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比较分析
一、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在当代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中间业务已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银行通过中间业务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起到了服务客户、联系客户、稳定客户、促进银行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发展的作用。特别是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收益高、风险较小的优点,既能为广大客户提供广泛的服务,又能提高银行的收入水平,增强其经营效益和竞争能力,因而日益成为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夺的重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金融环境趋于宽松,金融管制进一步放宽,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的竞争空前激烈,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利差收益越来越少,商业银行需要寻求新的经营思路和谋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在技术进步、金融创新和信息化浪潮推动下,新的融资工具和业务方式层出不穷,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逐渐向表外业务方面拓展。商业银行利用其所拥有的庞大的分支机构网络、人力资源、经济信息、广泛的客户群、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发挥其强大的金融信息服务功能,大力开发以信息处理为核心的中间业务服务项目,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根据客户的需要,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类型的表外业务。中间业务已构成商业银行主要收入来源,有的甚至超过了利息收入所占比重。据统计,美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30%上升到目前的38.4%,日本由24%上升到39.9%,英国由28.5%上升到41.1%。美国花旗银行近年来存贷业务的利润只占总利润的20%,票据承兑、资信调查、企业信用评估、资产评估、个人财务顾问、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中间业务带来的利润占80%。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一方面满足和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业务服务多样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又使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风险得以分散和降低,收入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
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特别是表外业务快速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避资本管制。《巴塞尔协议》将表外业务纳入衡量资本充足与否的框架,并采用信用转换系数对表外业务进行调整,其结果使银行普遍认识到表外业务具有节约银行资本的功能,从而有力地促进了表外业务的发展。也就是说,金融市场参与者在利润驱使下对金融监管的规避,也会促进表外业务创新发展。二是防范金融风险。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种金融风险增大,使得银行和企业出于防范风险的目的,产生了对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要目的的衍生产品类表外业务的迫切需求,而银行充分发挥其自身人才优势,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借助于先进的信息系统和完善的清算网络,创造出一系列防范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为自己或帮助客户将不确定的利率、汇率及资产价格确定下来,防范、转嫁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各种风险。三是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服务需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客户对银行服务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他们往往在向银行存款或借款的同时,要求银行能为他们提供防范、转嫁风险的手段和方法。商业银行为了巩固与客户的关系,大力发展以防范、转嫁风险为主的表外业务,经营比较灵活,容易达成交易协议。四是金融自由化和竞争日趋激烈。随着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直接融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新的金融工具、融资方式层出不穷,银行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的优势丧失。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自由化的兴起,银行与其他各种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五是金融理论的发展和新技术的推动。表外业务的产生与发展(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新的金融理论成果。西方金融理论研究迅猛发展并取得丰硕的成果,为各种表外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自动化、电子化、信息化等方面的进步,为银行推出各种复杂的新型表外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我国存贷款利率连续多次下调,存贷利差缩小,银行盈利空间变小;证券市场逐步发展,人们投资意识加强,储蓄资金分流严重;大量呆账、坏账无法收回,社会信用缺失,银行“惧贷”、“惜贷”现象普遍。银行业微利时代已经到来,存贷利差给银行带来的利润越来越少,银行必须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空间。因此,我国各商业银行把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作为其战略重点,以服务类中间业务(如结算、代保管、银行卡等)为基础,以代收代付业务为切入点,积极发展其他类型的中间业务。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机构逐渐建立,中间业务产品不断增加,高端业务品种有所涉及,中间业务市场初步形成。根据银行监管机构对中间业务的界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开办的中间业务主要有: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包括国内外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业务;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金融机构委托、代收代付等;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银行保函等;承诺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业务;交易类中间业务,例如远期外汇和约、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等;基金托管业务,例如封闭式或开放式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例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其他类中间业务,例如保管箱业务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过程中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结算类中间业务已粗具规模。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投入使用和商业银行电子汇兑支付系统的逐步改善,形成以人民币结算为基础,外币结算和储蓄结算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结算类中间业务收益在银行收入中的比重逐年提高,银行遍布全国各地的机构成为其开展结算业务的有利条件。
