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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你要嫁给谁?”谢立仁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他瞪大眼睛望着红着脸站在自己面前的女儿。

谢菱儿毕竟在美国长大,心里没有那么多拘泥,想什么就说什么:“司徒振南,我想嫁给司徒振南。”

谢立仁盯着女儿看了半天,才缓慢地摇摇头:“菱儿,你别开玩笑,这是不可能的,我不会答应你的。你们相差了三十岁,知道吗?三十岁。他已经是个半老头了……他虽然很优秀,但是,你跟着他不会幸福的……”

“这些我都想过,而且想了很久……阿爸,我是认真的。相比起那些有财有势的老头子三妻四妾地娶个黄花闺女,我认为我的选择是幸福的、有价值的。在国外,夫妻之间年龄相差二三十岁不是很正常的吗?”

谢立仁还是摇着头:“你别说了,这是在中国,在檀城。你是我谢立仁的女儿,我不会同意你这样胡来的。”

谢菱儿的脸涨得通红:“我不是胡来,从四年前,不,十年前,他倒在乐居镇的街道上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了,我和这个人有缘……阿爸,菱儿知道,嫁人是一辈子的事情,我绝不是一时的冲动。振南他值得女儿嫁。”

“我承认,振南人是不错,有抱负,人正直,人品好。可他毕竟大了你三十岁。而且,他只是一个上了几年私塾的中国农民,你是接受了西方高等教育的人,你们能合得来吗?菱儿,阿爸带你回中国来,不是希望你嫁给一个农民,你陈叔叔的二公子刚从法国留学回来……”

“阿爸,你……你虚伪!”谢菱儿冲动地嚷道,“农民怎么了?我们家原来不也是一个中国农民家庭吗?你现在不也是天天像农民一样种菜吗?振南虽然只读了几年私塾,可我看他比那些名牌大学生更有水平。你平时口口声声赞他,原来骨子里是瞧不起他的,你平日里的开明,原来都是骗人的……”

“放肆!”谢立仁勃然大怒,一拍桌子,将窗口正窥视着他们父女的一只花猫吓得尖叫一声,一溜烟地跑了。

父女俩闹得不欢而散。谢菱儿一气之下,冲出门去。

第二天一早,谢立仁就往县城赶。他已经下定决心,就是绑也要将女儿绑回来,然后迅速和陈家二公子订亲。赶到公司,谢菱儿却不在,振南也不在。听公司的人讲,振南去了隧道工地。谢立仁又风尘仆仆地往工地上赶。在尘土飞扬的工地上,他找到了振南,只见他浑身上下像被泥尘包裹着似的。谢立仁看看他,又看看繁忙的工地,心里生出些异样的感觉,眼前的这个人也许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他在做着绝大多数中国农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果说当年他历尽艰辛偷渡到金山的时候,怀里揣着的还是一个农民似的梦想的话,那么到了今天,他的梦想已经升华到一个新的境界,那是一个连自己也不敢去追求的境界。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回到家乡,谢立仁都接触了很多闯荡金山的华人,他们的梦想都简单而雷同,那就是辛苦赚钱,回来买屋买田,过富足而安逸的日子。以司徒振南在美国的际遇,他在十多年前便可以过着这样的日子。是什么促使他去放弃,去牺牲,去选择一条如此崎岖的路?他忽然想起在乐居镇上第一次见到振南时的情景。或许真是上天借麦科神父之口点化了这个人,让他心甘情愿地承受更多的苦和累。

振南见谢立仁,心里既高兴又忐忑。他指着隧道口,笑道:“这是檀江铁路上最后一块硬骨头。按照现在的进度,半年之后,隧道就可以打通了。再有一年多时间,整条檀江铁路路轨铺设就全面完成。”

谢立仁伸出手,轻轻地掸去他身上的灰尘,又拉着他那只残废的手臂,眼睛却久久地望着隧道口,低声道:“振南,真为你高兴。”

在工地上吃着干粮,谢立仁一直犹豫着是不是应该和振南谈谈谢菱儿的事。最后,他的眼睛落在他鬓角的白头发和眼角几道深深的皱纹上。他下定决心和他谈谈。

“振南,我们相识有十几年了吧?”

