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392300000015

第15章 魏晋南北朝篇(2)

曹植以才情赢得了曹操的特别喜爱。建安十五年曹操于邺城建铜雀台,命诸子登台为赋,曹植援笔立成,做名篇《铜雀台赋》,曹操大为高兴并封其为平原侯,并勉励说:“吾昔为顿丘令,正值二十初度,思当时所行,无愧于今。今汝已长成,可不勉哉!”寄望之殷切,溢于言表。但曹植性格狂放,不自雕励,饮酒不节,屡犯法纪,以致渐失父宠,在争当太子的斗争中败给了其兄曹丕。曹操去世后,曹丕篡夺汉献帝的皇位,命曹植出封临淄。监国灌均阴承曹丕的意思,弹劾曹植使酒悖慢,于是曹丕征曹植入朝,打算借故处死他,幸亏卞太后从中保护,曹植才得不死。但曹丕限令曹植七步成诗,诗必须以兄弟为题,且不准直说。曹植随口咏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丕听了此诗,心里也感到若干惭愧,但余恨终未消,贬曹植为安乡侯。

曹丕有许多内宠,其中最宠爱的是郭氏。郭氏不仅善媚,并且善谋,曹丕能够被立为太子,也是受益于闺阃。曹丕篡汉建魏,进郭氏为贵嫔,本来想立她为皇后,只因为前边还有甄妃,便拖延下来。曹丕对于甄妃和曹植错综复杂的关系难以释怀,所以仅封她为妃,甄妃始终未能得到母仪天下的皇后地位。郭氏为谋夺后位,多方谗间,曹丕听信郭氏的话,将甄妃留置在邺城。不久说她心怀怨望,平白无故地将她赐死。郭氏无子,独甄妃有一子名曹叡。曹丕立郭氏为皇后,将曹叡交与郭后抚养。

甄妃死后,有一次曹植入朝到宫里,曹丕将甄妃使用过的一个盘金镶玉枕头赐给他。曹植睹物思人,不免触怀伤情。回来时经过洛水,夜宿舟中,恍惚之间,遥见甄妃凌波御风而来,并说出“我本有心相托”等语,曹植一惊而醒,方知是南柯一梦,遂就着蓬窗微弱的灯光写下一篇《感甄赋》,借洛河中的水神宓妃作为甄妃的化身,抒发蕴积已久的爱慕之意。赋中写他经过洛水,遇见美丽的洛水之神宓妃,相互发生爱慕,终因神人道殊,不能结合,最后不得不怅怅而别。文中这样描述甄妃的美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容耀秋菊,华茂春松,若轻云之蔽月,似流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望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面辅承权,环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曹叡与父亲曹丕的做法一样,专任异姓,冷落同宗。任城王曹彰,在曹丕黄初二年就已经暴亡;甄城王曹植这时还在世,他被徙居于浚仪,心里时常怏怏不乐。曹丕死后,群臣本来想迎立当时为雍丘王的曹植为帝,因此曹叡即位后,对于他这位才华横溢而又深得人心的叔叔,产生了莫大的戒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徙封不已。后人有诗说:“君王不得为天子,半为当年赋洛神。”

魏主叡嗣位时,虽已追谥生母甄妃为文昭皇后,但对于甄夫人冤死的情形并不知道。相传甄夫人死时无人收殓,披发覆面,用糠塞口。但这件事被曹植听闻。太和四年,太皇太后卞氏病殁,曹植还都奔丧,乘间对曹叡述及甄夫人惨死情状,曹叡疑信参半,私下询问庶母李贵人,才知道曹植说的都是实情,不胜悲愤。于是命甄夫人的兄子甄象为太尉,持节赴邺城改葬甄夫人。并且改封曹植为陈王。曹植虽得增封,却仍然不被信任。虽然他屡次上疏自荐,希冀能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但始终不受重用。明帝太和六年曹植在抑郁中“汲汲无欢”而病逝于淮阳。因其被封为陈王,谥号为思,故后世多称其为陈思王。

曹叡得到曹植遗着颇丰,其中有那篇《感甄赋》,因牵涉到曹植与甄妃之间的一段错综复杂的感情,行迹太过明显,就改名为《洛神赋》。曹叡到郭太后那里诘问甄妃的死状,郭太后愤然道:“先帝自赐彼死,与我何干?况你为人子,何必追仇死父,为前母逼死后母?”曹叡更加气愤,从此凡是郭太后的饮食服用,故意裁减,气得郭太后有口难言,郁郁而死。曹叡令内侍棺殓,像当初郭后对甄妃一样,只是表面上按礼仪治丧。

