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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读书应不计场合(3)

这回小沙弥开窍了,没等方丈开导,就心悦诚服地说:“还有蓝天,我还有蓝天!”

老方丈舒心地叹了口气,对小沙弥说:“其实,你除了眼泪、阳光和蓝天,还有一颗勇敢顽强的心、健康的身体……”

阳光、蓝天、健康的身体、顽强的心……我们所拥有的是如此丰富和精彩。

被纪念的四句话

叶蔚林

前段时间,我收到一张10元汇款单。汇款寄自湖南江华县码市乡大柳村,汇款人是李丁财。大柳村我当然熟悉,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下放插队落户在那里整整住过两年。李丁财我当然也记得,而且印象深刻。当年我的确曾偷偷送过他10元钱。问题是那是个秘密,他知我知,别人不知,而且我离开大柳村不到1年就听说李丁财病死了。如今事隔二十多年,谁替他还这笔“无头”账呢?我想后面肯定会有说明原委的信,我等待来信。

李丁财当时是大队民兵营长兼治保主任,专管下放干部、下放知青和四类分子。李丁财黑瘦,冷峻沉默。我在大柳村两年,他总共只对我说过四句话。李丁财是个荣军,抗美援朝肚子穿了两个洞眼。因此,公社武装部特许他个人保管一支“七九”式步枪。最初李丁财就是背着这支步枪,把我从公社“押”回大柳村的。路上,他突然问我:“你当过兵?”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一天下着大雨,公社通知李丁财领我去公社写大标语。路上隔条河,靠一道简陋的浮桥沟通。等我写完标语,山洪下来,河上的浮桥漂脱了。我和李丁财返回时,只好搭渡船。船资每位5分钱。我先上船,掏一角钱给摆渡老头。李丁财大声说:“不要给我那份钱!”他卸下肩上的步枪,脱下上衣,一起塞到我手里,自己硬是泅水过河。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二句话。

李丁财小崽一大堆,嘴巴连起一尺长,年年铁定当超支户。李丁财就靠他手里那支步枪打野猪,十天半月打得一头,杀肉卖几个现钱买些杂粮,好歹填饱一家人的肚子。可是村里有人害“红眼病”,联名状告李丁财搞资本主义。

公社便下令缴枪,李丁财不分辩,把枪擦拭干净,亲自送归公社。结果野猪横行,不久便将队里的一山秋包谷毁掉了。我和李丁财在路上相遇,他站住叹口气,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三句话——毛主席的话。

从此,我和李丁财似乎有了默契,成了无言的朋友。清早开门,我住地门口时不时会有一把新鲜青菜或豆角,我明白是谁送来的。我出工时则灌满一壶白糖开水,歇息时随便放到一处,再开工时,水壶便空去一半,我明白是谁喝掉的。

正是“双抢”农忙季节,李丁财最小的儿子得了痢疾,送入公社卫生院。

李丁财铁青着脸找大队会计支点钱。会计说全大队只有2元9角现金。李丁财蹲在河边咬根空烟杆,瘪的烟荷包扔在一边。我去挑水,弯腰提水时,将一张卷成细条的10元钱钞票塞入他的烟荷包。冬天我离开大柳村到县里分配工作。

李丁财送我到车站,握握我的手说:“我一定还你!”这是他对我说的第四句话……3天后,我果然收到了李丁财一个儿子的来信。信上说,父亲生前写下一张字条:欠10元一定要还。字条塞在灶洞里,最近拆灶才发现,至于如何打听到我现在地址的,信上没说。

10元汇款单我没去邮局兑钱,保留做个纪念。

其实被纪念的并不是一张迟到了二十多年的汇款单,而是从一个卑微生命上折射出来的闪光精神。

春天的梦

苏叔阳

黎明,窗外飘着雪花,静静地,静静地……啊,多像梦的使者。蓦地,几行诗句涌上心头:

闪亮的雪花,轻柔晶莹,每一片都是一个温馨的梦。

让树枝看见了新绿,让街道看见了浓荫。

哦,在这落雪的早晨,我忽地闻到了丁香的芬芳,听见了蜜蜂的歌唱……春天是可爱的吗?特别是在这里,短促得犹如蜉蝣的生命,只一闪,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天。

春天是值得留恋的吗?特别是在这里,常常有漫天的风沙,吹干你生命的汁液。

但我还是喜爱她,像喜爱我最倾心的恋人;我还是执拗地追寻她,像追寻早已消逝了的我的童年。

因为再短促的春天,也还是春天,可以看得见积雪里萌生的小草,枯枝上吐出的嫩蕾。可以看见绿色,这生命最基本的色素;可以看见鲜红,这滚烫的血液的火焰。而没有了色彩,也就没有了旋律,没有了诗歌,没有了舞蹈,没有了运动,没有了一切!春天赋予世界以色彩。