“十二年。”振南盯着脚底下一只扛着一颗大米粒正缓慢蠕行的小蚂蚁。他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小蚂蚁。

“是啊,十二年了,那时菱儿还是个整天缠着我讲故事的小女孩。现在都成了一个大姑娘了。”

振南脸有些发烫,眼睛仍是盯着那只小蚂蚁。

犹疑了一下,谢立仁道:“菱儿喜欢你,你知道吗?”

振南也犹疑了一下,点点头:“知道。”他想起秋月那天和自己谈起这件事时的情景。

“你怎么想?”谢立仁侧过脸看着他。

过了好一阵,振南才抬起头,望着远处:“我也喜欢她。”

谢立仁从振南口袋里摸出烟来,点了一支,用力抽了一口:“那是不可能的。我虽然当你是好朋友,甚至是兄弟一样,但是……但是我不能将唯一的女儿嫁给你。”

振南也点了一支烟:“我知道,因为我们相差了三十岁。其实这两个月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有时我真觉得自己老了,精力越来越差了……但是,自从那天,秋月告诉我这件事后,我忽然觉得自己并不老……”

“但是,事实上,你已经老了,我们都已经老了。”谢立仁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

“我也对菱儿讲过这话,但是菱儿说我才五十出头,我们还可以一起生活二十年、三十年。我觉得她说得对。”振南心有不甘地分辩道。

“你不能这么想,这样对菱儿不公平。”

“我知道,可是这也是菱儿自己的选择。”

“振南,我一直很欣赏你的品行,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你有些自私。”谢立仁扫了他一眼。

“我自私?”振南愕然盯着他。

“是的,不仅自私,还很过分。你知道吗?菱儿是几个孩子中我最疼爱的一个,她的幸福便是我最大的安慰。我不能接受她嫁给一个比她大了三十岁的人。这么多年,我和你情同兄弟,我的这点感受你都不能体谅,你不是自私是什么?”谢立仁有些激动。

“我自私?我娶我喜欢的人就自私了吗?”振南伸出手,轻轻拿掉蚂蚁背上的那颗米粒,喃喃道,“立仁大哥,你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吗?”一开腔,他就觉得嗓子有些发硬,“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追求自己的幸福是自私吗?三十年前,我去闯金山。在船上,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我被吊在桅杆上,被海风吹了一整天,我自私吗?在三藩市,为了一个乡亲的性命,我得罪了自己的老板,甚至差点丢了命,我自私吗?在修公路的时候,因为不肯向那些谩骂中国人的墨西哥人道歉,我把工作也丢了,我自私吗?在银行的时候,为了一家华商企业的生存,我连累我的妻子死于非命,我自私吗?为了这条铁路,我搭进了我全部的积蓄,你知道吗?在铁路停工的那段日子里,我卖掉了我在三藩市唯一一间商铺,给工人发工资。这件事我从没对任何人说过。我自私吗?”说着,他的眼泪渗了出来,“这些年我就像这只孤独地负重前行的小蚂蚁,我现在想和我喜欢的人一起过后半生的日子,就成了自私的人吗?”他越说越激动,声调也越来越高。

“那是你的事,你不能将我唯一的女儿的幸福赔进去。”谢立仁也激动地反驳着。两人站在明晃晃的日光下,互相瞪着眼,唾沫横飞地争辩着。在谢菱儿的幸福问题面前,两人都像变了人似的,丝毫没有了以往交谈时的那份儒雅和互相欣赏。这本已经是一对可以为对方舍弃了身家性命的挚友,此刻却变成了两只谁也不肯退却的斗鸡。

吵了一阵,两人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又都同时住了口。互相对望着。两人的眼睛里都有些潮湿了。

“立仁大哥,说句真心话,自从十二年前,在乐居镇上邂逅你们父女二人后,你们就成了我内心最温暖的一处地方。你总是在我最难的时候,给我帮助,给我指引。在我的心目中,您——”他不自觉地将“你”换成了“您”:“就是我精神上的领路人……因此我是发自内心敬您如父如兄。对于菱儿,我也不想隐瞒,十二年前,在乐居镇的时候,她喂我喝粥,我当时便想,这么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将来谁娶了她真是福气。这几年她在我身边工作,给了我很多照顾,我当她就像自己的亲人。但是我从来不敢想……直到上次我躺在医院里,当我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我内心就有一种强烈的感受,原来这十二年来,她一直都在我的身边,我也一直在等着她长大……立仁大哥,经历了这大半辈子,我越来越信命了,菱儿就是我命里注定的人。您说我自私也好,不道德也好,只要菱儿愿意,我便会娶她。”

