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一个月后,中英双方互相发出了政府批准的文件,合同正式生效了。我们的飞机改型工作、马可尼的研制工作、双方如何合作的谈判、引进生产线的具体条款谈判都接着全面推进了。7项引进设备中,马可尼公司除负责系统综合外,自己生产4项,其中平显是小改型,大气数据计算机是大改型,测距雷达是全新研制的,电台也是全新研制但签合同前早已开始并不是专为我们的。此外,静止变流器是购自美国的成件,照相枪是英国另一公司的改型产品,雷达高度表则是由我们单独与史密斯公司订的合同。总之,马可尼公司的研制工作量也不小。
合同生效后,北京成立了“歼7改装联合办公室”,总参、工办、空军、三机部、四机部派人参加,我们部里由杨镛、毛德华同志为首参加,也要求厂里有相应的专职机构。不久我们老厂长孙志端同志调北京,谢明同志就任厂长,我就任副厂长、总工程师,但设计、引进出口仍由我分工负责。我们成立了外事办公室,除一般的外事工作外,并兼引进的项目办,由王寅恭副主任主管引进项目。
风云变幻
在科学不发达的过去,“天有不测风云”,而今风云早已可以预测,可我们的经济建设反倒像过去的风云了。
1980年底,严格说12月29日,我接到部办公厅电话,急事要我立即赴京,我立即设法坐飞机赶去,31日早上赶到段副部长办公室,陈副部长已在那里了,在座的还有中航技引进处处长柯德铭。到后才知道要研究上级决定撤销马可尼引进项目的问题,我的脑子里不禁嗡的一声:当初中央催得那么紧的政治任务,现在一下子变得那么快!
段部长正在工办开会,等他回来前,陈部长和柯处长先向我谈了情况,根据整个国民经济调整的情况,12月23日,张爱萍副总理召开了会议,决定从马可尼公司引进的项目“停止工程,撤销合同,不再谈判。”现在马可尼公司及史密斯的两个合同,预订金已经付出,有关银行的信贷保险、手续费、保函费也已经付出,国内飞机改装等费用已经发出,如果退合同,预订金退不回,约有600多万英镑,加国内费用,损失将达4000万元人民币。
他们算经济账,我本能地谈了技术账:战斗机上装平视显示器是一大技术进步,是世界的发展趋势。1976年我出国去看米格-23,还是瞄准具,后来报道米格-25也仍是瞄准具,可见苏联在这点上已落后一步。我们歼7好不容易可以装上这种F-16也才开始用的数字计算机,进行火控计算实现快速热线射击,一旦放弃,何时再装?太可惜了。
当场,我们议论了经济上要不损失,技术上又能保住希望,只能合同不退,设法把引进设备装上飞机卖出去,以出养进。
过了一会儿,段部长开会回来了。他说,上边讨论了国际关系的政治账,特别是外交部对要退合同很吃惊,认为我国在国际军事贸易中,领导人说了话,不算,现在订了合同又不算,今后国际信誉怎么办?
英国对我们是比较开放的,法国的汤姆逊公司就未被政府批准来谈,联邦德国是没门,现在英国谈成了,又要退合同,今后还和西欧打不打交道?会上又提出空军没钱,准许三机部改装了飞机一起卖出去的想法,但曹副司令员又不同意……
接着我们四人就讨论了如何减少引进费用的方案,包括缩小引进数量,减缩引进生产线项目或暂时不引进生产线等。讨论完,我就从部里直接赶机场飞返成都了。
原来合同预定1981年1月要去英国讨论接口控制文件等,我们正在积极准备之中,这么一来就出不去了。
2月12日,毛德华同志自北京给我打电话说,给上边的报告尚未批复,但看来不行了,工厂的飞机改型工作暂停吧。我说,厂里工作早已全面铺开,现在气可鼓而不可泄,要停简单,但再启动就难了,我的意见,我们工作先不停,等等上边的消息吧。
2月26日,空军科研部章克文同志给总参装备部打电话说:空军看到了三机部给张副总理关于引进马可尼项目的调整方案报告。现提出空军意见如下,大意是:一、建议撤销与英国的改装合同,主要理由是改装的歼7不能全天候作战;二、若三机部坚持改装下去,则费用由三机部负责解决;三、赔偿英方的费用应由承办单位三机部负责。