对于《洛神赋》一文的创作动机,前人历来对此颇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曹植见甄妃的玉镂金带枕,哀伤感怀而作,初名《感甄赋》,由明帝改为《洛神赋》,见于唐朝李善为《文选》所作的注文。也有人认为曹植与甄妃之事于史无证,胡克家在《文选考异》中认为这是世传小说《感甄记》与曹植身世的混淆,作品实是曹植“托词宓妃,移寄心文帝”而做。也有人认为“感甄”之说确有,如朱干在《乐府正义》中指出,但所感者并非甄妃,而是曹植黄初三年的被贬地鄄城。

晚唐李商隐感其事而作:“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哀莫大于心死,千古悲情最终只是一片灰烬。

直到现在,甄妃与曹植的情事依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魏明帝曹叡

帝王档案

曹叡:公元227年-公元239年在位,曹丕之子,性情机智,胸有谋略。在位13年,巩固了政权,稳定了局势,经济有所发展,守成有功,但嬉乐无度,不听谏言。病逝,终年35岁,死后葬于高平陵。谥号明帝。

魏明帝生父之谜

曹丕与甄氏的儿子曹叡生于何时,这个问题有关曹丕的颜面,如果正史记载属实,则曹丕纳袁熙之妻甄氏时,甄氏便已经怀孕了。曹丕对此到底知不知道呢?

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曹操平冀州,曹丕随军入邺城(今河北临漳),纳袁熙之妻甄氏。时甄氏23岁,长曹丕5岁,后生一子,即魏明帝曹叡,字元仲。

黄初元年(即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丕篡汉即位,山阳公(即汉献帝)以他两个女儿为曹丕妃嫔,当时郭皇后(安平广宗人)、李贵人、阴贵人皆得曹丕宠幸,甄氏愈加冷落失意,颇有怨言,曹丕大怒,于黄初二年遣使赐死。曹丕在《典论·内诫》中,力斥袁家诸妇的妒悍,《典论》作于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可见他这时对甄氏成见已很深。

与甄氏争宠的郭氏,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早年父母已亡,因丧乱而流离,沦落在铜鞮侯家里。曹操为魏公时,得入东宫。曹丕的两个皇后,都是曹操选中的。曹丕登位后,郭氏起先只是贵嫔,后欲立为皇后,中郎栈潜上疏谏阻,因为郭氏原是“贱人”,不能以妾为妻,曹丕却必欲立之,所以后来魏明帝的毛皇后,有“曹氏自好立贱,未有能以义举者也”的话,这是包括倡优出身的曹操卞皇后在内。

曹丕逝世,曹叡嗣位,尊郭氏为皇太后。《魏志·郭皇后传》云:“青龙三年(公元235年)春,后崩于许昌,以终制营陵,三月庚寅,葬首阳陵西。”(首阳陵在河南偃师首阳山)从这几句话看,郭太后是善终的,实际却隐寓着一段冤冤相报的残酷故事。

裴注引《魏略》云:“明帝既嗣立,追痛甄后之薨,故太后以忧暴崩。甄后临没,以帝属李夫人。及太后崩,夫人乃说甄后见谮之祸,不获大敛,被(披)发覆面,帝哀恨流涕,命殡葬太后,皆如甄后故事。”但甄后被害时,明帝已17岁,对母亲的惨死经过,应当很明白,何必等李夫人陈说?

裴注又引《汉晋春秋》云:“初,甄后之诛,由郭后之宠,及殡,命被发覆面,以糠塞口,遂立郭后,使养明帝。帝知之,心常怀念,数泣问甄后死状。郭后曰:‘先帝自杀(自己杀死甄后),何以责问我?且汝为人子,可追仇死父,为前母枉杀后母邪?’明帝怒,遂逼杀之,敕殡者使如甄后故事。”郭后之被明帝逼杀固是事实,但明帝之报母仇,何以迟至七年之后?帝王之家的后妃实在难当,甄氏本来是一个俘虏,郭氏也等于奴隶,忽然都成为皇后,两个女人侍候一个丈夫,便又成为冤家对头,结果都死得这样凄惨。明帝自己的郭皇后(西平人),也是被明帝赐死的,死因都是由于后宫间的矛盾。

甄氏总算生下一个明帝,能为自己的屈死而报仇,但这里却又留下一个很有趣的疑问,即明帝的父亲究竟是谁?后人为此而议论纷纷,因为甄氏原有前夫的,这疑问倒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史为证。