谢立仁默默地看着他挥动着那只能动的手臂,发表着他的内心道白,他不知道该再对他说些什么。他默默地转身离开了工地。

谢立仁再次回到公司,仍没见到谢菱儿,倒是见到了叶一岷。他留意观察了一下叶一岷,小伙子戴副眼睛,穿着一件米色西装,斯文秀气,和菱儿确是很般配。谢立仁心里叹了口气。叶一岷见谢立仁来找谢菱儿,十分热心,想了老半天才说:“密斯谢平时很喜欢去一个瞎眼老头子那里,不知道会不会……”

谢立仁一愣,忙问究竟。叶一岷简要说了。谢立仁想想道:“你带我去看看吧,说不定真在那里。”

两人出了城,七拐八拐,便到了做鱼灯的关老人家里。叶一岷领着谢立仁进了屋,并不见谢菱儿,只有关老人依旧坐在墙角扎着鱼灯。叶一岷毕恭毕敬地打招呼:“关爷爷,您好,我来看您了。”

老人也不抬头,嘴里却呵呵笑道:“母鱼自己游走了,公鱼满世界找呢。咿,好像还带了人一起来找?”

叶一岷对老人的听力佩服得五体投地:“是的,关爷爷,是菱儿姑娘的阿爸。”

“哈哈,这个小精怪在家里烧了一把火,把老精怪的屁股烧着了。要是我呀,抓到小精怪之后就吊起来打。”

谢立仁在路上已经听说老人的眼睛是瞎的,却见他手下丝毫不乱地扎着鱼灯,已经大为惊奇。这时听他说话有趣,便忍不住走上前去,躬身道:“老人家,我叫谢立仁,您好,久仰老人家神技,今日有幸目睹,真是大开眼界。”

“久仰个屁,混饭吃的手艺,哪有什么神不神的?”老人依然不抬头,“我知道你,在美国赚了点钱,回乡下来过神仙日子。这日子本来过得好好的,却被小精怪气得拍桌子,呵呵。”

谢立仁一听,便知道女儿一定来过这里:“老人家,小女顽劣,您知道她在哪里吗?我正要找她。”

老人停下手中的活,抬起头,翻了翻眼睛:“跑了,没给你看住。你也别找了,小鱼儿游累了,自然就回窝里来吃草了。”

老人摸索着走出来,从头顶取下一盏鱼灯,提在手上,对叶一岷道:“后生仔,你先回去吧,我和这位老弟去带我的鱼儿晒晒太阳。”

叶一岷走了,关老人笑着对谢立仁说:“这也是一条一心想着小母鱼的小公鱼,可惜它完全摸不着小母鱼的心思。”他漫步走出门去。谢立仁忙去搀扶他。老人笑笑说:“不用,我眼睛看不见,但是心里还光亮着呢。”

两人慢慢走出门去。秋日的阳光暖洋洋的,东一块西一块地覆盖在村屋前。秋收后的田野里荒芜、空旷,远近只看见几头牛在游荡。关老人提着手里的鱼灯对着阳光照了照,又眯缝着眼睛望着天空,脸上皱纹叠起,浮现出惬意的微笑。谢立仁看着他,心里想,他真的是瞎子吗?

走到一棵榕树下,长长的榕须随风轻摆。两人在石凳上坐下来。老人忽然朝着谢立仁笑笑:“老弟,说说你那个小精怪的事吧。昨天她跑到我这里又哭又闹,搅了我大半天。我当时就在想,我要是他阿爸,非让她气得吐血。哈哈。”

谢立仁也笑了,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沉吟了一下,道:“我这女儿,从小惯坏了。再加上在国外长大,无法无天,我也拿她没办法。她在家里受了委屈,就跑到您这里来,说明她真的是把您当亲爷爷看待,您帮我开导开导她。”

老人一翻眼:“怎么开导?你当阿爸的都开导不了,我怎么开导?再说,这妹仔是个有想法的人,她要认定的事情呀,老弟,我看你也别瞎费心了。”