刘华清副总参谋长看了上述电话记录稿后批语:“歼7引进改装的谈判、考察、签合同,三机部、四机部、空军都参加的(总参签合同时参加的),去以前和回国后据说都向张司令员汇报过,当时都赞成,现在要三机部负责赔偿,将来定要扯皮。”
话又说回来,在谈判期间,陈少中副部长指定我代表中方与马可尼公司谈引进的技术规范,并由我签字,我曾向陈部长说,要我代表可以,但国内有四机部,又有空军,部内又那么多厂所,是否以后内部先大家签了字,然后我一个人与外国人签?陈部长笑着说:“老屠,你真顾虑太多,我们共产党办事,一起讨论定的,说话是算数的,用不着办这种内部手续,你就大胆去签吧。”陈部长说了话,我也不再说了。到了这当口,因为国民经济调整,空军没有钱引进,我看大家都是通情达理互相谅解的,你不说这个,而是把要退合同的责任一股脑儿推到没有改装出全天候飞机这技术状态上边来,显然无视合同谈判自始至终都参加的这个历史事实,是嫁祸于人的。
接着按照上级的指示,孙肇卿同志在英国出面与马可尼公司谈判终止合同的问题。终止合同当然引起马可尼公司的损失,不仅许多研制工作废于一旦,而且元器件订货、外购设备订货都有合同,都要退出合同,甚至为了这个项目雇聘的人员都要解聘,这些钱加起来,预订金是远远不够的。以后每谈一次,赔偿金额增加一次,因为工作仍在按合同进度抓紧进行,我们什么都未拿到,光往外赔钱,太冤了!
我一辈子为了改善空军的装备苦苦追求,一不为名、二不为利,想到的只是一个革命者的责任所在,现在千辛万苦地干,到头来落个技术上不符合、事后捏造的空军要求,损失几千万元的罪名,多想不通呀。
3月中,我去北京,与中航技的刘国民同志等一起研究了约旦来买歼7的事情,并决定用文字介绍引进设备的优点,向约旦推荐用平显等改装的歼7飞机(约方事先并未要求改航电),约方4月中可答复我们是否要引进西方的先进航电。4月份,中航技刘国民等去约旦,我们彭仁颖同志参加了,约方正式表示要装有平显的歼7飞机,但要同时实现其他改进项目。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
绝处逢生
与约旦的合同,1981年6月签字,8月付预订金后生效。因约方急要飞机,双方商定先交不装引进航电的B型机后交M型机。
1981年7月,我们的一架飞机在外场发生一等事故,最高当局做了严厉的批示。才从“文化大革命”中全国有名的老大难单位复苏过来的我们厂,开始进行全面质量整顿,莫部长亲率工作组来厂蹲点。飞机生产线上国产雷达出不来,发动机又常出问题,飞机出不了厂;歼7Ⅲ的研制进展缓慢,工办很不满意。现在又加上一个出口合同,与引进工作交叉在一起。我们的确处在内外交困之中。好在谢明厂长一贯对我支持和鼓励,使我能沉着应付。
章克文同志的这个电话,断绝了我们歼7ⅡA飞机为空军提供好装备的“单相思”,只能被迫把劲使在做好善后工作上去。咬紧牙关,不使我们国家的信誉受到损失,不让部里赔冤枉钱,不让引进工作的一切努力付诸东流,最大的风险和担子都要担起来。
的确,我们的风险够大的了。比如,第一,全部引进生产线的7个专业厂和参加学技术的607所、613所、618所等研究所一下子全部退出这个项目了,领导机关的联合办公室也撤销了,全部专业技术工作只能由我们飞机厂自己来承担。如要向英方提供武器弹道参数,本来是有现成的,但兄弟单位退出后不给了,我们只好下决心自己搞,并且逼着我们自己学火控精度计算。我动员陈金琰同志从气动计算专业上转过来带人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约旦要改型的飞机,不仅进度急,而且改型项目多,没有技术鉴定定型的时间,没有回旋的余地,必须一次成功。比如他们坚持在机翼上不仅能装玛特拉R550红外格斗导弹,而且要外加一对挂架增加一对机翼副油箱。5月份我在京参加对约谈判,他们非常明确地说,不加机翼副油箱,飞机就不要了,我们只好咬咬牙,答应他们。我说在技术上加副油箱重心配不过来,必须加配重,他们说宁可加配重也要改,就当场敲定了。我内心想的是进度太紧。
