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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什么时候看总是远远的(6)

“你不信我爱你吧。”潘悦特别严肃地说,“其实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可是当丁伯伯跟我讲了你的事后,我没有为你悲痛或者觉得你可怜什么的,我眼前一亮,想,这回好了,你总算没那么高不可攀了。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么说特不妥当吧。”

“你不是爱我,你是在挑战自己,就像你吸食大麻一样,你不见得喜欢抽,可你觉得不抽就不能证明你的卓尔不群。你不是坏孩子,你只是不喜欢好孩子的状态,或者说你还没找到你活着的状态,你只能用各种惊世骇俗的行动来包装自己的无聊。好了,你要喜欢就睡这里,我回家。”

潘悦愤怒了,“你凭什么说我无聊?要是宁宁这样,你恐怕感动死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你觉得我滥交,吸大麻,不工作,花大人的钱,可这些我都可以改的。慕远,我跟你一起回国吧,我不想见不到你。”

潘悦抱紧他,把脑袋死死顶到他怀里。

怀中的躯体柔软、滚烫、香甜,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需要他,像需要其他人一样需要他。慕远心头热烘烘的,这几年来头次感觉到自己的血液也是温暖的。“别爱一个没有未来的人。你会找到幸福。”他伸出手,抱住她,附带揉了揉她那头长得过于茂盛的长发。

慕远看着潘宁袅娜的声影消失在晚间氤氲的雾气中。好像神话中的仙女,摇身就不见了。他知道,这样的奇迹以后不会再有。

突然一声凄厉的尖叫响彻别墅,慕远分辨出是潘悦惊恐至变形的嘶喊,他立即撒腿奔过去,没几步就看到在园子的围墙下,潘宁倒在地上,正用力抱住一个男人的大腿,那人戴着面具,显然也是紧张坏了,用枪托使劲砸她的脑袋。

“慕远,他们,他们抢走了毛头……别,别放过他……”潘悦费力地说完,手一松,放开了劫匪。知道剩下的事情完全可以放心地交给他。

这个劫匪好像是个雏儿,看腿脚松快了,转身爬墙。慌得不行,怎么也跳不上去,只是一遍遍呼唤同伙。

这时候,有人扔过来一把枪。“接着。”是野狼。慕远接住,对准那个爬墙的雏儿,拉动保险栓。

那咔哒一声,在寂静中分外清晰,劫匪瞬间面如死灰。他身体像突然散架一样软下来,对着慕远磕头如捣蒜,“我只是探风的,什么都没做。他们说已经买通了,什么事都不会有,我只要站在这里通风报信就可以。我就是贪图那点钱,我输钱输大了,他们逼我。饶过我,我什么都没干。”

“找个清净的地方,结果了他。然后,你直接去机场,行李、护照会有人给你送去的。”野狼抱起昏睡在地的潘悦。

慕远追着问:“毛头没事吧?”

“没事。老六太蠢,贿赂保姆、门卫,想用毛头要挟我,不过他也不想想,我身边的人怎么可能被区区几千块钱诱惑?我将计就计罢了。不过,对你来说,只是风雨欲来,回国后不买你账的人很多,可能你一过去就会有人给你下马威。你自己锻炼,要把场面撑起来,光靠我扶是不行的。”

野狼在他身侧略略停留了下,“也别太紧张。我相信你。”跟着迈着不疾不徐的步子走远。慕远握着手中的枪,心里掠过苦笑,原来路是越走越窄的。

劫匪看他出神,睨着他的反应要溜,慕远很好笑,说:“把面具摘下来,也不是万圣节,不要出去吓人。”

那人乖乖摘下面具,一张异常年轻的脸。

“哪里人?”慕远把枪塞进内兜。

“中国人。”

“废话,问你中国哪里?”

“江门。听说过吗?广东的,侨乡。”

“20岁还不到吧,就出来打家劫舍,你不怕你父母担心?”

“我爸妈不在这里,操不了这个心。”男孩子看慕远并无恶意,神情放松起来,“可以放我走吧。”

慕远有意放他,但知道在这里不行。野狼的意思其实是要他结果他。这在帮会里也算是个仪式,古时候叫投名状,就是杀个人,从此后生死与共。

“跟我走吧。”他走到前头。

别墅外面停着辆跑车,门卫将钥匙毕恭毕敬交给他。

男孩子小孩心性,看到车,围着转了一圈,然后对着慕远像牙疼一样吸了口气,说,“COOL,是你的?你在里面排行老几?刚才那个人才是老大对不对?”