“这……这怎么行?”谢立仁急忙道。

“怎么不行?你都说了,她是在洋人的地方长大,又读了洋人的大学,你还指望她像我们乡下那些妹仔十二三岁就订亲,十五六岁就嫁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呀?我看你是瞎操心。”老人眯着眼笑道,“再说她都已经二十多了,在我们村里,二十多岁的女人,孩子都一大堆了。呵呵。”

“可她,她要嫁给一个老头子,比她大了三十岁。”

“老头子怎么了?”老人一板脸,“老头子活得明白。我就是个老头子,我这心里呀,比谁都明白。你看看身边,那老夫少妻的还少呀。像你们这些在金山发了财回来的人,三妻四妾地娶,还不挑年轻妹仔娶。何况她要嫁的那个司徒振南并没有三妻四妾。我看你呀,又读中国书,又喝洋墨水,结果弄得个不中不西的脑子。”

谢立仁被老人一顿抢白,弄得哭笑不得,走也不是,生气也不是。

老人瘪瘪嘴:“你那菱儿是个有头脑的人,她对我的脾气。你知道吗?三年前,她一个人瞎转悠,转到我家里来了,还把我吓了一跳呢。”老人笑道,“我想,这是哪里冒出来的一个活宝?在我们乡下,没有嫁人的妹仔是不能瞎串门的。后来她没事就往我这里跑,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一段日子不来,我还挺想她呢。不怕得罪老弟你,我昨天跟她说了,她这事要是阿爸阿妈不给她做主,我老头子去给她主持,我给她扎一百盏荷花灯挂在新房里,这叫百年好合。嘿嘿。”

“你——”谢立仁心里有些冒火。

“你别冒火,老弟,我老头子眼睛瞎了,我心里琢磨的事情错不了。我把菱儿姑娘当成亲孙女,我不会让她吃亏的。那司徒振南我虽然没见过,但我听说过他的事。一个耕田出身的孩子,做出这么大的事业,容易吗?菱儿的眼光没错!”老人晃着手里的鱼灯,“修铁路,多好的事情呀。咱们中国就是需要这样的人,学洋人的东西,富强我们中国的地方。我看哪,我们檀城这一百几十年里,千千万万的人去金山,去南洋,个个想的都是回来起屋买田,光宗耀祖,只有这司徒振南是个有大志气的人。这样的人不嫁,嫁谁呀?当年我在湖广总督张之洞张大人手下做事,亲眼看到张大人在武汉办铁厂办枪炮厂办织布厂,搞洋务搞得红红火火,我就想,张大人真是个有大志气的人,如果他能够在粤督的任上干多几年,我们老家也早兴旺了。”

谢立仁一听,不禁对这位干瘦的老人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在清朝官吏中,张之洞一直是他非常景仰的一个人。他忙问道:“老人家,您见过张之洞张大人吗?”

“怎么没见过,我光绪十年到了张大人手下当差。那时候,张大人雄心勃勃,提出要建卢汉铁路、粤汉铁路……”老人说起往事,连脸上的皱纹都泛着光泽。

两人聊着张之洞,聊着洋务运动,不知不觉聊到天近黄昏。谢立仁也没有再提振南与菱儿的事情。

半年之后,天露山隧道打通了。隧道贯通之日,振南请了公司全体人员到檀城最好的酒店——檀江大厦庆祝,同时也当是自己和谢菱儿的婚宴。何成彪领着振江夫妻、林德子夫妻提前一天来帮他张罗。除了公司的员工外,振南也邀请了檀城县的一些官员、名流参加。“花捐”老板何一涵竟带了十多个能弹善唱的“花艇”女子前来捧场,赢了满堂彩。关老人果然领着儿子媳妇送了几大筐鱼灯来,将宴会厅布置得热闹喜庆。

等到天快黑了,却终是不见谢立仁夫妻出现。振南和谢菱儿都有些失望。谢菱儿对关老人说起这事,老人皱皱眉,轻拍着菱儿的肩头:“孩子,没事,关爷爷在这里。”

谢菱儿一听,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先是庆祝天露山隧道贯通。赵光代表县政府致辞,表示热烈祝贺。随后请振南也讲几句话。振南今天特意穿了套新做的啡色中山装,显得比平日精神多了:

