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846600000025

第25章 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与理论探讨(7)

(二)审理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的基本做法

1.坚持产品的独立性特征,准确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其中的“产品”是指任何用工业方法生产出来的具备独立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并能独立地在市场上流通的物品,因此,外观设计产品必须具备工业性、价值性和独立性的要件。但是,如何认定外观设计产品的独立性,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我市法院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时,能够做到准确把握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基本属性,正确认定外观设计产品,将不是外观设计产品的物品排除在外。如下列物品通常不属于外观设计之产品:(1)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2)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设备、装置;(3)因包含有气体、液体、粉末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4)需要借助特定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产品等。在“吹风机”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浙江超人集团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第三人(荷兰)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案,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行初字第660号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高行终字第357号行政判决书。中,请求人认为本专利不是一个完整的产品。法院认为,本专利吹风机虽不带风头,但其可以用工业方法生产出来,能够实现吹风机功能,也能批量生产并适于产业应用,可以认定为外观设计的产品。

2.明确判断外观设计产品是否类似的主要依据及参考因素

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故外观设计与使用该设计的产品是紧密相连的。产品是否相同或类似是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可比性,进而判断其是否相似的前提。我市法院对外观设计产品是否类似的判断标准基本一致,即外观设计产品的类似是指用途相近的产品,产品用途是决定其类别的主要根据,产品国际分类号及产品名称等只是参照因素。如在“电动搅拌机”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森焱电子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第三人SEB(股份)公司专利权无效案,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行初字第143号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高行终字第60号行政判决书。中,专利权人在第31类涉及电动搅拌器(厨房用)产品上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对比设计系在第7类用于制作食物或饮料的手工操作器具和用具上申请的“食物处理器”外观设计专利。法院认为,尽管“电动搅拌机”外观设计专利与对比文件记载的“食物处理器”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号不同,但根据一般消费者的常识,可以认定“食物处理器”的用途是加工处理食品,“电动搅拌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用途也是对食品进行加工处理,两者属于同类产品。

3.仅有部分视图的在先设计充分公开了被比外观设计的,就可以作为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依据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所提交的有关视图或照片需要清楚地显示该产品外观设计请求保护的对象。以在先公开或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图片与在后外观设计专利比较时,应考虑该在先设计图片是否充分公开了在后的专利外观设计。只要该在先设计图片充分公开了在后的专利外观设计即可进行对比,而无须要求在先外观设计必须与在后外观设计专利的视图具有相同数量或者视角完全对应的图片。在先外观设计与在后外观设计专利对比的是视图或照片所显示的产品的外观设计,而不是各视图本身的一一对比,在先外观设计图片只要能够充分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就可以作为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依据。如在“分体坐便器(J204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山市伊丽洁具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第三人广东省三水市美加华陶瓷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案,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行初字第426号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高行终字第263号行政判决书。中,虽然对比文件仅为一立体图,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坐便器系左右对称产品,对比文件的立体图系从实物的前、左、上的角度拍摄的,可以反映产品的俯视、主视及左视角度,故该图片可以反映该坐便器产品的实际外观,并揭示了坐便器类产品容易引起消费者注意的部位,没有右视图或其他视图不会影响该图片作为对比文件的使用,故可以作为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依据。

4.坚持单独对比方式,依法判断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的相同相似性

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相近似判断中,一般应当用一项外观设计与被比设计进行单独对比,而不能将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在先设计结合起来与被比设计进行对比。可见,在专利权无效审查过程中,单独对比是原则,但《审查指南》似乎并未完全禁止结合对比。从我市法院审理的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来看,请求人提供多份对比文件时,基本上都是采取单一对比方式,即将本专利与对比设计逐一比较。在“摩托车”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铃木株式会社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第三人江苏金捷摩托制造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案,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行初字第235号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高行终字第80号行政判决书。中,法院明确指出,《审查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是被告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根据《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对比只能采取单独对比的方式,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的审查,则需要首先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进而将其他对比文件结合起来进行对比。《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关于请求原则中“请求人递交的对比文件有多篇的,应当指明与请求宣告的专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并且应当指明其对比方式,指明是单独对比还是结合对比”是针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规定,并非针对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请求的要求。

5.同人同日申请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宜认定为重复授权

所谓重复授权是指同样的发明创造被多次授权。我国法律禁止重复授权,如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我国专利法也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对于外观设计来说,如何理解“同样的发明创造”,尤其是“同样的发明创造”除了指相同的外观设计外,是否包括相似的外观设计,以及同人同日申请的相似外观设计是否属于重复授权,都是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我市法院一般都认为,“同样的发明创造”对于外观设计而言,是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不同人先后就相同或相似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或者同人先后就相同或相似外观设计申请专利,都属于重复授权的情形。对于同人同日申请的相似外观设计,我市法院曾经认为也属于重复授权。

