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623000000014

第14章 斗奴营

“砰!”

昏迷中的张默,突然感到有人在用力的拽他的臂铠,右臂本能的用力一挥,伴随着一声剧烈的碰撞声,张默慢慢的睁开了双眼。

他发现自己好像是在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地方,四周一片漆黑,看起来就像是一座牢笼。是的,一座牢笼。除了前方由手臂粗的铁栅栏紧闭的地方,有着一丝的亮光传来外,其余的地方一片漆黑。

“你们是谁?这里是哪里?”

当张默观察环境的时候,才发现,在自己身边,漆黑的角落中,竟然有着多达三十多名,年纪在二十到四十之间的壮汉,不由摆出战斗姿势,大声的说道。

“这里是斗奴营,专供魔狗族斗奴的地方,我们全都是供魔狗族取乐的斗奴。”

一道沧桑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似乎是回答了张默的问题,但是却令张默更加的疑惑起来。

“小子,将你手臂上的那个玩意交出来,否则的话老子就杀了你!”

就在张默还想要在开口询问的时候,一道嚣张的声音吼道。随即张默看到一个身材壮硕的男子从一面墙壁前站起,向自己走来。

看着那个男子的嘴角处有血迹,张默顿时知道了,这个男子就是刚刚想要强行将自己的臂铠,从自己身上抢走的家伙。不由冷冷的看着那个男子,如果他想要自己的臂铠的话,张默不介意给他一个难忘的教训。

“大熊,他和我们一样都是苦命人,放过他吧。”就在大熊走到张默身前,想要动手的时候,刚刚那道沧桑的声音再次响起。

“老王,少******废话,有了武器,老子就能活下去,如果你在唧唧歪歪的话,老子就先干掉你,在收拾这个小子。”听到有人阻止自己,被称作大熊的大汉,朝着人群中大声的吼道。

“小子,我再说一遍,交出你手上的那个玩意,否则的话,老子撕了你。”看到被自己称作老王的人没有再开口,大熊转过头,抓住张默的衣领,将张默提到半空中大声的说道。

被提在半空中的张默,就像是不关自己的事一般,望着人群中,除了刚刚劝阻大熊的老王,以及自己身前嚣张的大熊,其余的人就像是木偶一般,脸上除了呆板以外,没有任何的表情,就像是一个个活死人一般。

“唔,快放手,赶快给老子放手。”

刚刚将张默提起的大熊,还没有看到张默恐惧的表情,就感到自己提着张默的右手手腕上传来一股无可抵挡的巨力,在这股巨力之下,大熊感到自己的手腕马上就会断裂、废掉。

“大哥,大哥我错了,你放过我吧。”

感受着手腕上渐渐增强的力量,看着面无表情的张默,大熊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之上,连忙脸色痛苦的跪倒地上求饶道。

别看大熊长得五大三粗,但是却是一个精明的人,否则的话,也不会活到现在。他知道以自己一级进化战士,不下八百公斤的力量,在他们这个斗奴营中无人能够抵挡,就连刚刚阻止他的,和他同为一级进化战士的老王,也无法在力量上胜过他,但是自己却无法挣脱眼前人的五指,大熊那里还不知道,这是一个比他更强的人。

能够在这个斗奴营中的人,全都是进化战士,都是踏着魔狗或者人类的尸体活下来的人,没有一个是善茬,为了能够活下去,大熊并不在意当孙子。

“给我说说现在赵县是什么情况,斗奴营又是怎么回事?”

听到大熊服软的话,张默松开了抓住大熊手腕的五指,靠坐在墙边,开口说道。张默知道这是一个聪明人,越是这样的人越小心,在没有足够战胜自己的实力前,是不会轻举妄动的。

“大哥,我叫大熊,您或许还不知道,现在整个赵县已经被魔狗族完全的占领了,大部分的魔狗已经进化为了二级魔狗,还有几个已经进化到三级。原本松散的魔狗族在那几个魔狗进化到三级之后,就被收拢到一起。现在的赵县,已经被分成四个区域,分别被四头三级魔狗所掌控,所有的魔狗都在这四名三级魔狗的控制之下,成为了他们的手下。”大熊解释道。