“各位,天露山隧道是檀江铁路上最后一块硬骨头,今天,我们把它啃下来了。在今天上午最后一块石头被敲掉的那一刹那,我仿佛看见了火车飞驰在我们檀城大地上。我在这里由衷地感谢大家在过去一年多里为这项工程所付出的一切。同时,我更想说的一句话就是,让我们大家都端起酒杯,在心里默默地再一次祭奠为这条隧道付出生命的我们的两位好同事。”说完,他将手中的酒杯慢慢地倾斜,一道酒线斜斜洒在地上。

在场的人也都纷纷端起酒杯,将酒洒在地上。

接下来是婚礼仪式。由于谢立仁夫妻没有出席,在长辈座位上落座的便只有何成彪一人。众人见此情景,都不免议论纷纷。正议论着,却见振南与谢菱儿一边一个扶着一位干瘦的老头子摸索着走上台去。老人胸前别了朵红花,脸上也像笑开了一朵花。

“这老头子是谁呀?”

“他的眼睛好像瞎了。”

一时间,台下议论纷纷。

振南看看谢菱儿,谢菱儿也正看着他。谢菱儿今天穿了一件中式的粉红对襟短袄,头发挽了个髻,插着一枝碧绿的凤尾簪子,显得恬静秀美。振南微微冲她一笑,转过脸,朗声道:“今天,既是我们隧道贯通的日子,也是我本人和谢菱儿小姐结婚的日子。我们商量了一下,婚事从简。就借今天这个机会请大家吃顿饭,热闹一下。根据菱儿的意愿,我们特别邀请这位关爷爷担任我们的主婚人。他是我们偶然认识的一位可敬可爱的老人,一位普通的民间艺人。他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双目失明了,可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满屋子的鱼灯,那么漂亮,全是关爷爷的作品。关爷爷,有劳您了。”说完,振南拉着谢菱儿的手,朝老人深深地鞠躬。谢菱儿的眼泪夺眶而出。

台下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既有送给一对新人的,也有送给这位神奇的老人的。

这顿饭吃得十分热闹。振南和谢菱儿也忘记了谢立仁夫妻缺席带来的不快,满脸笑容地接受着人们的祝福。

赵光端着酒杯连敬了振南三杯。回到座位上,他望着振南携着笑靥如花的谢菱儿一桌桌地敬酒,忽然觉得自己像一只孤独地站在寒风里彷徨的呆鸟,拼命地啼叫,可是那声音一离嘴边,便被风刮得无影无踪。正觉得一种莫名的郁闷时,后面却传来了喧闹声。他扭过头去。

原来是叶一岷醉意酩酊地逼着新郎哥喝酒。振南喝了一杯,他却仍不放过,大声嚷嚷:“司徒总经理……今天是你大喜……你春风得意,捡了个大便宜……不能不……不给我这个可怜人面子……你今天要不和我喝三杯……我和你没完。”

振南看了谢菱儿一眼,皱皱眉:“一岷,你喝醉了。”

叶一岷舌头都喝大了,一扫平日的斯文儒雅,扯着嗓门大叫:“我没醉……我比谁都清醒……别以为你是我的上司,就可以……不喝我的酒……我是监事会派来的,我负责监督……你的……我可以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几个同事一听叶一岷有些口无遮拦了,忙过来拉他。振南脸色铁青,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拉着谢菱儿转身走了。

