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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写给十年后的自己(1)

只能爱你一分钟

许多少年心里似乎都存在这样那样关于一个初恋的故事,那时候,因为你们年纪还小,青春的萌动,也大抵都暗暗埋在内心最深处了。我亦知道一个类似的故事:

那个草长莺飞的午后,当她怀抱一摞书本急冲冲地从门外奔来,无意间倾倒于他的课桌上时,他的心便如同那些翻飞的书本一般,哗啦啦散了一地。他故作从容地一动不动,不帮她拾拣书本,亦不多说片语。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一举手,一投足,就会将心里轰然裂开的秘密抖落在地。

似乎,他当时能做的,仅是用故作冷漠的态度来掩饰心灵深处的大响。没人知道,在那个三月黄昏的暮色中,一个平日里最爱惹是生非的少年,被一个柔弱的女生在意想中打成了重伤,且自此再无还手之力。

他开始在意自己的发型,尽管它依旧蓬乱不堪,但他还是力求让它有些张狂的个性;他开始注意自己的衣着,尽管三天两头不得不换上那件纯白的运动衫,但他已经学会在运动衫的两头加一点耀眼的坠饰;他也开始注意自己的音量和言语。譬如,再不说那些带有让人生厌的脏字,再不去教室门前和隔壁班的坏男孩们大声嚷嚷。他也不再看花哨低俗的三流杂志,借此散布明星绯闻。

他尽可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自己变得更好。说不定,她会因为他的发型而主动跟他搭讪;说不定,她会因为他的衣着,而简短地跟他聊上三言两语;更说不定,她会对他的突然改变,暗自有一种浪子回头的欣慰。

谁也不曾注意到,那个昔日在作文课上打盹酣睡的少年课桌里,早已安放了几本世界名著。譬如,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以及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没人注意这个少年,他的呐喊与沉静,似乎都与这群人毫无关联。

他感到一阵莫名的伤悲,那么多日子悄然过去,她都不曾发现,那个几度在班里闯下大祸的少年,早已在时光中慢慢平静。直到有一天,后排的男生赫然看到他手里抱着一本《老人与海》,才厉声尖叫着讽刺:“嗨,嗨,大家快来看啊,全世界最荒谬的文盲竟然研究起海明威来啦!”

她拨开讥笑的人群,用一种几近咆哮的音量维护了少年的自尊。似乎,他再也无法忘却,当日她所说过的那句简短的话语。看名著怎么了?名著写出来不就是让人看的吗?你们要是觉得人家是文盲,那你们和文盲坐在一个教室里学习,你们算什么?

她是班长,在旁人看来,这是对群体内部弱者的具体维护。但在他看来,那天,却是那么特殊,那么别有他意。他似乎愿意觉得,他其实也是喜欢我的,如同他默默地倾慕着她一般。只是,一直不曾有这样的机会,让她可以名正言顺地与他站在同一条战线。

他以感激的名义请她吃饭,用笨重的自行车载她回家,为她在楼下顶着炎炎烈日一遍遍地练习着深情告白。可在紧要关头,却还是照旧怯懦而又狼狈至极地问了一句言不由衷的话,班长,周末的班会主题内容是什么?

所有人都知道她拒绝了他。当他迎着风,鼓足勇气对后座上的她说“我喜欢你”的时候,她竟然不顾一切地纵身跳车,与他远远分开。

他懵懂的恋情和那段炽热的告白,最终只能在一片奔如流水的哄笑声中,遥逝成风。他像是受了极大的伤害,再不敢与人相斗,大声争辩。似乎,自己被别人紧紧地抓住了一个要害,只需轻轻用力,便会将他置于死地。

他决定将心门再次关闭。可谁知道,少年的心,一旦开启,便再也关不上了。于是,他只好这样固执,而又不可救药地暗恋了她整整三年。

那些在旁人看来是最美好的,最为珍贵的回忆,对于他来说,仅是一片狼藉的青春战场。他在长达三年的战场上,一面做着勇敢执着的子弹;一面又做着一触即溃的逃兵。

离别的时刻,他终于再次鼓足勇气,走到她面前,轻轻地说了一句:“呵,曾经,我可是多么多么喜欢你啊,而你,却还是无动于衷。”他说得有些凄婉、悲凉,有些无可奈何的惆怅。

他以为,她会一如既往地对他冷漠决绝,拂袖离场,岂知,她竟然无所避讳地牵起他的右手说道:“谢谢你这几年的坚持,但我只能爱你一分钟。”

那一分钟,真有一世那么漫长。她紧紧握住他的右手,领着他,奋不顾身地穿过喧闹的人群,走进那条夏花四散的幽幽小路。

蔷薇已然漫过墙头。他努力地快些,再快些,那样,他便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和她一同走到蔷薇木架的尽头。极短极短的六十秒,让一个坚毅的坏男孩,泣不成声。他庆幸,欢喜,自己终于,终于有了那么一段长达一分钟的恋情。

他的心,再次有了一阵通天大响,轰轰然地,从天边的流云深处赶来,将纷乱的心门,再次掩合而上。

今日,当他终于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回视这段青涩辛酸的暗恋时,终于明白,为何会在转瞬即逝的一分钟里豁然解脱的缘故。

原来,他一直所追慕的,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那个于暮色中被打乱的倔强少年心,以及一些在成长追逐中自以为被流言击得粉碎的薄弱尊严。

走在这段青涩岁月中的你,是否也正经历着这样一种不可名状的情感,相信读懂了这个故事的你,会明白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另外,再告诉你一个秘密,美好的感情会在并不遥远的地方等你,那时候你已经长大。

那些被错过的幸福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正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翻寻屠格涅夫的《父与子》。而她,似乎根本不曾注意他的到来,独自捧着那本陈旧的《茶花女》,泪眼潸潸。

流光从风起的幕帘罅隙中暗沉沉地飞了进来,如花似雾地落了她一身。她的裙裾洁白,有外围的花条旋转着低垂下来,像晨曦中的牵牛花,袅绕攀腾。她那带着残泪的眼睛,如同江上夜里忽闪的渔火,明亮而又隐约。