“少废话。”

男孩子拉开副驾车门,说:“我叫谭勇文。”

“跟谭咏麟什么关系?”

谭勇文笑道:“你真幽默。”

“住哪里?”慕远一踩油门。

“某某街。不远。就在某某大厦附近。不过,我第一次坐这么好的车,是不是兜兜风。”

“换个地方吧,最好回国。”

“什么?”

“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

“你们黑道上的说话怎么这么酷啊,古龙风格,一剑封喉,好像整个世界只是你们的江湖,我们都是给你们做摆设来着。我猜,你在里头是个头目吧,地位不低,要不我跟你跑?”

“话少一点会更安全。”

谭勇文挺直脊背,正襟危坐,摆出成人的表情,说,“别看不起我,我其实也算老江湖了。我2000年来的,混这一行也有七八年了。”

“哪一行?”

“你们这一行啊,哥们,别端着了,你们不就是搞些赌博卖淫杀人越货之类的旁门左道吗。”

“你老这么口无遮拦的话会很倒霉。”

谭勇文嘻嘻笑,“我难道没有眼力价吗?我也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觉得你是好人,至少不滥杀无辜。喂,你有没有烟,给我一根,我跟你讲讲我的事——”

车子一路疾驰,渐渐地,灯光稀少了,建筑物消失了,长长的茅草恣肆地升向天空,而天空像一口仿佛随时就要砸下来的铁锅。

“……我姑姑在这边,初中没毕业,我爸妈就把我送来了。这里太大,人也少,不好玩。我一个朋友也没有。特别想家,想攒够钱,买机票回家。我爸妈并不是不给我钱,给的其实满多的,就是他们怕我乱花钱,直接汇给姑姑了。他们不知道我姑她吸毒,钱一过去瞬间就蒸发了。她当初同意接收我,也是看中有这么一笔额外收入。哪,我就去赌博,一开始玩老虎机……”

谭勇文断续地说着,间或抽烟,凑得很近,好像要把烟卷吃到嘴里,手和身子配合着颤抖。

“你也吸毒?”

“倒霉催的,我好像快不行了,你能不能开车到巨石酒吧。你有钱吧,算我借你。要不是这几天断货,我也不会今天出来干这么高风险的活。”

车子戛然停下,滑出一道白色的车轨,“出去!”慕远说。

“哥,你要救我啊,这鸟都不拉屎的地方,你是让我活活等死?你已经救我了,好事要做到底,不然就别做。”

“我跟你没关系。”

“哥,我也是受害者啊,哪,你能说你们不贩毒?我知道你们自己是不吸的,就是卖给别人,你看看我的针孔,我自己也知道那玩意害人,可是那个瘾控制不了……”谭勇文卷起袖子,臂膀上斑斑点点全是针孔,看得慕远一阵恶心。

慕远下车,绕过去,把他往车下拖。谭勇文耍赖,屁股已被拽离大半,手依旧抠着扶手不放,整个身子几乎成一直线。他语无伦次叫:“救命啊,大哥,你别把我扔下!你是好人,救命啊。就帮我一次,我戒了还不行吗?”

他的声音是真可怜,可正因为可怜所以叫慕远烦躁。他仿佛看到自己,为自己狼狈的且没有希望的生存垂死挣扎。他怀着对自己的敌意把谭勇文重重扔在地上,谭勇文哎哟了一声,骨架大概弄疼了。他无视那张可怜的赖皮的脸,转身上车。发动的时候,看到他突然爬到车前,扬着脑袋摆出一副“有种从我身上碾过去”的睥睨神情。

慕远摁喇叭。谭勇文嘻嘻笑,摇摇欲坠地站起来,抱紧瑟缩的身体,露出得胜似的笑容。风把他的头发、身子以及脸上的笑吹得直往一个方向倒。他认真地挥着手,模糊地说了句什么,大概是,我要上来喽,或者大哥,我就知道你不会扔下我,之类孩子气的感激话。

而他闭上眼,任凭自己踩上油门,碾掉他微薄的希望。

他要告诉他:所谓希望,就是奔跑的时候,在街角被一颗流弹击中。

这是他杀的第一个人,不是横刀夺爱的情敌、不是杀害母亲的凶手,不是利益冲突的同道,甚至不是改变他生命航向让他念念不忘的那个年轻人。他不愤怒,他很清醒,他杀死了他,就像碾压一只蚂蚁。

