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202600000043

第43章 论南宋的越诉法(2)

(三)官吏受纳税租不依法,许人户越诉

南宋初年,统治者以抗金为名,巧立税目,猛增税额。既有正税加耗,又加大量器,并以予借之名,强迫农民预交下年税赋。朝廷的横征暴敛,已使广大贫民下户无法生活,而官吏在受纳之际,又于额外“别立名色于民户,至有纳一二倍才及正额”。而官吏的“侵欺盗隐,无补用度”。因此,对官吏的额外赳求,亦许人户越诉。

1.诸受纳租税苗米,“州县于正数之外加斛面”,“以加耗为名大秤斤两”,及“官容纵公吏巧作名色乞取者”,许人户经监司越诉。

2.“州县散给民间合纳夏秋二税凭由”妄有增减,在“凭之外又行科敷”,许人户越诉。

3.民户合纳税租,“不得合零就整。违者,许经尚书省越诉”。

4.诸县受纳人户税租不依限对,不即时销簿,“抑令重叠输纳者,以违制论”,并许人户经监司越诉。

5.诸州县公吏,辄于人户处私自予借税物及不予人户理折者,准盗论,“仍听被借人户越诉”。犯者重行决配。

6.“诸税租应开阁减免除放而不为开阁减免除放,或令人代输,及非逃亡、户绝而不追究欠人理纳,致户长、手力代输者”,“佃户租种田亩,而豪宗巨室逋负税赋,不肯以时供输,守令催科,纵容吏胥追逮耕田之人,使之代纳”;及“逃田税役,辄勒邻保代输”者,皆许被扰之人越诉。

7.诸州县受纳夏税,“以人户合纳谷帛丝绵之类纽拆增加价钱”;或“令人户折价纳钱,官吏例买上供,余则归盗人己”,“县之官吏或受请嘱减此增彼”。皆许被科抑人户越诉。

8.州县受纳夏税,官吏辄“将堪好绢帛强行打退,即置场用低价收买”,及“滥恶官吏遇有沮折退驳者,许人户赴尚书省越诉”。

9.遇有灾伤,减放租税,如“州县官司掩蔽不实,科折过数,许人户越诉”。

10.人户输纳苗米,“州郡利于出剩,不问属邑远近,尽令搬米赴州”,显属骚扰。“自今人户苗米赴州或县仓,并听从便输纳。如违,许被抑人户越诉”。

南宋朝廷的这些越诉立法,主要是为了保证政府的赋税收入。同时也是为了“将孚惠泽以感人心”,巩固其专制主义统治。

(四)籴买官物,非理科配,听人户越诉

在南宋,和籴已经变成一种硬性摊派的附加税,同时又以所谓的均籴、对籴、借籴、补籴等名目,反复向各地农民讹取。和买、予买也变成了按户等征收的科配。

在和买中,官府又以折纳的办法对农民进行榨取。而“折科之弊,利不归于公上,却害切于生民”。所以南宋统治者对官吏在和籴、和买中的欺讹行为,也准许受害百姓越诉。

1.“诸应和籴,而转运司不量丰欠抛降,若和籴而辄行科籴及不用见钱收籴,或抑令人户重增加耗及予纳物斛不即支钱,虽支钱而不依实价,纵容公吏邀阻减赳,许人户越诉”。

2.凡籴买官物,“因科买而不还价钱,以和籴而辄作奸弊”,或予作科次冒请,“受乞减赳,听人户经监司越诉”。

3.诸和买官物,监司“不体究土产有无,一概抛买,致州县非理科配,吏人受赂移减,并听人户越诉”。

4.“诸监司籴买粮草,抑令远处输纳,若巧作名目,额外诛求者……许被科抑人户越诉”。

5.凡“科买折纳而反复纽折,或别纳钱物过为掊赳者”,“诸色物帛一例科折,互有出入,合折者暗纳本色,不合折者,反输价钱”等,许人越诉。

南宋“州县为民害者,莫如科配,巧立名字,行之自如”。贪官污吏以和籴、和买为名,须索无厌,不为给还。特别是翻复折变,越折越多,成为聚敛百姓的主要手段。南宋朝廷虽然制定了越诉之法,但是此弊始终未能革除。

(五)私置税场,邀阻客商,许客商越诉

在南宋,商税是封建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为了征收商税,南宋政府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严密的税务网。其苛征暴敛,“酷如杀人”。而知州亦以税务为鹰犬,县令更以税务为肘腋,暗中私设税场,法外敲诈勒索,与朝廷争夺税利。严重地阻碍了商业的发展。南宋朝廷为了保证政府的商税收入,限制地方官吏对商人的非法邀阻和科敛,准许被害客商越诉。

1.建炎三年(1129),宋高宗下诏:“应客旅般米斛,并从便往来,其经由官司如敢非理骚扰阻节,许客人经尚书省越诉。”特别是在灾伤之际,诸谷米“听从便般贩,州县辄阻遏及税务拦截留滞者,并许越诉”。

