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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闹钟忽然把马丁从睡梦中惊醒,要不是他体魄超人,这么猛然被闹醒准会犯头疼。他立刻从酣睡中清醒过来,一骨碌爬起身,机灵得就像只猫。他渴望醒来,不省人事的五个小时已经过去让他感到高兴。他痛恨毫无知觉的睡眠,生活中有太多的事情等着他去做。他舍不得让睡眠夺去他的每一个瞬间,没等闹钟的铃声停下来,他的脑袋已经整个钻入脸盆的冷水中,凉得浑身打战。

不过他并没有按照自己的惯例行事。他没有未完成的故事要写,也没有新故事要动笔。他昨晚发奋苦读一直熬到深夜,现在已经快到早饭时间了。他想把菲斯克的书读上一章,可就是定不下神来,只好作罢。今天是一场新战斗的起点,他要暂且搁笔,投身这场斗争。他体会到一种近乎离别亲人般的哀伤。他向堆在屋角的手稿望了一眼,他正是要跟它们别离,离开他这些到处碰壁、饱受耻辱的可怜孩子们。他走过去信手翻阅自己最得意的一些片断。他大声朗读自己最心爱的《冒险》和《奖赏》两篇作品。《欢乐》是他前一天才完成的新作,因为没有邮票投寄,只好丢在这个角落,现在他对这个作品爱不释手。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咕哝着说。“要不就是那帮编辑理解不了,这篇文章无懈可击哪。他们每个月登出的东西比这糟得多。他们发表的东西全都比这差……至少是差不多都不如这篇。”

早饭过后,他把打字机装进机套里,带到奥克兰去。

“这台打字机我还欠一个月的租金,”他对那家商店的店员说。

“我告诉经理说,我去工作了,过一个月左右来结账。”

他搭渡船到旧金山,朝一家职业介绍所走去。他对办事员说:

“我没有手艺,什么活都成……”他刚说到这里,一个人走了进来,打断了他。那人的穿着有点轻浮,像个天生喜欢讲究的人。办事员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没活儿干,是吧?”那人说。“可我今天非得找个人不可。”

他转过脸瞪着马丁,马丁也盯住他。马丁注意到那张没有血色的浮肿面孔虽然挺生动,可就是无精打采,心里明白他准是通霄饮酒作乐来着。

“想找个活儿干?”那人问道。“你会干些什么?”

“体力活儿,当水手,打字,不会速记,会骑马,什么都愿意干,都愿意试试。”他回答道。

那人点点头。

“听起来对我挺合适。我叫道森,乔·达斯,我要找个洗衣工。”

“干不了。”马丁心里想像出一幅滑稽场面:自己手持熨斗熨烫女人们穿的那种蓬松柔软的白色衣物。但是他对那人产生了好感,便接着说:“也许我只能洗衣服。我是在海上学会的。”

乔·达斯沉思了一阵子。

“我说,咱们来合计一下。想听吗?”

马丁点了点头。

“那是家小洗衣房,靠近乡下,属于雪莱温泉旅馆。这活儿由两个人一起干,一个老板,一个伙计。我是老板,你不算为我干,可你得听我的。想不想试试?”

马丁思考着。这前景倒颇为诱人,只消干上几个月,他就能抽出身来独自学习啦。他可以拼命干活,发奋学习。

“伙食不赖,你自己还能有一间屋子。”乔说。

这下他打定主意了。自己有间屋子,他可以在里面点灯苦读到深夜而不会受到打扰。

“可是活儿苦得要命。”那人补充说。

马丁自豪地摸了摸肩头鼓膨膨的肌肉。“这可是干苦工的结果。”

“那咱们就谈谈。”乔把手伸到头上按了一会儿。“噢,我的头疼得要裂了,眼睛也几乎看不清楚。昨晚喝了一夜,钱都花了个精光。事情是这样:两个人的月薪一百,外加伙食。我一向拿六十,另一个人拿四十。但是你懂这规矩。你是生手。假如我带你干,起初我得替你干不少活儿。你开始先拿三十,干上一段再加到四十。我会公平对待你的,只要你干得了自己的活儿,就能拿四十。”

“那就一言为定,”马丁说着伸出手去,两人握了一下。“能不能预支点钱,买张火车票和其他东西?”

“我花了个精光,”乔回答道,他又伸手摸了摸疼痛的脑袋。“我身边只有一张往返车票。”

“我付掉伙食费就一个子儿也不剩啦。”

“那就赖账。”乔出了个点子。

“不行,是欠我姐姐的。”

乔打了个长长的口哨,声音听起来挺为难。他竭力思考,可一无所获。

“我还有点够买杯酒的钱,”他无可奈何地说。“走吧,也许能想出点什么办法。”

马丁谢绝了。

“戒酒了?”