他要找的那本书,与她靠得极近极近,因此,他不得不鼓足勇气,放下一个自卑少年对异性所具有的怯懦,慢慢地向她靠近。最后,踮起脚,以几近歪斜的身姿,取下了那部赭黄的书。

环绕在她周围的淡雅的茉莉清香,也是在那短暂的一瞬间,扑上了他的脸面。他显然有种措手不及的惶恐,狼狈地朝着光亮的出口处逃窜。许久许久,胸膛里的余悸,都还如旺盛的篝火一般跳动。

此后,他再忘不了那样的一个场景。在昏暗的书架中,一个穿着洁白纱裙的姑娘,为躲避众人的目光,独自倚着几寸日光,读着那感人肺腑的《茶花女》。他想,他该为这样的相遇写点什么东西。这样,他便可以凭借倾吐,将这份纠结的情感,慢慢忘却。

实质,他并不能忘却。尤其是某一次做课间操,他心血来潮站到前排,忽然看到她消瘦的身影后,更是难以自拔。她真是瘦了许多,以至于显得有些憔悴。兴许,她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才不得不穿一身宽大的运动服,以备看起来协调些。

自此,每每喜欢挤在人群后面的他,开始逐渐越到人群前面来。他似乎迷恋上了这样日渐清晰的靠近。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已经站到第一排去了,已经无法再与她慢慢靠近了,他才猛然有一种莫名的伤悲。

他该把广播体操做得更标准一些。兴许,她偶然回头便会注意到他。于是,闲暇时,他就对着偌大的橱镜,一遍一遍地修正自己的动作。因为动作的规范和娴熟,他成了班里的领操员,不用争分夺秒地下楼,也能站在人群的前列。

众目睽睽下的五分钟,逐渐让他变得开朗起来。他不但可以理直气壮地帮助班里的其他同学修正动作,调整队形,还能面不红心不跳地与前排女生对视几秒。

她有没有注意过他,我不知道。兴许是有过的,只是,这偶然的惊鸿一瞥里,定然不会有他这平庸身影的定格。

他想,他该勇敢一点,去告诉她,有一个少年,正苦苦地暗恋着她,并且因她,逐渐变得勇敢、开朗起来。他一直这么想着,这么盘算着。甚至,写好了信,想好了对白,就等待一个四下无人的时机,递交给她。

实质,这样的时机有过许多次。可他始终不能伸出双手,那么镇定而又泰然自若地与她问好。对于她,他似乎永远都是那一个怯懦而又自卑的少年。唯一能做的,仅仅只是朝着光亮的出口,仓皇逃窜。

这辛苦的暗恋陪他走过了少年时光,让他在三年的高中生涯里,不经意地从人群中剥离出来,退去青涩的外壳,长满成年的羽翼。

很多年后,无意间读到尤里·纳吉宾的《热妮娅·鲁勉采娃》,被其中一段热情的文字,感动得泪眼涟涟。“……刹那间,我真想令时光停住,好让我回顾自己,回顾失去的年华,缅怀那个身穿短小连衣裙和瘦窄短衫的小女孩……让我追悔少年时代我心灵的愚钝无知,它轻易地错过了我一生中本来可以获得的欢乐和幸福!”

可这错过的幸福啊,也曾那么真实地丰满了一个少年的羽翼,让他在无形中变得羞涩而勇敢,茫然又坚定。

成长需要一些谎言

中学时,他曾默默地喜欢过一位文静的女孩儿。当同龄的他们仍徘徊于“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等这类大众诗句中时,她早已一去千里,独自写着“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的伤怀宋词。

她很少言语,即便集体活动,出游,也是独自静坐在车厢内遥看风景,或是跟在人潮的欢笑中面无悦色。他一直觉得她是孤独的,因为那个年纪的他清楚地懂得,倘若没有人来理会自己,那再美的风景,也只能是极度地了无生趣。

有那么些次,他鼓足了勇气放慢脚步,渐然移至人后,与她并肩而行。他想悄悄地与她说上那么几句话,在那漫山的苍翠和花红中。可要用什么来开头呢?可绝不能让她觉得我心存轻薄或是毫无内涵。

崎岖的山路上,他思索了许久。流光散漫,夏花惊绽,微凉的风将他的头发吹拂。他佯装侧赏风景,一次次偏头,偷看她的一颦一笑。

最后,当他无从决定,欲抽身上前时,她主动开口与他搭讪了:“喂,听说你会弹钢琴?”她站在一丛茂盛的野草旁怔怔地看着他,等待回答。他刹那间气血翻涌,呼吸急促。

“嗯,六岁开始学的。”他冲着她笑笑。

“真好,我喜欢,但不会。什么时候你到学校琴房弹一段给我们听吧!”她全然不像在开玩笑。可“我们”指的是她和谁?

正当他迷惑时,她悠然解释道:“下周一不是有音乐课吗?到时你上去露一手吧!”

之后几天,他争分夺秒地练习技法,生怕那短短的几分钟会让她有所失望。

周一的音乐课上,当老师问班上哪位同学有这方面特长时,他自告奋勇地登台了。她坐在后排,把巴掌拍得通红脆响。

毫无疑问,那天他出尽了风头。课后,她径直朝他走来,说他的琴声感动了她。他不语,还有什么赞美之言比这句话更似和煦暖风呢?

