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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一九九二年的暴力

桑麻

我与那条狗素无仇冤,他们也与之素无仇冤。我们以前没见过它,它也没有见过我们,彼此互不相干地存在于对方的生活和视野之外,不具备产生仇恨的前提和条件。它与我们相遇不过是几分钟之内的事。时间虽然很短,它却惹恼了我们,我们就以这个理由打死了它。人在消灭比自己卑下的生命时,有无理由其实并不重要,只要有想打死它的念头就够了。

弄死一条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狗有着尖利的牙齿,凶残的本性,正常情况下,靠近一条有准备的狗几乎是不可能的,杀法只能另辟蹊径。杀猪以刀刺项,杀牛以锤击顶,杀狗或类绞刑,以麻绳束颈,吊于树上或木梯上,也有将狗头夹在两扇大门间用力挤压的,目的在于令其窒息而亡。然而,狗的生命力很顽强,如果时间不够长的话,即使奄奄欲毙,一俟嗅到土气儿,马上就能活过来,于是就有杀不死狗反被狗咬了的。这是民间的传统杀法。我们的杀法既不传统,也不讲究,正因为没有什么套路,反倒毫不费劲地处死了它。

我们为什么要打死它呢?因为它冲我们吠叫了。大家知道,狗天生是要吠叫的,不吠叫就不是狗了,但问题是它不该冲我们吠叫。当然,是我们首先进入它主人的宅院了。我们彼此陌生和不习惯。我们进门的时候,它就不怀好意。当狗不怀好意时,最可能的反应就是吠叫,但它叫得太不是时候了。它的智力显然有问题。它可能认为吠叫就是尽职。如果是这样的话,它的以身殉职也在必然之中。

我们开始并不想打死它,如果我们能找到要找的人的话,它就活下来了,但我们没有找到。我们心里窝火。我们至少已经窝了好几天的火了,因为也没有找到要找的其他几个人。我们的火气窝大了,得发泄出去。这样一来,这条狗倒霉地成了我们发泄的目标。

我们那天去找谁了呢?找这家主人的老婆,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少妇。为什么?因为她怀孕了。女人怀孕本不是什么稀罕事,南瓜花败了就是为了坐小南瓜。问题是我们想方设法让南瓜秧坐很多小南瓜,却千方百计让政策不允许的人尽可能少坐胎或不坐胎,已经坐了胎的就要采取补救措施。她坐胎本来与我们没关系,但因为我们在乡里工作,肩负着控制政策外怀孕的职责,何况,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此胎在必须做掉之范围内。这牵涉到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否则将被通报,被点名批评,有时可能还要当众做检查。

我们没有见到这家的主人,更没有见到他老婆。我们以前来过几次,情况大致一样。这表明他们为了生孩子,做“超生游击队”转战南北去了。我们只见到一个上了年岁的人,她的公公。我问,你儿媳妇到哪儿去了?她儿媳肯定是有名字的,我可能提了她的名字,也可能没提她的名字,但现在我忘记了。她公公说,我不知道她到哪儿去了。媳妇的事,人家不跟我说。他在说假话欺骗我们。这跟其他几个人一样,都在说假话骗人,但我们没有办法。对一个老人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只能说,如果她回来,让她到乡里去做检查。他没有说话。我们悻悻地走了。

这时候,我们开始注意那条狗了,因为必须得注意它了。如果进门时,狗可能还在观察和试探的话,现在则变得亢奋起来,甚至想弄出点响动来了。我们进门时,它站在高大的影壁下,很不友好地怒视着我们。狗总是很不友好地看生人。它仿佛从肚子里发出了低沉的闷雷一样的声音。我们没有心思理它,我们的心思在人身上。如果此时它不是犯了常犯的毛病的话,它就活下来了。

然而如我所说,它犯毛病了,在我们离开时它吠叫了。它的叫声让我们心里暗暗发毛,但我们不能表现害怕。我们是乡政府的人,没有理由害怕。可是,我感到有人在有意地躲闪,我听到身边的步伐有些零乱。有人确实害怕了,甚至可能乱了方寸。这从狗的叫声中能听出来,它由低吠变成了嚎叫。狗是能察觉到人的害怕的。快到门口时,有人一个箭步从门槛上窜了出去。

我们慌乱地走出大门……说走出大门是不确切的,我们的动作介乎走与跑之间,出门时完全就是逃出来的。我觉得受了侮辱。我停下来,站在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扭头注视着那条狗。其他人也停下来,注视着那条狗。人与狗的对峙形成了。如果这时候它稍有收敛,仍然可以活下来,但它没有。它恶毒地盯着我们,以为我们再也不敢进去了。后来干脆把头昂到天上,冲着大门一声紧似一声地狂吠起来。不知谁骂了一句:狗日的,找死。狗听不懂人在骂它,更不明白人在说这句话时,内心已经忍无可忍。这句话显然刺激了我。这个场面显然刺激了我。我们是谁,是乡干部。干什么来了?干工作来了,按照国家政策干工作来了,不是来看一条狗怎样向我们狂吠的。我们没有找到人,没有完成任务,已经够丧气的了,狗的吠叫更让我们气不打一处来。我们怎么回去交差呢?主人他爹是识趣的,他没有说什么,站在院子里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看着他的狗不说话,而狗却在不停地发言。这个场面太具有侮辱性了。我们难道愿意跑十几里路,来听一条狗发言吗?狗东西显然不懂人的心理。于是,我不耐烦地说:打死它!

