,但是没有。

正前方那个动物园的公告栏,从六月底画上欢迎小朋友的粉笔画后就没有变过。已经斑驳的画里有熊猫、狮子、驼鸟等动物,但是没有骆驼。左边是土坡,一条晒得软塌塌的水管从水泥路牵过去,沿土坡拉上。一个工人正分开腿站在水管上,塌下来的肩膀背对着他,似乎被漫长的西晒搞得有点不耐烦了。右边是坡鹿和驼鹿的大园子,裸土上星点布着粪便,那几只鹿远远立在一片树荫下,好似在盯着他,又似在发呆。

他走近那骆驼,端详它。骆驼侧身而立,突出的眉峰下面睁着一只正在出神的、反射着暮色的眼睛。它的瞳仁格外大而黑,像大部分食草动物那样显得十分天真,眼眶后面,竖起两只和巨大身躯不相符的小耳朵,还有那张闭合的嘴,抿出的弧度似在微微地、调侃地笑。

这是一只双峰驼,驼峰上的两堆毛像是土堆上秋天的草,晚风令“草叶”向一个方向齐齐倾斜。这风让他悠悠地想起五年前,和妻子离婚的那个夏天。

骆驼一直站在原地没有动,头也没有动。它用一只眼睛看了一下他,便移开了目光。他拿下脸上的深色近视镜,好让它能看清他的眼睛,但这骆驼似乎对人有点习以为常,并不在乎能不能看见他的眼。

“哎。”他轻轻哼了一声,想告诉骆驼,自己对它是不同的。

骆驼并没有反应。它翘着壮实的大脖子,脖子下方长满褐金色的毛。毛一直延伸到腿根,大腿粗粗的,然后突然变细,皮包骨头,下面是四只仿佛被体重压成扁形的蹄子,蹄子踏在光秃秃的水泥地上。它的头被一副勒子系起来,像系一只螃蟹。勒绳另一端拴在栏边的一根木桩上,中间长长的绳子垂下来,跟骆驼弯起的脖子正好对称。

骆驼给他一种清高的感觉,仿佛正是长久的束缚让它包容了身边的一切,然后决定不必再发一言。同时,他觉得它离他好远,因为他有点难以想象,这具走到近处才发觉相当庞大的身体是活的,能看、能吃、能动,也许还见过一些他没见过的,也许还能思索。

他很希望骆驼把头挪过来一点,做一点闻嗅他的努力。或者,在地上走两步,让他听一听蹄子噗噗的顿地声。可骆驼一直一动不动。这段时间唯一发生的事情,是西斜的太阳不断烤在背上,让他有点热,有点出汗了。

“黄主任。”有人从旁边走过来喊他。

他看看对方,微笑着应了一声。来人是园中这一片区域的工人,他不记得名字,但面熟。

“好贵的一只骆驼,下午才运来,看着还不错,哦?”

工人打开栏门,在骆驼面前走过,端起栏角那只大食盆,拧开角落里伸出的一只水龙头,哗啦哗啦地往盆里冲水。

他感到心脏嘭咚一跳——栏门打开了。在想象中,他嗖地走到骆驼面前,仰头看着它那抿得始终像在微笑的嘴。持久的微笑总得有点含义,不妨认为骆驼的微笑是在轻轻地蔑视自己。然后,他还可以摸一摸那温热的脖子,按一按那厚厚的皮,感觉一下它皮肤里漫涌着血液的肌肉。

被骆驼蔑视也没有什么关系,他想。只是他也和骆驼一样一动不动。

“下班了哦。”看骆驼的人将一大盆清水放在骆驼面前,对他说。

“嗯,明儿个见。”他戴上眼镜,预备离开。

在家里一天未出门的儿子,看到父亲回来,欢呼着跳起来迎接他。小男孩不只是因为父亲回家高兴,还因为父亲的出现意味着今天出门玩耍的时间就要到了。儿子呐喊的嗓门有点破音,听上去野野的。他很喜欢,心头也热起来。

做饭的时候,他回想起了那只骆驼。不过一个小时,骆驼的细节已经有点忆不起来了。骆驼变成了一团金黄色的光,像一只瓦数不高的灯泡,在他心里始终晕开一小片。

而此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地平线,外面的灯火渐次亮起来。

这天晚饭后,他纵容儿子跟其他小朋友多玩了一段时间。他在小区活动区里,跟那些妇女坐在一起,看儿子从这个小孩身边跑到另一个小孩身边,哇哇地呐喊,大声建议各种游戏,一会儿往高处爬,一会儿往低处跳,脸颊红得像有血要涌出来。

有时,儿子会忽然收敛动作,抬头寻找父亲的目光。他便用微笑暗示他不用担心时间,儿子便重新抖擞起精神来。这让他的心有那么一刹那感到一酸。

他希望儿子更野一点,不要像父亲,最好,也不要像母亲。儿子今年九岁,跟妻子离婚时,他才四岁。他为父母的事哭过吗?他希望儿子永远像今天这样,只要跑、跳、呐喊、流汗就可以。