但近来我市法院认为,无论是专利法还是其实施细则都未明确规定同人同日申请的相似外观设计属于重复授权,故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属于重复授权。在“染色机(M)”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英国)科万商标投资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第三人信达染整机械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案,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行初字第524号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高行终字第467号行政判决书。中,二审法院认为,申请人为扩大其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防止他人仿冒其外观设计,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其竞争优势,往往在同日就相同产品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相近似的外观设计。这种做法不为法律所禁止,也未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创新和进步的立法本意,应当予以认可。对于外观设计而言,《审查指南》规定“同样的外观设计是指两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当不同主体就同一产品申请两项以上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以及同一主体先后就同一产品申请两项以上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时,《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并无不妥。但是同一主体就相同产品同日申请了两项以上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时,则《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明显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立法本意不符。这种情况下,“同样的外观设计”仅应解释为相同外观设计,而不应包括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三、我市法院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1.如何认定外观设计的“美感”

外观设计的“美感”是指以一般消费者的标准,该外观设计不会使一般消费者通过视觉感受产生厌恶的心理反应。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美感,但何为外观设计之“美感”,历来争议较大。从此次调研情况看,我市法院在把握外观设计的“美感”标准上至少存在两种不同做法。

第一种做法是,专利权人对特定外观设计的选择本身就意味着该外观设计具有“美感”,即当产品可以有多个外观设计时,专利权人选择其中一个外观设计,该外观设计就具有“美感”。如在“型材(3-D1382)”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第三人广东兴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案,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行初字第442号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高行终字第461号行政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外观设计产品应当具有一定的美感,但这种美感的标准不同于美术作品或者艺术品中所体现出的美感,只要设计者在设计的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了一定的选择并使这种选择体现在了产品的外观设计之中,就可以认为这种设计已经体现了一定的美感上的特色,因为外观设计除了应当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外还需要追求一定的应用价值。

第二种做法是,只要某一产品不会给一般消费者以明显的丑陋的感觉,就可认定为具有美感。如在“冶金熔渣粒化装置”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贺春平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第三人张维田专利权无效案,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行初字第806号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高行终字第145号行政判决书。中,法院认为,“由于判断某一产品是否具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往往受到观察者的文化水平、生活经历、审美观点的影响,因此,不同的人可能对同一产品是否具有美感有不同的看法。只要某一产品不会给一般的消费者以明显的丑陋的感觉,就不应当认为其不具有美感。”

2.如何界定外观设计相同、相近似的判断主体

《审查指南》将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性的判断主体确定为一般消费者,但在无效审查中如何确定一般消费者,我市法院的做法并不统一,有的案件一、二审法院在确定一般消费者时分歧较大。最典型的是在“路灯(飞船形)”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宁波帅康灯具股份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及第三人戴小明专利权无效案,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行初字第115号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高行终字第337号行政判决书。中,一种观点认为,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时,应当基于被比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价,不同种类的产品有不同的消费群体。本案专利产品是路灯,属于公共服务设施,消费者是对在使用状态下的路灯进行观察和欣赏。在界定路灯类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时候,应当注重该类产品的使用状态。路灯的最终使用者及路灯功能的享用者显然是不特定的过往行人,而非专门从事路灯的制造、销售、购买、安装及维修人员。另一种观点认为,具有关注路灯产品的心理状态并具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一般消费者应当是这类产品的购买者、安装以及维护人员。实际生活中,虽然路灯除了具有照明功能外,还具有一定装饰功能,但由于类似于本专利和对比文件的路灯产品是安装于数米高的电线杆的顶部,通常情况下或者因与行人距离较远,或者因路灯与行人所处的明显的高低位置关系而不便观察,故行人对于这类采用较为传统的上部为灯罩、灯罩内设有灯泡的路灯产品一般不会施以注意。因此,行人不应当视为本专利和对比文件路灯产品的一般消费者,不能将其作为判断本专利与对比文件是否相近似的主体。

同类推荐
  • 工伤保险与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与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名律师的58个经典案例(教你成功丛书15本)

    名律师的58个经典案例(教你成功丛书15本)

    随着中国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律师业的专业化水平正逐步发展和提高。我们提倡并鼓励建设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和培养高素质的律师,社会发展的需求使社会各层面诸如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建筑与房地产领域都需要相应的专业律师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简单如离婚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复杂如股票上市、收购兼并、大型基建项目等均离不开专业的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本书精选了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节目播出的,由王洋律师主讲的二十个案例。这二十个案例以家庭为主线,分成四个篇章:第一篇、《宝贝别哭》,讲述了,当夫妻关系出现裂痕,孩子的身心遭受重创,该如何救赎?第二篇、《当爱已不再》,讲述了,当海誓山盟灰飞烟灭,该如何面对已经死亡的婚姻?第三篇、《钱与情的博弈》,讲述了,当物欲战胜了情感与责任,该如何从金钱与情感的纠结中突围?第四篇、《越界的恶果》,讲述了,当旧爱被新欢所替代,该如何避免出轨的恶果?
热门推荐
  • CHITA A Memory of Last Island

