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外面雨那么大,还是不要出去了。”丫环小心地搀扶着一个华衣的女人,若不是屋檐下的风吹过,卷起了她的裙角,几乎不会有人察觉她少了一条腿。
沈潋卿,出身于书香门第,是一个忠厚谦良的女人,她的相公是煌锦王朝首富王泉,十年前她也算是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美貌女子,虽然父母双亡,却因年轻貌美,仍是由人说媒嫁给王家,却哪知成亲当日突发变故,她的右脚被一匹疯马踩伤,因为耽误了治疗最终锯掉了整条右腿。从此虽不是下堂妻,却也成了看人脸色的瘸妇。
这会儿大风大雨的,她却偏要打了一把伞去后院的门口瞧一瞧,只说是隐约听见了人声,倘若不去看一看,心里总是不踏实的。
丫环虽然不太情愿,却仍是拗不过她,只得撑着伞扶着她去了后门。门外倒是当真躺着一个人,青砖的小巷子里,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妪靠在后门上,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
“婆婆,雨这般大,你怎么躺在巷子里?是不是摔伤了什么地方?”沈潋卿勉强蹲下来,在门槛上斜坐着,伸手去搀扶她。
老妪摇着手推脱,只道是身上太脏,别污了夫人的衣裳,却终究推脱不过,起身随她向着里面走去。
“娟儿,你先去拿些软布让老人家把身子擦干了,再去拿一身干净衣裳来给婆婆换上。”沈潋卿将她带到了后厨,一面忙活着,一面满是歉意地说道,“这会儿不是饭点了,只有些中午的剩饭剩菜,还请你将就些。”
那婆婆也不挑拣,只接过饭碗便是一通狼吞虎咽,又将身上衣裳换了,见雨渐停,一面喝着一碗热汤,一面从怀里摸了个布包出来:“夫人的一饭之恩,老身无以为报,就用这个东西相赠吧。”
沈潋卿接过那个布包,一层层地打开了,里面安然躺着一枚红玉的戒指,样式极为古朴,倒是材质看来很是名贵,她连忙重新包好了塞回婆婆手里:“老人家,你这是折煞我了,区区一碗残羹冷炙,怎能抵得上如此贵重的东西?看你这般珍惜的样子,想来也是重要的信物,还是快些收回吧。”
见她推脱,婆婆的脸上便不高兴了:“夫人说的哪里话,你的恩情这世间哪有东西能抵得上?莫说这区区一个红玉戒指,便是全天下的金山银山,只要老身有那能耐,全都给了你也是不为过的。何况我孤苦一人,将来老死了,这戒指也会叫收尸的人摸了去,倒不如给了你这有缘的人。”
一面说着,一面替沈潋卿戴了上去。说来也怪,等到沈潋卿想去把它摘下来时,它却好似长在手指上一般,怎么都摘不下来了。
“你看,这枚戒指也是认得人的,如今你戴上了它,便是它的主人。”婆婆笑了笑,起身将热烫饮尽,“雨停了,老身告辞。”
“老人家走好,我腿脚不便,就不送出门了。”沈潋卿艰难地福了福身子,命丫环将她送出去,又给了些银两,这才转而将厨房内收拾了,回房去歇下。
一转已是天黑,丫环娟儿来内屋将她喊醒了,伺候着她起床,嘴上小声地说道:“夫人,厨房里熬了人参鸡汤,你最近精神不好,一会儿多喝些。”
沈潋卿点了点头,将外衣披上了:“老爷回来了么?”
“在院子里喝的醉醺醺的,大约是白日里跟人争执了,眼下心情不好,夫人还是不要过去了,让其他房里的人受气去。”娟儿虽然不过是个丫环,对自己的主子却还是极好的,万事都先替她想周全了,这才告之。
沈潋卿在她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轻笑着:“去将我的拄拐拿来吧,他心情不好,又喝醉了,其他房里的人有几个愿意去照顾着,先过去看看他,等他睡下了我再去吃饭。”
“老爷这般对待夫人,夫人却还什么都为他着想。”娟儿嘴巴撅了起来,却是不敢违抗的,只得蹲下来替她将鞋穿上了,扶着她出门。
还没走到后院,就听见一阵嘈杂,似乎有拥挤的人马踢破了院门闯了进来,远远地就可以看见火光冲天。
“娟儿,走快点。”沈潋卿心中咯噔一下,登时就觉得心里七上八下的,虽然行走不便,却还是加快了速度。
才走到院子里,就见王泉被一堆人围着,院子里的东西被砸的稀巴烂,乱成了一团糟。围着他的人都做军人的装扮,为首的人穿着一身紫袍,头上一顶紫金冠,富贵逼人,只他手中握着一柄泛着银光的长枪,眼中也是噬人的寒光。
“老爷。”沈潋卿一瘸一拐地走上前去,虽然害怕得连腿都发软了,却还是昂着头挡在了王泉的面前,声音虽小却清晰,“你们这样强闯民宅,我会去告官的。”
戴着紫金冠的人唇边划过一丝冷笑,伸出长枪指着王泉:“难怪你找女人找到本王的头上来了,原来娶了这么一个丢人现眼的瘸妇,把王泉拖出来。”
“不要!”王泉口中大呼一声,将沈潋卿猛地往前一推,趁着混乱的时候转身便逃。
“夫人!”娟儿捂着嘴,忍不住惊叫出声,只见沈潋卿正撞在银枪上,透胸而过。
“老爷,你……”沈潋卿战栗着,转过头去,王泉已经被人一刀砍死在了地上。
王泉自从她失去一条腿之后就再没踏入她的房门一步,整日里在外花天酒地,家中小妾也是娶了一房又一房,他不曾对自己好过,这一点,沈潋卿心里明白的很,只是她却没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会把自己推出去做替死鬼。
