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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布罗布丁奈格游记 (5)

皇后每每取笑我的胆小怕事。她经常问我,是否我的同胞都是和我一样的胆小鬼。事情是这样的:夏天里,这个国家的苍蝇十分恼人,这些可恶的害人虫个个都有邓斯特堡②的百灵鸟那么大,我坐在那儿吃饭,它们就在我的耳边不停地嗡嗡叫,不让我有片刻的安宁。有时苍蝇会落在我的食物上,拉上一些讨厌的蝇屎和卵,这我都看得很清楚,可是当地人却看不见,他们的大眼睛珠子看起小东西来不如我的锐利。有时苍蝇会叮在我的鼻子上、前额上,狠狠地刺我一下;苍蝇的气味也很难闻;它们身上那种黏糊糊的稠物我很容易就能看得一清二楚,据生物学家说,全仗这种物质,那些苍蝇才能够将脚倒贴在天花板上行走。我费尽力气来抵御这些可恶的动物侵扰自己,不过每次苍蝇飞到我脸上来,我还是禁不住要吓一跳。那侏儒总是抓来一把苍蝇,像我们的小学生常搞的恶作剧那样,在我鼻子底下突然将苍蝇放出,以此来吓唬我,讨皇后开心。我对付苍蝇的办法就是用刀将它们在空中劈成碎块,我敏捷的刀法,使得他们钦佩万分。

② 伦敦西北的一个城市。

犹记一天早晨,格兰姆妲克丽琪把盛我的木箱搬到了窗台上,让我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天气晴朗的时候她通常如此(我不敢让她冒险把箱子挂到窗外的钉子上,像我们英国人挂鸟笼子那样)。我拉起一扇窗板,刚在桌子边坐下来准备吃块甜饼当早饭,不料,那甜饼的香味引来了二十几只黄蜂,它们飞进了房间,嗡嗡的叫声比二十多只风笛奏出的低音还响。有的抓住甜饼一块块地把它抢走,有的劈头盖脸地飞来,闹哄哄地弄得我不知所措。我非常害怕它们整我,不过还是鼓足勇气站起身来,我拔出腰刀在空中向它们发起进攻。我杀死了四只,余下的都逃走了,我便立即将窗户关上。这些黄蜂都有鹏鸪那么大,我拔出蜂刺,发现它们有一英寸半长,像针一般尖利。我将它们全都小心地收藏起来,后来我曾在欧洲几个地方将它们以及其他一些稀罕玩意儿展出过,回英国后,我送了三根给格雷萨姆学院③,自己只留了一根。

③ 英国皇家学院在伦敦的所在地。

第四章

描述该国——建议修改现代地图——国王的宫殿——关于首都的一些介绍——作者的旅行方式——描述主要庙宇。

现在,我根据我在首都罗布鲁格鲁德周围两千英里以内旅行的见闻,来给读者诸君简要地说说这个国家的情况。皇后陪同国王出外巡视时,一直都带着我,她一般都不出这个范围,倘若国王去视察边境,她就呆在境内,等陛下回来。这位君王统辖的所有领土长达六千英里,宽三千到五千英里。由此,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我们欧洲地理学家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他们宣称在日本和加利福尼亚之间是一片汪洋大海,除此之外,一无所有。我一直认为,地球上肯定有一片相应的土地与鞑靼大陆①相平衡,所以他们应当修正他们的地图和海图,在美洲的西北部加绘上这一片广袤的陆地,在这一点上我愿意随时向他们提供帮助。