这回马丁点了点头。乔感慨地说:“我要能戒就好了,可就是戒不掉,”他开始为自己辩解:“我拼命苦干一星期后非得喝个够不可,要不然我准得抹脖子,或者放火烧房子。但是我很高兴你戒了酒,坚持下去吧。”

马丁明白在他和这个人之间隔着一条鸿沟,这是那些书籍造成的,但是假如他想逾越这条鸿沟,返回那边去并不困难。他一直生活在劳动者的圈子里,工友情谊是他的第二天性。那人脑袋疼得想不出办法解决交通难题,可他有了个主意。他可以利用乔的车票把自己的衣箱托运到雪莱温泉旅馆,而他自己可以骑自行车的。路程有七十英里,但是他可以在星期日骑车来,星期一早上就能开始干活了。现在他要回家去收拾东西。他无需跟什么人道别,露思跟她全家一道正在内华达山里的塔霍湖滨消度这漫长的夏季时光呢。

星期日晚上,他抵达雪莱温泉旅馆时,精疲力竭,风尘仆仆。乔迎接他时非常热情。他已经干了一整天活,疼痛的额头上缠着一条湿毛巾。

“上星期我去招你来干活,该洗的衣服积攒下一大堆,”他解释道。“你的箱子到了,放在你屋里。它重得实在不能算是衣箱,里面装着什么呀?是金砖吧?”

马丁打开箱子整理东西时,乔坐在床边观看。这是只早餐食品包装箱,为了这箱子,西杰勃特蒙先生还收了他半美元呢。马丁在箱子上钉了两根绳子充当提手,把它变成个行李车的衣箱。乔瞪圆了双眼观望着,箱子里除了几件衬衫和几套供换洗的内衣之外,全是书。

“从上到下全是书?”他问道。

马丁点了点头,把书排放在一张代替脸盆架的餐桌上。

“老天!”乔喊了一声,接着默不作声地思索起来,最后悟出个道理来。“嘿,你不喜欢姑娘们……不太喜欢她们,对吗?”他问道。

“对,”马丁回答道。“我钻进这些书本之前追过不少姑娘。可看上书就没时间了。”

“这儿根本没空的,你除了干活就是睡觉。”

马丁想到自己一夜只睡五小时,脸上浮出了微笑。这间屋子就在洗衣房楼上,跟抽水、发电和带动洗衣机的那台发动机在同一座楼房里。住在隔壁的技师进来跟新来的工友会面,还帮马丁在一根连接桌子和床架的绳子上装上一只能来回拉动的电灯泡。

第二天早上六点一刻,马丁被叫醒了,因为七点差一刻要吃早饭。洗衣楼里有个给佣工准备的洗澡盆,他在里面冼了个冷水澡,把乔惊得目瞪口呆。

“嗬,你结实得真像把锤头!”他们在旅馆厨房的一角坐下来吃早饭时,乔说道。

跟他们坐在一起吃早饭的有那位技师、花匠、花匠助手和马厩里的两三个人。大家吃得匆忙,神情阴郁,很少讲话。马丁边吃边听,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知识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可怜水平。他真希望能马上离开这些让他感到压抑的人们。于是他像众人一样,匆匆把这顿让人作呕的稀乎乎的早饭咽下肚,走出厨房门后,他深深呼了口气,感到宽慰。

这是一间设备完善的小规模蒸汽动力洗衣房,最新式的机器承担了所有机器能干得了的活计。马丁听取了一点儿指示后开始把大堆的脏衣服分类,乔开动了洗衣机,注入液体肥皂,这种肥皂里的化学药物呛得他用浴巾把嘴巴、鼻子和眼睛都包裹起来,看上去活像一具木乃伊。马丁分拣完毕后,过来帮他甩干洗好的衣服。这是把衣服倒进一个每分钟旋转几千转的缸筒里,利用离心力甩去湿衣服里的水分。然后,马丁在烘干机和绞干机之间来回奔跑忙碌,抽空还把短袜和长袜“抻展”。到了下午,他们趁熨斗在加热的时候,把短袜和长袜放进碾压机,一个人放进去,一个人收出来摞好。接着就是熨内衣,一直熨到六点钟,可乔还是摇了摇头感到没有把握。

“早着呢,”他说道。“晚饭后还得干。”

吃过晚饭,他们在明亮的电灯光下一直干到十点钟,直到最后一件内衣熨平叠好,放进分发室才算完工。那是加利福尼亚一个炎热的夜晚,虽然窗户全都大开着,但是加热熨斗的炉子烧得通红,屋子里热得简直像个火塘。马丁和乔脱得只剩件汗衫,光着胳膊,浑身汗水淋漓,吁吁直喘。

“简直像在热带海港装货船。”他们上楼时,马丁说道。

“你能行,”乔回答道。“这活儿你干得了,好样的。照这样干,三十美元的工钱仅仅是这个月的事,下个月你就能拿四十。但是别骗我说你从来没熨过衣服,我看得出。”