再后来,他与她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第一时间分享着她内心的喜悦和忧伤,第一时间看她的诗句,第一时间感受她的内心所感。他想过向她表白,可回头盘算,表白了又能怎样?不也是维持着这样波澜不惊的校园生活吗?再者,万一失败了,那将意味着他和她的关系从此瓦解,两不相干。

他把这份早熟的情愫暗暗珍藏着,像她将自己内心的喜悦忧伤珍藏到诗句里一般,将所有的青涩思念,莫名欢欣都全然隐匿在漂浮的琴声中。

离别如期而至。毕业晚会上,她身着洁白的连衣裙,在一片惊呼和掌声中向我致谢。她说,他是她唯一的朋友,谢谢他这些年无怨无悔地容忍着她的小错误。

他咕咚咕咚喝了两杯啤酒,苦笑着朝角落里走去。她永远也不会明白,他的无怨无悔并不是因为他的开怀和大度,而是因为他喜欢她,那么热烈而又无奈地喜欢着她。

当夜,兴许是离别的缘故,他将积蓄多年的情感向她倾吐,在灯光凌乱的琴房内。他们都知道,不论结果怎样,都将会天各一方。

沉默像一张让人沉湎的嘴巴,吞噬着他们奔腾不绝的泪水。最后,她吸了吸鼻子说,他以后会遇到更好的女孩儿,会更加大方地容忍着那女孩的坏脾气,会弹一段又一段更为优美的旋律给她听。

他流着泪,拍着钢琴键,忧伤地看着她的眼睛说:“自你以后,我再不会为任何女孩儿弹琴了!”

记忆中,直至高考录取之后的临行前,他都未曾触碰过屋内那架棕色钢琴。它安然地躺在那儿,落满了灰尘。

时光辗转。两年之后,他在大学开始了另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将那个写得一首好诗,多愁善感,易流泪的她忘得一干二净。偶然翻开同学录,或看到类似的场景才会忽然想起,他的生命里曾有她居住的痕迹。

那时的他以为,年少的她会在他的心里住上漫长的一生,让他思念,让他感怀。可当他再度触摸冰凉的黑白键,彻夜苦练,为另外一个女孩儿准备一首生日曲目时,他终于明白,那时的山盟诺言,就像电视剧中的经典温情谎言一般,虽感人肺腑,却极易支离破碎。

不过,成长需要这样的谎言来给予感动和温暖,助其丰满。

初恋,一点也不浪漫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同龄人群里最为特立独行的精英。

譬如,学校明文规定不能穿拖鞋上课,我就偏要趿拉个三角拖鞋,在学校里晃来晃去,生怕裤腿遮住,别人看不清楚,还特意配了条浅色的花边短裤。

譬如,学校不允许学生染发,我就偏要弄一缕金黄在黑色中间随风飞舞。任凭老师好说歹说,软硬兼施,通知家长,我都不向长辈势力低头。固执己见,这可是坚定立场的最根本的表现。

譬如,父母三令五申,不允许早恋,我却偏偏喜欢上了一个高年级的坏男孩儿。很多次放学,我都能见到他懒洋洋地站在离校门口不远的小卖部,叼根烟,斜视着马路,洁净的白衬衫,洒脱地松开几个纽扣。

我跟朋友说,我最见不得他那样儿,简直帅呆了,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朋友噌噌地拼命蹬着自行车踏板,说我是犯花痴病了。我腾出一只手去抓她的肩膀,迎着风大笑,嘿,小孩子家家,你懂什么!他迟早是要追我的。你看,像我那么国色天香的女孩儿,当然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啦!

事实并不如我想象的这般。当我鼓足勇气,褪下宽松的牛仔裤,穿上蕾丝的连衣裙,偷抹妈妈的晶体口红在他面前晃了无数次后,仍是不见他有所暗示。于是,我不得不无奈而又沮丧地在日记中写道,少女的心事如风,来得很快,却难以如花般被轻易吹开。

很多个日夜之后,我的情愫开始如烈焰一般在心间的草原上蔓延。我想,如果我再不见他一面,或者,不与他相识的话,我便定要死去了。那于灵魂深处的虚弱,像一根无形的针,扎进了我的心门。那样摸不着实处的莫名地疼,开始让我寝食难安。

我在草纸上写了信,细细修改了数次,终于誊抄到了一张粉蓝的信纸上。我对朋友说,你帮我送去吧,求你这一次了。她看了我许久,兴许是被我打动了,从未见我对任何事儿这么认真过。

人潮涌动的小卖部门口,朋友将粉蓝的被叠成心形的信件递给了他。我站在不远处,佯装漫不经心地四处探望,寻找东西。心里,却是像乱了方阵的万千战马,轰隆隆地,不知所措。

一路上,我像个坏了的复读机一般,反复地问朋友,他接信时的表情是什么?他有没有说什么?你有没有对他说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排山倒海,揪扯了整整一个下午。我想,我是患病了,要不,怎会每日都心神不宁?

恍然地等待几个日夜之后,终于收到了一份简洁的来信。他说,可以和我做朋友。而我,在信中所提出的要求,也仅是那么简单。

有了朋友这样一个幌子,我可以毫无顾虑地去小卖部和他打招呼,与他一起喝杯冰凉的奶茶,不着边际地闲聊;可以明目张胆地去球场看他打篮球,他在众人间挥汗如雨,几乎一手遮天;可以故作成熟地叫他戒烟,告诉他吸烟的一些危害……

一个明媚的午后,我们无缘无故地在街头牵手了。我不明白,这到底算不算恋爱,反正心乱如麻,空茫不已。最后,我们约定,周末半夜悄悄潜逃出来,带上手电筒,一起登山看日出。

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他的请求。要知道,在每一个少女的内心深处,其实都潜藏着一个浪漫至极的梦境。即便,她不漂亮,不善良,不大方,不温柔。可这个梦境,一定是无比美妙而又完整的。

与一个让自己怦然心动情窦初开的男孩儿,一起冒险,一起在黑暗中摸索至山顶。而后,静默地等待暖彻心扉的日光穿透云层,斜射在两双十指紧扣的手背上,该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儿啊!