第三,进度问题更突出的是引进航电设备满足不了飞机出口的进度,研制一批新设备试飞时还不知道会出什么问题,暴露出来的问题能及时处理好吗?指标精度能达到吗?新设备投入生产后没有我们先用一段时间的熟悉考验期,会出洋相吗?更何况合同订的飞机出口时间要早于引进合同的设备进口时间半年。但飞机出口时间晚了约旦就不要飞机了,这个风险,陈部长说就冒了,我们看也只能如此。我们飞机厂答应这话是简单的,但这是一副千斤重担。
两个合同这样的复杂交叉,我们并不愿意,但又是自愿的,我们没有向部里讨价还价,我们甘冒风险。
1981年9月10日,陈少中副部长带工作组来厂,在我们招待所召开有20个厂所参加的歼7B型和M型技术经济协调会,即有名的7819会议。
在此以前,9月1日莫文祥部长即对我们说:“出口约旦的合同,是逼上梁山背水一战,必须统一思想,打好这一硬仗。”
事实上的确如此。要救活引进合同,只能抓住唯一的出口机会,而要达成出口合同,又必须答应对方的进度和技术要求。三机部和我们厂都被逼上了梁山。
所以陈部长在7819会议说:“歼7B型机和歼7M型机,要一次试成,要冒这个风险。总设计师要给下边承担责任,部长要给总设计师承担责任。无限风光在险峰。搞成了,132厂算闯了路子,要请国务院给你们半吨重的勋章……做好这篇文章,要打105分。”
挂半吨重的勋章,我们没有这个奢望,但争取打105分,倒是有此雄心的。实际我们厂面临的这个工程,不是两个改型机型而是三个改型机型(还有歼7ⅡA)同时并进。要搞好它,不像放原子弹、卫星那样一鸣惊人,但摆在一个厂的力量面前,是够掂量的。何况我们厂还有企业整顿、Ⅲ型研制、批生产等任务。
出口合同的16个月内即1982年,就要交付20架歼7B型机。B型机要改进飞行员弹射救生性能,要提高飞机成附件寿命,并必须装上红外格斗导弹。
当时我们国内没有玛特拉红外格斗导弹,处理设计交联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且,我们出口的飞机既能装它,就应该试验验证,不能一挂了事。试什么呢?导弹挂架是改型的,转接具是我们新设计的,悬挂后外形、气动性能、重量均起了变化,电源系统采用了静止变流器,这些,要进行风洞试验、系统功能试验、强度试验、地面共振试验及空中投放试验等。而更重要的,要进行防止空中停车和武器发射的一系列试验。格斗导弹采用丁羟复合炸药,总冲和比冲高,烟雾大,泼辣性不好的涡喷7乙发动机易于引起空中停车,所以必须采取防止空中停车的措施,即飞机上有一套连锁点火装置,发动机改为煤油起动,以避免汽油在高空产生气塞。设计的连锁点火装置连同改装的发动机,由设计所副所长沈泳沅同志主管,去630所做了18次地面小火箭吞烟试验,24次空中吞烟试验,结果可行之后,再改装上飞机,由我们厂自己作实弹试飞。1982年10月,歼7B型机由副总陶发宽同志带队转场至西昌试飞。不料,第一次发射火箭弹即发生了空中停车。幸而改型的发动机我们已进行四次空中停车后一次起动成功的试验,这次意外的停车,空中起动也成功了,飞机安全返航了。但若吞烟后会空中停车,打起仗来是不容许的。这事可大了,年底要交出20架飞机呀。我带着铅块似的心情,赶到了西昌。
试飞员李湘君大队长反映,发射导弹后,飞机被黑烟罩住约1秒钟,飞机颠簸似骑野马约10秒钟,并且风挡一片模糊,影响进场着陆。我看了飞机:发射架、进气道、中锥、垂尾前部、风挡玻璃有一片白色沉淀物,发射架前端有局部烧蚀痕迹。经过查看了仪器记录与大家分析,停车原因首先是连锁点火时间稍晚于飞机吞烟时间,其次是飞行员没有掌握好发射导弹后的飞行姿态,飞机大量地吞了烟。这些,都是可以改进的,但是改进再试,年底交飞机,来不及了。我们决定冒一次风险,飞机改进后先交出去再补做试验,于是把我们的技术分析报告给部里。经部批准,20架歼7B型飞机年底按合同交付装箱发运。以后在1983年8月,我们转场至一基地进行了五次空中实弹射击,都未发生空中停车,我们这才放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