他下车的时候,甚至驻足看了看他被摊成薄饼的血肉模糊的身体。

这是一个非常无辜的可怜蛋。但他死了。他想起小时候跟同伴一起用尿液冲击蚂蚁,将青蛙大卸八块,将邻家的小猫活埋……他们看着那些无辜的渺小的动物挣扎着抽搐着无尊严地死去,发出咯咯的天真无邪的笑声。

那种无知的恶毒曾经让他战栗,但是现在,他感觉平静,他只是以前那个让蚂蚁流离失所、让青蛙痛不欲生,让小猫死去活来的无辜的孩子。

没有恶意。他是操控它们的手,他上头也有手操控他,上帝总是要假借某些人的手来除掉一些人,以实现新陈代谢或者,物竞天择,或者,还有别的更好听的说法吗?杀人的事,似乎,仅此而已。

此后几年,他所住的国度确实发生了些匪夷所思的案件,比如说,马加爵将自己的同学杀死放到衣柜而后不慌不忙地逃亡再然后态度很好地认罪。比如说,武勇,这个怀揣共产主义理想的小人物没有任何缘由地枪杀保安,抢劫银行……动机导向行为环环相扣的杀人似乎只有推理小说才能出现。真实的生活比我们想象的狗血。杀人已经不需要动机了。他成为日常的风景。所以,大家怀疑马加爵有精神分裂,而武勇据说跟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尼科夫有的一拼。

他们杀了人。没错。

就像拿破仑的战火烧遍欧洲大陆,就像本拉登的恐怖行动让全世界的人屏住呼吸。以战争的名义,以宗教的名义,甚至以爱的名义,那些因此死去的无辜的人,跟被他们杀死的人有什么区别吗?他们想弄明白这一点。

杀人是他们的旗帜,因为没有别的手段能彰显他们卑微的活了。

不要埋怨杀人者的毫无道理,因为被杀也是毫无道理的。就像他,好好地活着,突然被飓风卷倒,说要你死你不得不死了。你问谁去要道理?

慕远紧锣密鼓地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他一点点干掉摆在议事日程上的事,他知道这些事情一旦做完,他就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不是他不想活,是他不知道自己活着做什么。活不是行尸走肉,伴随着精神追求。但他没有,他的面前是一片黑,或者说,无。

他做梦,看到自己在茫茫的雾中行走,没有一个人,没有一样物,没有一丝声,没有始终,没有尽头……这比推到地狱作烧烤更叫人绝望,这是无边无尽的惩罚。

他每次都会突然醒来。听到心脏在胸膛中激烈的叩击。

他觉得这样不行。受不了。他要见宁宁。

5

他久久泡在浴缸中,望着浴室墙壁上那个霉点。看久了,墙壁就像得了癌症一样,在视线里复制出更多的霉点。好多东西都是这样强大起来的,比如恐惧,比如杀人的行为。但最初那一刻不过是眼睛一时失职。

他又放了些热水。雾气重新氤氲,遮蔽了眼睛。他摊开四肢,让热气将骸骨里的力量全部带走。

他知道自己在发烧,这是致命的症状。但他并不觉得懊悔。短暂的人生中,如果有值得用生命相许的东西,那也该是一种幸福。

这么多年,他对自己的身体一直小心翼翼,但昨日,面对水涨船高的情欲,他一个闪念选择献祭。用生命做食材,用记忆作调料,用激情热锅,急火猛攻,不求滋味,只求饱腹。

终究是太爱她,连一点险都不敢冒。终究是太在乎这段情,连实情都不敢交付。他很怕她知道后用一个躲闪的表情作践他的爱情。

他无从想象也不敢去求证——她的态度。就这样吧。让爱火在鼎盛的时候熄灭。

让他一个人离去,背着重负,等待临终的审判。

无论他要经受的是什么,总还有一点回忆支撑。

他希望她过好余生,代替他好好活着。活着,不管怎么活着,都是神的恩赐。就像一个优秀的员工被奖励了一段异国观光旅程。无论途中经历了什么,都是别人得不到的经历。而苦难,是通向生命真相的唯一道路。可惜这几年,他沉浸在怨愤中无从领悟这一意义,辜负了神的心意。

他在热水里蒸腾,打了一个又一个盹。每次都不会长久,因为总会突然醒来,好像体内有扇门,总是咔哒一声在打开、合上。

她要走了。他们将永生告别。

他重新回味了香蕉岛的旅程,眼睛咸涩,呼吸沉重,鼻息像翅膀,扑拉拉地折腾着。他要飞了。

电话响起,天已大亮。是阿莲,对他说:“路生哥,阿贵已经来了。你送不送嫂子?”

