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941700000039

第39章 国家机构(17)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但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族乡在配备政府工作人员,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方面,也有一些特殊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内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依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包括一部分汉族或者其他民族的居民区和城镇。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区域界线的划分、名称的组成,由上级国家机关会同有关地方的国家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民族自治地方一经建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合并;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界线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确实需要撤销、合并或者变动的,由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政府,自治机关也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属于自治机关。因为根据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作为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首先要行使一般地方政权机关的职权,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分别行使省、设区的市和县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例如,自治区人大与省、直辖市的人大一样,都可以根据本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内容、制定程序等方面,与下文介绍的依据民族自治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相同,不能相互混淆。自治机关的组织结构、内部关系以及与上级国家机关的关系,都与地方组织法规定的普通地方国家机关类似。

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也赋予自治机关不同于一般地方政权机关的民族自治权。同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通过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其组织和工作依据当地民族特点作出相关变通规定。另外,为突显民族自治的特点,法律对自治机关的组成有特别要求。如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正职领导人员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担任;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以及干部的配备,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民族关系,特别是人大代表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等。

3.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与一般的地方立法权有何不同?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制定的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以及自治地方经济、文化重大事项的全面性的规范性文件。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关于某一方面具体事项的规范性文件。

与一般的地方立法权相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职权,具有特殊性,二者不能混淆。特别是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既可以根据本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又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区分。

(1)立法的主体不同

一般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主体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2)立法的权限不同。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但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得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作出变通规定,例如婚姻法虽然明确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该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但变通是不能违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等原则。另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3)备案审批程序不同。

省(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即可;省(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而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则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进行审查,认为有关的变通规定是适当的,则作出批准的决定,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否则,可以不予批准。另外,自治州和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还需要由批准机关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还具有哪些职权?

除了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职权以外,民族自治机关的职权还包括:

第一,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自主管理地方财政。

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也是我国地方财政的组成部分,虽然享有自治权,但仍然要接受中央财政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在这一基础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管理自治权主要表现在:

(1)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2)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3)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第三,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经济建设事业。

(1)民族自治地方在国家的统一计划和规划下,可以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和民族特点,充分利用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可以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

(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

(4)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另外,虽然根据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然资源也属于国家所有,但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要给予民族自治地方一定的照顾和倾斜。

第四,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教科文卫体事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在教育方面,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学校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等,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需要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有条件的地方在推广普通话以外,可以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在文化方面,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既是反映了该民族长期的社会实践和发展创造,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有一些还属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同时,组织、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在科学、卫生和体育方面,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决定本地方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普及科学技术知识;自主地决定本地方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加强对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和妇幼卫生保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自主地发展体育事业,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增强各族人民的体质。

第五,组织本地方的公安部队。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第六,使用和发展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但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可以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第七,培养干部、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等。

上级国家机关应当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调派适当数量的教师、医生、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民族自治地方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经济建设工作。同时,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工作需要,为民族自治地方培养优秀的民族干部、各类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不断充实到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建设事业中,完成民族区域自治的重大使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富裕。

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性质、地位上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不同于国家检察机关,而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此,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人民法院称作审判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

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实行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机关就是指法院。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这一政权体制下,国家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在中央一级还包括国家主席的职权和国家的军事权。与此相适应,行使这几项国家权力的机构分别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家主席和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中,人民法院行使的是国家审判权,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二,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

之所以需要一个专门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因为在国家机构和公民个人、社会组织之间,在公民个人和各种社会组织彼此之间,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和纠纷中的一部分可以由矛盾和纠纷的主体进行自我化解,或者由其他社会力量予以化解。但是,当这些矛盾和纠纷发展到比较激烈的程度时,只有以国家的名义和国家的力量予以审理和判决,并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判决的执行,才能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这就需要国家设置一种代表公平、公正和正义力量并具有足够权威的机构,以国家的名义来行使这一审理和判决的权力。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体制下,行使这一权力的机构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行使审判权,是法律范围内各种矛盾和纠纷可以诉诸解决的终局机构。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立法的通知撰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加本法立法的同志以促进就业发为蓝本,对本法的立法背景、立法主旨、实务中适用的规则进行了逐条的阐述。本书对就业管理方面的业内人员是不可或缺的工作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执法手册

    本书分为总论、部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三篇,共11章,按照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总结了近年来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实践经验,阐述剖析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热门推荐
  • 倾世容颜:魔王的腹黑娇妻