① 指亚洲和东欧。

该国家乃一个半岛,东北边界是一条高达三十英里的山脉,山顶上火山密布,所以完全不能通过。就连最饱学之士也说不准在山那边究竟住着什么人,或者究竟有人与否。王国的另外三面都临海。国土内则没有一个海,河流入海处的海岸边到处布满了尖利的岩石,海上总是波涛汹涌,没有人敢驾驶哪怕是最小的船只出海冒险。因此,这里的人与世界上其他地方完全隔绝,没有任何交往。但是大河里的船只却非常多,鱼类资源非常丰富。他们很少下海捕鱼,因为海鱼只抵欧洲鱼类的大小,根本不值得一捕。显而易见,这里之所以能生产出如此庞大的动植物,完全是由于这块大陆具备独特的自然环境,至于个中原因,我就留给哲学家们去研究吧。偶尔幸运,会有鲸鱼碰死在岩石上,老百姓便可以打捞上来,美美地吃上一顿。当然了,这些鲸鱼的身体是很大的,虽然当地人力大无比,但背起一条鲸鱼来也颇为吃力。鲸鱼在当地是稀有产品,有的人打捞上鲸鱼后,用有盖子的大篮子装着送到罗布鲁格鲁德去。我曾在国王餐桌上的一只盘子里见过一条,那真可谓是一味珍品,不过我注意到他并不爱吃。我想一定是这东西大得叫他讨厌,尽管我在格陵兰①还见过一条更大一点的。

① 一个位于北大西洋和北冰洋之间的大岛。

此国人口密集,城市有五十一座,有城廓的镇子也不下一百,此外还有大量的村庄。为了满足好奇的读者,把罗布鲁格鲁德描述一番也就够了。这座城横跨在一条大河上,这条河把城市分做大小几乎相等的两部分。城内有八万多户人家,居民在六十万左右。城长约为三个“格隆格仑”(约合五十四英里),宽两个半“格隆格仑”。这是我在根据国王命令绘制的皇家地图上亲自测量出来的,他们特地为我把地图铺在地上,地图展开足有一百英尺长,我光着脚几次测直径和周长,又按比例尺计算,测量得相当精确。

皇宫的房子没有特定的式样,只不过是占地方圆七英里的一大堆建筑物而已。主要的房间大多都有二百四十英尺高,宽度和长度都与这个高度相配。格兰姆妲克丽琪和我获赐了一辆马车,她的家庭教师经常坐车带着她去逛街逛商店,我总是跟她们一道儿去玩。我的位置在箱子里,有时,我会请求小姑娘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她的手上,这样,我就可以很方便地一览街道两旁的风土人情。我们的马车约有西敏寺②的大厅那么宽,不过没那么高,当然我不能说得十分精确。

一天,家庭教师吩咐车夫在几家店铺门前停了几次车,乞丐们见机蜂涌到马车边,使我这个欧洲人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最可怕的景象。一个女人的乳房生了毒瘤,肿得那么大,上面布满了洞,其中有两三个洞我可以很轻易地爬进去把全身藏在里面。还有一个人脖子上生了一个比五个羊毛包还大的瘤,另外一个人装了两条约摸有二十英尺长的木假腿。不过最可憎的情景还是那些在他们的衣服上蠕动的虱子。我用肉眼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些害虫的四肢,那比在显微镜底下看一只欧洲的虱子要清楚得多,它们用来吸人血的嘴跟猪嘴一样。这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可惜我的工具都丢在船上了,否则我会出于好奇用工具解剖一个看看,虽然那情景肯定会让我恶心得翻胃呕吐。

② 伦敦著名的大教堂。

除了我平素外出时用的那个大箱子外,皇后又下令为我做了一个约十二英尺见方、十英尺高的小箱子,这样旅行起来就方便多了。因为原先那一只放在格兰姆妲克丽琪的膝上嫌大,放在马车里也嫌笨重。小箱子还是出自原来那个工匠之手,我指导了整个制造过程。这个旅行木屋是个标准的正方形,三面的中央都开有一扇窗户,在每扇窗户外边,都有铁丝装饰成的格子,以免在长途旅行中发生事故。第四面没有窗户,外头装了两个结实的锁环。一旦我想骑马旅行,带我的那个人就用一根皮带穿过铁环把箱子栓在腰上。有时我跟随国王、皇后出巡,有时我想去游览花园,或者拜访拜访朝廷的达官贵妇们,倘若碰巧赶上格兰姆姐克丽琪身体不适,他们就把我交给一位老实巴交的仆人,我很信赖他。大官们不久就听说我,并且开始器重我了,我想这多半是由于两位陛下偏爱我的缘故,并非因为我自身有什么优点。

每当旅途中,我在马车里坐厌了,骑在马背上的一个仆人就会把我的箱子在他身前扣好,放在马鞍上,这样一来我就能通过三面窗户饱览大好风光了。我这个木屋里有一张行军床、一张吊在天花板上的吊铺、两把椅子和一张桌子,整齐有序地固定在木板上,以免被马或马车摇荡颠簸得东倒西歪。我早在海上航行惯了,所以即使有时震动摇晃得厉害,我也不会太难受。