先让我们看一看《魏志·明帝纪》:景初三年春正月,“帝崩于嘉福殿,时年三十六”。如果由景初三年上推三十六年,明帝的生年应是建安九年,但曹丕之纳甄氏,也在建安九年八月,甄氏怎么会生下明帝呢?如果确是曹丕所生,至早应是建安十年。裴松之就说过:“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邺,文帝始纳甄后,明帝应以十年生,计至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时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为今年正月,可强名三十五年,不得三十六也。”近人冒鹤亭先生《疚斋日记》因而说:“则明帝为袁氏血胤矣。”卢弼《三国志集解》也说:“窃谓承祚(陈寿)此文,实为曲笔,读史者逆推年月,证以甄夫人之赐死,魏明之久不得立为嗣,则元仲(曹叡之字)究为谁氏之子,可不言而喻矣。”

卢氏的意思是说,陈寿原是知道应作时年三十五的,如今偏写上“时年三十六”,这就是故意给读者以暗示:明帝是袁家种子。

按照这一说法,则曹丕纳甄氏时,甄氏已经怀孕了,曹丕难道不知道?别人难道不知道?知道了,仍让袁家种子留下来吗?其次,据《魏志·甄后传》:“建安中,袁绍为中子熙纳之。熙出为幽州,后留养姑。”这里又有疑问:袁熙出镇幽州后,是否回到过邺城?要回来也只有建安八年,就那么巧?从上引《甄后传》的语气体会,他出镇后似是未曾回来过。曹叡所以久不得立为嗣,确是因曹丕憎恨甄氏之故,但并非因为已经知道是袁家血统。这一点,只有曹丕自己最明白。

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厘订诸家之说,定曹叡生年为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卒仍为景初三年(公元239年),年三十四。即是说,曹叡是曹丕生的。作三十六,是承祚误记,别无深意。

蜀汉昭烈帝刘备

帝王档案

刘备:公元221年-公元223年在位,字玄德,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性情仁厚,善于计谋,皇族意识很强。是蜀汉的创建人,在位三年,关心群众疾苦,与民生息。病逝,终年63岁,葬地不明。谥号昭烈帝。

刘备托孤之谜

章武三年春,东征失败的刘备率军返回蜀中。大军到了永安,也就是赫赫有名的白帝城。刘备疾病加重,自感将不久于人世,于是急召诸葛亮等重臣来到自己身边,准备托孤之事。

古人托孤,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托得好,帝业得以延续;托得不好,江山易主。刘备虽名为汉景帝子中山靖王之后,但到他这一代时,家境已败落到“与母贩履织席为业”的地步。几十年惨淡经营,刘备在军阀林立的混乱局面中立住了脚,三分天下有其一,在他花甲之年登上了帝王的宝座。而今大业未成,又遭挫败,自己却将撒手人间,刘备当有壮志未酬身先死的感受。此时,刘备之子刘禅已有17岁,论年龄,不算年幼,但刘禅是个没有本事的人,俗称“扶不起来的刘阿斗”。对于儿子的德才,刘备自然心中有数,不可指望独撑局面,必须要有人加以辅佐。然而此时,与刘备情同手足的关羽、张飞先后去世,遍观蜀中,唯有诸葛亮是可寄托之人。

刘备与诸葛亮,从三顾茅庐始到托孤止,他们的君臣关系被传为千古佳话,这种和谐的君臣关系成为历朝历代效法的楷模。刘备对诸葛亮,先是降格以求,后是施之于重任;诸葛亮于刘备,不仅仅在于他的竭尽禅思,屡建奇功,更在于他对于刘备的忠心耿耿。正是基于对诸葛亮的深刻了解,刘备才把辅佐刘禅的大任交与了诸葛亮。

然而,刘备临终时对诸葛亮说的一番话,却引起人们许多猜测。刘备说:“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有人说,这是刘备故意考验诸葛亮的话,意即刘备临终时,仍不能对诸葛亮百分之百的放心。这就是所谓的刘备托孤之谜。有的人在描述这段历史时,甚至不惜添油加醋,说诸葛亮听了这番话,诚惶诚恐,一边痛哭流涕,一边跪在地上,直到把头都磕破了,才赢得刘备的信任。

