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是寒假的第一天。早晨11点,我还躺在床上,不愿起床,觉得自己的头很重,像一颗生在墙上的芦苇草似的。老妈从地里回来,摸过我的额头,竟说有些烫手。于是,她找了一支温度计来让我含在嘴里,取出来一看,39度多。这温度,可真把老妈吓坏了,她都焦急的有些不知所措。过了一会儿,老妈镇定下来,利索的帮我穿好衣服,背着我半跑半走的来到318国道上。这几年,村子里的人们到镇上去,多是缝赶场、买肉的日子,而且很节约,不到急切的时候绝不花钱坐车,一个心眼的用两条腿来走。可这一天,老妈为了她心头的肉,竟毫不犹豫的花钱坐了一辆机动三轮车去镇上。那三轮车可不像奔驰、宝马轿车那般安逸,坐起来可以说是在受罪。它的密封的条件相当不好,大冬天里,人在里面就像是在吹电风扇一样,冷的让人流淌的血液都可能凝固。在这恶劣的条件下,老妈完全没管自己的身体,只想到了她生病的小崽子。她为了不让我受凉风的吹拂,把身上的棉大衣不闷气的裹在了我身上,把我紧紧的楼在了温暖的怀里。我迷迷糊糊的,产生了一种仿佛处于婴儿时期的安全感,脑袋里居然想到了喝奶的一幕。我觉得,那温暖的大衣中,逸散出了一股香甜的母乳气味。那大衣中流动的空气,回荡出了我幼时纯真的呢喃之声。又一个恍惚,我好像顿悟了,灵魂之手开始长大,且第一次轻轻的触摸到了称作幸福的东西。只是那么一个恍惚,稍后,我便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到镇上医院后,老妈感冒了,喷嚏打个不断,清鼻涕也止不住的往外流。而我,依旧像个活死人一样,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想做。我唯一一丝坚持的意志,是能听见一个陌生而熟悉的声音在脑中回旋。
“妈!你感冒了,快去吃药!快去吃药!”
从病床上清醒过来时,外面的天空已陷入了深深的黑暗,地上繁多的人造光源也开始稀稀疏疏的亮了起来。第一眼,我看见了守在床边的老妈。她像是忽然老了好几岁,憔悴的脸庞上留有泪痕的足迹。她见我醒了,就温柔的笑,把握住我手的手掌又用力的紧了一次。我看着老妈的脸许久,才慢吞吞的说:“妈!我想喝水!”然而,送到我嘴边的却是一杯用开水温热过的纯牛奶。牛奶一点也不烫,温度正好跟老妈刚刚握我手时掌心的温度一样,一分一毫也不差。这是我第一次喝纯牛奶,就像中国人第一次到了国外,很不适应。我觉得纯牛奶很涩口,像在吃没成熟的李子似的。于是,我耍了小孩子脾气,嚷着要倒掉,要改喝橘子水。老妈听了,一点也没生气,反而从疲倦的脸上挤出一个最美的微笑说:“哎!独苗苗嘞!你可是妈的心肝肉,娇气也只准这一回啊!。”不久后,一杯新鲜的手工橘子水便出现在了我的嘴边。我知道嘴边的东西来之不易,它不但是妈瘦小而粗糙的双手的结晶,更是一个母亲对一个孩子最无私的爱。它是最平凡的饮品,也是最神圣的亲情。当然,那些橘子肉和那杯纯牛奶,老妈是绝不会浪费的,她把它们做了自己的晚餐。
同屋子的女病人在我喝橘子水时说:“小娃!你妈太‘想’(爱的意识)你了,以后有出息了,要给你妈娶个好媳妇回来才行哦!”