“全都杀光一个不留,否则难消本王心头之恨!”那个头戴紫金冠的男人,厌恶地将她从枪头甩下,调马转身,像是嫌弃一只死在街头的野猫一般,看都懒得再看一眼。
这样结束……也好。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潋卿在疼痛中清醒过来,身边混乱着,许多人奔跑着,扬起尘土迷糊着眼睛,叫她看不真切这个世界。
“姑娘,你还好吧?”一个青衣的男人骑在马上俯视着自己,他的衣上绣着一枝金色的君子兰,马匹狂躁地扭动着,险些将他摔落在地。
“我记得你。”沈潋卿张合着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是的,她记得这个男人。十年前她还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虽然父母双失,却因为出落的貌美如花,仍得了京中富商王泉的眷顾,托媒娶了她。
迎亲的路上,却闯出来一匹疯马,撞散了迎亲的队伍,撞翻了喜轿,狠狠地踩踏着摔落在地的她,右脚脚踝处成了残肢,破碎不堪。
那个身上有一枝君子兰的青衣男人,他果敢坚决地冲向疯马将它控住,却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她的右脚再也治不好了。
“是上天要我记住你的恩惠,来生好好报答你么?”沈潋卿定定地看着马背上的人,他眼神坚定面容却是温良,衣衫虽然简单至极,却明显看得出非富则贵,这样一个人,这辈子她没有东西可以拿出来报答他的吧?那么,恩人,来生再见。
“夫人,你怎么了?你还好吗?夫人,你怎么不说话啊?你不要吓我。”娟儿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沈潋卿一惊,娟儿?她明明记得当时娟儿没有说过这句话。
“快去找大夫来。娘子,你没事吧?”王泉一脸紧张地跑过来在她面前蹲下,伸手在她脚上轻轻碰了一下,疼得她不由自主地一缩,这疼,是那么清晰。
“好疼。”她忍不住疼意轻轻颤抖,王泉立刻把她搂紧怀中,轻轻拍着肩膀以作安慰。
“原来,我还活着,并且重生在十年前成亲的这一天。”沈潋卿微微攥了攥拳头,身旁的王泉还是温情款款,等到他知道自己会成为一个有瑕疵的跛妇时,就会翻脸无情吧。
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大夫才匆匆赶来,出事的地点在城西,而大夫又在城东,一来一往自然是浪费了不少时间。
“唉……”大夫捏了捏沈潋卿的右脚,随后轻轻地叹息。
“我这只脚没救了,是么?”早已知道这结果,沈潋卿的声音此刻在所有人听来都那么云淡风轻,仿佛说的根本就是一棵就要枯死的树苗,而根本不是一只长在自己身上的右脚。
话虽如此,她的脸上终究还是滑下两行清泪,却也不是为了这只即将失去的右脚,心中只是无声地控诉,老天,既然让我重生,又为什么是这一刻?哪怕再往前一点点,一切就都不会是前世的那样。
“姑娘,你这只脚受伤太重,我又来的太迟,这时间拖的有点久了,只怕是……”大夫吞吞吐吐的,他认得一旁的王泉,不敢得罪这京中的富贵之人,“这样吧,我先替你包扎起来,回头你再找别的大夫瞧瞧?”
“砍掉它。”沈潋卿蓦地抬起头来,虽然老天让她重活一次,但是要不要依旧走前世的那条路,就由不得它来做主了。
青衣男子一听,脸上微有触动,转过头来看着地上年轻的新娘。
“什、什么?”王泉一听,吓得跌坐在地上,“娘子,你可想清楚了?我会给你找最好的大夫替你治好的,何必要砍断它?”
“我问你,我这只脚其实保不住了,是不是?如果再拖下去,整条腿都废了是不是?”沈潋卿逼视着面前的大夫,她的眼神不容撒谎。
“是。”大夫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如果伤口感染坏死,整条腿都要锯掉。”
“所以,我要你砍掉它。在它坏死之前,用最小的损失换我这条腿。”沈潋卿的声音听起来由不得人抗拒。
“不行,如果这只脚砍掉了,你会变成瘸子!”王泉忍不住站起身来,指着大夫怒吼,“庸医!你这个庸医!娘子,你不要听他一派胡言,我会给你找最好的大夫!”
“最好的大夫在皇宫里,你请的起么?”青衣男人冷冷开口,看向沈潋卿的眼光中夹杂了几丝不忍与敬佩。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娶一个没有右脚的女人做你的妻子。”沈潋卿低下头,依依不舍地在自己的右脚上轻抚,跟了自己十五年的右脚,从此就要离开自己的身躯,人的肢体会像灵魂一样转世投胎吗?但愿它下辈子能有一个幸运健康的主人。
“我们已经成亲了,我们已经是夫妻了,刚才为了不耽误吉时,我已经让媒婆先回府想办法去了,我们已经找人替代好,已经拜堂了!”王泉怒不可遏,一把推开大夫,俯下身拎起沈潋卿的衣领,咆哮道,“沈潋卿,就算你是一个瘸女人,你也是我的妻子!”
“那么,我就只好休了你。”沈潋卿微微一笑,个中滋味却是无人能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