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087800000023

第23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2)

至于不胜任调岗可否同时调薪,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否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取决于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是否有约定或规定不同岗位与薪酬对应标准,如果没有,则须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调岗后的薪酬,企业不可单方决定。

本案中,唐某并非为该公司的母公司工作,该公司提交的母公司的《岗位说明与岗位职责》本身对唐某不适用;该公司提交的一系列电子邮件的内容无法体现唐某存在工作失误,且该公司未就对唐某进行考核或评估的情况提交证据,故其关于唐某不能胜任工作的主张,因缺乏事实依据而不为仲裁委所采信。

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调岗,应当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对以下三个方面的事实和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1.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或者工作量等规定清晰明确且已为劳动者所知晓;

2.用人单位建立了合法有效的考核制度,且在已依据公平合理的程序和标准对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或评估之后,作出有关劳动者的处理决定;

3.用人单位已经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有效形式向劳动者送达了处理决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6.更换员工的工作地点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劳动关系中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充分保障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作为市场活动主体,受市场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用人单位对生产经营进行相应的调整,势必会影响到劳动者工作内容的变动。如何衡量企业是否超越了依法享有的自主权的范围,关键在于看这种调整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而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或降低工资待遇等,则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承担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工作调整时间较短,工资待遇、工作性质和隶属关系均不变,应当允许用人单位进行这样的适度调整,劳动者也应当接受并配合单位的合理安排,毕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只有用人单位能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良好地运行和发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充分的保障基础。

案例62赖某与某电缆公司劳动纠纷案

赖某于2003年11月进入某电缆公司从事操作工,双方订有劳动合同,最近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2月16日至2010年2月15日。某电缆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赖某已签收并在员工入职时进行了培训。《员工手册》规定:“一年内累计两次书面警告,公司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解除合同”,以及“员工拒绝完成指派的工作,不服从上级主管的指示,公司将对其进行书面警告”。2009年10月28日,某电缆公司向赖某下达《工作任务指派书》,明确在保持赖某工作关系隶属地不变的情况下,于2009年10月29日,将赖某安排至某电缆公司的分公司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生产辅助工作),赖某拒绝。2009年11月2日某电缆公司出具了《书面警告书》,以赖某“拒绝公司指派任务,不服从上级主管的指示”为由给予书面警告一次。2009年11月11日,某电缆公司再次以“公司订单不足,为减少公司原因对员工工资收入的影响”为由,指派员工到某电缆公司分公司相应岗位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工作期间劳动关系仍然隶属于某电缆公司,赖某再次拒绝。2009年11月12日,某电缆公司以赖某不服从规章制度为由正式与赖某解除劳动合同。赖某申请仲裁,要求某电缆公司撤销书面警告书,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19600元。仲裁没有支持赖某的请求,赖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某电缆公司指派赖某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行为是对赖某工作内容的适度调整,不是对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也不侵害赖某的合法权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不违法,判决驳回赖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63郭某与某食品公司劳动纠纷案

2005年5月,郭某应聘到四川某食品公司工作,负责企业的半成品销售工作。2007年,郭某又与企业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郭某的工作职位是销售代表,工作地点为四川。

2008年年初,因工作需要,企业安排他从原来负责泸州市的销售工作,改为负责泸州市下辖县城的销售工作,但郭某表示拒绝。郭某每天到企业办公室打卡,但打卡后,无事情可做。这样的情形持续了近20天。为了维护公司劳动纪律,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企业与郭某解除劳动关系。

不久,郭某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5.6万元。

劳动仲裁委认为,企业约定的工作地点不明确,视为未约定。也因此,企业以郭某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理由不能成立。仲裁委裁决:企业向郭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8万元。

案例64万某与某公司劳动纠纷案

2007年,万某任成都市锦江区某公司技术员,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约定:除公司办公场所外,也包括公司委派的工作场地。2009年8月,万某接到公司的口头通知,让他移交工作。工作交接后,万某得知公司要将自己调到广元地区工作。对此,万某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当即以书面形式提出不适合到广元工作的汇报,但遭拒绝。对于万某提出的“希望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公司仍要求他执行调令,并不愿协商。

随后,面对没有去广元分公司报到的万某,该公司以他无故旷工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万某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赔偿金。劳动仲裁委支持了万某的仲裁请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必备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中,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原则上,工作地应当由双方确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根据客观情况,可以对工作地点进行调整。比如安排临时性出差。另外,若用人单位办公地点变化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单方变更工作地点亦被允许。对于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性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标准,一般应当视变更工作地点给劳动者产生的影响程度确定。

案例62中,某公司因公司的经营状况改变,将在总公司工作的员工工作地点单方变更至分公司,并非不合理,而且明确为短期行为,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安排。用人单位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用工管理是其自主的权利。用人单位在因金融危机等原因面临订单不足的情况下,在维持劳动者原有的工作性质、工资待遇、工作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临时指派劳动者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属于对员工工作内容的适度调整,不应视为对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劳动仲裁委、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63中,虽然企业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郭某工作地点为“四川省”,但其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明显过大,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地点的立法宗旨,“四川省”不能视为已约定的工作地点。企业在劳动合同不完备和未经郭某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将郭某从泸州市调至泸州市下辖县城工作,其过错在企业。企业解除郭某劳动合同违法,应该给予郭某经济赔偿金。

同类推荐
  • 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

    近年来,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日渐成为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地处理各类医疗纠纷,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于《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改变了施行已久的医疗侵权纠纷二元化处理模式,医疗侵权责任不再按照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区分,而被《侵权责任法》统称为医疗损害责任。
  • 火星人和金星人的秘密花园