我总是坐在我的旅行木屋里,让格兰姆姐克丽琪抱着,到市镇上四处走走。我们乘坐着该国最典型的敞篷轿子,前后各由二人抬着,还有两名皇后派的护卫守候。众人对我的大名并不陌生,十分好奇地涌到轿子周围来看,小姑娘就说好话,请抬轿子的人停下来,她再把我拿在手里好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我一直向往这个国家一座很重要的庙宇,尤其是它那据说举国最高的钟楼。这样,一天我的小保姆就带我去了,不过老实说,我回来以后感到大失所望。因为从地面到最高的塔顶还不到三千英尺,从本国人和欧洲人的高矮差别看来,这并不值得惊奇,若按比例加以比较,它根本没法与索利兹波立教堂①的尖阁相提并论(倘若我没有记错的话)。但是对于这个国家我终身都将感激不尽,所以我不能贬损它的名誉,应当承认,无论这座名塔在高度上有什么欠缺,其美观与坚固都足以补偿它的不足。庙宇的墙壁将近有一百英尺厚,都是用每块约四十英尺见方的石头砌成,四周的壁龛里放着用大理石刻成的比真人还要高大的神像和帝王之像。有一尊雕塑的小拇指脱落下来,掉在一堆垃圾里无人注意,我量了一下,足有四英尺一英寸长。格兰姆妲克丽琪用她的手帕把小拇指包了起来,放在口袋里带了回来,和其他一些小玩意儿放在一起。像她这个年龄的孩子,对这些小玩意儿通常都是非常感兴趣的。

① 英国最高的教堂,中心塔尖高达米。

王宫的御膳房也别具一格,它由一群拱形的房子组成,每座房子大约有六百英尺高。厨房的大灶比圣保罗教堂②的圆顶要小十步,因为对于后者我回国以后曾特地去量了一次。不过我要是来描述一下那厨房里的炉格子,那大锅大壶,那正在烤架上烤着的大块肉以及其他许许多多具体的东西,也许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话。至少严厉的批评家会认为我是有点言过其实了,人们经常这样怀疑旅行家。而为了避免诸如此类的责难,恐怕有时我又会走向另一极端。如果这本书有机会译成布罗布丁奈格语(布罗布丁奈格是王国的一般名称)流传到那里,国王和他的臣民们都会埋怨我侮辱他们,把他们描写得太渺小、太失实了。

② 世界第二大圆顶教堂,中央穹顶直径为.米,位于伦敦。

在皇帝的马厩里,通常养马不到六百匹。它们的身高一般在五十四到六十英尺之间。但是,每逢重大节日,国王出巡时,总有五百匹马组成的警卫队跟随其后,以显威仪。说真的,我原先还以为那是我所能见到的最为壮观的场面,直到有一天我观看了他们部分军队的军事操练,才知道其实不然,对此我另将找机会进行描绘。

第五章 (1)

发生在作者身上的几桩险事——一个犯人被执行死刑——作者展示他的航海技术。

在该国,我本来可以过得相当如意,但由于身材矮小,弄出了几件滑稽可笑的麻烦事。恕我冒昧,现在就来说一说其中的几件。格兰姆妲克丽琪常常把我放在我那只小箱子里带我到后宫的花园去玩,有时她会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她手上,或者把我放在地上散步。我记得,在那个侏儒被皇后赶走以前,有一天他也跟着我们来到花园里。我的保姆放下我来,和他紧挨在一起走到几棵矮苹果树旁边。我故意卖弄聪明,跟他瞎开起了玩笑,我暗示他和这苹果树有某相似之处,碰巧这说法在他们的语言中也同样适用。一听这话,这坏家伙就瞅准我正从一棵树下走过的当儿,在我头顶上摇起树来,这一摇,十二只苹果,每只差不多都有布里斯托尔大酒桶那么大,就劈头盖脸地掉了下来。我一弯腰,一只苹果砸到我背上,把我砸了个嘴啃泥,不过倒没受到别的伤害。由于这事由我挑起,所以在我的恳求下,侏儒得到了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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