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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坐在教室里,他低着头,偷偷观察同学们。小莲那双新皮鞋让他感觉天更阴沉了。小莲还故意拿出一件漂亮的雨衣,“哗啦哗啦”在桌子上叠来叠去。雨衣有袖子,上面是红色的小碎花,他觉得这些东西距离自己都太遥远了;其他几个男同学也穿着旧鞋子,但是,没有露脚豆的,这让他很遗憾。当他的目光停在小豆子脚上的时候,他才有些安慰了。小豆子穿了双很大的布鞋,鞋面的黑布早就刷白掉色,黑点白点混在一起,像合作社里没有剃净的猪皮一样,也许怕鞋走路会掉,还用麻绳绑着,好像鞋也有了裤腰带。

让他忧虑的雨还是被北风裹挟着狂扫过来。到中午放学的时候,风小了点,雨点儿却更大更亮了。教室里只剩下他和小豆子,带雨衣的同学早“嘻嘻哈哈”跑光了。他拿出塑料袋,在小豆子羡慕的目光里套在身上。他想走,可又犹豫了,最后,他还是招呼小豆子,两个人同时钻进了这个大塑料袋里。

路上的泥水很快粘住鞋子,他俩干脆脱了鞋,光着脚。此时,已经是深秋,泥水冰冷,很快,他的脚就有些麻木了。

泥水里,一个破酒瓶子裸露着尖尖的玻璃茬,他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念头,他把脚用力向破酒瓶踩了下去……

到家了,娘心疼地为他洗脚,才发现他的右脚在淌血——被那块碎玻璃划破的。娘说:“娘一定给你做双新鞋!”他等娘的声音在自己心里温暖地回味半天,才高兴地搂住娘的脖子,这时,他才发现娘的肚子有些大。

“娘的肚子里怎么了啊?”

“娘肚子里有你的小弟弟了,你以后就不是小捡破烂的了。”

以后几天,他催娘做鞋。娘把贴在桌子上晒干的布夹纸照着鞋样剪了,他说太大了,娘说,新鞋得穿好几年呢,明年后年就合脚啦。

鞋快做好了,他每天睡觉,就把鞋搂在被窝里,还摸着自己的脚,盼它们长得快些。

本来娘想等过年再让他穿做好的新鞋,可他原来的鞋子实在是都烂了。

“明天你就穿新鞋上学吧。”娘说。

“爹让我穿吗?”他有点不相信。

“让!你可别瞎跑乱跑的,费鞋啊。”娘说。

这天睡觉,他偷偷在被窝里把鞋穿在脚上睡了一宿。

早晨他起床很早,穿上娘给他的一双旧线袜子,下地后小心翼翼地走来走去。

上学路上,他招呼着同村的伙伴,故意走得飞快。到了教室,他觉得大家都在注意他的新鞋。这一天,他觉得高兴极了。

下午放学,他和小伙伴聚在一起有说有笑。他和小伙伴比赛跑,早把娘的嘱咐忘到脑后。可是,鞋子实在太大了,他还是跑不快。

他们一直跑道村口的打谷场,小豆子也被他叫上了。小豆子哀求他,让他把新鞋给自己穿上试试,他坚决回绝了。

他们在打谷场几个高大的稻草堆里钻来钻去,玩“藏猫猫”游戏。

他钻进这个草堆,又钻进那个草堆,和伙伴挤来挤去,稻草屑粘在头上,他的头活像学校大杨树上的那个喜鹊窝。

当他觉得一只脚有些异样感觉时,他发现他的右脚只剩下了那只线袜子。

他吓慌了,重又钻进稻草堆,母鸡刨食一样翻弄稻草,头上冷汗哗哗淌下来,滴在稻草杆上。

天快黑了,几个帮他找鞋的伙伴被家里人喊走吃晚饭了。

他哭了,还在继续翻找,由淡渐黑的黄昏里,他如同一只饥饿的偷粮食的大老鼠。

稻草早把他的手指划破,他渐渐绝望了。

实在太疲倦了,他干脆趴在稻草了,在哭泣中呼唤着那只鞋。

不知什么时候,娘的凄厉的呼喊声把他吸引,他爬出草堆,看着娘越来越近的身影。

娘终于看见了他,他哽咽着说了丢鞋子的经过。

娘把他搂在胸前,娘的声音也有些哽咽:“鞋没有丢,是白叔家的小豆子把你那跟鞋拿走的,白婶给送咱家去了。”

他抬头看着娘的眼睛,“哇”的一声哭出来了。母子的哭泣惊呆了归巢的小鸟,“唧唧喳喳”地掠过他们的身边。

回家路上,娘背着他,娘又让他看天上的月亮,又给他讲月亮里的嫦娥。

他呼吸着娘领口的热气。娘说:“孩子,等将来日子好了,娘给你做双棉鞋!”

