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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们在自习,校长领着个新生进来了。还有一个校工,搬来一张大课桌。睡着的同学被惊醒了,纷纷站了起来,装出正在用功被人打扰的样子。

校长用手势示意让我们坐下,然后低声对班主任说:“罗瑞先生,这个学生我就交给您了,让他上五年级的课,要是他品学兼优,再让他进高年级,本来他已达到上高年级的年龄了。”

新生畏怯地站在门旁边。他来自农村,年龄大约在15岁,身段比我们都高。他的刘海剪得齐齐的,像乡下教堂唱诗班的童子,看上去很乖顺,有点腼腆。他肩膀窄小,可那件黑纽扣绿呢子上装紧紧地攥在身上,不方便活动,袖饰开衩处露出久经风吹日晒的红红的手腕。两根背带高高地吊起他那条黄色的裤子,露出穿着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的皮鞋挺结实的,鞋底钉着铁钉,鞋面却没有好好地上油擦拭。我们开始背诵课文。他聚精会神地听着,就像听神甫布道,坐得端端正正的。钟敲响了两下,因为他不知道该跟我们一起去排队,老师只得提醒他。

我们习惯,在进教室的时候,把制帽扔在地上,好空出手来。一进教室门,我们就让它从凳子底下飞掠过地面,拍打在墙壁上。

或许是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做,也可能是胆小,祷文念完了之后,这位新同学的帽子放在他并拢的双膝上。它是由柱式的帽子、水獭皮大盖帽和棉布便帽。七拼八凑地混成的。他的寒酸相像个白痴一样。

“请站起来。”老师叫他。他站起身,帽子从膝盖上滑落下来。同学们都笑了起来。

他俯身把它捡起来。邻座用手肘一捣,帽子又掉了,他再次把它捡起来。

“把你的头盔放下来吧。”老师是个诙谐的人。一阵哄堂大笑,使那可怜的孩子紧张起来,不知拿帽子怎么办才好。他坐下,仍旧把帽子搁在并拢的双膝上。

“请站起来,”老师又说,“把你的名字告诉我?”新生含糊地说了个名字,完全不知道他说些什么。“再说一遍!”

还是那含混不清的声音,被班上一片嘘声淹没了。“大声点!”老师喊道,“大声点!”于是新生狠下心来拼命地大吼一声:“夏包华里!”全班一片喧哗,越闹越凶,夹带着尖叫(他们嗷发出惊怪的叫声,跺着脚,重复说:“夏包华里!夏包华里!”),好一会儿,吵闹声变成依稀的叫嚷,渐渐平息下来;时而还会冲出一声忍不住的窃笑,东响一下西响一下,好像漏炸的鞭炮。

然而,在暴雨般的作业重罚下,课堂才恢复了秩序,老师让新生逐一地反复拼读字母,由他写在黑板上,这才搞明白新生的名字叫夏尔·包法利,他立即让可怜虫坐到讲台前懒学生的凳子上去。新生在开步之前迟疑了一下。

“你找什么呀?”老师问道。“我的帽……”新生羞怯地说,一边用不安的目光四下搜索。

“每人罚抄五百行诗!”一声怒吼,就像Quos ego,制止了正要掀起的又一场风暴。“保持安静!”老师很气愤,一边从高筒帽里拿出手绢擦拭额头,一边接着说,“这位新同学,你把拉丁动词ridiculus sum 的变位抄十遍。”

接着,他较温和地说:“唉!你那顶帽子呀,找得到的,没人要它!”

教室里平静了,大家都低头做功课,新生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整整两个小时。虽然时而有人用蘸水笔尖把小纸团往他脸上弹,溅得他一脸墨水,他也只是用手揉揉,安然不动,不去理会。

晚上上自习的时候,他从课桌里拿出袖套,整齐地摆放着文具,专心地在纸上画线。我们看到他做作业很认真,一个词一个词地查字典,费了很大的劲。无疑,他正是凭着这股子毅力才没有降级。因为,他对文法规则的掌握还算过得去,而用词造句却很马虎。他的拉丁文启蒙老师是村里的神甫,他父母为了省钱,不到万不得已还不想送他进中学呢。

他父亲夏尔一德尼一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先是助理军医。1812年左右,在几桩征兵案产生瓜葛,此后被迫离职。他仪表堂堂,才华出众,凭着这先天的优势,博得一位帽商千金的芳心,轻松地得到了6万法郎的陪嫁。此人本来长得就帅,颊髯连着上髭,又爱吹牛,马刺踩得铮铮响,手上总戴着几个戒指,装扮光彩夺目,使他看上去雄赳赳,而且还像个推销员,一见如故。