“在所有魔狗都被三级魔狗控制之后,就不在杀戮我们人类,靠人类的血肉进化。反而是将整个赵县所有幸存的人都抓了起来,没有成为进化战士的普通人,全都被集中起来,为魔狗族建造魔族祭坛去了。而像我们这样的人,全都被关押在一起,成为了像古罗马时代的角斗士一般,供魔狗族取乐。”大熊说道。

“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原来赵县的城东,这片区域被一名叫做菲特的三级魔狗所掌控,他自称为东城城主。和其他三片区域的三级魔狗,并称为东、西、南、北,四大城主。我们活着的作用就是和菲特的手下战斗,使其变得更强。如果我们活下来的话能够吞噬对方的光点变强,死了的话就会成为对方的食物。”被大熊称作老王的人,走到张默的身边,为张默解释道。

老王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面容憨厚,就像是一个邻家大叔一般。和大熊一样,是这个斗奴营中的一级进化战士,原来还有几名一级进化战士,但是都在前几天的战斗中,成为了魔狗族战士的食物。

老王名叫王平,原本是一个民工,在魔狗族入侵的时候,凭着运气杀死了一头普通魔狗,然后一步步进化为一级进化战士,最后被魔狗族抓住,成为了魔狗族的斗奴。

而大熊本名没有人知道,在魔狗族入侵前是一名赵县的小混混。魔狗族入侵后,凭借着往常打架斗殴,争抢地盘所锻炼出的狠劲,用砍刀拼死了一头魔狗,最后也成为了进化战士。

老王和大熊是这个斗奴营中实力最强的两个人,当然大熊比老王更强一些,否则的话,也不会轮到大熊第一个抢夺张默的臂铠。

至于其他人老王和大熊并没有为张默介绍,在两人的脑海中,那些没有进化到一级的普通进化战士,完全无法和他们相提并论,这一点,就连憨厚的王平也是这样认为。

虽然魔狗族入侵只是半个多月的事情,但是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意识,通过光点的作用,已经深深的在人类的脑海中扎根,没有实力或者实力弱小的人,是没有资格和他们在一起的。

这点在吸收光点的时候,已经将魔物们的等级,深深的扎根在了脑海中,成为了身体的本能。这点就连那些普通进化战士也是认可的,实力代表着地位。实力越强,地位越高,实力弱小,只能成为其他人欺凌的对象。

在老王和大熊的叙述中,张默明白了很多事情。原来,魔狗族虽说是魔族的附庸种族,但是在魔域中也是一个人数众多的大族,整个族群拥有几十亿的人口,完全相当于整个地球的人口总和。

在这几十亿人口中,又分为了很多的部落,每个部落根据人口的数量又分为主族,副族,子族,以及数量最多,实力却最弱的部落。

而作为第一批入侵地球的炮灰部队,魔狗族派出的全都是部落中的子民。当然即使是最弱小的部落,每个继承人或者长老的子嗣,也会拥有数量不等的手下。正是这些手下的存在,四个城主靠着本部落手下贡献的血肉,很快进化为三级,这还是他们无法再借助血肉的力量进化,否则的话,他们的实力将会更加的强大。

而为了保持魔族祭坛建立的第一要务,在四名部落继承人成为目前赵县中,魔狗族实力最强的四人之后,四人瓜分了赵县,分别建立起了自己的祭坛。

对于渴望战争的魔狗族来说,他们并不畏惧死亡,他们享受战争。所以四名赵县的统治者分别建立了斗奴营,让人类中的进化战士与他们本部落的战士战斗,杀死了魔狗族战士的人类不会受到惩罚,反而是会得到一些奖励。在他们看来,任何在一对一战斗中失败的魔狗战士,是他们部落的耻辱,他们会将胜利者留下,不断的派出本部落的战士和其战斗,直到杀死他们而已。

当然能够在天生实力就比自己强上一筹的魔狗战士手中活下来的人类并不多,现在这个斗奴营中,除了老王和大熊在几次的战斗中活下来以外,其余的人类都死在了魔狗族战士的手中,成为了他们的食物。

根据老王的话,目前东城像他们这样的斗奴营不下十个,人数也在几十到几百不等,也就是说,仅仅一个东城,被魔狗族抓住的人类进化战士就不下两三千人。想必其他三个区域的进化战士也不会少于这个数字。

