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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谁要了我的命

冉红旗看了一句话,是在一本非常流行的杂志上看到的,此时,他也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当时的他一拍腿就从床上站了起来。

这句话是:谁要了我的命。

他身体里一激灵,马上答案就来了:简宁宁要了他的命。

自从遇到简宁宁之后,一切就改变了。

如果不是被一个先锋诗人拉着去搞什么先锋实验,如果不是那天他恰巧心情郁闷,如果不是下雨……可惜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结果是他去了。在北京的一个山坡上,一大帮搞行为艺术的先锋诗人让他开了眼,那个行为艺术的名字叫:给山增加一米五。

如何给山增加一米五?

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冉红旗是没有想到的,他是理工科出身,想象力贫乏,顶多是想搞点土垫垫,除此之外就是种树,种树可以增加好几米,但他们的做法很快让他目瞪口呆。

因为,来的诗人和那些搞行为艺术的画家开始脱衣服,一件件地脱,冉红旗以为他们热,这是早春,不至于热到哪里去吧?可接下来,他吃惊了。

全脱了。

一丝不挂。

这其中,包括简宁宁。

简宁宁是美院的学生,三年级,油画系,之前来到山顶时,冉红旗就注意到她了。因为女人生得有几分姿色,再加上会穿衣服,很能成为全场的焦点。

那天的简宁宁穿了一条苏格兰的大裙子,黑色的吊带上衣,裙子上还有流苏,一条金属的皮带,上面有暗纹的花,总之,一看就非常艺术。

除了冉红旗,人家全是搞艺术的,对于脱衣这件事情大抵已经熟悉了吧,可冉红旗不行,他的脸迅速红了,并且低下了头。

好像脱衣服的是他一样。

接着,地下趴了一层人,大概五个人,之后,四个人再趴到这五个人身上去,三个人再趴到这四个人上去,如此类推,最后一个上去的是简宁宁,冉红旗只感觉到脸红心跳,这是什么啊?一大帮裸体的男女,就这样堆起来,叫做给山增高一点五米?他心跳到不行,当简宁宁最后一个趴上去的时候,他感觉到无比的耻辱,当然,事后他的朋友说他观念落后,说他根本不适合看这些,会影响他一生的观念,也会摧毁他的神经。

朋友的确说对了,他的神经的确被摧毁了,好多天缓不过劲来。

如果简宁宁不招惹他,那么,他就是一个老实孩子,很安静地回来,可简宁宁从人肉堆上跳下来之后,走到在一旁傻站着的他,然后说,傻子,下雨了,你不知道去给我抱衣服啊。

这句话好像是天外之音,一下让冉红旗蒙了。他没有听过比简宁宁更好听的声音,没有看过比她更具有诱惑的眼神。

他抱来她的衣服,她就在他面前穿,这是冉红旗第一次看一个女人的裸体,完美到让他不知所措,他感觉自己体内轰轰作响,好像在开一辆火车,却不知道火车要开向哪里。等简宁宁穿好了衣服,他还想象着她饱满的乳房和生动的双腿,以至于自己全淋湿了也全然不知。

从那回来以后,他就病了。

这种病,从前叫花痴病,现在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相思病。

害了相思的冉红旗变得忧郁起来,从前,他是宿舍里起得最早的,把宿舍里的暖壶全打满了水,然后给每个弟兄买来早饭,晚上也是最晚睡的,有谁踢足球臭袜子没洗,他就替洗了,然后关灯、关门、关窗,总之,这些事情全是他的。

但现在,他管不了这些了。

他的一切全乱七八糟了,他脑子里全是那个叫简宁宁的女孩子了,她媚媚地笑着,叫他傻瓜,在他面前换衣服,她临走给他留了电话,并且说,傻瓜,有空给我打电话啊。

冉红旗没敢打。他想来想去,这样的女孩子不是自己的,招惹不得的。

张国荣说过,每个人出生时,就有另一半在等待着。浪荡人生路,寻寻觅觅。

有人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就遇到冥冥中被安排着的另一半。有人运气不够,穷尽毕生努力,依然一无所得,另一半永远遗落于不知名的角落里。