开始基本上是吓唬。有人拾起砖头砸向它,它的吠叫更厉害了。这刺激了大家的斗志,火气一下子被点燃了,汽油桶被点燃的瞬间跟着就是爆炸,七八个人一起拾起了砖头。我们同仇敌忾冲进门里,石块像雨点一样砸在狗身上。它起先还在躲闪,还在招架,但根本躲不开那些石块。很快,它害怕了。它发出了胆怯的类似哭泣一样的叫声,向墙角退去,但它只能退到墙角,影壁阻挡了它的退路,铁链限制了它可能的逃跑。我们更猛烈地投掷石块。每一块石头都重如千钧,都是致命的。狗的眼睛黯然了。我看到它在发抖,像人在恐惧时一样浑身发抖。它发出低低的呻吟。这是认输的信号,是求饶的信号。它的尻部抵住墙角,身体缩成一团。它害怕得尿了一墙,还拉了一墙。院子里弥漫着浓烈的令人恶心的臊臭,许多人大声地干呕起来……我第一次见识了狗竟然也知道害怕,而且会怕成这样!

我们步步进逼。有人顺手抓起一根手臂粗细的棍子狠狠砸在它身上。它的呻吟顿成哀鸣。终于有一块石头,也可能是几块石头同时砸在它头上,它一下子软瘫在地,几乎没有挣扎,也没有再叫一声。人们还不罢休,趁势冲过去,砖石和木棍更加集中地打击它。它咽气了。身下满是血和尿,旁边是一盆打翻的狗食。

我们松了一口气,相视而笑。我们胜利了。没有谁能够逃脱必欲被置于死地的命运。我们拍拍手准备离开。我的额头和手心汗浸浸的。我们站在门口注视着那位老人的反应。他没有反应,木然至极。我回头往东墙上看了一眼,亮白耀眼处一行标语:宁叫家破,不叫国亡。黑体字,很大,刚书写不久。字迹血红,鲜艳欲滴。

……

后来,我离开了乡下,这件事渐被淡忘。十多年后,我根本记不得它是在那个村里发生的。那里有六个村庄,错落成一片。我也记不得那是一条什么毛色的狗了。黑色的、黄色的、还是白色的,真的没有一点印象。是啊,我凭什么非要记着一只畜生呢!

然而,我注定要记起。那天,我在人民路上散步,一条无家可归的狗,从对面一瘸一拐地流浪而来。我怕它是一条疯狗,在它经过身边的时候,不自觉地往大路边儿靠了靠。它很快瞥了我一眼,也不自觉地往外面靠了靠。它也担心我会伤害它。它很瘦,裸露着骨架,身上的毛发一片片脱落,样子很难看。它一路低头嗅着小跑过来。对它来说那是一个饥饿的早晨。它要觅食,但首先是警惕伤害。我们错过之后,它跑出很远。我看着它向南拐弯。我忽然心事重重,担心它会不会找到食物。如果找不到的话,我心里就会不舒服。它的出现像一把钝刀,割开了我记忆深处尘封的岁月。我想起我养过的一条狼狗,然后是曾经在我生活里存在过的大狗和小狗,最终是那条被我们打死的狗。屈指算来,此事已经过去十五个年头,我也由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而届不惑了。

以前,我不断想起这件事,想起来就有一种快意涌上心头。有一段时间我非常愿意讲述它。一同参与这件事的人也乐于讲述它。打死一条狗曾经唤起我们内心深处杀戮的快意。它显示了作为公务人员不畏凶险、无坚不摧的豪迈,以及可以轻易处置外物的权力和自得。我以为那是我的政绩,值得一生炫耀。

时间真的不可思议,到头来会使一颗坚硬的心一天天变得柔软,变得多思和多疑。漫漫长夜,原本是要用来省察自己。那条狗的死亡让我受到深深的谴责。我的内心交织着恻隐、怜悯和懊悔之情。我意识到当时的我和我们是多么蛮横,而非了不起。我们的行为与那个尚未健全法制的时代联系着,与严峻的人口形势下人的急功近利联系着,与善于以人为敌而非以人为本的环境联系着,与当时我们社会地位的优越和内心的狂傲不羁联系着……。

我们最终以尽职的名义打死了同样是尽职的一条狗。我把它定性为凶杀。这是我平生指挥并参与的唯一一桩杀戮事件。没有人审判我,但我在心里以上帝的名义审判了自己。每当想起此事,想起那个惨烈的场面,我都会不安,并且追悔莫及……让我不能理解,并深感悲哀的是,直到今天,依然有人对此津津乐道……!

(原载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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