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欢场不驱客,赶客人走就是赶财神走,我站在门口直到秋甜端了茶点来。送客的茶点和留客的茶点不同,留客的茶点加了山楂麦芽开胃,越吃越想吃东西,送客的茶点则多为油炸果子或者荤馅点心,油腻腻吃几口就饱胀,秋甜端来的是鹅油面果和玫瑰甜茶,又油腻又甜腻,配在一起吃不了几口大约就会觉得胸口都不舒服了吧。
秋甜进去,放下茶盘,伺候的殷勤至极,娇声连问要不要捶背要不要捏腿,****翎哪里见过女人这样逢迎,脸已经涨红了,我抿嘴笑,这也是送客的手段,丫鬟小子使出缠字诀,不断索要赏银,老手都明白,这是后面有贵客催的急了。****翎不懂,却也明白要给赏钱,掏了一把,才想起来这身衣服是被我换过的,脸上表情一滞,又不好直接开口问我荷包去了哪里,犹犹豫豫,秋甜已经变了脸色,低声骂骂咧咧摔手出门,我假作不知,凑上去劝点心:“学士饿了吧,进些茶点可好。”
“厄,文茵姑娘,那个,我的……”****翎艰难的神色倒让我有些动容,他显然是怕问的太直接会让我误会他怀疑我偷东西,问的不直接又怕我不明白,无论是不是书呆子,这份心意倒让我觉得心底一暖。
“学士可是问您的东西?都在,学士不提,我倒是忘了。”我去开了屏风后面月洞床后取了他的荷包扇套物品出来,他脸上一松,笑了出来:“方才想给那位姑娘些赏钱的,竟忘了荷包没在怀里。”说着从我手里接过物品,取出一块碎银子约莫三钱递给我时忍不住小声问:“在下初次来此处,这点赏钱是否够?”
我笑了:“赏银多少都是心意,学士实在不必计较。”
“文茵姑娘,在下表字奕恭,姑娘大可称呼我为奕恭。”****翎越发诚恳起来,此时他已经不似第一次见我时那样紧张躲避,而是亲切得多了。
“那我叫你为奕恭先生可好?我没读过什么书,称您一句先生,还望以后多多讨教。”送客聊天的法门就在于,要把每一句话都说的像是要送别一样。
他吃了两个果子,喝了半碗茶,聊天聊得越发干巴巴,他只能起身:“刘某叨扰一天了,也该告辞。”
“强留了奕恭先生一天,还望先生原谅,日后还请先生不弃,常来常往才好。”我亦不出言留他,秋甜已经准备好了他换下来的那套衣服,他刚开门,秋甜便恭恭敬敬抱着包袱站在门口:“老爷,门口车子已经备好了,我送老爷下楼。”
欢场的规矩,小子丫鬟们要把每个客人当做自家主人,初次见面也要像是常来常往一般熟络,****翎愣了一下,我含笑告别,他便放心跟着秋甜出门了。
客人走了,我也不用笑了,走回屋里倒在床上,我太累了,需要睡觉。可是一想到晚上约了的客人是常宗饶,我就想死。秋甜给我送了晚饭来,清爽的吃食,我勉强爬起来坐在桌边喝那碗鸭粥,每次常宗饶约我,我就会食欲不振,这对于没心没肺的我来说是很罕见的,秋甜也很了解我,一句话也没说,甚至看着我顶着一头已经揉乱的头发也没说任何讽刺我的话。
常宗饶是我命里的克星,每次他来我们都不像是嫖客和妓女,更像是富康郡主和富康郡马,我们一开始还能好好说两句话,两句之后就再也没有一句好话,他总是像盯着某个很恶心的东西似的那样盯着我,怨毒的像是一条蛇,吐着信子舔遍我全身,用他的毒液一点一点腐蚀我。我俩吵到后来失败的总是我,因为他是男人,他有钱,他有势,他比我高贵,我总是被他收拾得躺在床上两三天才能下床,有一次我闹得太凶,大约是真的惹恼了他,他将我的肩膀扭得脱臼,养了三个月才好。
我吃完了饭,秋甜一边收拾桌子一边看着连嘴都没擦就躺在床上的我说:“我去准备洗澡水,常公子定了老地方。”
我听了打了个颤抖,嗯了一声。老地方,是花园最偏僻的精舍,围绕着精舍是竹林,幽静得厉害,他常常定那里,每当他把我制服的时候就会贴着我的耳朵吐着信子似的丝丝的说:“我最喜欢这里,没人打搅我们。”其实在藏欢阁,只要他关上门,哪怕我被他凌迟,也不会有人敲门打扰他的兴致,当然前提是他掏得出凌迟我的银子——在藏欢阁,做什么最后都会折成银子来衡量。
洗完澡,我打扮好,月白底碧色落花纹的长襦裙,常宗饶喜爱我打扮的如同贵族少女,宫廷时兴什么花样他就会派人送我一套,我此刻头上的发钗花钿均是珍珠制成,都是他赠送给我的。我面前摆着一桌酒菜,常宗饶最爱的菜式,都是甜腻的小菜,酒是清澈的梨花白,我就这么坐在精舍里,看着自己面前的小几,觉得自己也是其中的一道菜,被料理妥当了摆在桌上,只等着常宗饶来了下筷子。
精舍前的石子路上有了脚步声,琴姨的声音有些刻意的提高:“常公子,有一个月没见到您了,最近您真是忙啊?”
