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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丧尸围城(2)

飘摇机随着飘忽不定的气流向雕像上层飞去,越飞越高,我逐渐看得更清晰,向上攀爬的人群,仿佛在玩集体的cosplay秀,每个人都举着一只火把,身上系着登山绳,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爬。而我也终于看清了这座雕像的面容,我靠,竟然是一尊佛。佛头笑容可掬,双目无神地看着我,在墨蓝色的天空下显得分外可怖。而佛头的顶上,模模糊糊有着什么东西。

单单从飞行高度来估算,这尊佛起码有五百多米高,而我一直飞到了佛头顶上,才看清佛头顶上的那东西,顿时大惊失色,数十米见圆的佛头顶上,正蹲着一条瑟瑟发抖的狗。我发誓,这里并没有运用任何的比喻,那真的是一条狗,并且看品种,应该是一条边牧。我并没有想停下的,但飘摇机此刻却在佛头顶上打了几个转,如航空器撞击月球一样撞了几次,最后稳稳当当地停在了佛头顶上。更没办法容忍的是这条蠢得吓人的边牧,当飘摇机一停下来它就摇着尾巴冲了上来,紧凑的五官透露着一种仿佛见到了主人归来的欣喜。

我也是没办法,实在是好奇心驱使,特想站在佛头顶上好好看个清楚,那群人玩命爬一尊雕塑干什么,莫非是想在世界末日还没完全吞噬这个世界时,他们这样不辞辛苦地攀爬,只为站在佛头顶上再看这个未知的世界一眼?

我打开了舱门,走下飘摇机,那条边牧如获大赦般兴奋地冲了过来,还舔了舔我,随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飘摇机,钻到门口的驾驶座下面,只露着一双眼睛瑟瑟地看着我。我倒是没有赶它,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坏人,而留它在这佛头上,没有食物没有水,如果不带它走,它的命运或已既定。

不过,当我站在佛头顶上,借着底下攀爬的人举着的火把,倒是真真吓了一跳。原来,底下攀爬的并不只是人,紧跟着他们的,还有无数丧尸,与电影情节不同,这群丧尸显得异常灵活,机动性要比人大得多。别问我怎么看出来的,人和野兽毕竟还是不同的,但人如果变成野兽,我打赌你也能看出来。

随着他们的攀爬,不断有人被丧尸扯断登山绳,从岩壁跌落下去,可惜丧尸们并没有因此而满足,仍然不断追击。我倒是不怎么害怕,一来他们距离佛头顶还有些远,一时半会对我造成不了威胁,二来,毕竟我也是个看遍各种美国R级片的男子汉。不过,血腥味实在比血肉淋漓的场面更让人难以忍受,我还是有些眩晕。我回到了飘摇机,重新启动,那条边牧绝处逢生,竟然没有意料中的惊喜,反而肚皮一翻,侧卧在地呼呼大睡。

飘摇机缓缓腾空,而在这段短而漫长的时间里,奋力攀爬的人和僵尸也终于到达了佛头处,我俯瞰着他们,突然好奇爬上佛头顶的他们会做什么。

不料,结果突如其来,发生的一切也让我不可思议:第一个爬到佛头顶上的人双臂一震,欢呼雀跃,然后一个漂亮的鹞子翻身翻下了雕塑,在空中徒劳地扑腾了几下,就笔直地堕向了地面。

我×!一句脏话从我喉咙里喷涌而出。我以为这群人这么用力地攀爬是为了求生,现在看来,完全猜不透剧情啊。

而随着第一个跳下佛头顶的人遥遥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更多爬上来的人也不约而同地向地面堕去。幸好我曾是个小说家,得以清楚地描述出我眼前的画面:随着人的下落,那群丧尸也完全改变了目标,从雕塑壁上做出各种急停甩尾的动作,张牙舞爪地随着那群人扑了下去。

一时间,我突然想到小学课本里那篇群羊会跟着头羊一起跳崖的课文。而这群人如此辛苦寻死,又是为了什么?带着满脑的疑问,飘摇机终于飘离了这个地方。让我老实跟你讲,这世界除了男女性别,还有一种把人群划分为二的办法。在这个世界上,不论男女,都是分文理的。假若我是理科,此刻应该会冷静卓然地拿出一大堆数据,煞有其事地计算几个小时,从而得出这群人得了“用尽所有脑细胞作死征候群”的结论。但是我是个文科苦逼男,因此我不得不浮想联翩,也许这群人为了拯救自己的妻儿,以一身之死,吸引丧尸群,爬上雕塑,拖延丧尸群,换得妻儿逃生的机会。

但就算是以文科男的逻辑思维,我都找到了不少漏洞,比如他们是怎么挂上攀岩绳的,还有就是为什么他们跳下雕塑的姿势都那么优美。最后我总算想起了一点点事情,就是,当初以文理划分人群的时候,其实还是有极少一部分人单独站队出来,成为了第三种群,后来又因为走的方向完全不同于文理,他们还多了一个名字,叫做搞艺术的,不过,我们都习惯叫他们傻×。

如果以一次行为艺术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完全就行得通了。天已经黑了,但我竟然丝毫不困。这会儿我在煮一杯面吃,我的食物储备还够,如果不够,现找都来得及。因此我也分给了那条边牧一支火腿肠,看着它埋头吃火腿肠摇尾巴,我不知怎么的就有了一种心酸的感觉。

