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087800000006

第6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5)

4.利用诉讼时效规避支付双倍工资的麻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我们意识到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又想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选择恰当的时点,权衡利弊关系,或者补签劳动合同,尽量减少企业的经济支出,不可盲目行事。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10.律师事务所是不是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

律师事务所不是企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劳动法》界定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范围,不包括民办非企业这类主体。因此,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员工之间发生劳资争议,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上述单位的人员也就享受不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保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后,明确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纳入用工主体之中,劳动者与其发生劳资纠纷时,就像其他用工单位劳动者一样适用《劳动合同法》。

案例12范某诉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案

在湖南的执业律师范某想到北京发展,经熟人介绍,2008年7月转到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所聘用范某为提成律师,并收取了4000元管理费。由于急于到北京执业,范某就答应了律所提出的条件。实际工作中,律所不兑现承诺,使得范某很苦恼。2009年6月,范某只好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仲裁请求律所退还违法收取的管理费、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补发工资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倍工资。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委支持了范某的仲裁请求。律所不服仲裁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调解不成,判决律所败诉。律所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案例13司某诉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案

2008年4月,司某到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做实习律师。律所要求实习律师要为所里义务做至少20个业务。发薪的实习律师岗位很难找,司某为了尽快熟悉律师业务,迫不得已答应了律所要求。该律所很不规范,律所由非律师投资并管理,其目的就是利用实习律师难以从业的状况进行盘剥。由于律所丝毫不顾及司某的尊严,使得司某与律所关系搞得很僵。司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经过劳动仲裁,司某将律所诉讼到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律所同意给司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目前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职位、岗位有合伙律师、聘用律师、提成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工勤人员六大类。除了工勤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外,其他人员均与律所签订聘用协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再沿用这样的管理方式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聘用律师、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均属于劳动者,律所应当为这几类人员依法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金。上述两个案例,员工的要求都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在于员工提供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

律师事务所聚集了大量的法律人才,是专门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位。知法者,更应该守法,不能“灯下黑”。不依法用工,律所也会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1.区分律所内部劳动者与非劳动者。民办非企业的合伙人、发起人等不是劳动法所称的劳动者。除此以外的人均是劳动者,应该接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2.对劳动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无论是劳动合同的签订,还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均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11.如何约定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条款?

用人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具体条款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强制性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九项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条款是其中之一。

工作内容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以获得劳动报酬的原因。工作内容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不能用技术职务、管理职位这样抽象的语言表述。否则,可能会导致将实际的工作岗位,作为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地点的约定也要做到明确、具体,不能把普通工作岗位的工作地点设置为不确定的多个。

合同条款的变更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自己调岗方便,在劳动合同中往往存在这样表述: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自愿服从甲方指令。这种约定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没有法律根据。如果发生争议,会导致对用人单位不利的后果。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约定,是避免因调岗引发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

案例14张某与某售楼公司调岗纠纷案

2011年4月,张某到某外资售楼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是“客服主管”,主要负责售楼处和样板间的保安、保洁人员管理。 2011年6月底,项目进入到交房阶段,公司未与张某协商,将张某转入项目的“客户管家”职务,负责项目保洁人员管理并要求负责部分业主的交房及管理工作,工作量增大,待遇未变。张某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公司未与自己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补偿。公司引用《员工手册》中“有限公司楼盘项目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员工岗位消失、合并或人员精简,岗位无工作任务,需调动员工工作岗位的,员工不得提出无理要求”规定,拒绝了张某的要求。

同类推荐
  •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以侵犯人身权案例为主,选取了三十多个具有代表性的侵权案例,包括法院审判案例和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典型调解案例。本书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读者尤其是农民朋友介绍了有关处理人身权侵权纠纷的法律知识。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等内容,但由于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的纠纷都是人身权中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侵权纠纷,恰恰这也是人身权中最基本、最基础、最重要的权利内容,因此本书着重讲解的是人身权保护中的生命健康权保护问题,并重点介绍了侵权责任的追究和责任承担问题,希望对读者尤其是广大农民朋友正确处理人身权侵权纠纷,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 企业品牌管理法律实务

    企业品牌管理法律实务

    品牌的重要性要求企业的领导一方面要树立现代品牌战咯意识,重视品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品牌管理中的法律实务问题。《企业品牌管理法律实务》就是从这些基本的法律事务问题出发,结合企业管理知识,凭借最贴切实际的案例,做了浅显易懂的分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 小法官普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小法官普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即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热门推荐
  • 斗罗系统之通天之路

    斗罗系统之通天之路

    胡晧暔穿越了,被一道雷劈过之后华丽丽的穿越了,神奇的来到了传说中的斗罗大陆,好吧,人生地不熟的,他该怎样生存?不要担心,上帝对他还是很好的,斗罗系统随身穿越,带他装逼带他飞,看主角如何开启一段斗罗之旅吧!!!
  • 雪狼出击

