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部增资策略及其运用
(一)增加未分配利润
通过这种方式增加资本的优点在于:第一,可节省资本金筹集的费用,不用发行股票就可增加资本,只需将银行税后净利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即可,可以节省大量的股票发行费用。第二,股东可免交个人所得税。增加未分配利润这种方式增加资本金可视为股东的再投入,不必为这部分收入纳税。第三,不会改变原有股东对银行的控制权,可以防止股东每股红利收入的降低以及避免削弱原有股东对银行控制权的分散或旁落。第四,筹资速度较快免除了寻找新股东或新投资者的麻烦。
这种方式增加资本也有缺点。一方面容易引起银行股票市场价格的降低。因为未分配利润的增加,意味着股东即期红利的减少,而这将降低银行股票的吸引力,进而减少投资者对股票的需求,引致股价下跌。另一方面,还要受股东对分红态度的制约,如果银行的主要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十分看重即期分红,这一方法很难加以使用。
商业银行使用这种方式增加资本的策略主要是综合考虑3个因素,即税率的高低、股票价格对分红的敏感程度和大股东对税后收益处置的态度。一般选择在税率高时多使用,而如果股价对分红很敏感,则要谨慎使用,大股东的态度更要引起重视,否则的话,很可能会导致银行治理结构的不稳定,引发更多的风险。
(二)提留各项准备金
提留各项准备金主要包括提留资本准备金、贷款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证券投资风险准备金等。采用这一方式增加银行资本具有切实可行、成本低廉、方便快捷等优点,但是操作弹性小,限制较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可能过多依靠这种方式来增加银行资本。
四、各种筹资策略的比较选择
上述各种筹资策略各有利弊,当商业银行需要增加资本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如经营规模、发展速度、银行股价和股权分布所得税税率的高低、外部投资需求的强弱、银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趋势等客观条件,并结合各种筹资策略的利弊,进行认真仔细地分析和比较,以便做出最优选择。
首先,发行优先股、资本期票、资本债券与普通股的比较选择。在这三者之间选择的基本原则是进行需要与成本的比较。如果对普通资本的需要比较大,则对成本的考虑应是次要的,应选择发行普通股;而如果普通资本已相对充裕,则应该更多地选择发行优先股,或是资本期票与资本债券,以便降低资本成本。在优先股和资本期票与资本债券之间进行选择时,所得税税率的高低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因素。如果税率较高,就应该选择增加资本债务工具的发行;反之,就应该倾向于优先股的发行。
其次,增加未分配利润与发行普通股的比较选择。未分配利润和银行发行新普通股各有利弊,且两者的优点正好相反。因为未分配利润占普通资本的比率与股息在收益中的比例是此消彼长,互相影响的。在一般情况下,未分配利润是大多数商业银行增加资本的可行途径,对小银行来讲尤其如此,因为小银行的股票在金融市场上吸引力不大,价格较低,发行比较困难,而小银行由于业务范围及其规模较小,对新增资本的需求不甚强烈,一般通过未分配利润就可以得到满足。
同时,那些发展较快且近期需要大量增加资本的银行需要在保持高比例未分配利润与增发新普通股之间进行选择,主要考虑以下3个因素:一是所得税税率水平。所得税税率越高,对保持高比例的未分配利润就越有利,也越能获得股东的赞同。二是股息高低对银行股票市场价格的预期影响。如果认为股息高低对银行股票市场价格影响不大,那么可以考虑支付中等水平的股息;如果认为股息高低对银行股价有明显影响,那么可以考虑支付较高的股息,并以较高的价格发行普通股来增加其所需要的资本。三是银行大股东和董事对扩大股票分布面的态度。如果希望扩大股票分布面,扩大银行影响,则可以考虑发行新普通股增加资本;反之则应选择高比例留存、低比例分红甚至不分红的策略。
第五节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风险管理与增资途径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经营机制比较灵活,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经济效益比较好,这些银行资本金主要来源渠道有发行股票、母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拨付资本金、税后利润提取盈余公积金、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发行长期债券等。这些银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作,从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补充资本金,资本充足率已达到或超过了8%,资本风险并不十分突出,资本风险管理只要遵循前面所述的原则及方法即可。
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资本风险比较严重,需要重点加以关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过去属于国有专业银行,其资本来源渠道主要有国家财政拨付信贷基金、银行利润留成或税后利润积累,来源渠道比较少,对资本金补充重视不够,过去法律法规也缺乏具体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一方面,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业务竞争,必须建立资本金补充制度,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1998年财政部发行长期特种国债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注资2700亿元,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所增加,当年曾达到了8%,但由于资产扩张速度快,效益欠佳甚至亏损,利润补充资本金很少,大量呆账核销又侵蚀了一部分银行资本,从而使资本金总量不足,负债经营较为突出,资本结构不合理,附属资本所占比重较低,资本充足率下降。因此,提高资本充足率是目前摆在国有商业银行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是增加资本的重要途径
一般来讲,国有银行增加资本金可以采用以下多种途径,如改制上市融资、政府注入资金、自身利润积累、提高呆账准备金比例和发行长期次级债券等。其中,通过国家财政注资,从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独资性质来看是可行的,但是,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都需要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资金,财政资金需求和支出压力很大,国有银行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支出追加数千亿的资本金是不现实的。如果国有银行通过主动收缩资产业务来相对地提高资本充足率,将会降低银行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同时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同时,受经营状况的制约,在短期内国有银行也根本不可能靠税后利润自我积累弥补资本缺口,而提高呆账准备金比例和发行长期次级债券也要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只能作为补充附属资本的来源渠道。因此,实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筹集股份资本是增加资本金的重要途径。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