周末的夜,我辗转反侧不能入睡。生平第一次失眠了。

冒着皮开肉绽的危险,我轻轻地打开了二楼的后窗,慢慢地顺着下水管道攀援下去。旋即,一溜烟儿消失在了昏黄的路灯深处。

他不曾失约。安然地,冷酷地站在学校门口等我。我们各自心照不宣,开始了徒步登山的旅程。

呼啸的山风像锋利的草尖一样划过脸庞。无边的黑暗,荆棘,恐惧,像翻腾的巨浪从四面八方打来。他似乎也有些惊恐,瘦弱的手臂止不住微微地颤抖。我开始有些后悔踏入这条所谓浪漫至极的不归路。

我的手臂被拉开了无数细长的血痕。偶然的摔跤,跌倒,使得浑身青紫,触碰不得。他更严重,差点儿踩断树枝,坠落悬崖。

我庆幸,这无边的黑暗,给了我足以流泪的勇气和环境。在沉重的喘息中,不息的松涛呼啸里,我委屈的泪花像手臂上的血痕一般,一条条地在脸庞上长长拉开。

最终,还未到达山顶,他便提出了放弃。过多的能量消耗和庞大的恐惧,使我们饥寒交迫,难以抵挡。下山之后,天已蒙蒙亮。我们各自不语,朝着不同的大路阔步走去。

后来,我喜欢上了另外一个更为帅气更有才情的男孩儿。我为他,写下了不少诗句。我也曾在许多个时刻里默默感慨,为何年少的心,如此善变?可细细追问朋友之后才明白,当时的她们,哪个心中不曾同时有过几个模糊的身影?

也是当年那样叛逆蛮横,任性妄为的经历让自己终于明白,书中所描写的初恋、电视剧里所播放的浪漫片段,其实并非真如那般让人魂牵梦萦、刻骨铭心。仅是经历者在多年后追忆起来,因岁月的诠释和人生阅历的沉淀而变得具有些许朦胧色彩罢了。

初恋,往往一点儿也不浪漫。

初恋是场小感冒

倪小鲁鬼哭狼嚎地在楼下催促我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我正在教室里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刚借来的八卦杂志。

我恋恋不舍地下楼,愤愤地对倪小鲁说:“除了学习和吃饭之外,你还能不能有一些其他的爱好?”倪小鲁一面朝我扮鬼脸,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就是像你一样整天只知道关注明星动态?”我拍了拍倪小鲁的脑袋,语重心长地跟她说:“这叫与时俱进,你到底懂不懂?村姑!”

我与倪小鲁几乎是同一时间发现,远处的窗口里还剩最后一条鸡腿。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在倪小鲁前面,扬手把餐卡贴到了刷卡器上,嘿嘿地朝着她笑。回头时,忽然发现,鸡腿没了,再四处窥探,才惊觉鸡腿进了旁边一位男生的盘子。

我说:“哥们儿,咱们也得分个先来后到吧!你有没有绅士风度?”他一脸茫然地还未作出回答,食堂打菜的阿姨倒先开了口:“人家可是比你先来的!小姑娘。”

我把餐卡一把揣进兜里,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倪小鲁在身后幸灾乐祸地叫:“小姑娘,小姑娘……”

那男生一脸歉疚地上前问我:“要不,我把这鸡腿给你吧!”我趾高气扬地斜眼看着在一旁忽然沉默的倪小鲁,用胜利的眼神告诉她,我不但得到了鸡腿,还是一条免费的鸡腿。正当我打算把筷子伸过去的时候,那男生接着开口了:“你给我三块钱就行。”

我朝那男生微笑一下,旋即绷着脸回了他两个字:“去死!”而后,大摇大摆地消失在了人群深处。

倪小鲁追上来问:“嘿,你知道刚才那男生是谁吗?”我唾沫横飞地说:“你别再给我说那人行不行?那么小气的男生,我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去死好了!”

转眼,校运会悄然来临。班主任在台上大声问“谁要报800米”的时候,倪小鲁在后排不停地用钢笔戳我的后背。我说:“小村姑,你要是想死的话,我就帮你报名了!”谁知,班主任却说:“阮小青,你是不是想报?要是想报就坚定点儿,别老是问人家倪小鲁。”

这时,倪小鲁的声音忽然从后面冒了出来:“是的,老师,她可想报了!”顿时,全班上下一片欢呼,我冤屈的回应,竟然没有任何人听到。

就这样,我被倪小鲁的一句话推上了“断头台”。每日放学后,我不得不花半小时的时间去操场上练习长跑。倪小鲁说:“你可得谢谢我啊,要不是我,谁给你一个这么难得的减肥机会?”

我想,我这次一定完了!每次都是这样,前400米跑得很是迅猛,后400米不知为何,却只能用走了。我说:“倪小鲁,你可得找个绝世高手来帮帮我,要不,我死定了!”

十几分钟后,倪小鲁领着一个高个儿男生过来了。我险些没把眼睛给瞪出来,这不就是上次抢我鸡腿的那个小气男吗?我一面使眼色,一面咬牙切齿地说:“倪小鲁,你发烧了是吧?”谁知倪小鲁转身便跑,一面跑还一面挥手说:“好好练啊,他可是我们学校体育最厉害的李淑柏。我们全班的荣誉,就全系在你的两条腿上了!”

“你是李淑柏?”可怜,我仰头看他的时候,嘴巴怎么合也合不拢。要知道,李淑柏可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奥赛必选精英,篮球队队长。据说,所有科目没有一门是他的弱项,包括体育。

他笑笑,露出一排整洁的牙齿。而后,信心十足地对我说:“我保证,只要你好好按照我说的方法练习,一定能拿女生800米的冠军!”

于是,我开始了所谓的规划练习。譬如,他规定我,前400米该用什么速度,之后的100米该以什么样的速度,最后的300米冲刺该用什么样的速度等等,期间还包括了用什么方法呼吸,赛前什么吃什么东西。详尽至极。

在他的带领下,我的水平不到几日便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暗暗有些奇怪,为什么,我不再讨厌这个小气男了呢?这可不像我的作风啊!

无可厚非,比赛当天,有了李淑柏陪跑的鼓励和之前科学的训练,我在女生800米的赛跑中夺得了冠军。全班一阵惊呼。

更衣室里,我对着镜子,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李淑柏的影子。这些天,我仿佛是生了重病,只有见到李淑柏才会瞬间安然无恙。我想,我是喜欢上他了。

当天,我请李淑柏去学校门外的肯德基吃鸡腿堡。中途,我漫不经心地问:“嘿,小子,像你这样优秀的人才,对女朋友的条件一定很苛刻吧?”他一本正经地说:“那当然!必须是品学兼优哦!”

