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嫁给哥哥,姐姐嫁给弟弟,父亲取女儿为妻,这对现代文明人来说不啻惊天奇闻。然而在古埃及的法老家族谱系中却是一项“优良”的传统。在选择配偶方面,古埃及的法老家族有着血缘上的“洁癖”,保持血统的纯正是这一传统的终极目的。然而却没有资料可以证明当时的这一制度造成近亲结婚的恶果,这或许是奇闻之外的又一个奇闻。
在古代埃及,王室成员主要包括与法老有血缘关系的人们,法老的所有叔伯、姑母以及舅父、姨母等等皆属王室成员。因为在古王国时期埃及就已形成绝对君主制,国王具有无上的权力,金字塔就是这种权力的最好证明。所以在古代埃及,好像没有出现各个早期文明都通常具有的民主制或贵族共和制。最高权力的核心是法老以及他的家庭。王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摄政,其他贵族成员如果和法老没有血缘关系,地位再显赫也进不了王室圈子,触及不到权力的核心。所以王室内部的亲属关系,以及权力的法承关系就显得犹为重要。
在通常情况下,王后的选择一般在王室血缘关系内部,尤其是法老的亲姊妹。这就和我们现在的伦理规范丝毫不相容,在我们今天看来这是乱伦的行为。但古代埃及人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如果亲兄妹或亲姊弟成为夫妻,就会使王室的血统更加纯正。其实亲兄妹或亲姊弟成为夫妻并不是埃及文明独有的特例,例如在中国一些少数民族的民间传说中,有很多就是认为他们的祖先是兄妹或姊弟的结合。在人类的社会发展史上,大多数民族都经过了血缘群婚的这个阶段。从纯生物遗传的角度来看,排除兄妹或姊弟的婚姻主要是为了降低遗传病的发病率。而在古代没有大范围的民族交融和通婚,人种和血缘比较单一和稳定。所以近亲结婚一般不会对后代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我们在古埃及文献中也没有看到有因遗传而有严重生理缺陷的王子出生(或者只是极为个别的现象)。
奇怪的是,这种兄妹或姊弟的结合好像只限于王室内部,其他贵族或是一般平民有这种情况的证据几乎找不到,而且这种传统一直到托勒密王朝时期还很盛行。另外,法老如果娶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是被允许的。阿蒙诺斐斯三世和拉美西斯二世就是这种情况。在古代希伯来人中也有类似的情况。这种乱伦行为令今天的我们更为惊讶,因为人类在成为智人以后就已经排除了不同辈之间的性行为。
通常国王被认为是神授的最高统治权力的代表,那么王后也通常被认为是哈色尔女神的体现,或是“何露斯的房屋”,如果她是王太后,那么她就被认为是伊西丝女神的体现。所以在古代埃及不光将王权神化,而且也将后权神化。王后是王权的支柱,她的象征物就是一个能发出“卡嗒”声的叉铃(sistrum rattle),以及一个带有叫做“迈尼特”(menyet)的类似砝码的装饰项链。王后在和国王结婚的时候,通常将王冠作为嫁妆带来,来授予他统治的权力,可见王后的地位对于国王是多么重要。
除王后外,法老还有很多妃嫔。但她们一般不被认为是王室的成员。其他的贵族要进入王室的圈子,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和法老的主妻(也就是王后)生的长女结婚。在缺少王室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这个长公主的丈夫就可继承王位。而其他公主的丈夫则不会有这种权利,也没有王室成员的资格。如果女婿继承王位,那么就要改朝换代。但这是极为少数的情况,因为这只有在王后自愿放弃亲自统治的权利之后才会发生。所以在缺少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王后有权自己亲自实行统治。哈舍普苏特和托色尔就明显地属于这种情况。她们扔掉了她们自己作为王后的妆束扮作男性法老进行统治。她们穿上男人的衣服,改成男人的名字,甚至戴上法老的假胡子。
王后的这种重要性可追溯到第18王朝,虽然资料比较匮乏,但我们还是能推断出这是普遍的现象还是偶然的现象。最具代表性的是阿霍特普(Ahhotep),她是第一个从王后的位置坐上法老金座的女人。她执政的年代是第17王朝末。在当时社会危机严重的时刻,她甚至被授予“上埃及的救星”这样的荣誉称号。她的女儿—女性继承人阿蒙-诺夫丽塔瑞(Ahmose-Nofretari)成为第一个掌握阿蒙神庙大权的已婚女祭司(她和她的兄弟已经结婚,在这之前只有处女才能担当这个职位)。她在整个第18王朝被神化为底比斯的一个神。像这种王后成为法老的例子在整个第18王朝和第19王朝都很常见。比较著名的有:哈舍普苏特、泰亚、奈弗尔提提、木特诺耶摩和诺弗瑞塔瑞-玛丽吞姆特。
在第19王朝以前,我们对王子们的生平情况所知甚少,尤其是王储。他们可能通常被地位很高的乳母抚养,并且和他的兄弟们的关系非常密切。王子们通常由老练的军官培训打仗的技巧和经验,由军队中的书吏教他们读和写。公主们也学习写字和画水彩画。女保姆和男家庭教师,以及专业的笃么(domo,指那些功成名就后过着悠闲生活的职业人士)被委任来照顾他们。
在有些时间段里,法老并不规定王储是谁,这样可以使王子之间和睦相处。另外还有一个不规定王储的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王子的死亡率是很高的。有很多例子说明很多王储活不过他们的童年时代。而且,能成为法老的王子都无一例外地被“神谕”说成是未来的国王。例如,图特摩斯三世在童年时代就被阿蒙的神谕说成是未来的国王。几乎所有的法老都有被神预示的记录,其实是真是假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王子能活到成年并继承王位,就已经被认为是得到神的保佑了。
有时法老会在自己的晚年和自己年长的儿子共同执政,虽然这在整个古埃及的历史上并不常见,但在第20王朝的时候比较普遍。比如塞索斯瑞斯一世在他执政的头10年就是和他年迈的父亲阿蒙奈摩斯一世共同执政的。但是在古埃及的文献中,记载这种情况的材料很少,神对于共同执政的咒语似乎显得很缄默或是显得很模糊。这也可能是在祭祀的教义中对这种情况是不欢迎的,至少是不提倡的。
在某些情况下,法老可能会把王室的成员安插到他控制得相对薄弱的部门中去,以加强对那些部门的控制。比如在新王国时期,法老的王后或女儿会成为阿蒙神的妻子,这样法老就可以控制“神”的权力和财富了。但同时我们也可以注意到,有时这也可能成为王权的制约力量。比如如果王后和他的女儿和法老离心离德的话,她们会反过来用“神”的这种权力来制约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