    倾世容颜:魔王的腹黑娇妻

    穿越时空的颜倾世成为崖底隐士家族最宠溺的义女,有炼药大师罩着,终于,她呆不住了,上了崖,不上不得了,一上吓一跳,刚上去就碰见邪恶腹黑魔王。被迫绑回家做压寨魔后,没想到,不可一世的魔王大大既然对人类女人宠爱有加,竟陪她去往人界冒险!可是魔王大人?为嘛在人界你也能混的风生水起?捡神兽,遇灵草,还顺了几个听话的打手,谁敢说他运气不好?拖出去打死!“不准抢我女人!”某魔君指着某帝君。“凭什么说是你的?我还说是我的呢!”某帝君挑眉。“都不准动!他是我的!”某妖王叉腰。“滚犊子,老子还没说话呢!”某兽王吼道。几人相视,集体对某女吼道“操!你惹了多少男人!”
  • 拽丫头杠上恶魔校草

    拽丫头杠上恶魔校草

    (正文+番外全部连载结束)不就是不小心刮花了一辆跑车嘛,居然给她招惹来一位恶魔少年,不仅在学校里对她又搂又抱,玩暧昧,让她成为学校所有女生的公敌,还公然宣称她是他的女朋友,害得她一直没有人追。靠,不就是仗着自己长得帅点,家里又很有钱嘛,居然敢和她玩阴的。臭小子,老虎不发威,你当姐是hellokitty啊,敢惹我,你死定了。已有完结书一本,《恶魔校草独宠小丫头》,欢迎大家加入书架永久阅读。
  • 完美终结

    完美终结

    “我什么都不要了,难道这样也不能让你回头看我一眼吗?”云天轻轻的摇摇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小子!”云天无所谓的摇摇头。“我还在洛岚监狱呢,那小子也在。先别乱来,等等在说。云天?”云天轻轻的启动了“下线”.....云天头里只有那一幕:“哥哥,你喜欢圣母玛利亚吗?”一个在风中摇曳的瘦弱白瞳小女孩向云天天真的问到。而他凝视了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后,想了一会改口回着“喜欢”。
  • 半疯半傻半纯洁的青春

    半疯半傻半纯洁的青春

    开学第一个星期遇到两个帅哥,暖男和男神......暖男和他做朋友另有目的,男神却冰冷的难以靠近......在这些人之间,在学校里面他们会怎么样选择。乖乖的遵守校规?还是叛逆的成长?青春的故事再继续......
  • 习文松

    习文松

    我叫习文松,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一个你们所不了解的,却又活生生存在与我们周围,作着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我们守护梦境,创造梦境,为别人的梦牵线搭桥,守护你的美梦,驱逐你的噩梦!我们就是——————梦境师!
  • 美味江苏菜600款

    美味江苏菜600款

    本套菜谱共30本,汇集了南北方以及各种风味的菜系,每本600余种做法。本书介绍江苏菜的做法,简单好学易做,是符合大众口味的家居生活常备书籍。
  • 高中政治考点学习

    高中政治考点学习

    这是自己学习高中政治亲自整理的考点学习笔记,编辑成网文也许对大家学好政治有所帮助
  • 请君入婚

    请君入婚

    他会娶,她要嫁。他们之间的世界,却始终隔着不深不浅、隐隐绰绰的一道沟渠。后来他字字珠玑地跟她说:“明明就是你先说的交往,明明就是水到渠成说要结婚,为什么直到现在,你的朋友,你的同学,你的未来姐夫,你的前任,好像都觉得你很委屈呢。”他们或许,真的在过去生活的世界里,彼此平行陌路了太久。
  • 星盗

    星盗

    宇宙历7474年七月四日,太阳殿被以金星区为首的反叛军攻陷。第一百三十二任宇宙王帝骥被杀,宇宙王族专用超脑亚特自毁,宇宙王族除二殿下帝殇幸免于难全族被灭。史称王难日!两个月后,九大星区分别宣布更改帝制体系为联盟体系,脱离宇宙王族统治开始独立。人类第二个和平期宣告终结……
  • 为了大地的丰收

    为了大地的丰收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之所以越来越美好,越来越进步,就是因为有无数的精英人物前赴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他们有的为民请命,有的慷慨赴死,有的钻研学问,有的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