听到这话,我内心忍不住有些酸楚。想想每次考试过后,我那半死不活的成绩,再想想高高在上,千人瞩目的李淑柏,顿时有些自卑与无奈。

那次之后,我忍痛将所有的八卦杂志锁进柜子,整天跟在倪小鲁身后,开始了教室食堂,两点一线的生活。我暗自告诉自己,一年半后,等我的名字与李淑柏一起被写在大红喜报上的时候,我定会向他表白。

时光荏苒。那些个用汗水浸泡过来的日夜,李淑柏这个名字成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动力。我将他写在草纸上、课桌上、记事本里。总之,他无处不在。只要一看这个名字,我就会瞬间振作,拼命学习。

皇天不负有心人。喜报公布那日,我站在夏花烂漫的小径上,忽然有些茫然不知所措。李淑柏站在喜报下,重复向我做着一个不断奔跑的姿势。

当然,我没有去向李淑柏表白。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从容地从那场空虚的病痛中走了出来。对于未来的人生方向,我越加地明确,越加地懂得,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完成。

原来,初恋就是一场小感冒。结局之所以不同,只是在于当时用了不同的药。

迟来的感动

大二那年,学校扩建,我们在一片欢呼中忽然觉察到了外来的悲伤。站在凉风徐徐的宿舍楼顶,我们亲眼看到那片被征收的土地上,无数的农民在烈日下嚎啕。后来,学校为了让他们有所依靠,便尽量给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们安排工作。于是,公寓里的清洁卫生交给了这些已婚妇女,宿舍财产安全则托付给较为年长的已失劳动能力的老人。

就这样,新建的宿舍管理员成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印象中,她总是喜欢坐在花坛上,眯着眼睛,像个士兵一般扫视着宿舍楼道口。有闲人或是男生进入,他便会一跃而起,上前问个究竟。

几乎没有一个人被她为难过。只要你编造的理由正当,她一定会态度和蔼地放行。尤其是以学习为目的,她更是喜笑颜开。说实话,我们很喜欢这位宿舍大妈,但有一点不好,她老爱在熄灯以后挨门挨户地检查。

学校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就寝问题,每晚十一点准时熄灯。熄灯后不到半小时,这位头发花白的宿舍大妈便会颤巍巍地上楼巡视。她一路走,一路对着尚在谈笑风生的姑娘说,睡了啊,不早了,明天还得早早学习呢!不知是大家都怕被扣素质分,还是其他的缘故,只要这位大妈一说话,楼道便瞬间获得安静。

有几次我们在熄灯前聊得忘情所以,熄灯后也是意犹未尽,迷迷糊糊上了床后,在将睡未睡之时,宿舍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所有人猛然惊起,略带恐慌地问,谁?!

每每这时,大妈的声音便会破空而来,你们这个宿舍门要记得关啊!都这么大人了,还不懂得这些安全问题。紧接着,窝在被窝里的几个人便开始追究,到底是谁最后上床的?

我们一直以为在大学宿舍里关门是一件多余的事儿。因为一层楼道是锁住的,大家都是熟人,平日里都挺客气,绝不可能出现偷盗行为。但遗憾的是,仅一年之内,其他几栋宿舍楼都陆续出现过偷盗事件,唯独我们楼免遭其难。

临睡巡视的习惯,大妈保持了整整两年,一日不落。即便是在大雪呼啸的寒夜,她也一定会披着绒花大衣,缓缓地挨户推门试探。从一楼至六楼。

当我们几个原本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孩,被四年时光打造成半个社会人士之时,才开始明白,这几年的安稳与舒适,原都是大妈的恪守敬业所换来的。毕业前几日,几乎每个寝室都秉烛夜谈,通宵达旦,但奇怪的是,大妈竟再没上来过。当时有人说,大妈还是挺通情达理的,知道我们要毕业了,让我们把最后的话说完。

临行前,很多人站在楼道口要跟大妈谢别。许久之后,宿舍楼的办公室仍旧空空如也。午后,从几位清扫楼道的阿姨口中才得知,前几日,大妈因重病缠身,不得不归家休养。那一刻,许多人默然提着行李,匆匆穿过昏暗的楼道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有一股难以遏制的悲凄,在我的双眼里奔腾。兴许,这是感动,但这感动,实在是迟到了太多岁月。

在这个社会上,总有一些陌生的人群,为了我们安逸,奉献着自己最微薄的力量,谋一方福祉。亲爱的孩子们,记得对这些人群保持最崇高的敬意,不管是学校的清洁工阿姨,还是食堂里的工作人员,并且对他们常怀感谢之心。即使说声“谢谢”,很多时候才不至于后悔。

自卑也美丽

直至我的花季缓缓来临,我都不曾有过身着百褶裙的经历。那样的飘逸与典雅之下,所需的,不仅仅是勇气,更是一份少女如花的美丽。

我不庸俗,但绝对不美丽。当身旁的同龄女孩儿陆续接到男生的彩色纸条或是邀请时,我仍独处高楼不胜寒。有朋友安慰我说,是你太过于孤傲,以至于男同学都不敢靠近。其实,我知道,是自己一直没有勇气去更改这样的现实。

譬如,当一群欢笑如莺的女生在夏日的阳光中,身着或白或粉的连衣裙齐齐奔向操场时,我该不该用自己深灰皱褶的牛仔裤加入她们的行列?譬如,当几位拥有瓜子俏脸的女生,不失风雅地在男生面前炫耀减肥小技巧的成功案例之时,我该不该用自己圆圆的盘子脸加入她们的探讨队伍?再譬如,当一大群男生打赌猜测,班上女生谁的体重最吓人之时,我该不该用自己肥壮的大腿去为第一名的惨烈成绩申冤?