“说老实话,今天之前从来没有熨过一件衣服。”马丁反驳说。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后,觉得疲乏得要死,完全没有留意到竟然站着足足干了十四个钟头,其间片刻也没有停歇过。他把闹钟拨到六点,减去五个钟头,该是一点钟,在这之前他能读书啦。他脱掉鞋子,让肿胀的双脚放松,然后坐在堆放书籍的桌子旁边。他打开菲斯克的那本书,翻到两天前看到的地方,开始接着阅读。但是第一段就没看懂,便再次从头读起。后来,他醒过来,一看表已经两点了。凉飕飕的山风从洞开的窗口吹进来,他觉得浑身酸疼,肌肉僵硬。他已经睡了四个钟头。他脱掉衣服爬上床,头一倒在枕头上就睡熟了。

星期二,他们照样劳作一整天,片刻不得闲。乔干活的速度赢得了马丁的钦佩,他精力充沛得像是十二个魔鬼在拼命。他的紧张程度达到了极限,在漫长的一天中,没有一刻不是在争分夺秒。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活计上,竭力节省时间。他边干边指点马丁,告诉他怎么用三个动作干完他用五个动作干出的活儿,或者如何把三个动作并成两个。“消除多余的动作。”马丁边模仿边说。他自己本是个干活好手,动作既敏捷又灵巧,向来不让人家帮他干活,也不容别人超过自己,他以此而感到自豪。所以,他也同样集中精力埋头苦干,这位工友提出的一切要求和暗示他都满口应承。他“抹干”领子和袖口,擦掉夹层之间的浆料,免得熨烫时起皱。他干活的速度博得乔的喝彩。

他们没有片刻闲暇。乔什么也不等,什么也不照顾,只管马不停蹄地连续干。他们给两百件白衬衫上浆,右手只用一个麻利的动作就把衬衫抓在手中,袖口、领子、肩部和前胸露在外面,与此同时,左手趁势撩起衣身,免得泡进浆水里,右手一甩就伸进浆水中。浆水太烫了,为了拧干上过浆的衣服,他们得一再把手泡进冷水桶里才行。那天晚上,他们给夫人小姐穿的薄如蝉翼的带褶衣服上“精浆”,一直干到十点半才完。

“我宁愿去热带也不想干洗衣活儿。”马丁笑道。

“我不干就失业啦,”乔的回答一本正经。“我没别的本事。”

“干这活儿你是好手。”

“当然。我十一岁就开始在奥克兰的康特拉·科斯塔干抻展衣服往碾压机里送的活儿。那是十八年前的事了,我从来没干过别的行当。可这儿的苦头以前还真没吃过,至少该再有一个人来干才对。咱们明天晚上还得干,星期三晚上总得用碾压机碾领子和袖口。”

马丁上好闹钟,坐在桌子边,翻开菲斯克的那本书。他第一段都没看完,一行行文字就变得模糊一片,打起盹来。他站起身来回踱步,使劲捶自己的脑袋,但是无法赶走睡意。他把书支在面前,强行用手指撑开眼皮,结果睁着眼睛睡着了。最后他只得认输,昏昏然脱掉衣服,爬上床去。他像一头畜牲般死沉沉地睡了七个小时,闹钟把他吵醒时还觉得没睡够。

“熬夜读书啦?”乔问道。

马丁摇了摇头。

“别在意。今儿晚上咱们得用碾压机,可是星期四晚上咱们六点钟就能完工。到时候你就有机会了。”

马丁这天在一只大桶里手工洗毛料衣服。用的液体肥皂很浓,工具是马车车毂改造成的捣杆,这东西用一根弹簧固定在天花板上。

“是我发明的,”乔为此感到自豪。“比徒手在搓板上洗强多了。另外,用它一星期少说也能省出十五分钟来,干这一行十五分钟不是个小数目。”

用碾压机碾领子袖口也是乔想出的主意。那天晚上,他们在电灯光下苦干时,他边干边解释。

“除了这家洗衣房,别人都没这么干过。为了星期六下午三点能完工,我非这么做不可。并且问题是我懂得该怎么做。温度、压力得恰到好处,还得碾上三遍。瞧!”他举起一个袖口。“用熨斗烫或者用熨衣模烫都不会有这么好的效果。”

星期四,乔气炸了。来了一堆额外的“精浆”衣服。

“我不干了,”他扬言说。“我受不了啦,非直接了当辞了这差事不可。我整整一星期像个奴隶一样苦干,想方设法节省每一秒钟,可又有什么用?他们随手就抛下一堆精浆衣服。这是个自由的国家,我要对那个大腹便便的荷兰佬提抗议。我才不跟他讲法语呢,我要用地道的美国话。他居然丢给我一堆额外的精浆衣服!”

“我们今晚得干活啦。”片刻之后他就转了舵,向命运投降了。

那天晚上马丁没有读书。他有整整一个星期没有看报纸,说来奇怪,也不想看,他对新闻不感兴趣。他疲倦得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不过,如果他们星期六下午三点能完工,他打算骑车去奥克兰。七十英里的路程,加上星期天下午还得原路返回,然后除了休息好准备干下个星期的活儿,什么也别想干。乘火车去要省事得多,但是往返一趟要花两块五,他可一心打算攒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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