“……跟她说好的,不送了。”

“可是,我看嫂子挺失落的。她状态不太好。”

“早晚会见的。”

“哎呀,你们真是的,有必要搞得跟生离死别吗?我看着都觉得憋气。”

他挂了电话。从浴缸里出来。身体被抽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走起路来飘飘似仙,这样头重脚轻地飘到窗口,往下一望,就见潘宁跟在阿贵身后穿过了马路,她换了阿莲的衣服,梳了阿莲一样的发鬏,乍看就像这里土生土长并将继续生活下去的女孩子。

雨后的阳光干净地穿过鲜绿的树叶,缠绕到她漆黑的发丝,散出五彩的光芒。她走得并不犹豫,是有方向地大步前进。

而他则随着她一步步的消失轻轻颤着。

差不多睡足一天,到了黄昏的时候,他些微有了点力气。

阿莲给他送来饭菜和潘宁临走前留下的信条。

他含了几口饭,把信在面前展开。

慕远:我知道呆在你身边,只会给你造成困扰。我还是回去做点切实的事情。你要相信,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等你。宁宁。

他看完后,把纸折好。什么思虑都没有。

“你是不是还没把宁宁娶到手?”阿莲在边上说。

“你怎么看出来的?”

“要是结婚了,哪有那么紧张的。我看你们是在热恋。我跟阿贵热恋的时候也这样,他出去跑长途,我天天悬着心,明知道不会有事,可就是放不下。”

慕远思忖着问,“你看,宁宁会嫁我吗?”

“当然喽。”阿莲喜气洋洋地说,“你不知道,那天,我给她打扮成本地姑娘,她急着什么似的,就想赶快回去给你看。”

慕远微笑,“阿贵来电话了吗?”

“来了,说是送她上了火车。”

慕远点点头,又道,“村子里有邮局吗?”

“有一个邮筒。就在广场西边老艾家的杂货铺前面。要我给你投递什么吗?”

“给我找点信封和邮票就行。”

“哦,你是不是发烧了?我看你脸有点红,嘴唇也很干。要不要吃点药?”

“没事。休息休息就好。昨晚……”

“你们真浪漫,可惜我家阿贵就是个榆木疙瘩,情人节都不知道的。”

阿莲走后,慕远坐在桌前重新写信。这次倒是写得很顺,装好信封后出去,天才擦黑。

晚饭后,是村子最轻松最休闲的一段时光。阿婆们洗好澡,在门口打扇子聊天,他们的孙子在边上撅着屁股玩玻璃球。女人们,在内屋干着各类收尾家务,间或对小孩或者老公嚷嚷抱怨着;男人们穿着褂子和大短裤,敞胸露肚地走街串巷,无非是去找找哪里可以摸牌,哪里可以听曲,要不就凑到人多的地方听听段子。雨后的村子,没有一丝风,天气闷热。但这并未阻挡大家悠闲的心情。

慕远心生羡慕,日子并不一定要过得浓墨重彩,鸡毛蒜皮也是一种安逸。

他走到邮筒前,先将给潘时人的信塞进去。要塞给潘宁的信时,却犹豫了。将实情告诉她,是不是残酷?

这时,老艾瞥到他了,一溜烟小跑出来给他散烟。

“到家里坐坐?”

“不麻烦了。”

“哎哟,麻烦什么?”老艾热情地拉着他,“不进来坐就是看不起我。”

他们家显然刚吃完饭,残羹冷炙还在桌子上摆着。老艾女人先前还在训斥哭闹的孩子,一见到来客,连忙麻利地收拾桌子,不多久,倒了凉茶笑笑地出来。

“媳妇没跟过来?”

慕远接过茶,道:“她先回了。”

“怎么不多呆几天?虽然我觉得村子没啥看头,但现在游客倒是越来越多。”

老艾嫌女人不会说话,瞪了一眼,道,“人家城里人,要上班的,哪像你天天闲在家里,还好吃懒做。”

“说我,你瞅瞅你都忙出个什么头面来?没出息,一辈子就知道圈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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