我没有那样的勇气和美丽,即便我曾暗自努力,看许多的时尚杂志,搜集一些魔鬼减肥的小方案,站在橱窗前对一条浅蓝的百褶裙发呆。可这些,都无法改变一个十六岁少女的自卑心灵。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受到了妈妈的鼓舞,她兴许是发现了什么,兴冲冲地说,宝贝,你是天下最漂亮的女儿。我即便没有信以为真,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了些底气。于是,我悄悄地告诉自己,只要有一个男生,对,就一个男生,哪怕他和我一样丑一样自卑,但只要他给我写了彩色纸条或约我喝了瓶可乐,那么,我就一定会想方设法为这份暗无声息的初恋,穿上那条浅蓝花边的百褶裙。

但事实上,足足一年过后,花季飞逝,雨季接踵而来,我都不曾接到过任何形式的暗示或者邀请。我的内心,真像这个少女的季节一般,洒满了无边无际的冰凉小雨。

同年,我申请了贫困助学,在一片讶异的眼光中收下了学校给予的补助。课后,同桌的女生问,你真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吗?我一直不知道啊!

那夜,我靠在窗前,看着爸爸的画像,流了无数泪水,后来累了,倒在一片月光中沉沉睡去。梦中,我发现自己忽然变得漂亮了,热情了,受人尊重了。

醒来后,我心血来潮,觉得该去为自己的青春争取点什么东西。于是,我用我一生最擅长的事儿——写作,给一位高年级的男生写了彩色纸条。

我把自己要说的话,在脑海中整理了千万遍,将纸条翻来覆去地攥在手里几个礼拜,还是没能安全地递到他的手里。

那是一个如风般张扬而又自由的男生。留一头飘逸的发,时常在烈日下打篮球。每每他独自一人在操场上练球时,我就会自告奋勇地替旁人打扫卫生。因为,操场那一块是我们班的清洁区。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借故扫地,明目张胆地看他打球了。

半年过后,班上的同学几乎都被我顶替过。他们开始赞美我的热情,与我相处融洽。我觉得,这一切的功劳都得归功于那个不知名的高年级男生。于是,我鼓足勇气,又写了彩色纸条,拿着扫帚,傻傻地站在操场上等他。

那是一张特殊的邀请函,地点是在学校外面的可乐店。为攒够那两杯可乐的钱,我特意一个星期没吃早餐。

那个周末的午后,我坐在阴凉的可乐店门口,极慢极慢地吸完了两瓶可乐。我多希望,在这段接近荒芜的时间里,他会猛地出现在我面前。可惜,一切都只不过是幻想,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来过。

我固执地告诉自己,他一定是忘了这场重要的约会,或许,或许是他的妈妈太过于严厉,督促他在周末的时候苦习钢琴。反正,我找足了一切冠冕堂皇的借口来为他推脱。

后来,我几日不曾见到他。偶然,在教学楼的楼顶上,竟然发现他在不远处打球,只不过,换了操场。

站在层云变幻的楼顶上,我的坚强与乐观,再也阻挡不住十七岁的泪水。呼啸的风从四面八方涌动而来,将我吹醒。

没有了一切可以依托的希望,我只能全身心投入学习。我把积攒起来准备买百褶裙的零花钱取出,背回了满满一大包习题。我没日没夜地背古文,做练习。

最后一次去那个操场,是为了看大红毛笔写的光荣榜。我的名字,像一盏绚烂的灯,高高地挂在名单中央。许多在旁的不认识的校友都会念叨,嘿,你看你看,那是谁呢?超了重点那么多分。

呵,我暗自苦笑,多想自豪地告诉他们,那是我,那便是丑陋而又自卑的我。可惜,我没有那样做,因为害怕他们看到深藏在我眼角里的泪水。

同班同学纷纷道贺,几乎一个不落。最后,凑钱去了一家KTV,欢唱了整整一下午。他们开始点数我的优点,说我乐于助人、大方、宽容,就是没有任何一人说我美丽。

回家后,我将那堆琳琅满目的盒子逐一打开。忽然,在一个别致的袋子里,发现了一条粉红的百褶裙。洁白的花边,洁白的线,白得像一场让人恍惚到记不清楚的梦。

我对着偌大的镜子穿上它,刚决定出门狂奔一圈时,眼泪便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十八岁的我,在熙攘的人流中,蓦然回首那个烟云消散的雨季,终于庆幸自己在无意间打赢了一场自卑的战役。我知道,我不再自卑。因为我不需要自卑,我不但坚强,而且美丽。

相信我,这个世界上没有不美的孩子,关键在于你要拥有一颗不自卑的心。与人为善,善待自己,自信地去追逐梦想,为美好的未来不断努力,你是最美的。

窗边的孩子

每天清晨,我都是全班第一个接触到阳光的女孩,可在内心深处,却漂泊着无边无际的黑夜。我独自坐在教室的后排窗边,任青春无声飞逝。

我多想自己能够像其他女孩一样,在暮色时分寻一个同路的朋友,互挽着在夕阳中嬉笑漫步。这个朋友,我梦想了许久,始终不能得到。起初,我奢求她是漂亮的、大方的、是温文尔雅的。那样,便可以牵连上我,引起别人的注意,助我认识更多的朋友。

后来,我的梦想渐然萎缩了。我想,只要是一个女孩就行。哪怕她和我一样沉默寡言,只会穿褪色的校服和过气的衣裤;哪怕她和我一样梳着蓬松的蘑菇头,名字永远匿藏在成绩单的暗黑角落里。这一切,我都不再嫌弃。甚至,我暗暗祷告,自己宁愿做一个受气包,承受她的坏脾气和委屈,只要她愿意和我做朋友就好。

愿望一直没能实现。我真如一朵山野里的蘑菇,尽管身旁长满了碧绿的草,开满了鹅黄的花,还是无人理睬。

那条僻静的小巷,我独自一人走了许多次。我记得小巷里每一个门牌号,踢过小巷里的每一块石子。但小巷里,却依然没有我的朋友。

瓢泼大雨的天气里,我摔倒过几次,却从来没有碰到过电视剧里面的情景。没有谁从暗处跑过来将我扶起,嘘寒问暖,更不可能有人会主动递给我一把漂亮的油纸伞。撞车我倒是遇到过几次,也照样没谁主动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把我送到医院,并因此衍生一段感天动地的友情故事。

