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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华生医生的回忆

我们的罪犯疯狂的抵抗显然并不是对于我们有什么恶意,因为当他发觉他已无能为力的时候,便温顺地微笑起来,并且表示希望在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到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他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是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我的马车就在门外。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去上车。我可不像从前那样那么轻易就被抬起来的。”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立即交换眼色,似乎认为这种要求太大胆了些。但是,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这个罪犯的要求,把我们绑在他脚腕上的毛巾解开了。他站了起来,把两条腿舒展了一下,像是要证明它们确实又获得了自由似的。我到现在现在还记得,当时我瞧着他的时候,一面心中暗想,我很少见到过比他更魁伟强壮的人了。饱经风霜的黑脸上表现出的那种坚决而有活力的神情,如同他的体力一样让人惊异和不可忽视。

他注视着我的同伴,带着衷心钦佩的语气说:“如果警察局长职位有空缺的话,我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你对我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的确十分谨慎周密。”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道:“你们最好和我一块儿去吧。”

雷斯垂德说:“我来给你们赶车。”

“好的,那么葛莱森和我们坐上车去。还有你,医生。你对这个案子发生了兴趣,也和我们一块走一遭吧。”

我欣然同意,于是我们就一同下了楼。我们的罪犯丝毫没有要逃跑的企图,他安安静静地走进那个他的马车里,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了车夫的座位,扬鞭催马前进。不久,我们就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了一间小屋,那里有一个警官把罪犯的姓名以及他被谋杀的两个人的姓名都记录了下来。这个警官面色白皙、神情冷淡,他机械而呆板地履行了他的职务。

他说:“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逊·侯波先生,你在审讯之前,有什么话要说吗?但是我必须事先提醒你,你说的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并且可能用来作为定罪的依据。”

我们的罪犯慢慢地说道:“诸位先生,我有很多话要说,我愿意把它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

“等到审讯时再说不更好吗?”这个警官问道。

他回答说:“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呢,你们不要大惊小怪,我并不是想自杀。你是一位医生么?”他一面说话,一面转过他的凶悍而黧黑的眼睛瞧着我。

我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么,请你用手按一下这里。”他说时微笑了一下,用他被铐着的手,指了指胸口。

我用手按按他的胸部,立即觉察到里面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微微震动,就像在一座不坚固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强力机器时的情形一样。在这静静的屋中,我能够听到他胸膛里面一阵轻微的嘈杂声音。

“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症!”我叫道。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样说。上个星期,我找一位医生瞧过,他对我说,过不了多少天,血瘤就要破裂。这个病已经好多年了,一年比一年坏起来。这个病,是我在盐湖城大山里,由于饱经风霜过度操劳,而且又吃不饱的缘故引起的,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什么时候死,我都不在乎了。但是,我想在死以前,把这件事交代明白,死后好有个记载。我不愿在我死后让别人把我当成一个寻常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忙商量了一下,考虑准许他说出他的经历是否适当。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的确有突然变化的危险吗?”

我回答说:“是的。”

于是这位警官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了维护法律起见,显然,我们的职责是首先取得他的口供。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交代了。不过,我再一次告诉你,你交代的都要记录下来的。”

“请允许我坐下来讲吧。”犯人一边说,一边就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这个血瘤症很容易让我疲乏,况且半个钟头以前,我们斗争了一番,这绝不会使病情有所改进。我已经是坟墓边上的人了,所以我不会对你们说谎的。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你们究竟如何处置,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了。”

杰弗逊·侯波说完这些话以后,就靠在椅背上,开始说出了下面这篇惊人的供词。他叙述时态度从容不迫,并且讲得有条有理,好像他说的是一件十分平淡无奇的事情。我可以保证,这些补充供词完全正确无误,因为这是我乘机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录下来的。他把这个罪犯的供词按照他原来的说法,在他笔记本上逐字逐句地记了下来。

他说:我为何要恨这两个人,这点对你们说来是无关紧要的。他们恶贯满盈,他们犯了罪,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付出了他们自己的性命,这也是罪有应得。从他们犯罪以来,时间已经隔了这么久,我也不可能提出什么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上去控告他们了。可是,我知道他们有罪,我打定主意,我要把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任务全部由我一个人来担当。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站到我的处境上,你们也会像我这样干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她本该嫁给我的,可是她却被逼嫁给了这个锥伯,致使她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取下这枚结婚戒指时,我就发过誓,我一定要让锥伯瞧着这只指环毙命;还要在他临死前,让他认识到,是因为他的罪恶,才受到了惩罚。我万里迢迢地踏遍了两大洲,追踪着锥伯和他的帮凶,一直到我追上了他们为止,这只戒指都一直带在身边。他们打算东奔西跑,把我拖垮;但是,他们是枉费心机了。即使我明天就死——这是极有可能的,但是在我临死前,我总算知道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而且是出色地完成了。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而且都是死在我的手上,除此之外,我再也没有别的希望和要求了。