第二,银行卡中间业务发展迅速。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的金融意识增强,银行卡的不断创新,功能不断拓宽,用卡环境日益改善,极大地促进了银行卡业务的快速发展。持卡量、卡交易结算量逐年上升,不仅带动了卡存款的增加,而且带来了可观的手续费收入。特别是近两年来,银行卡业务逐渐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竞争的重点。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北京承办2008年奥运会和上海承办2010年世博会的前提下,我国银行卡产业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
第三,代理类中间业务品种增多。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要,银行利用其人才、网点、网络等优势,大力开发贴近百姓生活的中间业务品种,目前已基本形成以代理公共事业收费为主的代理类中间业务系列,不仅获得手续费收入,还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可观的低成本资金,扩大了影响和知名度,间接效益和社会效益很大。同时,商业银行通过与证券、保险业的合作,推出了银证通、代理证券资金清算、基金代理销售与托管、保险代理等代理类中间业务。
第四,信息咨询及评估类中间业务初步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以资信评估为主的有偿信息咨询业务发展较快,成为银行业务扩张的主要领域;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信息咨询、资信评估、资产评估等信息咨询业务进行多样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开发。由于受经济发展环境、法律法规及银行自身能力限制,现在各行开办的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验资等业务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
第五,交易类中间业务,例如远期外汇和约、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等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开发与发展。
三、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比较分析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金融发展的历史背景不同,特别是受传统体制和观念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业务水平低,经营范围有限,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第一,从金融监管制度方面来看,我国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的严格分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这使银行难以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功能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中间业务的水平和档次。同时,这也使得商业银行没有直接感受到来自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难以激发中间业务创新的动力,导致中间业务发展缓慢。虽然近年来在分业经营监管方面有所松动,但仍然是分业经营模式,中间业务的开拓受到很大限制,无法取得突破性的发展。而西方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浪潮兴起,各国纷纷放松金融管制,混业经营逐渐成为全球趋势,金融业内部分工逐渐消失,出现了银行经营业务多样化的局面,中间业务不断创新,成为商业银行的支柱业务。
第二,从银行组织架构方面来看,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在机构数量、从业人员和资本规模上都远超过其他银行,整个银行系统的中间业务发展相对来说缺少竞争与活力。同时,在进行中间业务产品研究方面的资金投入比例很小,没有专门的中间业务产品研发机构,现行的组织架构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没有真正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是以股份制形式存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使得众多商业银行能够自主创新,随时根据客户需求开展中间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又使其拓展中间业务时必须经过系统策划和研究,充分考虑成本、收益、现有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而且,西方商业银行大多设有专门的经营管理中间业务的综合部门,并在近年来先后采用了以客户类别为划分主线的机构设置体制,非常有利于中间业务的不断发展。
第三,从业务范围与品种方面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加上重视不够,以及严格的分业管理等因素,中间业务的发展受到很多限制,业务范围狭窄,产品单一,层次较低。按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把中间业务划分为九大类,而目前各行中间业务主流品种仍然是结算类和代收代付类,智能型、科技型、高附加值的新型产品增加不多,诸如资产管理顾问、财务顾问、保管箱业务、金融期货、期权等高回报的中间业务开办很少。另外,中间业务发展地区结构不平衡,东部沿海及开放城市发展迅速,西部及边远地区发展缓慢;大中城市发展较快,县级商业银行发展相对缓慢。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范围广泛,品种繁多,尤其是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中间业务品种日新月异,层出不穷,使现代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比较典型的如现代美国商业银行,其业务范围包括各种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金融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等,基本上涵盖了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
第四,从业务收入水平方面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水平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相差甚远。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普遍达到40%左右,高的甚至达到60%。如美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其全部收入的比重由20世纪80年代的30%上升到目前的38.4%,日本由24%上升到39.9%,英国由28.5%上升到41.1%,可见其发展速度之快。我国“四大银行”2004年中间业务净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均为9%,中国农业银行为11%,中国银行为16%,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