被叶一岷闹了一通,振南心里有些疙瘩,大家也都没那么尽兴了。振江夫妻将振南与菱儿送回公司里临时布置的新房,便告辞了。

新房里只剩下振南和菱儿俩,反而觉得气氛有些凝滞。菱儿坐在梳妆台前,卸着妆。振南侧脸看着她,又打量着贴着大红“喜”字的房间,心里有些恍惚。他隐约觉得房间里的味道有些熟悉,又很遥远。他记得三十年前的那个新房里,灯光下也同样流淌着红红的色彩,秋月却是一直低着头静静地坐在床沿上的。想到秋月,他脸有些发烫,慢慢地站起身,走到谢菱儿身后,将手轻轻地放在她的肩头。谢菱儿冲着镜子里的他轻柔地一笑,她身上好闻的味道撩拨着他的感官,烘烤着他的心,他立即感觉到身体里在起着一种变化,有一种潜藏了很久的东西在体内跃跃欲试,蓬勃而生。他当然清楚是什么,自从林如萍死后,他便再也没有和任何女人有过身体上的接触。他曾经以为自己已经老了,已经锈迹斑斑了。在这一瞬间,他有一种欣喜若狂的感觉,他收到了来自身体里的一个信息:自己不仅在精神上需要谢菱儿,在生理上也还在强烈渴望着一个女人。这说明自己的生机依然旺盛。他望着镜子里的这个年轻的、娇媚的、像春笋一样鲜嫩的女人,再也无法抑制了。他对自己说:“她是我的,我的!”这样想着,他猛地伸出手,将她从镜子前拉起,把她拥入怀中。他的手臂像小伙子一样粗鲁而有力。

谢菱儿脸一红,内心也一阵欣喜。她感受到了他的激情和冲动依然蓬勃,这让她慌乱却幸福,让她忘记他已经年过五十了。她主动地伸出双臂,柔柔地环着他的脖子。他们的嘴唇紧紧地胶合在一起,像两块乍然相逢的磁铁。他们踉跄着跌倒在床上,翻滚着,手忙脚乱地解着对方的衣服,两个滚烫的身体紧紧纠缠。在谢菱儿令人迷醉的呻吟中,振南像一匹饥饿得发疯的野狼,贪婪地撕裂着、吞噬着身体下的猎物,不时发出忘情的嚎叫。

他们此刻紧紧相拥,躺在黑暗之中。身体的疯狂交合让他们的心灵久久都无法平静下来,他们的神智都处在一种燥热的恍惚中。振南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在她光滑柔软的身体上游走,感受着事情的真实性。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脖子湿湿的,他怔了一下,但是他很快就意识到是她的眼泪。他不知道她此时内心的感受,他也懒得去揣摩,他只需要确证她从此是属于自己的了。那个十二年前以一张天使般的笑脸将他重新拯救的小女孩终于完全融入了自己的生命之中,这是怎样的一种因果啊?他禁不住快乐地呻吟道:“菱儿……菱儿……你是我的,我的。我……一直在等着你长大……”

谢菱儿一直默默地听他絮叨,她的心就像一直浸泡在五味缸里。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她甚至仍有些怀疑自己所认识的司徒振南是否便是真实的司徒振南。但是,有一点令她感到欣慰的就是她是在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至于其他的,至于未来的,似乎此刻都不重要了。

参加完振南的婚礼回到村里的第二天,振江收到了一封从广州寄来的信。他开始以为是沈雁行夫妻写来的,拆开一看,才知道是日夜牵挂的沈琳的信。秋月知道在丈夫的心目中,沈琳的地位比谁都高,也忙撂下手上的活,凑过来看信:

我最最亲爱的振江阿爸、秋月阿妈:

你们好!

三年多没见你们了,身体还好吗?琳儿日夜牵挂着你们。振江阿爸的腰痛病还常发吗?我在北京的同仁堂买了些药,放在身边已经大半年了,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给您捎来。秋月阿妈,在离开家的这些日子里,我梦见您的次数竟然比谷雨阿妈还多。我真想能够有机会天天陪在你们身边。

我现在一切都好。我是上个月从北京回到广州的。现在在广州的一家报馆里做事,工作很忙。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来看望你们的。在北京的三年时间里,我一边读书,一边做工,过得很充实。在学校里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结识了很多朋友,他们教给我做人的道理,人生的追求。使我明白了生在这乱世之秋应该如何选择生活的道路。包括感情的抉择。

我在北京的时候,成林写过信给我。我知道他已经结婚了,我为他高兴。他是一个踏踏实实做学问,教书育人的人。教好自己的学生,过好自己的日子,便是他人生最好的选择,最幸福的归宿。虽然我和他不能成为夫妻,但是,我仍当他是我的亲哥哥,我希望他能够为您二老生一串孙子,让司徒家的香火旺旺的。到那时,战争也平息了,我就到回龙村来,天天领着我的小侄子们玩。我真向往着这一天。

还有,我上次和振江阿爸说的那件事情,我是认真的。埋在紫云山上的那些东西,虽然是我亲生阿爸留给我的,但是振江阿爸才是我心里最亲最敬爱的阿爸,那些东西就交给振江阿爸全权处理。日子过得紧的时候,该怎么用,您二老说了算。

想念你们,一有时间我就会回来看望你们的。

你们的女儿:阿琳

两人看着信,脑子里都浮出沈琳的样子。振江愣愣道:“秋月,你说,琳儿现在找到称心的人没有?这信里也没说呀。算下来都二十五六的人了,成林都结婚两年了,她还这样吊着。难道那件事还窝在心里,想不开?”