他们是有钱人,而我却是一个穷光蛋。因此,我要到处追赶他们,这件事对我说来并不容易。当我来到伦敦城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是囊空如洗了。当时我意识到,我必须找个工作来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就像是走路一样的平常。于是我就到一家马车厂去找点工作,立刻就成功了。每个星期我要向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所有。但是,剩余的钱并不多,可是我总是设法勉强维持下去。最困难的是我不认识道路。我认为在所有道路复杂的城市中,再没有比伦敦城的街道更复杂难认的了。于是,我就在身旁带了一张地图;直到我对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熟悉起来以后,我的工作才顺利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找到这两位先生居住的地方。我东查西问,最后我在无意之中碰上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地方的一家公寓里。只要我找到了他们,我知道,他们就算落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不可能认出我来。我紧紧地跟着他们,待机下手。我下定决心,这一次绝不能再让他们逃脱。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几乎又溜掉了。他们在伦敦走到哪儿,我就形影不离地跟到哪里。有时我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边,有时步行着。然而赶着马车却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摆脱我了。因此我只有在清晨或者在深夜时才做点生意,赚点钱,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但是,只要我能够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都不管了。

但是,他们十分狡猾。他们一定也意识到,可能有人会追踪他们,因此他们绝不单独外出,也绝不在晚间出去。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可是我一次也没有看见他们分开过。锥伯经常是喝得醉醺醺的,但斯坦节逊却从来不疏忽。我起早摸黑地窥伺着他们,可是总遇不到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失望,因为我总感觉到,报仇的时刻就要来了。我唯一担心的是我胸口里的这个毛病,担心它会过早地破裂,让我的报仇大事功亏一篑。

最后,一天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住的那条叫做陶尔魁里的地方徘徊时,我忽然看到一辆马车赶到他们住处的门前。立刻,有人就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不久,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跟着出来,他们一同上了车。我赶紧催马加鞭跟了上去,远远地跟在他们后边。当时我感到非常不安,唯恐他们又要改变住处。他们到了尤斯顿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小孩替我拉住我的马,就跟着他们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几个钟头以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坦节逊听了以后,似乎很懊恼,可是锥伯却比什么都要高兴。我夹杂在人群之中,离他们非常近,所以我可以听到他们之间每一句谈话。锥伯说,他有一点私事要去办一下,如果斯坦节逊愿意等他一下的话,他马上就会回来。他的伙伴却拦阻他,并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过彼此要在一起,不能单独行动。锥伯回答说,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独自去。我听不清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后来只听见锥伯破口大骂,并且说,他不过是他雇用的仆役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反而指责其他来。这样一来,这位秘书先生讨了一场没趣,只好不再多说,他只是和他商量,万一他耽误了最后的一班火车,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锥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以前就可以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一直走出了车站。

我日夜期盼的千载难逢的机会终于来到了。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彼此相助,但是,一旦他们分开以后,他们就要落到我的掌控之中。虽然如此,我并没有鲁莽行事。我早就订好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候,如果不让仇人有机会明白究竟是谁杀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他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称心满意的。我的报仇计划早就安排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能够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遭报应的时候了。恰巧,几天前有个坐我的车子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的人,把其中一处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虽然他当天晚上就把这个钥匙领了回去,但是,在他取走只前,我早就把它弄了一个模子,而且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干我的事情,不致受到阻碍。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屋中去了。