    雪狼出击

    对中国军人,我们必须心怀敬重、敬畏之情,是军人让我们的国家安定,是军人让我们感到安全,军人是国家的脊梁,容不得文字与戏说的玷污,‘雪狼’突击队不仅是军中精英,更是一群无所畏惧的铁血战狼,鏖战两山、逞威异域、喋血欧陆、险地追击……,多少次生死关头他们都能从容面对、坚定向前,为的就是国家安全与百姓利益不受侵犯,这是他们一生坚守的信念与使命!致亲人。。。。。
  • 霸宠换脸新娘

    霸宠换脸新娘

    她本是Z市慕容集团的千金,然后却在与相恋6年男友订婚前一天,家破人亡。慕容集团遭遇债务危机,面临破产,负债累累的父亲,被逼跳楼自杀!真相竟然如此残酷!五年后改头换面归来,取名慕唯复她说——冀容寒,我要你以十倍的方式,品尝我曾经感受的凄厉绝望的痛苦。他,权贵青年才俊。有钱、有权、有势、有貌又有才。本以为找到一个好玩的游戏——助她复仇!殊不知,在救起她那一刻起,这颗心就越陷越深。最后十分霸道的说道,慕容悦,我允许你亲自报仇,但是,你要记住,在你报仇成功那一时,就是成为我新娘的那一刻!(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黄泉天祭

    黄泉天祭

    一袭紫衣,随风而动;三千青丝,垂至九幽。一身黑衣,血染色变;血灵尺动,直捣天穹。
  • 绝色特工倾城妃

    绝色特工倾城妃

    执行任务被同伴推下山崖,意外穿越到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深陷一场阴谋之中,邂逅妖孽王爷,霸道无情,确唯独对她百般柔情,宁可负天下,也绝不负她,然而,储位之争,三位王爷的介入,二王爷的温柔,使这场阴谋急剧扩大。在这个乱世中,她的绝美,她的手段足以风靡天下...而她确唯独想要追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永恒。
  • 淹没

    淹没

    李金宝是大手笔,为了争取到一个大工程,直接送钱有风险。李金宝于是把一批画家和书法家请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度假村,可着劲儿玩,可着劲儿吃,每人还有一张银行卡,那卡上都存着一笔不小的钱”。艺术家都带着小情人,李总请他们在尽情地吃、喝、玩之余,写几个字、画一幅画。字画有了,这些艺术家的作品全都卷成了轴,放到了甲方的小车里。
  • 桃花颜

    桃花颜

    她堂堂一只只会结桃子的桃花妖,今生何其有幸,竟碰上了一个温柔腹黑自恋男。最后的最后,她果真被那猴子给吃了……“我说,你不是只喜欢吃桃子的么,干嘛抱我上榻吃我嘴?”“对啊,我原本是只喜欢吃桃子的,你是桃花妖岂不是全身都是桃子?所以我吃你是理所当然的。”还有理由,桃夭竟无言以对……(本文结局HE,略虐,并且简介无能,请点正文!)大家可以加群哦:476296909,敲门砖书中任意人名哦,请大家踊跃加群,谢谢。
  • 洛克王国之风云再起

    洛克王国之风云再起

    人类小子宁华宇竟然被格里芬院长召唤到了洛克王国,枫雪一族的预言,远古的黑暗,地球与洛克王国的危机,时空要发生改变了吗?地球是否会受到影响?时空的救护者到底是谁?且看地球小子宁华宇如何拯救洛克王国,拯救时空的危难。人类在神秘魔法国度洛克王国里的冒险即将展开……欢迎加入洛克王国风云再起家族,群号码:163230343本故事根据同名游戏《洛克王国》改编,如有雷同,剧情需要。若有夸张,请勿当真。
  • 四季养生秘方

    四季养生秘方

    不同体质的人,身体有不同的秘密,本书帮你挖掘藏在身体里的那些秘密,自己掌控自己的健康密码。更为重要的是,本书根据四季节气提供了大量的民间保健秘方,内容短小精悍,方法简便实用。
  • 灰剑神王

    灰剑神王

    鬼、妖、仙、龙、狼人、精灵、娜迦、巨人、吸血鬼……一直都存在着只是大多数人所不知道而已。魔法、仙术、巫术、圣力、佛法甚至是妖术都可以被人类习的,只是大多数人无法学习。天堂、地狱、天界、仙界、冥界、极乐世界……这是世界一直都存在只是很少有人真正的去过,更少有人回来过。他曾经的教皇,发动了历史上最大的圣战。但壮志未酬便因伤而“死”。之后却从冥界归来。他又将如何一步一步成为至高无上的神王。《灰剑神王》第一卷重返冥界第二卷紫月大陆第三卷入侵地狱终卷天堂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