秋月眼睛盯着信,摇摇头:“说不定已经有了称心的人了,忘记告诉我们了。你看信里写的,她过得很开心呀,不像是还在为那事窝心。”

正说着话,林德子和妻子红荔抱着他们的儿子进来了。在回龙村住下来之后,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和谐了许多,人也精神焕发了。一年前,红荔生了个儿子。现在红荔肚子里又怀上了一个。林德子既要照顾大的,又要照顾小的,虽然辛苦,却整天脸上笑呵呵的。林德子见振江手里捏着封信,笑道:“振江,谁来信啦?”

振江高兴道:“我的女儿,琳儿。琳儿写信来了。”说着,随手将信递给林德子看。

秋月心里突然想起什么,急忙开腔:“哎——”可已经来不及了,林德子已经在读信了。红荔道:“秋月阿嫂,怎么了?”

秋月嘴里掩饰着:“没什么……”眼睛却盯着林德子的表情。

晚上,回到房间里,秋月直埋怨振江:“你呀,就是脑子里没根弦。那信怎么能给德子看呢?”

“为什么不能?琳儿写信来问候我们,这有什么不能看的?”振江望着妻子,愕然道。

秋月叹了口气:“就这些当然没问题。问题是琳儿信里还写到了山上那些金银财宝的事。这种事是不能够让别人知道的。”

振江一下愣住了,掏出信来看了半晌,才嗫嚅道:“琳儿信里也没写是金银财宝呀。再说,紫云山那么大,谁能找得到?还有,德子也不是外人,他就算猜着怎么回事,也不会……”

“你以为这世界上都是你这样的人。琳儿亲阿爸是土匪头子,他能够留下什么?傻子都猜得出来。再说,虽然你和德子是好兄弟,但是,你听过没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别说了,你不要这样想德子。”振江有些生气地打断妻子的话,“德子是我的好兄弟,你就爱乱琢磨人。”

秋月摇着头:“振江,你听我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钱财的东西,会让人失去本性,发起疯来,什么事都做得出的……”

“别说了!”振江一拍桌子,瞪圆双眼,脸涨得通红。这是他第一次冲秋月发这么大的脾气。秋月也愣住了。振江也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又不愿向妻子认错,红着脸到外面抽烟去了。

秋月坐在房间里发呆,想着想着,心里也越来越沉重。

可接下来的日子里,林德子也丝毫没有提起这事,依旧整天带着龙仔到家里来玩。秋月心想,也许是自己多心了。两三个月之后,大家也都慢慢淡忘了这件事情。

没多久,穆红荔顺利地诞下了第二个孩子,又是个男孩。孩子满月那天,林德子极力张罗,在家里摆了两大桌。喜上加喜的是振南和已经腹部微隆的谢菱儿也赶回来祝贺。难得振南回来,几个男人当晚开怀畅饮。女人们劝说了几次,见大家喝得高兴,也不再阻挠了,躲到秋月房间里去说悄悄话了。

半夜时分,秋月不放心,又起床去看他们。却见振南与何成彪挤在一张床上,正呼呼大睡,满屋子的酒气。振江和林德子则趴在桌上睡着了,振江手里还捏着一只空瓶子。秋月叫醒红荔,费了好大的劲才将几个男人安顿好。

这些年来,回龙村的老榕树下议论得最多的话题就是国内的战事。人们从报纸上得知,共产党的部队已经被国军赶到了陕北一隅。村里人几乎都不知道陕北是在哪个角落,反正离回龙村很远,仗也打不到这里来,人们对战争过程的关注比对结果的关注热衷得多。

但是这段日子,人们对战争的关注开始充满了感情色彩。这天,司徒永年那在镇上摆摊卖葵制品的儿子司徒盛才带回来一条消息,日本人和中国军队在一个叫卢沟桥的地方又打起来了。