很多年以前,他还是个年轻人时,他的父母也是这样期望他的:开心一点、正常生活,找一个不错的老婆,生一个健康的孩子。他却让他们一直担心。那个时候,他狂热地迷恋艺术、写作诗歌,为了一个女孩子划伤胳膊、通宵抽烟、写万字情书,而那个时候也正是中国诗人自杀的高峰期。

他给妻子写过三十厘米厚的情书,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离婚前,妻子把那些情书全部烧毁,他也记得很清楚。妻子没有亲口告诉他,他是从儿子房间的小桌上凭空多出的一堆纸片知道了这件事。那些纸片是信封上的装饰图,妻子收拾信件时被儿子看见,闹着要那些图案,她就停下来,一张一张剪下来给他,然后再烧掉那些信。

平心而论,妻子是个好女人,不娇不骄,处事得体。即便在半年分居的敏感期里,她也从来没有表现出怨恨他的意思。这一点,儿子就是最好的证明。儿子在他面前总是很自然,也不介意被妈妈定时送到他这里来住一阵子。这说明她在离开他以后,依旧在用她的好处照顾他。

无可否认,他们离婚是对的。她应当去一个更好的家庭。他下不了这个决心,幸而她能下。他最终同意离婚,是因为他不得不承认,这么多年来,他无法对她产生一点点影响。有些人能在最普通的生活里表现出对他的不需要,甚至在美德中。这本没有什么,可不幸的是,他爱上的人就是这样的一个。

离开前,她说:“我爱你,但我还是要离开你。”

还有:“我只想简单一点。”

恢复单身的头两年,他曾经往死里琢磨这两句话的含意,觉得这几句话真是可以无限延伸,简直可以写一本书了,但他从此却搁下了笔。他也曾用很多时间琢磨搁笔这件事,仿佛重新从娘肚子里生出来一遍,手脚簇新、生疼,令他辗转难眠。

后来,他恢复了正常的睡眠。再后来,这些事情就淡了。偶尔想起当年那些痴狂的日子,他觉得,不再写也是好的。至少,对他来说,不写比写要好,天赋决定了他永远做不了一个好的写作者。于是写的时候,他的整个生命都被紧紧捆绑,一天一天是数着过的:自己像是自己的审判对象,只言片语都要挖个清楚;又像缓期服刑的犯人,看似自由,实则永久有一本严厉的法典在头顶;也像是取保候审,走得再远,也会被某个期限拉回来。

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有一种生活,是可以对之说“不”的。都有一种生活,身在其外的人都知道可以对之说“不”。

他第一次梳理出这个结论时,曾经有把手稿统统烧掉的冲动——像妻子烧掉自己的那些信那样。那些匆促的字迹、长长的划痕,他写下它们时用熬得通红的双眼凝视面前的墙壁。总得、总得有一个举动,能生悍一点、强硬一点,能与那些庞大的字纸相颉颃吧——任谁都可以完成这样一个举动,但是他没有完成。他知道这些东西写的并不好,正是这不好,让他有了不忍。像一个自己生下的丑丑笨笨的小孩,因为他丑、他笨,捅了娄子时反而不忍心下手揍他。

但是面前跑着、叫着的是他真正的儿子啊,并不丑,也不笨。而曾经,他以为自己只有一种后代,就是那些手稿。他把它们丢在书橱下面的柜子里,就那么一丢。一刹那里,他清楚地记下了几个本子躺在旧书堆上歪扭着的形状,但再也没有伸手把它们扶正过。

现在的他是父亲,无论从哪一点想起,最终都要落在儿子身上——自己的儿子。这个野气的小男孩,这一辈子只要跑、跳、呐喊、流汗就好。儿子四岁那年,他和他都告别了过去的生活。四岁以前,儿子和他朝夕相处,但并不知道他写过诗,今天也一样。

他们是今晚最后一批回家的散步人。他还在洗手间里准备洗澡水时,儿子就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他汗津津的脸颊在皮沙发上擦出一块湿印,眼睛松松闭上,眼睫毛似乎还沾着汗珠,嘴巴微张,呼哧呼哧地呼吸。

他蹲在儿子面前,端详着儿子。儿子整个人像一只滚烫的小动物,热气腾腾。

“起来洗洗再睡,洗洗再睡啊。”他说。

儿子懒懒地扭了一下身体,眼睛睁开一条缝,又闭上了。他就在沙发上给儿子脱衣服。脱到短裤时,儿子笑嘻嘻地睁开眼睛,起身往洗手间跑去了。

儿子在他的面前扑过满身的汗味,让他想起“乳臭未干”这个词。这令他又想起了妻子。

那只沉默不语的骆驼,晒得浑身发烫的骆驼啊。

第二天他上班去,走过昨天看到骆驼的地方,发现它还在那个栏子里。这本是临时围栏,园里新来什么动物就先拴在那里,安排了合适的住处再挪走。大部分动物不会待在这里超过一两天。

骆驼和昨天姿势略有不同,但是神态还是一模一样的——肃然不动,好像从没见过他一样。

“哎,骆驼啊。”他伸手抚了一下栏门上那只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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