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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没牵过手的感情,算恋爱吗?

丁楠握电话的手有点发抖,她不自然地把右侧的长发捋到耳后,以便听得更清楚一些。等也等了,可千万别是放她鸽子!

“嗨,美女,不好意思,车堵得厉害,十分钟动不了啊,可能要迟到了。怕你着急,跟你说一声。你先喝喝茶好吗?”电话里传出男人诙谐而不乏礼貌的声音,温和而中性,让人很舒服。

谢天谢地!她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好的,没关系,您慢慢开,别着急!安全最重要!呵呵。”她笑着回过去。尽管对方看不见她的笑容,但一定能感觉到她的笑意的。她很重视这次约会。她甚至觉得自己的口气客气过分了,有点谄媚,她有点鄙夷自己的低姿态。

瞧你这点出息,嫁不出去了吗?你不是一向很清高吗?她在心里一边咒骂着自己,一边又想着,******,单亲女人可真是不值钱!

她有些慌张,那种很迷茫的慌张。春节后来来回回见了那么多,不是她无情,就是别人无意,她实在有些厌倦了,也开始着急了。现在,她的心不大,准确地说,很小,有一个不讨厌的,各方面适中,稍微有点感觉,她就接受。她也顾不上之前的那些条件了。她都快成为恨嫁女了。这世道,剩女这么多,皇帝的女儿也愁嫁呢。

高不成低不就时,或许是该降低标准了,如果你想改变现状的话。她想。

又等了十来分钟,池姓男子还是没到,她托着腮,看着窗外,眼神迷离,思绪不由得飘忽起来……

有时候,会很怀念那些被自己亲手舍弃的人和物,不知真正拥有时,会不会一如想像中美好。

她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王锐。

很奇怪,她还能记得这个人的名字。他们可是一次手也没有牵过的,除了有次跳下铁路时,他扶了她胳膊一把。

一次手也没牵过的感情,算恋爱吗?她经常问自己,有时也问别人,得到的答案都不一而足。她就轻笑,问这有什么意义?算不算又怎样?整个一个神经病!

年轻时,她曾做过一件很伤人的事,至今想起,依然愧疚。这也是她每每感情受挫,会频频回首想念王锐的好的原因。爱一个人,时日久了,便会淡忘。但若对一个人愧疚,想必是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人了。

那是七年前,她离婚整一年后的事。那时,她刚过了研究生复试线,只等待九月份去上学了,所以长期备考刚获大赦的她,心情极好。有朋友瞅她有空,好心介绍她认识了同是单亲的北京本地人王锐,说他虽是单亲爸爸,但女儿归妈妈,所以若成了,方便照顾他们母子,另外他家境好,医生的职业也好,人也不错。

老实说,朋友说的都不错。

王锐属于那种皮肤白很斯文的类型,人很显年轻,比她大七岁,但看起来和她差不多。最重要的是,他有作家梦,年轻时也是文艺青年,最崇拜王朔,自己也写过很多东西,有小说,有散文,都是纸质的,一直都留着,她看过了,真的挺不错的。他们算是有共同的爱好了。这一点,现在想想,忒难得。

她鼓励他把那些稿子都投出去。可是有个问题,他的那些文字全是纸质的,而他不会电脑,这个她倒是可以帮他解决。但另一问题就严重多了,他文字的字里行间充满了上世纪90年代的陈旧气息,什么BP机,什么股票,什么公关小姐,什么魔幻现实主义的二度借用,整个一个2013年《致青春》的前奏版,让她啧啧惋惜。

“你可以把小说里的背景改一下,改成有时下流行元素的,让人一看,哦,现在的。”她建议说。

“懒得费那劲了”,王锐懒散地说,随即又补上一句,“文学梦已经淡了”。

她的心也淡了下去。其实,确切地说,从来就没有浓烈过。她发现自己对他没有任何的感觉。每周周末去看他,他在北京朝阳接近通州的地方,一个人住着个两居室,由于离她上研学校所在的西三环太远,他就说,留下来吧,你住一间,我住一间,你什么都不用担心的。

她那时的确特别相信他,再说周末在学校待也很无聊,就留了下来,和他一起到处逛逛,一起做做饭,一起看看他的稿子。

说来不可思议,他们就这样相敬如宾地相处了半年里的每一个周末,一次手也没有牵过。跟同学说了,大家都啧啧称奇,并笑她:“不是吧?这年头,还真有柳下惠?”

而她每次回学校,在学校待五天,从来也不想他。他有时会给她宿舍打电话,她就会很不耐烦。

为什么会这样?过去和现在,她一直在分析这事。难道真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好像也无关乎男女,似乎爱犯贱成了现代人的一种时髦病!对你越尊重越好的,你不懂他的好,反而不会珍惜,对你不冷不热若即若离的,你倒觉得有个性,心甘情愿拿自己的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

那时,他看她时,总是怯怯的眼神,或许是自卑学历不如她高?不如她年轻?又或者爱得多一些的一方都是如此自觉卑微?而她看他时,总是淡然甚至是漠然的,她的眼睛对他,从来也没有亮过,从来也没有发过光,那种不由自主的恋爱的光。这一切,更加剧了他的怯怯和不自信。

所以,他们相处了半年,没有拉过一次手。

她终于离开了他。因为她自己也忍无可忍这种陪他的无聊。喜欢一个人时,再不堪的时光也是美好的,而若不喜欢一个人,再喧嚣的日子也是寂寥的。

但是,三年后,她又联系了他,在她研究生快毕业的时候。

其实,第一次接触他时,她就知道,他家境不错,家人有一些背景,将她留在北京,帮她找个好单位,于钱于人方面,他都可以做到。他也说过多次,会帮她的。这是第一次她和他能坚持半年的动力,也是她第二次回头找他的原因。

三年了,他竟然还是单身。这一点,她也一直很奇怪。照说,他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又没有负担,找个人成家那是太容易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三年他经历了很多,都没有成功,她到来的第二次,他正好是空档期。

关于王锐,她一直没弄明白,他是只对她怯怯呢,还是对他喜欢的所有女人都怯怯,性格所致,以致多年一个人?还是在实际生活中,他也是个眼光很高的人,高不成低不就,所以导致多年独身?

总之,那时,他没有任何怨言地再次接纳了她,并且对过去不置一词。他们又像过去那样,以那种模式再次相处了。

然而,这一次更短,只一个月,她就已经无法忍受。她实在不愿意为了某种实际的利益而用自己的感情去交换!牺牲一次也不行!她做不到!她想想就觉得是痛不欲生的事,那还不如去死呢!

老辈人说得好,强扭的瓜真是不甜啊!

权衡再三,她终于决定再次离开他,哪怕会为此失去他的所有帮助。

在她走的那一天,他仿佛预感到她再也不会回来,一向善良温顺寡言少语的他说了一句话,让她非常震惊,并且难过,他说:

“继续还是放弃,为什么每次的选择权都在你手里?”

多年以后的现在,每每想起这个人,她都愧疚难当。仅仅是愧疚,有后悔吗?她时常问自己。然后,她沉思良久,摸着自己的心,回答自己:不,我不后悔,虽然我现在有些心慌,有些着急,但倘若给我第三次机会,他仍能不计前嫌地接纳我,我还是会第三次地离开他!

她还是想找个能碰撞出火花的人,哪怕一点点呢!

人是多么矛盾的动物!女人尤其是!犯起贱来,真贱得够可以的!

可有什么办法呢?她就不是那种女人,她做不到和男人各取所需!那样做,比让她死还要难受,她宁愿去选择死。

说到选择死,她还真这么干过一回。那是离婚当天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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