司徒永堂一听,立即蹦了起来:“怎么?又打起来了?****的‘萝卜头’(广东人因为日本人个子矮,称之为‘萝卜头’),你们说,这政府是怎么回事?就不该让他们在中国待着。”

司徒盛才道:“听说这次闹得动静很大,二十九军死了不少人。连蒋委员长都发火了。”

司徒永堂“呸”了一口:“丢他妈,早该发火了。去年日本仔围了我们的北平城,那可是中华古都。这脸丢大了。当年八国联军攻北平,慈禧还知道招义和团去和洋鬼子打。现在政府几百万军队,不去打日本人,天天追着几个共产党干什么?丢他姥姥!一个小小的日本国!个个长得像个矬子似的,中国人一人一口唾沫淹死它!”

司徒永年向来喜欢和永堂抬杠:“你别吹牛,甲午年间,不也是和日本开战吗?还不是一败涂地,赔了几亿银子不说,还割了台湾岛和辽东半岛。”

司徒永堂怒道:“此一时,彼一时,那次是……”他心里恼怒,却不知道如何反驳。

司徒盛才悠悠道:“难说难说,眼下国军还在琢磨着先灭了共产党。这日本人很会选择时机,坐山观虎斗,收渔翁之利。”

司徒永年瘪着嘴:“那国军就应该抓紧时间将共产党搞定了,好一心一意和日本人打。”

正抽着烟的何成彪将烟筒往地上一戳,骂道:“呸!国军打共产党打了多少年了?十年八年了,也没打完。依我说,眼下就应该大家停战,收拾完小日本再说。就像两兄弟在家里打架,突然有强盗进屋了,难道你还能自己人打自己人。当然是先收拾了强盗。”

何成彪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

之后的日子里,老榕树下论题一直没变过,参与讨论的人却越来越多。

这天早上,振江和秋月一边干着活,也一边聊着政府军和日本人开战的事。正说着话,林德子一家进屋来了。寒暄了几句,林德子吞吞吐吐想说什么。穆红荔心急,白了一眼丈夫,抢先把话说了:“事是你提出的,怎么又说不出口了。是这样,振江哥、秋月阿嫂,我们来这里也已经几年了。原本是想看看你们就走,没想一住就住了这么多年。孩子都生了两个。这些年日子过得顺顺当当的,德子和我都特别感激你们。眼下,国内打仗,日本人又来了,局势越来越乱。再加上几年没见着我阿爸阿妈了,我担心他们。因此,德子和我俩商量,准备回到美国去,我阿爸写信来也是这个意思。”

振江和秋月对他们夫妻突然提出回美国都有些愕然,但是细想想,也觉得他们说得在理。在一起生活久了,都有些不舍,尤其是振江,对林德子更是千叮万嘱。

收拾了几天之后,林德子夫妻带着两个孩子踏上了回美国的路。振江一直将他们送到檀江码头,看着他们上了船,才红着眼睛回家来。

接下来好几天,振江都觉得心里空空的,便向秋月提出,想去省城看看沈琳。秋月心里也惦记着沈琳,便欣然答应一同前往。

这天,两人正在家里准备着些干粮,门却被重重地敲响了。

振江开门一看,门口站着几个警察。为首的一个粗声粗气喝道:“你是司徒振江吗?”

振江迟疑地点点头:“是呀,什么事?”

几个警察一听,立即冲上来,将振江牢牢扭住,熟练地给他上了手铐。

秋月在房间里听到动静,奔出门来,一见这情景,也吓坏了,忙拖住振江的手臂:“你们是什么人?你们为什么要抓他?”

何成彪听到动静,也披着件外套赶了出来。

为首的警察瞟了秋月与何成彪一眼,哼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上司指定的。你们去问我们所长吧。”说完,一推振江的肩膀:“走,有什么话,见了我们头儿再说。”

秋月与何成彪心急火燎跟着到了镇警察所,只见一部车子正停在警察所门口。振江被两名警察用枪顶着直接上了车。秋月也想挤上车去,却被人从后面拉了下来。车子卷起一片尘土呼啸而去。秋月哭哭啼啼在警察所里闹了半天,才约莫弄清楚,说是有人告振江通匪,被拉到县警察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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