对于魔狗族的战士来说,他们存在的目的就是变强,通过战斗,进化出最强的战士,最终摆脱低级附庸种族的命运,拥有掌控自身命运的能力,所以他们才会在取得了赵县的控制权之后,设立斗奴营,增强部落战士的战斗力。

如果他们无法增强自身部落实力的话,一旦三个来月后,通往魔域的祭坛建成之后,到那时,其他的魔族附庸种族就会到来,那些种族派来的全都是各种族部落的精英,拥有最低二级的实力,到时,他们所有的一切都会为他人做嫁衣。

同类推荐
  • 末世之无尽杀机

    末世之无尽杀机

    吕布:我很后悔没有在第一时间降到韩力阵营,不知还有没有机会?白起:武将技,在这逆战天下,韩指挥官说第二,自我而下,无人敢再说第三!巴顿:闪击战,就算大元帅亲至怕是也快不过韩力军团,我输的心服口服!蓝博:活在逆世战域这无尽世界里,最幸运的是,我败给韩力后选择了加入,否则早就成了逆时空的魂灵尘埃……韩力:我的背后是生我养我的那个世界,我绝不容许任何怪物魂灵踏过雷池——……韩力被战神主宰从末世发生之前的过去选来为人类未来而战。和万千魂战士一样进入混乱未知的逆世界,为生存而战,为未来而战——吃人肉的丧尸,吞尸气的兵魂,吸魂环的魂战士,还有吃粮草的人与兽,妖月魂天之下,逆战求生。韩力努力要做的,从城市废墟里寻找幸存者,组成强大战力,涤荡出一片净土家园。
  • 疯狂吞噬者

    疯狂吞噬者

    外星高级文明用地球做生化试验,莫飞由于独特的吞噬能力被抓到飞船上做研究,机缘巧合下融合了一颗上古吞噬兽的基因核获得了完全吞噬的能力,从吞噬兽的记忆中明白了许多宇宙的秘辛,从而踏上了一条变强之路。弱肉强食是天道的定义,那道德伦理为何存在?我命由我不由天?可笑,不理解本质又何谈逆天!命运的考验,接着便是!
  • 麻辣机师

    麻辣机师

    为了让人物更加突出,故事后续大改,重启时间线,推到重建中……
  • 走在掉节操的大道上

    走在掉节操的大道上

    从前有只恶龙,它一天要吃一只处女,来了一个勇者,勇者认为只能智取,后来,恶龙饿死了胡凡:勇者大人,给条活路啊!以上简介和文章无关。本文是标准穿越,可能涉及各个动漫或者电影作品以及别的什么。文风相当大众。
  • 无限之最终掌控

    无限之最终掌控

    张力,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精神病科医护人员,注定没有太大的造化,但却意外的被‘神灵’选中,进入恐怖的无限空间,更觉醒了连他自己都不曾知道的‘精神念力’异能。于是乎,彪悍的人生开始了。但他的人生不仅仅只是为了变强、获得自由,而是为了掌控,掌控整个世界,甚至掌控……神灵!……这是一个综合了:都市异能+无限流+恐怖末世的故事。希望各位‘掌控者’能把你们所掌控的【推荐票】和【收藏】全部丢给懒猪,懒猪感激不尽!
热门推荐
  • 洛克王国奇幻之旅

    洛克王国奇幻之旅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小说。里面的故事又生动又精彩,是非常值得看的小说。先声明一下,此小说的宠物都是洛克王国的宠物。此小说的正面人物都是本作者现实生活中的朋友(我把他们写进小说也是经过了他们的同意),其中幻影逍遥这个人物就是本作者。此小说的中立人物都是洛克王国的人物(其实是恩佐军团的所有人)。此小说有三个反派人物,也是最终Boss,有一个是本作者现实生活中最讨厌的人,其余两个都是本作者原创的。此小说的其他龙套人物部分是洛克王国的人物,部分是本作者原创的人物。
  • 三只妖孽女王请选我