正如你们所见,我是个在生活里一事无成的失败者。但我相信,若有人知,将会有很多幸存下来的人羡慕我竟能在此刻双手倚着头惬意地看窗外的星空。科技带来的进步给我的便捷还有很多,比如我装载了五个硬盘的电影、动漫还有A片,倘若在以前,我估计装碟片都得装一火车皮。

不过,我人生中最大一个遗憾就出现在我看电影的时候,那会儿我正在看的是《猫狗大战》,不止我,就连那条边牧都看得津津有味直吐舌头。猛然间我听到巨大的碰撞声,一向平稳的机舱猛烈地颤动,那条蠢狗吓得四肢腾空而起。我急忙仰起头向窗户外面看去,我靠,真是教我做人,一架巨大的客运机带着巨大的轰鸣从飘摇机的上空疾飞而去,正好与飘摇机所依仗的气流背道而驰。这让我很疑惑,因为距离丧尸爆发时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我四处飘摇,也没有见到一个正常点的活人。但这架飞机是怎么回事儿呢?莫非是丧尸们觉得杀人杀够了决定学学开飞机玩玩?

可惜我永远只剩想象的自由了,飘摇机的所有动力包括供电都是来自气流,加上当初我并没有为飘摇机设计操控系统,所以我只能看着那架飞机绝尘而去,而我越飘越远。这事儿让我挺遗憾的,因为我感觉偌大的世界就剩我一个,像个孤独患者自我拉扯,挺可怜的。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五月天的《诺亚方舟》这首歌,但在我一路飘摇中,真的瞥见过此刻已破败萧条的华尔街,也险些撞上迪拜塔顶,终于也曾看见少数幸存者,要么被丧尸群追得如同丧家之犬,要么三两结群,或孤身一人,孤独地走过沙漠山川。

哦对了,那条边牧还活着,我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二然,我想,这是我唯一能对冉然的纪念和缅怀了。二然长得很胖,每天除了吃睡就是跟着我在某个寂静而开阔的地方拉屎,我们蹲着一起看不再被污染的日界线和蓝天,除了无聊,我们还挺开心的。

故事写到这就要结尾了,迄今为止,我已经漂流了两年零三个月。其实我本来想给你们留一个传奇的结尾的,那就是不要结尾,让这篇故事在这句话戛然——

可是,我又不确定我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遭遇,说不定我是因为飘摇机坠毁而死掉的,也可能在写这篇故事的时候被诡异地登上飘摇机的一只丧尸活活吃掉了。只要我没死,你们就看不到结尾,但如果我死了,就没有人来替我完成结尾,因此,我决定给自己编排一个结尾。

我漂流的生涯在我忘记用日期计算时间之后的某一天结束的,那天我和二然吃过了饭,看了一部极其无聊的电影,我们兴致盎然地打算停下来找个地方拉屎,如果我没有记错,那地方以前应该叫白宫。我们就这样蹲在白宫门口,看着寂静无人的白色官邸,看着时光慢慢地把屋顶抚上灰尘,直到夕阳西下,我才发现我们忘了带纸。不过,我已经和二然磨炼出了极贴合的默契,我吹了个口哨,二然就屁颠屁颠地奔向了飘摇机。但是就在二然刚刚进入飘摇机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听到了巨大的嗡鸣,我去,竟然是防空警报。我茫然地站了起来,裤子都没有提,就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有无数丧尸出现了,到处都是。不过他们动作缓慢,只是一个又一个地出现,以我和飘摇机为中心围成了一个巨大的圈,缓缓逼近。虽然我已经拉完了屎,但还是有种被吓到再来一次的冲动。不过我可没有逃跑,这倒不是因为我是个男子汉。而是突然从丧尸群中出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让我一下子舍不得走了。我发誓,在我漂流的路途中,虽然偶尔会孤独,但从没有特别想念谁。可是我本该想念的人突然一个个出现在我面前,我却挪不动脚步了。

冉然,我老爹,身后还跟着个衣衫破旧、大面积腐烂的女人,好像是他女朋友,没一会儿,我老娘也出现了。靠,我对这些可都是无所谓的,但就是挪不动脚步了。冉然的眼睛没了一只,空洞洞的,透露着血污,躯体比我老爹可是完整一百倍。我老爹已经没了一只胳膊,表情麻木,再也看不见昔日眉目间嘲讽的表情。最不可思议的是我老娘,她居然是个秃头!等等,怎么我初中班主任也来了,丫怎么没被活活啃死!

就在这会儿,我突然丧失了任何做决定的能力,只是凭着一股脑的冲动,提上裤子,转身一脚把摇着尾巴叼着卫生纸跑出来的二然踹进了飘摇机,按下强制制动,又一把扣上了舱门。

你们都不知道我设计的飘摇机有多么的好,里面只剩一只狗了,它照样能飞,照样能漂流。食物储备还够,二然也足够聪明,说不定会有什么奇遇,能够险里逃生。而我,却不得不和它说再见了。

我描述不出我的冲动,也没有什么足够的理由。但当我回过身来,面对已经变成丧尸的爹妈,已经不再漂亮的冉然,我突然感觉,我必须要加入他们。

冉然率先靠近了我,她捧起我的胳膊,开始轻轻噬咬,奇怪的是,一点都不疼。我爹妈围了上来,更多的丧尸也围了上来。而我仰起头,静静地抚摸冉然已经枯萎的头发,看向天空。

飘摇机越飞越高,终于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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