    火星人和金星人的秘密花园

    本书综合了心理学中关于男女因性别不同而在心理上不同的观点,并把男女在交往中的心理以分类的形式对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现代男女在交往、婚恋及夫妻关系上的心理差别,讲述了应如何了解异性心理,如何适应对方等,尽管作者试图用一种调侃的语气来阐释这些差别,尽管这些技巧开始时也许显得有些做作,但最终会变得非常自然。它们只是我们已使用了数百年的社交的语言技巧的延伸。作者并不试图去引导什么,也不试图让读者在看完此书后有什么“理论指导”,但是这本书对提高男女一般交往以及婚恋男女生活的质量,正确处理好青年男女的恋爱等问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 公民维权法律好帮手

    公民维权法律好帮手

    本书从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开始,循序渐进地介绍了公民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难解难纷”,包括:消费者维权问答、房产及物业纠纷问答、家庭 /婚姻纠纷问答、人身伤害维权问答、医疗纠纷问答、最新道路交通法与交通纠纷处理、劳动人事权益与社会保障纠纷处理、保险投保理赔纠纷问答及法律依据、借贷纠纷问答及法律依据、精神赔偿、合同纠纷处理、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官司的常识问题、公民常用法律文书。本书根据公民日常生活需要所编写,突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案例说法,用问答的形式解答,通俗易懂,现用现查,适合于不同文化水平的读者,实是公民案头必备的工具书。
  • 司法工作者的思维技巧

    司法工作者的思维技巧

    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时发表的重要谈话,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加快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带动了一场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祖国大地繁花似锦,经济建设热气腾腾。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描绘了宏伟的前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平等竞争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场经济越是发展,越要加强法制建设。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应该成为市场经济的“保护神”。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市场经济清障排淤,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们的执法工作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热门推荐
  • 饭店与物业服务案例解析

    饭店与物业服务案例解析

    本书的特色,在于取材于服务中真实确凿的事件,并对每一个案例做出简洁的分析和解剖,在论证了服务中的问题后,又从实际出发,提出若干思考题目,通谷而又实用。
  • 黑隼预告

    黑隼预告

    一封封黑色的暗杀预告,被它的撰写者逐一实现。一摞摞难解的案件资料,让它的调查者绞尽脑汁。成为暗杀目标的人,面对生命中的最后七天,他们的抉择又会是什么。
  • 流年染指悲伤

    流年染指悲伤

    有些记忆里总是潮湿,里面有太多被蒸发了的眼泪,把空气都被传染的涩涩发苦。有时候回忆起来,苦的滋味可以把含在嘴里的糖融化,流着眼泪咀嚼回忆的痛苦,甜甜的感觉已被苦苦的味道所代替。霉了,发臭。流年染指又注定着相逢的悲伤。从指间滑落,也许是书里的旧书签,花格子伞下的你你我我。青春从彼此走过,遗留下的残存叫回忆。
  • BOSS霸临:强行相亲100分

    BOSS霸临:强行相亲100分

    吉家被害破产,渣男未婚夫立马另娶她人,吉欣灵更是被媒体逼入绝境。一场意外,她和找上了权倾天下的聂泽宇,更是传说中传承千年豪门——聂家。她绝望地问道“聂泽宇,我嫁给你,你敢娶我吗?”仿佛一道光,从万丈高空照射下来,让弱小无助的她成为耀眼的中心,因为她现在有个身份——聂夫人。——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命犯桃劫

    命犯桃劫

    一个性格木讷有情有义的少年,命犯桃花,却诸多阻碍。想详细了解,请多加关注~一本很轻松的爽文!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睡睡御用群:399163107欢迎大家讨论交流~
  • 诱爱难逃:不爱别惹我

    诱爱难逃:不爱别惹我

    想要替痛失胎儿、昏迷不醒的姐姐报仇,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那个一手遮天的负心汉爱上自己,然后狠狠地甩掉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他尝尽痛失挚爱的绝望与痛苦。“送上门的羔羊,没有不吃的道理,否则,我怎么做一匹引领风骚的好狼?”某男起身脱衣,“负万人不负你,你还想逃?”
  • 梦回家园(独行者丛书)

    梦回家园(独行者丛书)

    本书收《火车》、《左邻》、《父亲》、《糖》、《伊胡塔的候车室》、《抱着孩子的农妇》等百余篇散文。
  • 极至炎神

    极至炎神

    我不喜欢暴力,所以我会以暴力解决一切!我只向往力量的巅峰,只愿做这万千宇宙的主宰!在我面前,你惨叫吧,哀嚎吧!然后就…去死吧!
  • 卡牌大师绯色的花季

    卡牌大师绯色的花季

    在这个世界,强大而平凡的身份——卡牌使,红发的少年赤风长门,经村人介绍,来到了这间绯色卡牌大学附属第一高中,他是平凡的卡牌使,却有着不平凡的梦——卡牌大师。他是受到不公平命运的孤儿,但他渴望力量。
  • 网游之斗气战神

    网游之斗气战神

    武者、武师、武将、武灵、武魂、武宗、武尊、武圣,圣极天下!斗者、斗师、斗将、斗灵、斗魂、斗宗、斗尊、斗帝,帝释九天!野怪,副本,王城?七大公会,十大散人?————————————这都不是个事!但,有一点你要知道,这只是一个为妹子回归游戏,然后又战烬全服的热血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