究其托孤所言的真意已随故人而去,留给后人的只有无限的揣测与遐思。

刘备葬墓之谜

有一伙盗墓贼,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晚,来到刘备的墓地,打洞进入墓室内,眼前的情景使他们目瞪口呆:只见墓室内灯火辉煌,刘备正在与关羽下棋,张飞站在一旁观战,10名武士侍立一侧。死于五六百年以前的这三位英雄竟然还在这地下过着神仙般的生活。盗墓贼吓得魂不附体,纷纷下跪求饶,刘备挥手示意武士赐给这些盗墓贼玉带和琼浆。盗墓贼喝了琼浆,系上玉带,连滚带爬地出了墓洞,他们身子刚出墓口,回头一看,洞口自然封好,再看自己身上的玉带竟然变成了一条大毒蛇死死地缠住了腰,喝到嘴里的琼浆也变成了胶粘住了嘴,张也张不开。这个故事一传十,十传百,从此就再也没有人敢向刘备墓动手了。这个传说说明刘备墓肯定埋有奇珍异宝,而且有严密的防盗措施。而刘备墓到底在何处呢?到现在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同类推荐
  • 丰臣秀吉(五)

    丰臣秀吉(五)

    《丰臣秀吉》讲述了日本战国时期最著名的大名,日本史上首位一统天下的平民英雄丰臣秀吉的传奇人生。丰臣秀吉出身寒微,没有依靠,但他凭借自己的力量,从一介小民,成长为一代权臣。在位时实行的刀狩令、太阁检地等政策具有划时代意义,对日本社会由中世纪封建社会向近代封建社会转化有一定成就,《丰臣秀吉》洋洋洒洒几十万言,内容详尽,翻译语言通俗易懂,有能够兼具日式风格,让读者在领略丰臣秀吉奋斗历程的同时,感悟日本传统文化。当下,人人追求成功,《丰臣秀吉》为我们展示了丰臣秀吉这个成功的范例,具有启示意义。
  • 行走的青春

    行走的青春

    本书是继《娱乐这圈儿,琪实很幸福》之后,作为娱乐圈八大推手之一的陈琪所著的第二本书。《娱》让我们看到了一个16岁离家只身闯荡北京的男孩的励志奋斗史,而这本书我们则可以清晰地把脉这个男孩的心灵成长史。本书共分10个章节,第一章“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讲信念。在作者看来,少年时候在老家的影视城反复徘徊逗留,命运已经在此埋下伏笔。许多少年曾与作者一样,无限向往着一种璀璨耀眼的舞台,但许多人在往后的生活里渐渐将这个梦想遗忘,而只有作者,依然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踽踽而行。在此后的5年时间里,这个小镇少年已经攀折了自己的梦想,有所成就了。“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正是强调“梦想”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重大作用。
  • 红楼绝唱:曹雪芹

    红楼绝唱:曹雪芹

    《中国文化知识读本·红楼绝唱:曹雪芹》对曹雪芹这个人物本身进行系统深入探讨,从曹雪芹这个“圆心”出发,不断伸出半径,延伸到他的整个家族和他所处的整个时代背景,浓化对曹雪芹思想、人格和艺术追求的渲染。
  • 马克·吐温自传(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马克·吐温自传(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马克·吐温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转变,其思想和作品风格也呈现出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改变。马克·吐温不受欧洲传统的束缚,以新大陆人的眼光看待事物,提倡并开辟了“运用口语进行创作”的独特文体。
  • 东条英机传

    东条英机传

    本书全面讲述了“东方希特勒”东条英机在日本军国主义和武士道精神的教育下,从一个顽皮少年逐步成为一个疯狂的军国主义巨头的经历。他对中国人民和亚洲各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是个十恶不赦、死有余辜的历史罪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自强自立才能让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热门推荐
  • 豪门惊情:黑暗大少宠毒妻

    豪门惊情:黑暗大少宠毒妻

    因家道中落,我不得不被迫出嫁,更要命的是嫁的人竟然传说中很有势力的老头子。新婚之夜才发现,原来他不是老头,而是一个气场强大的冷酷俊男。他是作风低调而神秘的金融奇才,纵横一方的枭雄,势力庞大的大人物。可他却对我颐指气使,为了家族,我只能逆来顺受。爱情却在相互折磨中慢慢滋生,爱是不讲道理的,一但爱上,便再无法回头。后来我才发现,一切都另有隐情,他跌下神坛,我不离不弃,我能否助他渡过劫波重拾骄傲?
  • 告诉孩子“网”向何方

    告诉孩子“网”向何方

    这是一个网络信息化爆炸的时代,不会上网的孩子将会被社会抛弃,这已经是个事实。当然,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帮助孩子增长知识,也可以“削”去孩子的学习时间、 导致感染“病毒”。因此,家长、老师以及社会不能过分夸大负面或者依赖“秘方”让孩子完全与网隔绝,“堵浪截流”不如“因势利导”。当务之急,就是应该找到一种既能让孩子积极地漫游在“网络的世界”涉取知识,又能杀“病毒”于身外的法宝,我想本书将会给孩子、家长、社会充当这种“法宝”。
  • 锦绣农门,贫家女奋斗记