2.“诸客贩谷米、面麦及柴,辄收税并收船力胜者,徒二年。仍许客人经监司越诉”。

3.“诸私置税场邀阻商旅者,徒一年,所收税钱,坐赃论。仍许越诉”。

4.商客人纳兑便钱,“如不即支给,及公吏令干人邀阻减赳乞觅,许客人越诉。犯人从徒二年科断”。

5.“客旅与诸色人将带会子经过场务,不得收纳税钱,亦不得别作名目骚扰。如违,许客旅越诉”。

6.车船、农具买卖交易,许免收税。“如官司辄敢巧作名目,暗排家力,及抑纳税钱者,许人户越诉”。又规定,因兵火流移渡江,“今欲复业之人,应随行衣物、牛具、驴马之类,并不得邀阻收税,舟船免力胜。如有违戾,许民越诉”。

南宋政府的这些越诉条法,主要是为了保护商业的发展,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保证官府有更多的商税收入。

(六)官司私自科率百姓,许人户越诉

在南宋,州县官吏私自科取财物,无偿役使百姓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对此,南宋政府亦准许人户越诉。

1.因军兴州县科率,“如修城科买砖石,采砍材木及沿江州郡科造木筏”等。战息之后,“如依旧科率,许人户越诉”必。

2.因军期急切,有不得已合须索之物,如“州县假此声势,过数率敛”,许人户越诉。

3.“州县违法差顾夫轿、车马之类”,“官吏乱作名色拘占舟船”及“州县以权势亲戚过往干托,辄于乡村差借人夫”,并许人户越诉。

4.州县以“献助为名而下科率之令”,“以助州钱为名而科取属邑”;“县官替罢,率于所部以借夫为名而取其直”。皆许民户越诉。

5.当职官吏“违法科敛民钱入己,私役工匠不支食钱,数买绵帛亏减价直”,并许人户越诉。

6.“诸州军依已降指挥免行钱并罢,见系行人户,更不作行户供应”。当职官“收买饮食服用之物,并随市直各用见钱,不得于价之外更立官价。如违,许人户越诉”。

7.凡“官司辄立茶盐铺,虚给贴子,均科人户,勒令赍钱赴铺交纳,未尝支给茶盐,显是违法科抑”。又有“州县酒坊,多就人户赊籴米麦,不支价钱,即将酸黄酒抬价折还。或因节朔、吉凶、修造之类,抑勒酤卖,监系追纳官钱,显属骚扰”。如此之类,皆许人户越诉。

南宋州县对百姓的科取名目之多是少有的。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无孔不入。南宋统治者从巩固地主阶级政权的大局出发,对此不能不加以限制。因此,亦准许越诉。

(七)官吏受理词讼不依法,许人越诉

南宋官吏受理词讼,往往“不问理之曲直,惟视钱之多寡”。“以贿为胜负”,“视多寡为曲直”。致使“富者重费而得胜,贫者衔冤而被罚”。甚至“以狱为市,淹延岁时”,至有累年而不决。有的辄相收禁,泛滥追证,逼求贿赂,渔夺细民。南宋的司法审判是极为黑暗的,统治者为了限制官吏舞文弄法,亦准许被冤之民越诉。

1.监司州军受理词诉,如“辄委送所讼官司,许人户越诉”。

2.民间词诉田宅、婚姻、债负,“以二月一日后为人务”,“十月一日后为务开”。但是“富强之家剩时恣横,豪夺贫弱”。因此规定,凡“交相侵夺者,受理不拘务限”。如果“有下户为豪强侵夺”,而州县不为受理者,“许人户越诉”。

3.“民间诸色人讼诉事节,州县监司各有结绝日限”。如果官吏故意枝蔓迁延,“无故而违限者,听越诉”。

4.民讼照条限结绝之后,州县“限三日内即与出给断由”,“付两争人权执,以为将来凭据”。官司“如过限不给,许人户越诉”。

5.州县捕获盗贼,“除紧切干证外,不得泛滥追呼。如违,许被扰人越诉及反坐吏人”。

6.州县捕系罪人,“有不应禁而收禁者,提刑按劾守令以闻。仍许不应禁人或家属经提刑司越诉。如提刑司不为受理,仰经刑部、御史台越诉”。

南宋统治者虽然增制越诉之法,但在官官相护,官吏为奸的封建官僚制度下,并没有能够改变南宋司法黑暗状况,反而愈演愈烈,最后在全国造成了“官司人户亦交相敌仇”的局面。

四、结束语

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无不严禁越诉。而南宋统治者却一反传统旧制,大开越诉之门,广立越诉之法。越诉法的增设,无疑扩大了百姓的诉讼权。而准许越诉的内容,基本上是州县官吏私自科敛百姓的违法行为。因此南宋胡致堂认为,这是天子“以越诉说百姓之心”,“而不恤其乱名犯分”。他从维护封建等级名分出发,认为越诉法的设立,是造成“不顾阶级”、“上侵不已”的主要原因,所以他否定越诉法的积极作用。