他在路上走着,进一两家酒店。他在最后一家酒店里,几乎停留了半个钟头。他出来的时候已是步履蹒跚,显然他已醉得够劲了。在我的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于是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地跟着。我的马的鼻子距离前面马车的车夫的身体最多只有一码远。我们经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可是,让我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实在想象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究竟是想干些什么。但是,我还是跟了下去。在距离这所房屋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便把车子停了下来。他走进了这座房子,他的马车也就走开了。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样好些了。好,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久一点,突然房子里面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打开,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锥伯,另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小伙子一把揪住锥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便用力一推,紧跟着又是一脚,把锥伯一直踹到了大街当中。他对着锥伯摇晃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喝道:‘狗东西!我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样的怒不可遏,要不是这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拼命地朝街中逃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要用棍子把他痛打一顿呢。锥伯一直跑到转弯的地方,正好瞧见了我的马车,于是招呼我,一脚就跳上车。他说:‘送我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看见他坐进了我的马车,我简直喜出望外,我的心跳动得相当厉害。我深怕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当儿,我的血瘤就迸裂了。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往前走,心中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妥善。我本可以把他拉到乡间去,在那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算一次总账。就在我几乎已经决定这么办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这时,他的酒瘾又发作了,他叫我在一家大酒店外面停下来。他一面吩咐我等着他,一面走了进去。他在里面一直待到酒店收市,等到他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胜券在握了。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给他一刀,把他结果了。如果我这样做,只不过是死板板地执行严正的审判罢了。但是,我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他还有一线生机。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友。有一天,教授正在讲解毒药问题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一种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非常猛烈,只要沾着一点儿,立刻就能致人死命。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瓶子的所在,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一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就把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丸。我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我当时决定,只要一旦我得手,这两位先生就要一人分得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吞服一粒,剩下的一粒就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就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从那一天起,我就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一直带在身边,现在终于到了我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是午夜过后,快一点钟的光景。这是一个凄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厉害,大雨倾盆而下。虽然外面是一片惨淡,但我的心里却是乐不可言,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叫起来。诸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着一件事朝思暮想,一直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触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喷着烟雾,借此安定我的紧张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在颤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瞧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你们诸位一样。一路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边,一直跟我到了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四周没有一个人影,除了淅沥的雨声,听不到一点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瞧,只见锥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入梦乡。我摇着他的臂膀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以为他已经到了他刚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下了车,跟着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走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一路上,费瑞厄父女都在我们前面走着。

‘黑得要命。’他一边说,一边乱跺着脚。

‘马上就有亮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面把脸转向他,一面把蜡烛举近。我继续说:‘好啦,伊瑙克·锥伯,你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忽然露出恐惧的神色,整个脸都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经认出了。他顿时吓得面如土色,晃晃荡荡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毛之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相击,格格作响。我看见了他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没想到竟会是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把你一直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时,他又向后退了几步。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个时候我确是和疯子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像铁匠挥舞着铁锤似的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要不是我鼻孔中涌出的血让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上几晃,‘惩罚的确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让你落网了。’我看到我在说话的时候,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在颤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看得很明白,求饶是毫无用处的。

他结结巴巴地问:‘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杀的父亲身旁拖走时,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时,你对她可曾有过丝毫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把毒药盒子送到他的面前,‘上帝给咱们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获生。你拣剩下的一粒我吃。让咱们瞧瞧,这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咱们都是在碰运气。’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起来,哀求饶命。我拔出刀来,直视他的咽喉,一直到他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大约有一两分钟,等着瞧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露出痛苦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了自己已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见他那副形状,不觉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工夫,因为那种生物碱的作用来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让他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就惨叫一声,一头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摸摸他的心口,心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字。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的确相当轻松愉快。我想起了,纽约曾发生过一起德国人被谋杀事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这个使纽约人感到扑朔迷离的字,可能也会让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个合适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依然是风狂雨骤。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以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发觉指环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身察看锥伯尸体时,把它掉下去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可冒着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只指环。我一走到那座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有装成酩酊大醉的样子,免得让他怀疑。

这就是伊瑙克·锥伯死时的情形。我以后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我想,大概是因为锥伯一去不返,让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他一直是谨慎提防着的。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待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逃避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张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当儿,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里去。我把他叫醒,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害过人,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把锥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让他也拣一粒药丸。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的机会,就从床上跳了起来,直向我的咽喉刺来。为了自卫,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不管用什么办法,结果其实都是一样,因为老天爷绝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完了。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加把劲干下去,积蓄起足够的路费,好回美洲去。那天,我正停车在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破衣烂衫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号乙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我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以后我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轻轻地就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铐得那么干净利落,这倒是我生平少见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当我是一个凶手,但是,我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是这样惊心动魄的,他的态度又给人那么深刻的印象,因此我们都听得出神了。甚至连这两位久经阅历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了以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雷斯垂德速记供词最后几行时,铅笔落纸时的沙沙声,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福尔摩斯最后问道:“我希望多知道一些。我登广告以后,前来领取指环的你的那个同党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顽皮地对我的朋友挤了挤眼说:“我只能供出我自己的秘密。我不愿牵连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以后,我也想到这也许是个圈套,但也可能真的是我所需要的那只指环。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瞧一瞧。我想,你一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非常漂亮吧。”

“一点也不错。”福尔摩斯老老实实地说。

这时警官正言厉色地说道:“那么,诸位先生,遵守法律手续。本星期四,这个罪犯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开庭以前,他交由我负责。”说时,他就按了一下铃,于是两个看守坐进来把杰弗逊·侯波带走了。我的朋友和我也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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