结婚后,他靠妻子的财产舒服地过了两三年,吃得好,起得晚,用细瓷大烟斗抽烟,晚上看完戏后才回家,还经常去咖啡馆。老岳父去世,没留下什么财产,他为此恼火,就投身制造业,结果亏了本,于是定居乡里,希望人尽其才。然而,他根本不懂农务,那几匹马被他用来骑坐而不是用作耕耘,酿造的苹果酒全被他喝光而不是拿去卖掉,豢养的家禽挑最肥的宰了自己吃,还用猪油擦他打猎穿的皮靴。没多久他就打消了自己侥幸发财的念头。

他只好以每年200法郎的租金,在科州和庇卡底交界的一个村庄里,租下一座半佃庄半住房的宅院。他忧郁消沉,满腹怨恨,与外界隔绝。他才45岁,就决心与世无争,恬静地生活。

他妻子先曾对他一片痴情,千依百顺,结果却使他不把她放在眼里。她从前生性活泼,感情外向,非常爱他。现在,随着岁数增长,就像走了气的酒变成醋一样变得酸溜溜的,难以伺候,吵吵嚷嚷,神经过敏。那么多的苦,最初她都忍下来了,看到他拈花惹草,尽跟村里的风骚女人厮混,晚上醉醺醺地被人送回来,一身酒气,她从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不了了,就一直到死都默默地忍受着。她一辈子到处奔波,忙忙碌碌。她记住欠款到期的日子,还得找诉讼代理人,找院长,请求延期偿付款项。回到家里她还得浆浆洗洗,缝缝补补,监督工人,支付工资。而先生则无所事事,毫不操心地混日子,仿佛跟谁过不去坐在火炉边抽烟,往灰烬里吐痰,一时清醒,就对她恶语伤人。

孩子出生后,也只好把他送到奶妈家喂养。小男孩回家来,自然被疼爱得不得了。当妈的用果酱喂他,当爸的就让他赤脚满地跑,还像个哲学家似的说,只管让他光着身子,像那些小猫小狗好养。与做母亲的意愿相反,他心里有某种男性的理想,他要按照这种理想教导儿子,让儿子在斯巴达式的磨砺中成长,使他身强体壮。他在儿子睡觉的房里不生炉火,教他大口大口地喝朗姆酒和辱骂教会的仪式行列。然而,孩子天性平和,让他的辛苦付诸东流。

他母亲总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纸片,讲故事。虽说是母子俩说话,其实就听到她一个人唠叨不休,充满了令人伤心的乐趣和絮絮的温情。她在寂寞中把早已支离破碎的浮华梦就寄托在这个儿子的身上。她向往孩子身居高位,仿佛看到他已经长大,又俊美又睿智,在桥梁公路或行政司法部门供职。她教他识字,甚至用她那架钢琴伴奏,教他两三段浪漫曲。然而并不看重文字功底的包法利先生却总说何苦这么做!他们哪供得起他上公立学校,给他买个一官半职,或给他做生意的资本啊?再说,男儿只要有志气,岂怕不能在世上立足。包法利夫人忍着不理他,孩子就整天在村里闲逛。

他跟在耕耘的农夫后面,向乌鸦扔土块。他沿着沟渠采桑葚吃,握着长竿子看管火鸡,翻晒打下的粮食,到村子里去奔跑,下雨天就在教堂门廊下玩造房子的游戏,而逢到重大节日就央求教堂执事让他撞钟,他好乘机把整个身子吊在那根粗粗的钟绳上在空中摆荡,感觉自己在飞一般。就这样他茁壮成长,他长了一双粗壮的手,健康的肤色。

12岁时,他母亲终于得已让他开始学习。委托本堂神甫为他启蒙,可是上课时间太短,隔三差五,所学内容没什么用处。神甫也只能抽空给他讲一点,常常站在圣器室里,一场洗礼刚完,接着是一场葬礼,两场仪式之间仓促说几句。或者在晚祷之后,神甫不用出门的时候,就差人把他的弟子找来。他们上楼走进他的房间,坐定下来;蚊蚋和蛾子围着蜡烛飞舞。房里暖烘烘的,孩子昏昏欲睡,老头双手捧着肚子,也打瞌睡,不久就张着嘴巴打起鼾来。有几次,神甫给附近一带的病人做完临终圣礼,回家路上看见夏尔在野地里玩耍,就把他叫住,讲上刻把钟,借机在一棵树下让他做做动词变位,然后一场雨,或者走过什么熟人,课就不能继续了。尽管如此,他对孩子倒一直挺满意的,甚至夸“年轻人”记忆力很强。

夏尔可不能止步于此。夫人态度坚决。先生感到惭愧,或者不如说他已懒得再顶牛,作了让步,于是又等了一年,让小家伙初领圣体。

又过了半年,也就是下一年,夏尔终于被送进了卢昂中学,是由他父亲亲自送去的。那是在10月底,适逢圣罗曼大集。

也许我们现在谁也不记得夏尔当时的情形了。只记得他是个性格温顺的孩子,该学的时候学,该玩的时候就玩,上课认真听讲,进寝室倒床就睡,在食堂吃得挺香。他的监护人是冈特里街的一个五金批发商,每个月把他接出去一次,周末,在他的店铺打烊以后,他派夏尔去码头上转转,看看河上的船,然后在7点钟开晚饭之前把他送回学校。每星期四晚上,他用红墨水给母亲写一封长信,写好后用三个面团一封,然后拿起笔记本复习历史,或者拿起丢在自修室里的一本旧书《阿纳卡西斯》读一读。散步的时候,他总要和那个校工聊天,他们俩都来自乡下。