正当我对一切的剧情和小说都绝望的时候,她出现在了我的世界里。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光鲜亮丽的她,竟会在一家餐馆里端盘子。那时候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严禁任何同学校外兼职,举报有奖。她在我面前惊慌失措的模样,至今仍在我脑海里纤毫毕现。

当天,她再三恳求我,千万不要把兼职的事向学校汇报。那五十块钱的奖金,她可以私下给我。说实话我有些紧张,但这紧张,绝对不是出自那丰厚的奖金。

第一次有同班同学和我说那么多话。我镇定地告诉她,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老师。再者,我也不会要她的“私了费”。她高兴坏了,死命拽着我的手不放,说要请我吃大餐。

她请我在餐馆外的小吃摊上喝了一碗豆腐脑。而后,令我在原地等她下班。我终于有了这样的等待。那段等待,让我忽然有一些得偿所愿的感动。

下班之后,她领着我去她家里吃饭。路上,她情不自禁地牵起了我的手。川流不息的马路上,第一次有同班女孩将我紧紧握住。我抑制住内心的波动,温柔而又忐忑地捏紧了她的手掌。

时光就这么如水远去。今日,当我站在神圣的讲台上看窗外秋风落叶时,总忍不住回望那些窗边的孩子。因为我了解他们的孤独,知道他们比任何人都需要一双紧握的手掌。

漂亮的小孩,爱笑的小孩,伸出你温暖的小手,给那个角落里用眼神追逐你的欢笑的小孩,让他一同感受你的温暖,做你最倾心的朋友。自卑的小孩,胆怯的小孩,也请勇敢地伸出你的小手,迎接来自同伴温暖如阳光般的快乐。

如花之心

因家居郊外,每日上班都得经过一段田野小路。小路不长,直直伸向通往城市的那条宽敞的柏油路。

和很多年前在书中读到的景象一般,清早,我是在“鸟鸣中惊醒”之人。春夏之际,走在郊外的小路上,心情总会被两旁不知名的小花感染得格外愉悦。秋冬时节,金黄的麦穗与凛冽的寒风,更能让我明白收获的道理,并对来年心存希冀。

不知何日,这条路上多了一个蓬头垢面的孩子。每次骑车从他身边急急驰过时,总忍不住多回望上几眼。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以同一个姿态出现的。背对小路,弯腰屈膝地匍趴在花丛中。第一次见他之时,我心生抖颤,唯恐这孩子出了什么事。可仔细一看,他的怀里抱着无数娇艳的小花,他正尽情地摸索着。

终于,有那么一个清晨,我在他的身旁停住了。那么些天,这个孩子在我心中越发成了一个谜团。为何他那么早就要起床,采摘路旁的小花?难道他被什么团伙给绑架了,成了一个在类似旧社会里的卖花郎?

我慢慢与他靠近,试图用最温和的语调和他谈话:“孩子,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哦,阿姨,我在找花。”原本,我是该笑的。因为这孩子尚年幼,不懂他所做之事不叫找花,该叫采花。可当目及到他紧闭的双眼时,我才知道,这是一个不幸的孩子。此时的一切,他根本窥探不到半点,所有娇艳的花都与他的眼睛无关。既然不曾看到,无法一一辨别,又怎能说采呢?

“孩子,找花你大可午后再来啊,为何那么早呢?”

“阿姨,你不知道,清晨的花朵是最鲜美的,你摸摸,他们还留着昨夜熟睡时的口水呢!”

跟随他挪动了一段路后,我鼓足勇气问:“你怎么知道你找到的就是花,而不是草呢?”

“哈哈,这可需要时间了。你闭上眼睛摸摸,快,摸摸,花是有花瓣的,是柔软的,而草呢,是稍微有些坚硬的,没有太多形状。你看,我现在摸到的这朵就是花了,要轻轻地让双手离开花瓣,要不,你会把它给捏碎的,然后顺着它的根部向下,等碰到泥土时,你就可以把它掐断了。这样,它既和绿叶连在一起,又能保持很长时间。”

看他沾满泥污的小手里捏着一朵刚找到的蒲公英,我心里忽然有些难受。如此热爱美丽的孩子,偏偏失去了最为宝贵的眼睛,与世间一切大自然的美丽隔绝。可再想想,他内心的光明与渴望,岂是我们所能比拟?它所触摸之物,都能在胸中显现成形,独具一貌,这不正如他所苦寻的花朵一般吗?只要柔软,富有形状,皆是无比鲜美之物。

与他一起闭上眼睛,在路旁匍趴了许久之后,我又开始了一天的旅程。在通往城市的马路上,我依仗自己的眼睛,一路飞驰无阻。

想起那些生于这个时代的正常的孩子,他们有电脑、电视、电子游戏等数不清的能散发光亮的产品来滋润他们的眼睛、大脑。可真正在他们心中,能独具一貌的美丽事物,究竟是些什么?

我想,明日我该让我的孩子起得再早一些,好让他与这个心中纳满世界的盲童认识。这样他才知道,尘世间,何谓美丽之物,何谓文中常道的“如花般纯洁的心灵”。

敬畏每种职业

小镇没有小镇该有的东西,譬如,公交车。

小镇里的人向往城市,他们把去遥远的城市旅行当作一种荣耀。归来之时,有意无意地对周邻旁舍说起,惹得一片惊羡。

当浓烟滚滚的破旧汽车驶入安静的小镇,所有在田间劳作的人都顺声抬头,远远望去。他们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欢呼高喊。他们知道,小镇政府前五年所构想要在此地设几个公交车站点的方案,已经实现了。