再寒冷的春天,也还是春天。只要挺得过那风沙,人们总会脱去厚厚的外装,活动一下僵硬的躯体,唤醒沉睡的灵魂里的种种追求。春天赋予人类以希望。

因为有了对春天的渴慕,对春天的梦想,我忍耐住了许多寒冬。

三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好像比现在冷得多。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可我觉得一切都没有希望,我曾在作文里发过“人生如梦”的叹息。我那时只有十岁呀。可是春风吹开了故都的城门,也廓清了我心灵上的迷雾。我真的像一棵小草伸出了青春的嫩芽,一条铺满鲜花的道路在我的面前伸展开来。从那时起,我知道了春天与希望同在,春天与温暖俱来。哦,我怀念,怀念那给了我们民族和我们民族所有子孙以幸福、以理想的1949年的春天。

我也还记得过了二十年后的那个严冬。我在长城以外的一个荒凉的村庄,经受“脱胎换骨”的革命教育,我记得那带着冰碴的红高粱面糊糊,记得那缩肩拱背的农民木然的眼睛,记得那阳坡下避风的土洞。在那儿,眼光木然的农民,用一小堆枯叶为我燃起野火,烤暖我的脚,烤暖我的心,送给我一个烤熟的土豆。在那儿我曾经蜷缩着睡去,梦见了春天:淙淙的水,摇曳的花。梦见妻子温暖的手臂,小儿子的笑脸——他那时刚刚出生不久。靠了春天的梦,我熬过了践踏灵魂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祖国的大地被泪水漂起,人们哭诉一个巨人的长睡,仿佛他带走了所有的人内心里对春天可怜的梦幻。然而,春天毕竟来了,虽然迟了,虽然挟着风沙,虽然难免还残留着严冬的寒气。可她毕竟是春天。

地球上不能没有春天,人生里不能没有梦幻。我愿春风把梦吹撒到一切人的心头。

我们不能苛求春天是冬天的产儿。她有母体的印痕,但她不同于母亲。她娇嫩、柔弱,可她有长长的未来,她的每一个细胞都是希望的种子。严冬所诞生的并不是严冬。因此,人类才向她呼唤,才把她赞颂。

晶莹的雪花,正在为春天铺下襁褓,阵阵的鞭炮正在为春天催生。我在梦中焦渴地呼唤着春天,又将在春天里编织新的梦幻。

啊,祖国的春天呐,家乡的春天呐!就算你短促到只有一瞬。为了这一瞬里所凝集、所包容的未来的一切,我也愿意献出我的生命。

春天快来吧!

地球上不能没有春风,人生里不能没有梦幻。

读书应不计场合

梁厚甫

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去看一个中国画家的画展。

其中有一幅画,画一个书生正在读书,其旁站一个女人,替他加上炉香。不用问:画题必然是“红袖添香夜读书”了。这个美国朋友不断地追问,这一幅画的意境是什么。我只能说,中国人与美国人对读书的态度有所不同。中国人对读书的观念过于隆重,而美国人对于读书视为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其平常有如搔头和抓耳朵一般。

我曾见过一个美国青年人,倚在大球场的铁丝网上,金鸡独立般地一脚着地,读一本书,读上两个钟头,没有变换位置,直到他的书读完以后才走开。

中国人能这样读书的我似乎还未见过。中国有一点钱的人家,都有一间专为读书而设的书房,较次的,也会在自己的卧室里设一张书桌。这一种豪华的设置,一般美国人是没有的。美国人家中有书桌的,百中无一;美国人要读书,都在吃饭的桌子上边。美国人不见得家家都有饭厅,没有饭厅的人,吃饭的桌子就在厨房内,因此,厨房就是美国人的书房。

书籍放在什么地方呢?书籍放在车房壁上的架上边。把新书买回来,就放到车房去。

美国人没有书房,然而却能随时随地读书。美国人读书不必找宁静的环境。在闹市中,经常有一块小草地,草地上有一两张椅子,上面坐着的就是读书人。

在美国,随时随地都可看见人读书。这不是说美国人勤学,而是中外的读书态度有所不同。

历史上,中国的读书人是一种特殊的人物。《幼学诗》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由于读书人是一种特殊的人物,因此,读书也变成一种神秘的事情。神秘至极,便变成为“红袖添香夜读书”。平心论事,红袖添香,未尝不好,如果非要红袖添香才能读书的话,那就不免过于隆重其事了。

由于读书要隆重其事,因而,便有人不肯读书,并为自己不肯读书来开脱。记得二十多年前看到了一本好书,介绍朋友去看。朋友皱眉道:“白天我要上班,晚上回到家中,太太每晚都设麻将局,叫我怎有机会看书?”

一个真正肯读书的人,不要说旁边有人打麻将可以看书,即使旁边有人打架也照样可以看书。

毛病在于中国人把读书看得太隆重。其实,读书之平凡有如搔痒,不见得有人在旁就不可以搔痒的。

先要把读书看得平凡才可以读书。如何使自己在心理上把读书看得平凡,那就首先要忘记读书人是一种特殊人物。

其次,对读书的结果不要期望过高。正确的读书态度是有空便要读书,不读书,浪费光阴,未免可惜。

至于读书是否有收获呢?仍应该相信古人的话:“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美国人的读书态度之所以可取,就是因为美国人把读书视为生活的一部分。

被遗忘的有些人

张晓风

那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有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日中的老师不美呢!

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

“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

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

“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

“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

“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有一个夏天,中年,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得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驻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踞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

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事隔多年,我终于咀嚼出他们教会我的意义有多美。

无愧今生

鲁先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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