冉红旗想,简宁宁是他的另一半吗?这样想的时候,心里边都是害怕的,简宁宁在云端,太张扬,太让人害怕,有恐怖之美。

可他仍然放不下,时时想起那张脸来,可那张脸却这样模糊,有时根本一点都不记得了,有时甚至连她的名字都要想半天。

这是爱吗?他没有答案。只知道自己瘦了下去,刚到初夏,去年的衣服今年再穿,明显松了两个扣眼。

冉红旗有两个姐姐,嫁的人都是商人,有钱,所以,在钱上,他富裕得很,天生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两个姐姐每次来看他,都会留下几千块,他不会花钱,只晓得读书,瘦而苍白的脸,加上一双细长的手,整个看上去,犹如聊斋里的书生。

也有女生喜欢他,约了他去看电影,他想起简宁宁来,立刻觉得不是这个意思。是的,不是的,爱情就应该是这样的,让人的心千回百转了,乱了,分不清东西南北,可他见了别的女生是镇定的,也说俏皮话,独独想到简宁宁,会轰地一下,脑袋都大了。

虽然她搞了那项行为艺术,冉红旗认为那是瑕疵,可这照样拦不住他想她。

是简宁宁要了他的命。他坚定地这样想着。

有时他会跑到美院去,偷偷去看她,他有时看得到她,有时看不到,看到的时候心里就忽悠一下,非常乱,手脚是凉的,哆嗦的。看不到的时候,他就有些怅然,看着松林间的天空,都觉得分外的苍茫了。

所以,当他收到简宁宁的短信时,他以为自己看错了。

他只看了一眼短信,就把电话打了过去,回短信太慢了,他等不及了。

是我,是我。他迫不及待地喊着。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在天安门前见了面。

因为,他怕换个别的地方走乱了,天安门乱不了吧,全中国就一个天安门,而且,就在金水桥边。

见了人,他立刻傻了。

简宁宁穿了极白的一条裙子,还是吊带,暴露到几乎可以看到乳沟,她见了他,仍旧叫他,傻瓜。

这两个字是要人命的。冉红旗感觉到身体酥酥的,动弹不得,好半天才把嘴角轻轻上扬,他说了一句到后来一直特别不能原谅自己的话:今天的天气真好。

真他妈弱智啊。

那天他带的钱多,约简宁宁到马克西姆餐厅吃了西餐,那里的罗宋汤十分地道,又要了法国烧鹅肝,冉红旗感谢父母小时候常常带他来这种地方,养成了他宠辱不惊的性格。而简宁宁看起来倒是局促的,虽然后来冉红旗知道简宁宁来自于江南小镇乡下,可并没有因此而看不起她,他倒说了一句:我是喜欢江南女子的。

两个人的约会渐渐多起来,冉红旗一直想知道简宁宁为什么要找他,可简宁宁每次都很神秘地说,这是秘密。

冉红旗每次也都想提起那次行为艺术,因为,那始终是他的一块心病,可他总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

他还是怕失去。

转眼就要毕业,简宁宁在夜黑风高的晚上说,我是想留在北京的,不想再回江南的,反正是不想回去的。

冉红旗有些明白简宁宁为什么要找自己了,可他不说破,不论为什么吧,他成了他的女人,这就很好。

他找了自己的姐夫,北京有名的房地产商,又找自己老爸,总之,他为自己的女人应该颠前跑后。

简宁宁终于留下了。留下的那天他们去了一个酒店,冉红旗说,去最好的酒店,我们去凯宾斯基吧,德国人的酒店,我喜欢那里,非常大气磅礴。

在酒店里,简宁宁是卖了力气的,为了讨他欢心。他仍然把简宁宁看成自己的神,自己的仙,即使知道她的虚荣她的假。

他抱了她说,简宁宁,你会要我的命的。

他们是一年之后结的婚,冉红旗留在了中直单位,恰好要分房子,没有结婚证就没有房子。

简宁宁是不想结婚的,才二十四岁,太早了点吧。

可冉红旗很贱,求了又求,结吧结吧,结了,你想怎么玩还怎么玩,咱不要孩子行吗,咱还和从前一样搞艺术行吗?

简宁宁看着嬉皮笑脸的冉红旗说,你可真贱,这才是贱人遍地。

真是贱了。结了婚,简宁宁更不着调,跟一帮所谓的艺术家去好多实验田里去实验,所谓的实验,不过是群居,喝酒闹事,开派对,搞人体实验艺术,冉红旗的父母渐渐听到一些风声,让他管管自己老婆,他替她辩解:那是艺术,其实,一肚子的委屈。

他是真不喜欢那些艺术。

那算艺术么?