他笑了,问娘:“天冷了,嫦娥也该穿新棉鞋了吧……”

然后,他一歪脑袋,睡着了。

老财

老财是绰号,这个绰号是老方给他起的。老方和老财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产生的恩怨。

据说,很早以前的一天中午,老财——那个时候叫张发财——早早来到办公室,他忽然发现老方上锁的抽屉有个很大的缝隙,从这个缝隙里,老财敏感地发现了一张五角的纸币。老版的五角纸币是紫色的,这个紫色显然对他很有诱惑。伸手掏,缝隙太小,他就在屋子里转悠,找了根细铁丝,弯个小钩子,然后耐心地勾这张纸币。当他把纸币勾出来攥在手里,小林恰好进屋看见了,但小林不知道老财在干啥。等老方打开抽屉锁,左翻右找,嘴里嘀嘀咕咕,说有五毛钱早晨放抽屉里,准备下午买菜的时候,小林就把他看见的事情告诉了老方。结合张发财日常连机关报纸都拿回家卖废品的抠抠唆唆的表现,他俩断定这钱就是他偷的。老方也无法质问他,只能吃个哑巴亏。

老财的外号从此叫响。老财上班,向来先不进办公室,他习惯在院子里低头转悠一圈儿,人们早都知道他要干什么——看看有没有谁丢的硬币、纽扣什么的。老方小林就常捉弄老财。有一次,老方故意把一个贰分镍币用钳子夹为两半,然后,下午下班时候,把一半镍币用砖头砸进院子的砖缝里。转天早晨,早早在楼上看老财在下面转悠。果然,露边的小镍币被老财发现了。他看看四周没人,蹲下来用手抠,砖缝太小了,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把小改锥,很轻易地抠出那半拉镍币。到楼上,老方故意逗老财:“今天又发了笔小财吧?”老财边洗去手指甲里的泥土,边气哼哼地说:“今天成了王宝钏了,拣贰分钱还是半拉的!”

机关要开运动会,从学校借来几个铅球,用完了,就放在办公室。下午下班,老财就是磨蹭着不走,老方早明白了他的意思,就躲到传达室。等老财提着他的黑人造革包推车子向外走,老方拦住他,说想借他的包用一下,老财慌慌张张躲闪着老方,飞身上车。由于铅球太重,压破了造革包,一个大铅球“咚”地砸在地上。

办公室里本来有很多花,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都枯死了。老财便开始在花盆里种青菜,芫荽、小辣椒等等都种满了,后来大家才明白,老财是蓄谋已久的,是他用热水偷偷把花都烫死了。好在从此后,办公室一片葱茏,后来,机关院子的空地,也被老财种上了葡萄、丝瓜什么的,很多人下班都会揪几棵芫荽,摘几个丝瓜,这一点,老财倒不计较。

所以,大家在气愤老财的自私、吝啬的同时,也开始无可奈何了。

老财除了太贪财,还很没出息,机关谁家有红白喜事,他随份子最少,可是每次都喝醉。好多次,都是用椅子把他抬到汽车上送回家的。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他,但是,老财却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所以,谁家有红白喜事,还都离不了他。

我分配到机关的时候,老财快退休了,他已经驼背了,虽然大家还叫他的绰号,但老财已经开始穿皮鞋了——他说是儿子给他买的。我听大家说,老财有三个儿子,都已经大学毕业,老大老二还都留学美国,很有出息。老财的老伴是农村的,一直没有工作,所以他的生活一直很拮据。

办完退休手续,老财满脸羞愧地告诉大家,他儿子准备让他和老伴去美国看孙子,临别,他想请同事们喝酒。“这一走,这辈子也许就见不到大伙啦!”他说着,眼圈有些发红。

老财的酒席很丰盛,第一盘菜,是清蒸海蟹,满满一大盘海蟹的红色让大家一阵惊呼——每个人都知道这盘菜有多昂贵!

这次,老财没有喝醉,他容光焕发地频频向大家敬酒,最后,倒是老方、小林都趴到桌子底下了。

老财走了,喝酒的时候,大家还偶尔提到那次请客的事情。也快退休的老方告诉大家,老财从小长在农村,十几岁时候,家里给他定了娃娃亲,女孩比他大两岁,没文化,老财工农兵大学毕业后,有个城市的女孩喜欢他,他回农村打算退亲,才知道他离开家乡后,农村的那个女子一直细心地伺候着自己的父母。老财从家乡回来,就和城市的女子分手了。他的双亲去世后,他和乡下的女子成亲,一直过了这几十年。

老财走了,办公室花盆里的蔬菜开始渐渐枯萎,有一天,人们拔掉了那些过于朴实的蔬菜,种上了好看的巴西木、南韩金虎、绿巨人。这一切,好像暗示老财这个人就要被人们彻底遗忘了。

第十三个网友

他在昏暗的咖啡厅里焦灼地东张西望。这时,一个体态雍容,戴着贝蕾帽的女人正站在门口,她的肩膀上还披肩般罩着片初冬下午明亮的日光,她的眼睛显然无法适应突然的昏暗,脚步明显迟疑。他内心立即蔓延了一种意外的惊喜,——这个女人没有失约。

事先的约定使他们很快认出了对方,他故作轻松,但是,打量女人的容貌,他还是在惊艳的同时,感到一丝卑怯。女人大约三十岁,有着成熟的少妇所有的风韵。最有特色的是她的水果般的双唇,闪烁着诱惑人的肉质光泽,他在谈话的间隙,总在贪婪地盯着这两片光亮,想象自己与之亲吻的美妙。她是他见过的第十三个网友了,前面的十二个女人的容貌此时此刻如同夏日清晨的即将熄灭的街灯一样,在他记忆中暗淡了。

他刚刚大学毕业,在一个公司做小职员,公司里所有的人几乎都是他的领导,都可以对他颐指气使。压抑的生活使他迷恋上了网络。每天躲在租住的单元房里,坐在电脑前,他觉得自己像那个才情恣肆的风流唐伯虎,可是到了公司,在众多经理和那几个总经理面前,他立即成了唯唯诺诺大气都不敢出的武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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