    锦绣农门,贫家女奋斗记

    穿越到农家,田无一块,地无一亩;正好遇上大旱,山不清水不秀;没有隔夜粮,吃了上顿没下顿;上有老祖母,下有小奶娃。麦香表示压力山大,这日子要怎么过?
  • 守候天堂

    守候天堂

    米兰·昆德拉说:“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是可悲的。”冯权裔背井离乡已经三年了,她好像一直在守望着什么。这是一座美轮美奂的城市,从这边的写字楼……
  • 重生之娱乐风云

    重生之娱乐风云

    嚣张女子唐菲菲穿越到呆板沉闷的路清漾身上,会迸出怎样的火花?外表温和谦逊的慕容轩,所有人眼中的老好人,现实中的他真的是这样吗?且看嚣张女子如何玩转娱乐圈,活出她的精彩人生——参加选秀出道,拍广告拍电影,唱歌搅和出CD,谈恋爱撒娇撒泼,从无到有,从有到很有!路清漾的致理名言——我嚣张故我存在精彩片段一“女人,你昨天下午那场戏演得很精彩?”慕容轩轻轻拍了拍躺在他腿上晕晕欲睡的女人。“有吗?我觉得很一般啦。”女人一下从慕容轩的腿上弹起来,小心陪笑道。男人微勾嘴角,把女人重新放在他的腿上,用充满杀气的声音道“吻戏很熟练,很意味深长。”女人侧身瞟了一眼头顶上的男人,剧本是那样写的,她能怎么样,“男人,你只需要每天把自己洗白白,在床上等我享用就行了。”“好,你现在就好好享用吧。”男人侧躺在床上,浴袍微微松开,露出性感的胸膛,线条完美,女人吐了吐口水,准备扑上去时,“对了,我忘了还有一个剧本要看呢。”悠然自得的起身向她挥挥手,不带走一片去彩。“臭男人,不带这样的,不就是拍了一场吻戏嘛,而且还是借位的…”女人坐在床上,幽怨的讨伐着那个嫉夫。精彩片段二同居第二天,走到洗手间,发现牙刷上居然挤好了牙膏,很意外。抬头瞥见外面阳台上晾着她前一天扔在洗衣机里的衣裤,黑色的内衣裤在空中飘扬的时候,路清漾无意识的咽下一口白色泡沫,吼了一声,“慕容轩——”见鬼!谁知道牙膏吃多了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下次不要碰我的东西!”路清漾盯着慕容轩中气十足的吼了一嗓子。“好。”慕容轩看着她微微一笑,转过身继续忙他的早餐。“为什么只有一份早餐?”路清漾看了看餐桌上的早餐,难道他不吃?“为了不碰你的东西,我只能做自己的。”他叉了一小块蛋放进嘴里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我饿了。”路清漾可怜兮兮的看着对面那个吃得津津的男人道。“吃吧,我再去做。”慕容轩宠溺的看了路清漾一眼,微微的勾起嘴角,很自然的把早餐推到路清漾的面前,自己起身向厨房走去。
  • 那一季青春呼啦啦过去了

    那一季青春呼啦啦过去了

    当挥手告别,离这座熟悉的城市渐行渐远,我才发现,我失去的不是我的大学,而是我的青春,结束了。(突然起意,写给回望的,如风般呼啦啦逝去的那些年华)【小短文】
  • 妃嫔这职业

    妃嫔这职业

    身为一位合格的妃嫔是需要职业道德的。其实嫔妃是份好职业,皇帝陪吃陪喝陪睡还倒给钱,何乐不为?且看专业级人才在后宫的悠闲之旅。
  • 寒刺

    寒刺

    “凝水成冰,这个道理所有人都懂,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利用”——保罗·斯科特于是,原本拥有废物水属性斗气的萧云,被保罗丢进了冰原,开始了属于他的一段传奇之旅。※※※※※一头白发,一双绿眸,一枚耳钉,一段仇恨,一个秘密。这是一介铁匠,一名刺客,不一样的故事。(新人新书,新的开始,需要诸位看官的鼎力支持、投票和收藏!)书已签约,请放心阅读,另求点推荐票~!
  • 万古天穹

    万古天穹

    天地大道,唯吾独尊。万古血神。一个小家族的少年,无意间破开尘封万古的封印,一块神秘的玉佩,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 最强医术

    最强医术

    秦炎,医科高材生,重生在异界大陆,成为一个大家族的继承者。出于兴趣,隐身于药王阁,开始了自己的医道之旅。这里有药医不死的玄医,杀人无形的毒医。在一个以武道为尊的世界,看他如何以医道闯出自己的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