他们奔走相告。往后,可以乘这辆不知何名的车去最近的城市了。他们可以看没有尽头的马路、无法用肉眼丈量的大厦,还有,如田野里绿草一般绵延的车水马龙。

他们不知道,这不是公交车。只是私人承办,在利益的驱使下,自作主张要在小镇与城市间往返的旧车。

它没有固定的到站时间。有时,凌晨便轰隆隆地越过田野,有时,午后都不曾见到它的影子。它的主要乘客不是小镇的穷人,而是那些向往到小镇上一览野外风光的有钱人。小镇的人不管这些,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在乎的只是车与城市。

几年以后,驶入小镇的汽车越来越多了。小镇不再沸腾,不再欣喜。因为他们几乎都知道,进城市里打工一年,比他们辛苦耕种几年赚的还多。于是,这些轰鸣的汽车就这样把那些孩子的爹、愁妇的夫载到那个陌生的,他们曾无比向往的城市里去了。

小镇只有一条路,弯弯曲曲地伸向远方。汽车不会飞驰到路的尽头,往往一半就停下来,调头走了。

那些聪明的,因身体稍有不便而安于家中的男人们就进城花钱买了一批二手摩托车。他们像一群没有脑袋的苍蝇,静待于烈日风雨下,远望着黄沙漫天的小路。

汽车缓缓地从远方驶来,他们争先恐后地发动引擎,等车从旁边一晃而过,便紧随其后。车子停了。他们急切地涌向车门,问那些从城市里来,或是回小镇的人:要不要搭车?

他们的生意不错,和那些进城打工的男人们的收入相差无几。但小镇上的愁妇们不会这么认为,她们不断教育自己的孩子:如果你不好好读书,你就只能和那帮骑摩托车的崽子一样,永远待在这个鬼地方!

进城的男人是光荣的,他们看过了无数旁人不曾看过的繁华。这是让小镇上的愁妇们引以为傲的。淳朴的孩子们起初不这么想,可时日一长,大抵也这么认为了。

她们不会搭那些无用男人的摩托车,即便要走上很远的路,她们也不情愿搭。或许真如她们所说:就算倒贴钱给老娘,老娘都不会坐!

骑摩托车的男人开始少了一些。大概他们觉得这个工作太苦,太无趣。更或者,他们知道了自己在小镇上的地位。

小镇上的孩子大都同一时间参加高考,考点在最近的城市。他们的爸爸不能来看他们,一切都得愁妇们做主。

愁妇们想,反正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半,那么多公交车,总有一辆会早早越过田野,驶进这里的。那时,她们就能塞给孩子自备的早餐和唠叨,安心看着他们奔赴考场了。

事情并不如她们想象的那样。她们捏着已备好的早餐,重复了无数遍前夜想好的话,还是没有看见有任何影子从路的那头忽然显现。

她们攥紧了拳头,一边来回踱步,朝远方眺望,一边安慰自己的孩子:不要着急,车子马上就来。

清晨六点到七点十分。七十分钟的等待,尽数将她们最后的防线摧毁。

忽然,一位先前无比镇定的妈妈,忽然失声大哭起来。他的丈夫在城市的陌生角落,辛苦供养孩子寒窗十余年,就为这一刻。可如今,就算是车来,也怕是赶不及了。

所有人在这一声破空的嚎啕中猛然惊醒。她们似乎都已知晓,孩子的前途,自己的余生,将在这个明媚的清晨随风而去了。

正当她们惊慌失措之时,一个面容消瘦,腿脚稍有不便的男人骑着摩托车赶了过来。他对着田野那头惊喊几声后,轰鸣声瞬时震动了静谧的稻穗。

几十张微笑的脸,几十辆陈旧的摩托车从田野的那头急速“飞”来。他们二话不说,一人拉过一个孩子上车。愁妇们还未全然反应过来,他们早已消失在黄沙滚滚的小路尽头。

那一个清晨,没有一个孩子因迟到而被阻于考场之外。相反,在他们的生命之洋里,涌动着一股无比强烈的波澜。

多年之后,这些孩子里,或许没有一人会成为伟人,改变世界。但至少他们有了毫不悔憾的人生,并已懂得,这不断变迁的尘世中,没有任何一种职业是卑贱的。

嘿,不要回头

周末与妈妈外出,打算购置家用。汹涌的人潮中,忽然一个缓慢的点吸引了我的视线。当我向他靠近时,我才发现,原来他是一位残疾人。双手拄着拐杖,力图以最快的速度脱离人群。可尽管他是如此努力,与此时匆忙的人潮相比,依旧是非常缓慢。

或许是出于好奇的心理,在与他擦肩而过后,我和其他人一样,打算回头再看一眼。可却被妈妈制止住了:“嘿,不要回头!”

我被她的声音震住了,跟随着她的脚步,迅速脱离了人潮。

“刚才,你为什么不让我看呢?”我问妈妈。

“如果他是一个正常人,你会回头看他吗?”

我被这一问愣住了。是的,我们在口口声声呼吁要给残疾朋友们更多物质关爱的同时,却忽视了心灵的慰藉。对于他们来说,或许不要回头,用正常人的眼光来看待他们,才是他们最想要得到的。

春节过后,一帮多年不见的朋友邀我外出聚会,地点远在千里之外的青岛。

当地一位非常要好的旧友陪同我一起去。检票进站后,一些归校的学生们和家长一起,急切地涌向车厢。坐定后,那些面容悲切的父母就这么站在窗外。开车的鸣笛声一响起,那些在眼眶里堆积了许久的泪水,一下子就再也阻挡不住了。

车子缓缓开动。一位妈妈加快了脚步,满脸热泪地跟着火车挥手。这时,在我背后忽然传来了一阵抽泣声,哽咽地喊着:“妈妈,你回去吧,妈妈,你回去吧。”

整个车厢的人仿佛都对这样的场景十分好奇,纷纷转过头去。我正要回头,却被朋友制止住了:“嘿,不要回头!”

我安静着,忽然想起那个与妈妈一起外出的午后。

嘿,不要回头!面对那些尴尬或是动情的场面,我们其实更应该置若罔闻。

此时的沉默,或许才是金。

因为只有这样的沉默,才能换来一次酣畅淋漓的痛哭,才能换来一些人渴望得到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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