首先,有利于解决国有银行资本不足的问题。通过股份制改造,银行在股票市场直接融资增加资本金,可以减轻财政负担,缓解政府压力;股票溢价部分可以用来冲销呆账,释放部分信贷风险;通过配股扩容等途径灵活调整银行资本金,可以使相关指标始终保持合理水平;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其次,有利于解决国有银行产权界定模糊和结构单一造成的金融风险集中的问题。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能够很好地分担和化解国有银行的营运风险。目前国有银行集中了全国60%以上的信贷资金,潜在的金融风险全部转移给国家,金融风险变成国家风险,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在实行股份制改造后,所有出资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分散原来由国家承担的金融风险,有利于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第三,有利于解决目前国有银行在经营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三权分立”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很好地解决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三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有助于促使银行真正建立起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能力,促进金融资本市场发展,提高金融资本和金融资产的配置效率。
三、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增资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向深层次推进的必然趋势,但是,改革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风险。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誉的支持,可以获得大量低成本的资金,国家信用是其正常运转的保证。股份制改革改变了国有独资银行的身份,这意味着它们失去了国家信誉提供的信用担保,如果经营不善有可能导致存款人信心动摇而造成支付危机,导致流动性风险。如果不能有效地加以控制,有可能使银行陷入信用危机之中。由于在金融活动中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不可避免将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加大了金融活动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加大金融风险。特别是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风险都会转嫁给出资人,而出资人却不能从加大风险中获得额外的收益,这样就破坏了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风险配置机制,必然影响金融体系的功能,导致金融体系风险的产生。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意味着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密切融合,这必将使我国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增加,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连动风险不可避免,一旦出现汇率和利率大幅度波动,有可能相互影响,使金融风险扩散,金融风险的影响和严重程度就会进一步扩大。
因此,在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增资过程中,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主要包括:调整银行发展战略,坚持稳健经营方针,按照效率原则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调整现有的经营布局,裁减、撤销或合并过多的经营管理机构,精简业务量小、长期亏损的分支行及营业网点,减少冗员,提高效率,走集约发展的道路;加强银行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进行审慎经营,防范内部风险,完善信贷资金组织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和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完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修订《商业银行法》的有关条款,制定颁布《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条例》、《存款保险法》等法规,为银行改革与防范风险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利于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避免股份制改革对部分客户产生影响,减少由于银行破产对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产生的冲击,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建立和健全风险补偿制度,当发生较小的风险时,及时加以化解,以减小风险积累;建立特大风险应急制度,如建立特大风险基金,建立接管与紧急救援制度等;改革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利于建立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透明的市场环境,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银行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商业银行能够根据资金市场状况自主决定资金供给和资产运用,降低过去由于对国有企业信贷软约束产生的大量不良贷款的风险,对其他资金需求主体形成成本约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其对资金的过度需求和低效率运用,从而有助于减少不良贷款产生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