南宋统治者增设越诉之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加强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特别是南宋初年,几经兵火的洗劫,民力极度贫困,而豪强兼并势力趁机肆意侵欺小民,官吏任意科敛百姓,使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广大的小生产者无法继续生存下去,在这种局势下,南宋朝廷准许百姓越诉,以钳制豪强、官吏的法外赳敛,宽恤民力、恢复生产的作法是可取的。在客观上对维护小私有生产者权益,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生产的发展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封建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封建私有制,首先是地主阶级的私有权,但对广大小私有者也不得不加以照顾。因此,封建法律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两种属性。南宋越诉法基本上是有关民事方面的内容,而且以维护广大小生产者的权益为主要对象。这不仅丰富了宋代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进一步扩大了法的社会属性。使南宋的诉讼法具有更广泛的社会意义。

南宋的越诉法,尽管是统治者作为钳制官吏违法害民,强化中央集权的一种手段,但在客观上使百姓的民事诉讼权扩大了。即使是因为官吏赂败,百姓的越诉权不可能真正实现,但是南宋百姓享有更广泛的诉讼权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对南宋越诉法在中国封建法律发达史上的地位,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起的一定的积极作用,应该有一个公正的评价。

同类推荐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 思想中国:法的精神

    思想中国:法的精神

    世界顶尖学者中国演讲录,国家图书馆华睿讲堂精华!这是一个高级研讨会,不同于辩论会,既不是简单的争论,也不是简单的批评和质询。而是深入的研讨。在这个共同探讨之中,通过一个长时间的积累,使我们的社会科学能够对中国的社会发展稍微起到一点儿作用。这也是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学术界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大学能够让这些终生处于思想悬置状态的老怪物处在年轻学生中间,一起交流和共鸣,创造一些人类的新知识;而这些知识还需要通过更大的渠道、更多的媒介向社会传播。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 物权法原理

    物权法原理

    《物权法(第五版)》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作者不仅是学界权威,更是中国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引领者,全程参与了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物权法(第五版)》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本次新版,作者既充分汲取《物权法》颁布以来的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又基于新思考对全书章节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使其结构更趋合理、内容更趋务实,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热门推荐
  • 慈湖诗传

    慈湖诗传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混沌路

    混沌路

    天降祥瑞,金龙在天,却是“天生凡体”?遭尽蔑视,荒洞奇遇,竟然踏上混沌之路。是巧合还是冥冥的天意?当魔神再次降临大地之时,他又能否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五域大陆,岌岌可危;怒发冲冠,一路向前!
  • 平城烟华

    平城烟华

    九边重镇,塞上古城,有多少痴儿女洒泪红尘中;悲欢离合,颠沛起落,有多少平凡事淹没烟华梦。
  • 换天下

    换天下

    准备参加玄幻正文了,期待自己能够拔得头筹,我会加油的!在阅文集团给与的舞台上面,好好努力!
  • 没事玩修炼

    没事玩修炼

    一个无意练出了念力的家伙,在青山绿水间的写意生活……
  • 我在厨房的那些年那些事

    我在厨房的那些年那些事

    一次来自远古的传承让我在厨道走上了巅峰!
  • 总裁有令,小妻别闹了

    总裁有令,小妻别闹了

    只要儿子不要妈,想得美!奉子成婚,她认了,没想到她肚子里的都还没有出来就有人带着儿子上门认爹。他留下一纸离婚协议,她拍着他的脸蛋,忍着酸痛逃离。一年后,褚伊亲眼看着自己的亲儿子被一个男人拐走,这男人和儿子好像!她怒了“容厉,还我儿子!”男人邪魅一笑“别忘了,这也是我的儿子”
  • 无限提督

    无限提督

    终末章写完,就完结吧。虽然烂尾了,但是作者也尽力了,考完差不多也要步入工作了…谢谢大家支持
  • 虚拟盗贼

    虚拟盗贼

    这是一本盗贼转刺客的书这是一本行侠仗义的书这是一本写魔道的书这是一本纯洁的书
  • 凤临异界:强势二小姐

    凤临异界:强势二小姐

    车祸死亡,突然到了玄幻世界,本来就觉得很玄幻了。某天走在路上捡到一只小鸡,它居然说说它是凤凰!玄幻世界嘛,季禾觉得她应该,大概可以理解……后来她又捡到一只男人,他竟然大言不惭的说他是几乎绝种的玄皇,哦呵呵呵呵,姑娘我还是洗洗睡了。什么要我修炼?要我当你未婚妻?某女笑的一脸甜美:“先森,你还是先去买个枕头吧!”职场女的异界生存,没有最雷,只有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