他不跟着去,也不问,只要简宁宁回来就好。简宁宁说,他煲的汤好喝,所以,她舍不下他,这样说的时候,她近乎调戏于他。

后来,他的父母退居二线了,姐姐们做生意也赔了,其中一个姐夫还进了监狱,家中兵败如山倒了,冉红旗的机关也分流了,他被下到一个市里挂职,简宁宁的脸色难看起来,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不回家。

反正她总有住的地方。

冉红旗每次回来都是凉锅冷灶,打手机,那边永远是热闹的,一帮人嚷着,简宁宁是不寂寞的人,总会有一些男男女女围绕在身边。

回家吧,冉红旗说,我想和你待一会。

这样说的时候,冉红旗感觉自己很无力苍白。

简宁宁和一个画家的传闻早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不相信,要问一问,玩可以,但是,不要去爱。

可简宁宁说,真的呀,我们是真的。

他一个耳光扇过去,很响的声音,很漂亮的弧度,简宁宁居然笑了,天啊,你还会打人。她转身要走,他后面抱住她:别离开我,我真舍不得你。

即使知道她坏,她与别的男人好,可是,他仍旧舍不得。

冉红旗自己独处的时候,学会了抽烟,很细长的手夹住烟,看着烟升起,一点点吹碎那烟,他觉得自己无比地堕落了,这么堕落,以至于无法像一个男人一样离开爱情。

甚至,他迷恋她的冷、她的笑、她的坏,他想,这一辈子,他是欠了这个女人的。

从她叫他傻瓜开始,一切就开始了。

张国荣说得不对,找到另一半,不一定能得的,得到了,不一定守得到。自始至终,她不是自己的,她是云端的,始终远远与他隔着距离。

两年后,冉红旗回到北京,辞职做生意,简宁宁出国,以进修的名义,钱,是冉红旗出的,把房子卖掉了。送她走的时候,他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抱着她哭,根本不像个男人,她却笑着,张着手,好像要飞一样。

婚是一年之后离的。

简宁宁果然在法国又找了男人,这很正常,总之,她总有办法生存下去。

冉红旗做进出口生意,两年内没少赚钱,身边女人来来去去,他也和她们打打闹闹,可没有上过床,刚一接触她们,就觉得内心崩溃、铁马冰河。

在二环内又买了房子买了车,常常一个人开着满世界逛,因为有了钱,有好多女人来追,也有妖艳的性感的,也有欲望的俗气的,可和简宁宁比起来,还不是那回事,那个下雨的初春要了他的命,她轻轻过来,唤他一声傻瓜,一切就开始,一切也就结束了。

不久之后,冉红旗的二姐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子,稳妥、内向、贤良,名字也好,愫青,见了面,低头害羞,刚刚大学毕业,冉红旗很凛然地说,就她吧,结婚吧。

他没有看清她长什么样,只记得一张白脸,白到模糊了鼻子和眼。

结了婚,一年之后有了孩子,他还是想不起愫青的样子,愫青崇拜他,洗澡水都要放好了,进门递上鞋,缠绵的时候不敢叫,轻轻问他,行吗行吗?他甚至嫉妒她年轻的脸,因为简宁宁有些许的雀斑,那雀斑都成了美妙的回忆。

为什么,她会一直蛇一样盘踞在他的心里,让他的心这么凉这么凉?

虽然他的妻这么好这么温良,可他忘不了她的坏,甚至她的媚笑,那一声声傻瓜。

喝醉的时候,他就会一个人倒在马路上的长椅上,叫着一个人的名字,简宁宁,简宁宁。

三十岁那年,他终于知道她的消息了。

是远在法国的同学打来的,同学知道他是她的前夫。

她死了,死于艾滋病,家里人不去领她的骨灰,也去不起,来回飞机票多少钱啊,同学还要说什么,他打断了他说,我去,别说了,我去。

声音已经哽咽了。

到法国,领了骨灰,冉红旗只觉得前生旧世,这骨灰里,可是自己的春闺梦里人?当年那个曼妙的人,怎么就成了一堆灰?如果知道这样,说死也不会放她出来的,就缠着她,她也不会怎么样,两个人死缠着不离婚,还不是照样到老吗?

回来的飞机上,他多买了一张机票,就当人回来陪着他,魂与身,他都要,到现在,他还是这样爱她,这样一想,心好像玻璃的瓶,一下子碎得稀里哗啦的,他捂住脸,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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