常宗饶的声音很好听,亲切如人肺腑:“琴妈妈惦记了,这点意思,琴妈妈拿去喝酒吧。”我打了个激灵,赶紧坐直,门拉开,琴姨含笑将常宗饶让进来,和上门之前冲我微微点点头。
“常公子安好。”我俯身下去,常宗饶除了鞋子走上来,坐在我身边:“一个月不见,你倒是胖了。”说着,他伸出手放在我肩头,我勉强笑出来,讨好着:“托常公子的照料,常公子喝酒。”我伸手去拿酒壶,他没松手,朝我挪了挪,将我搂在怀里,伸手抚摸我头上的发饰:“这是我送你的对吧?”他的眼神带着满意的光芒,显然他看到我全身上下全由他一手操办的感觉很是满足,就像是主人给狗脖子上带上金铃铛之后抱起来左看右看一样。
“是。”我笑,举杯递给他,他不接,笑着看着那些首饰:“我这些首饰够你赎身了吧,应该够赎身加上置地,怎么不卖了赎身离开呢?”说着,他的眼神犀利了起来,我心底暗暗叹了一口气,又来了。
“都是公子赠与,文茵怎么舍得?”我谄媚一笑,又递了一次酒杯,他仍旧不接:“是么?你当真对我情深意重?”我连忙点头,还未开口,他的手指点在我唇上:“还是你天生下贱,宁可留在这里半点朱唇万客尝?”
“公子怎么说就怎么是吧。”我脸上的表情微微僵硬,端着酒杯的手也有些发抖。
“我看你对我没什么情义,人都说,****无情,你是****,自然无情无义。”常宗饶仍旧在笑,欣赏着我被他刺痛的表情:“公子说的对。”我低头,掩饰不住眼神里的怒火。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穿这样的款式?这款式很高贵的!我就是喜欢看你扮高贵,因为不管你怎么妆扮,都掩饰不了你下贱的本质。”他说的慢条斯理,每一个字都吐的即为清晰,像是用慢刀子杀人,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皮肉被他一点一点细细切割,却连喊疼都不能。
“公子喜欢就好。”我的口气已经生硬,他每一次都能找到一个话题来刺痛我,一刀一刀,直到把我逼疯。
“我当然喜欢,我向来对自己花钱买的东西都很满意。”常宗饶终于接过了我手里的酒杯,我端起自己的那一杯:“文茵敬公子。”
“呵呵。”我仰头喝了这一杯,他在我耳边笑,也饮下这一杯,放下酒杯的时候他的话清晰传入我耳中:“前门送旧,后门迎新,是不是贱人的体力都特别好,经得住男人在你身上来来往往呢?”
我懂了,他一进门一见我时文质彬彬的软刀子就是冲着****翎来的,他见不得我接待别的恩客,所以今天一来就夹枪带棒,他的话让我格外不舒服:“公子若是吃醋,可以再扭断我的胳膊,让我几个月见不了客。”
“呦,生气了。”他笑着,说我生气了,其实他才是动气的那一个,我心里后悔了,我就应该忍住,任由他百般糟蹋我不还口还赔笑才对,此时还口,他的手已经牢牢钳制我的双臂,捏的我的骨骼咯吱作响,疼的我都快要冒汗了。
“一个月不见,你脾气见长了呢,是不是翰林院学士教了你不少三贞九烈的典故,你打算守身如玉了?我告诉你,晚了!”他狠狠的将我甩在一边,我滚了两下,滚在虎皮褥子上。这块褥子也是常宗饶专用的,他送给我的,说跟我的名字很般配,只要他来,琴姨就会摆上这块褥子。
他骑在我身上,一只手捏住我的咽喉,我恐惧得伸手想要扒开他的手:“放开我,走开!”
“走开?你给我记住!”他俯下身来贴着我的耳边:“你永远是我的。”
他的手伸进了我的裙子,在我的腰上狠狠捏下去,我疼得尖叫起来,眼泪很不争气的冒了出来:“那你把我买下来不就得了!”他总是反复强调我是他的,我很清楚,这是他的兴致上来了,等一切结束,他掏银子的时候会冲着全身瘫软不能动弹的我冷笑:“凭你也配让我为你赎身?”他是个变态,以刺痛我为乐。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里?够安静!你叫吧,你知道我喜欢的。”他的脸离我那样近,清晰的像是回忆,遥远的也像回忆,他残忍的笑了一下,张口咬在我肩头,他每次都咬在同一个位置,每次都要咬出血,我的右肩已经留下永久的口齿印,就如同他的右肩一样,留着我曾经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