他的刻苦努力使他总保持在班上的中等水平。甚至有一次考博物学,他还获得了一等奖。然而到了三年级期末,他父母让他退学去学医,坚信他靠自学也能通过中学会考,获得业士学位。

在他母亲认识的一个染坊主家里,他母亲给他找了个五楼的房间,临罗贝克河。她为他安排食宿,讲定食宿费用,搬来几件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还买了一只小小的生铁炉子,堆上木柴,好让她可怜的孩子烤火取暖。一星期后,她才回去,临走前千叮万嘱,说今后他就要自己照顾自己,一定要好自为之。

布告栏里的课程表把他给看傻了: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还有植物学、诊断学以及治疗学,还不包括卫生学和药材学,所有这些陌生的词就像一座座神庙的大门,阴森肃穆的气氛向他袭来。这些课他如同听天书一般,不知所云。但他毕竟在学,订了一本又一本的笔记。他每门课都听,临床查房一次都不漏,日常作业再多他都完成,就像驴推磨,只管瞎转,不知道磨的是什么东西。

为了让他省些开支,他母亲每星期托信客捎给他一块烤小牛肉。上午,他从医院回来,一边蹬着墙,一边就着烤肉吃午餐。然后他赶着去听课,去梯形教室,去救济院,上完课,再穿过大街小巷,返回住处。晚上,吃过房东提供的便饭,他再回自己房里,接着学习。他身上穿的汗湿的衣服被烧得通红的生铁炉一烤,水汽直冒。

晴朗的夏日黄昏,街上很宁静,女佣们在门口打着羽毛球,这时他总要打开窗子,靠上一会儿。罗贝克河就在他下面流淌,把卢昂的这个地区变成肮污的小威尼斯,河水从桥与桥之间,栅栏和栅栏之间流过,呈黄色、紫色和蓝色。几名工人蹲在河边,在河水里洗臂膀。从屋顶楼戳出来的几根篙子上晾着一绞绞棉纱。对面,纯净广阔的苍穹衬着高低起伏的屋顶,天边挂着红彤彤的夕阳。那边该有多舒服啊!山毛榉林子里该有多么凉爽!于是他张大鼻孔想吸收清新的乡间气息,可他在这里怎么吸得到呢!他瘦了,长高了,脸上的表情总含着点伤心,人见犹怜。

一不做二不休,他终于把信誓旦旦的决心全都忘掉了。有一次他没有参加查房,第二天就缺了课,他尝到了偷懒的甜头,渐渐地就不再回学校里去了。他去酒吧上了瘾,还迷上了多米诺骨牌。每天晚上他就躲进一家污秽的赌窟里,再也不出来,他坐在牌桌边,在大理石桌面上拍打着用羊骨头做的画着黑点点的小牌牌,以为这样能很好地体现他的自由,提升了自己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而每次进去,一摸到门把手,就有一种近乎肉感的欢乐。这时,种种受到压抑的欲望爆发出来,他学会了唱给伴女听的一些小曲,爱上了贝朗瑞的歌谣,善调潘趣酒,最后还领略了情爱。

像这样进行复习准备,医士资格考试自然会名落孙山。那天晚上家里还准备庆祝他的成功呢!

他走回家,快到村口时停下,让人把他母亲叫出来,从实招供。但母亲原谅了他,还稍稍鼓励他,答应一切由她去安排。

包法利先生5年后才明白真相,时过境迁,也只好认了。何况,他相信自己的儿子不会是个笨蛋。

就这样夏尔卷土重来,坚持不懈地温习他要考试的科目,把那些答案全都背得滚瓜烂熟。这次他算是通过了,成绩还不错。那一天对他母亲来说实在欢喜,家里大摆酒宴。

哪儿才是他的用武之地呢?托斯特。那里只有个老医生。老包法利夫人早就在盼他死了,老头还没有卷铺盖走人,夏尔就已经作为他的继承人安顿在他对面。

然而,把儿子抚养成人,让他学医,再帮他找到托斯特,好让他挂牌行医,老太太觉得还不够,还得给儿子娶个老婆呀。她给他找到了一个:迪埃普议会庶务的寡妇,45岁,还有一笔1200法郎的年金收入。

这位杜布克的遗孀尽管相貌丑陋,骨瘦如柴,脸上长满疙瘩,却不乏可供她选择的再醮郎君。包法利老太为了达到目的,只得把他们一一排挤掉,她甚至还非常巧妙地戳穿一个有数名教士支持的肉店老板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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