我不知道如何去回答,只好装听不见。
老妈却大大方方的应道:“哎!一人有一人的命,发财要饭天注定。我们改变不了自己的命,只希望少一点灾难就好了。”
那女病人又说:“有道理啊!不过,你是个心好的妈,总有一天,会享大福的。”
老妈回过头静静的看了我几秒,淡淡的叹一口气,沉默了下来。
出院回家,已经是晚上的10点钟,老爸也赶来了。我被老妈背在背上,昏沉的睡意早将我弄的神智混浊。我们一家三口相依相偎的走在回村子的道路上。冬日的夜间,小镇街道上行人极少,街边树木的暗影寂寞而诡异。萧条的街面,已被下了许久的毛毛雨湿润了,映着昏黄的路灯,反射着些许破碎的光点。路灯下交错的电线,犹如蛛网,上面还挂了些珍珠般的水滴。一些有积水的洼地,依然格外的明亮,犹如一面镜子,或者一只空洞的眼睛。头上的天空,黑乎乎、灰蒙蒙一片,星星、月亮和云朵都不在。总之,这是一个很冷、很空洞的夜晚,人世间的生机像是全被黑夜给吞噬了。走出镇上后,我们一家人还得顺着318国道往村子里赶。这时候,那多情或矫情或厌恶的毛毛细雨竟下大了一点。细雨纷飞之中,天地之间,一个光源就在无边的黑夜里移动着。我们一家三口依靠手电筒的光亮,无声的向家的方向前进。不料,那唯一的手电筒出了一个接触不良的毛病,一会儿亮,一会儿熄。每当失去光源的时候,昏睡的我的大腿就有一种被用力抓紧的感觉。不知走了多久,也许是走过了几个世纪,我们一家人踏上了村里的田间小路。突然,老爸开口打破了寂静的夜,对老妈说:“老婆!你看这天气,该是今年最冷的一天了,雪都来凑热闹了。”老爸说这话的时候,像是有种玩笑的味道,感觉很不正经。而这场合、这时间,要让人开心起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老妈生了一点莫名的气,冷冷道:“把灯给我照好!鬼才去看这要命的夹雪雨。”
没错!天上真下起了飞舞的夹雪雨来。小小的雨点或小小的雪花们漫天自由的坠落或飘荡,它们欢呼着,穿过手电筒的光线投向湿润润、滑溜溜的泥巴路上,一层一层的堆叠,一次一次的吸收着大地仅有的温纯。渐渐的,雪花多了起来,老爸和老妈的背上、脸上和头顶都堆起了白色的冰水小颗粒,像长了很多的白头发,人一下子老了好几十岁。而这时的我,被棉大衣裹着,丝毫感觉不到这美丽之中的寒气。我就像一只藏在茧中的蚕,只拥有一个温暖舒适的世界。等回到家,老妈又忙了起来,用装开水的玻璃瓶给我暖被窝,用热水给我洗脸洗脚。做完这些,她便把我放进了被窝,且在我额头上亲了一口。我感觉到老妈的嘴唇很干,也许还有了裂口。当屋子里的灯一熄灭,我眼角就莫名其妙的滚出了滚烫的液体来。
高烧初愈不久,老爸便向我的假期,郑重提出了强身健体的要求。他命令我,晚上10之前必须上床睡觉,早晨7点过,立刻要起床锻炼。我是他儿子,孝顺中的顺是必须要坚持的。于是乎,我的懒觉被无情的剥夺,一大早就需带个足球去村里的工棚上锻炼。一个人的锻炼很是孤单,但也很能考验一个人的毅力。起初的几天日子,我被新鲜的生活方式吸引了,每次去都很卖力,跑出一身大汗才回家。回了家,换一身干净的内衣内裤再来休息,那简直可以说是一种生命的享受。我为了自己的事迹能有所影响,还创造出了一句冠冕堂皇的口号——“为了新中国,我要运动到底。为了好身体,我要拼命努力。”可一周过后,我开始厌倦了,起床时怨天尤人、拖拖拉拉,到了工棚去也是无精打采的跑几圈,之后便到杨肖家补瞌睡。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我的小伎俩被老妈识破了。老妈因关心,一连两天都到工棚里来看我。她希望看见我精神十足的样子,不料是竹篮打水两次,连我的影子也没见到。她开始担心了起来,就去工棚周围打听。当问到杨肖的爷爷那里,一切事情真相就浮出水面了。老爸知道后,出手教育了我一顿,还生了好几天气。他之所以生气,是因我说了谎,设了骗局,养成了半途而废的懦弱性格。最让我痛心的是,一向和蔼似春天阳光的爷爷,都对我叹息的摇了头。我也发现,自己的举动会给家人们带来巨大的烦恼和忧愁。所以,我第一次有了想去干好一件事,让家人们高兴起来的冲动。冲动转变为心动,心动转化为行动。往后的一段日子,我便咬紧了牙关,每天风雨无阻的坚持7点起床,然后跑去工棚里踢2小时足球。
由于去工棚的日子多了,许多长辈们也开始在无聊的时候谈论起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