    三只妖孽女王请选我

    毒舌、厉害十分牛掰女王白然然与我们的三只妖孽的斗智斗勇,第一与头号大妖孽幕奕尘斗智,与二号妖孽白玉城斗任性,与三号妖孽凌哲宇斗神奇,女二号女三号落雨娇与陆清然协助女王白然然对抗三只大妖孽擦出神奇而美丽的小火花,点燃爱情的海洋!
  • 别让情绪掌控你

    别让情绪掌控你

    情商是一种基本生存能力,决定你一生的走向与成就!情商是人一生重要的生存能力,是一种发掘情感潜能、运用情感能力影响生活各个层面和人生未来的关键的品质因素。一个人在社会上要想获得成功,起主要作用的不是智力因素,而是情绪智能,前者占20%,后者占80%。实际生活中,高智商并不意味着高成就,收入高也并不意味着生活品质高。一个人的情商所具有的巨大潜力是他获得成功和幸福的最大秘密。
  • 观念

    观念

    全球最畅销图书《致加西亚的信》的作者继《自动自发》之后的又一颠峰力作。一本改变人生和命运的必读书。 《观念》一书是从阿尔伯特·哈伯德众多著作中浓缩出来的商业思想的精华,书中洋溢着勤奋、敬业、忠诚、主动的“罗文精神”,强调转变观念才能改变一生,是继《致加西亚的信》、《自动自发》之后所有公务员和公司职员的又一必读之书。
  • 落宝仙葫

    落宝仙葫

    一个神奇的小葫芦。它源源不断生产仙丹。它能放出斩魄飞刀斩杀仇敌。它内蕴九色神光,能收人落宝,擅收后天万物。它居然还能……各种葫芦功效,尽在落宝仙葫。
  • 月光花

    月光花

    有这样两个女孩,她们曾一起在云南的群山中冒险,邂逅神奇的植物——月光花。成人后的她们分别走出大山,重逢在都市。程妙耿直机敏,当记者、办杂志、把揭示真相当做自己的天命;何琴则有着激烈的内心,绘画的才能不足以让她步上坦途,在命运的转角,她喝下召唤记忆、似有魔力的“月光”。程妙在尽失所有之后开始寻找昔日的好友何琴,等着她的不仅是何琴的曲折经历,更是那些旧年月的共同记忆。她能否找到何琴?能否解开新型毒品“喜梦”的谜团?什么是瘾?记忆如何影响人?
  • 校园修仙霸主

    校园修仙霸主

    大难不死的金仙杨天痕,用千年的文化,藐视李白!打爆柔道高手,踩扁校霸……得到通灵宝玉后,再次踏上了修仙的道路!玉帝算个鸟?一掌就轰倒!如来又何妨?打到喊亲娘!皇帝叼个毛?打到你要逃!……称霸人,神,鬼,佛,妖,魔……
  • 多情是罪:霸道王爷摊上妖孽妃

    多情是罪:霸道王爷摊上妖孽妃

    她,号称死神之女,特工组最强悍特工,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心灰意冷之下自尽欲重生为妹妹报仇。结果······穿越了!!还能随便穿!可是。。。。能随便穿的代价就是。。。收了这只腹黑的货么?!某腹黑笑嘻嘻:“清清,我可没有你说的腹黑哦,人家可是很乖的呦。”边说边眨了眨无辜的“大眼”。“心口不一的家伙!你不腹黑那你脱我衣服干嘛?!”言沐清紧咬贝齿,提醒自己别沦陷其中。尉迟哲斜挑嘴角,在耳边低语:“放松,清宝贝,让我们好好享受这时光吧~”。说完便放下帘帐,与她陷入温柔乡···
  • 鲜美杂菌

    鲜美杂菌

    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性强,通俗易懂,是普通大众的有益参考书。轻松快乐入厨房,美味营养又健康。材料简单,方法易学,就地取材,为你呈上飘香扑鼻的美食。
  • 招惹

    招惹

    许烟雨对霍子彥的评价是:以前陪我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后来分开几年再见时,问人家你是谁?霍子彥对此的评价是:后半段没意见。前半段?亲爱的,你确定我叫过你小甜甜这么恶心的称呼?新欢千金,不敌旧爱四两。分别那一年,霍子彥对许烟雨说:等我,我很快来找你。许烟雨信以为真。可她最终等到的只是他和别的女人订婚的消息。许烟雨暗骂:个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