    CHITA A Memory of Last Island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萨满大巫医

    萨满大巫医

    根据麦克斯韦电磁理论,变化的磁场能在周围空间产生电场,变化的电场能在周围空间产生磁场,电磁波由近及远的传播开去。旷大海利用自己电子知识,结合比蒙异世的特有规则,制造了一只能够改变法术效果的增幅手套,于是旷大海从一个一无是处的冒牌巫医摇身一变成了神庙萨满。紧接着各种奇妙、惊奇的际遇纷沓而至……“这个世界根本就是为我而创造的。”——旷大海厚颜无耻的说道。
  • 犹记桃花妖娆时

    犹记桃花妖娆时

    公元六千年,天元年间。白,辰,陵,缘,四国鼎立。看似平静四国,地下却是暗潮汹涌,战争自然也是家常便饭。炎王白岩希策马崩腾,狂风席卷的黑色银丝战袍呼呼作响。“杀!杀!……“身后的将士呼叫声响成一片。白岩希布满寒光的凤眸微微眯起,乌黑的长发被烈风高高撩起。胯下装备精良的战马也是迎着烈风仰天长啸。看着不远处高高垒砌的交界城池,早已经沦陷,只剩下一面屹立在堡垒上面写着‘缘’的红色旗子。白岩希毫不犹豫的举起手中的弓箭,袖长的两指将银色的长弓拉成了完美的弧度。凌然的目光看着那一面在烈风中颤抖的旗帜。一道银光,红色的旗帜瞬间四分五裂。他闭上了眼睛,默念道:米九,你看见了吗。
  • 莫云灵湘传

    莫云灵湘传

    莫失莫忘,云归苓馨,灵泽碧海,湘女无情。
  • 黑道卧底

    黑道卧底

    三江黑恶势力团伙“蓝雀”老大张经纶,手下有八大金刚,持枪贩毒、拐卖妇女、暗杀对手、操控经济,形成一张巨大的黑网,做下暗杀公安局长的惊天大案。省公安厅周密部署了“猎鸟行动”。正义PK邪恶,英雄PK败类,睿智PK诡计,你死我活的较量,惊心动魄的角逐,演绎中国版《教父》……
  • 卓越女性:女性未来生存与处世的10大卓越追求

    卓越女性:女性未来生存与处世的10大卓越追求

    成功的女性身上自有许多美好的精神和思想,完全可以借鉴和发扬。本书介绍了关于生存质量、处世能力、社交关系、语言表达、礼仪礼节、购物消费、婚姻家庭等女性未来生存与处世的十大卓越追求。
  • 感类篇

    感类篇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以婚为谋:痞子总裁呆萌妻

    以婚为谋:痞子总裁呆萌妻

    流年不利,俗称倒霉。在经历了背叛,分手,受伤,车祸一无所有之后,温可熏深刻的领悟了这个词的含义。未婚夫邀她参加婚礼,好闺蜜请她担任伴娘。而她需要找一个男人……或者摇一个男人,于是她摇出了北海景。“不好意思,我要的是男人,不是男孩。”温可熏低声道。“阿姨,我成年了。”他道将她拉进怀里。豪门阔少PK呆萌弃妻、高冷痞气总裁恋上智商欠费宅女,花样百出,搞笑虐心。
  • 网游之纯洁盗贼

    网游之纯洁盗贼

    叶余虽然长的不帅,但的确还算有些气质。这一点,他和胖子还曾经深入的讨论过,最后得出一个让胖子有些骂娘的结论:上帝的确是不公平的,同样一把盗贼类匕首,握在叶余手里,看起来像是个带着艺术气息的邻家男孩儿,但要是握在胖子手里,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所以说,我是纯洁的盗贼。”叶余说。“胖子你别拦着我——我要砍死这个小王八蛋。”蔷薇雨啊啊啊地仰天长啸。“小雨姐,你要什么刀?菜刀砍刀西瓜刀还是轧刀?”胖子一脸愤慨。“咳……好吧,我也不是那么很纯洁。”叶余干笑。……简介:本书讲述的是当一个小废柴遇到一群大小不一滴牲口后,在网游和生活中开始风生水起拉风无比起义的故事。
  • 小孟小孟,干什么

    小孟小孟,干什么

    昨天女儿发烧,吃了退烧药,晚上早早地就迷迷糊糊睡着了。半夜不时踢开被子,咳嗽。早上五点半,小孟起来赶早班车去市里上班时,女儿忽然醒了,看到他要走,一把抱住他的胳膊,边哭边说,爸爸别走,陪陪我们,你走了我们怕。一段艰辛的小职员生活掀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