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958800000030

第30章 行政行为法律适用的程序(3)

在第三步骤中,适法主体所进行的认识、解释和理解等主观能动的行为更多、效果更明显,其自主性发挥得更加充分。如结合其已确认的案情与所选择的法律规范,对于规范中的“情节严重者”、“数额较大者”等概念都要进行最终的裁量和明确。这一步不能简单地看做是第一、二环节的重复,在这一步中所完成的任务是第一、二步骤中所不能进行和完成的。在还没有选择法律规范或具体条款时,是不可能对案件中的情节是否属于特定规范中所规定的采取某处理措施的法定情节进行认定的。对案情的最终确定应与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才能完成,在这种结合中,除了法律规范关于行为要件、案件情形等相关规定外,法规的效力范围同样有着重大的作用。如一所建筑物如房屋建在路边,这是在第一步骤中予以确认的,但其是否是所选的规范中规定的“违章建筑”,则只有在第三步骤中才能认定。并且,除了要确定这所建筑是否符合“违章”的要件之外,还要查明该所房屋的修建时间,如果其是在该规范生效之前所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则其不属该规范所规定的“违章建筑”。这一阶段也必须是在第一、二环节的基础上进行,其在一定程度上受前两步骤中所确定的结果的限制。

这一环节中的主要内容是对所选择的法律规范中的条文及其中法律概念重新进行理解,明确其含义,重新审视相对人行为是否符合规范中有关行为要件的规定,检查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要件是否相符和一致,并根据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处理决定。

在一些情况下,案件事实的认定还必须以相应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为要件,这时第一步骤中的任务只能在选择法律规范后才能进行和完成。如【案例31】下岗工人不服市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案中,相对方C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向出版物发行单位销售出版物的要件,不能定性为“批发”,行政主体对相对方C的行为认定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案例44】设计院诉省地矿厅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案中,案件的处理最根本的是要解决相对方开发、利用地下温泉行为的定性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最终定性决定了其他几个如法律依据的选择、行政主体的管辖等问题的解决。

当相对方进行了数个行为时,还必须分清其是否构成多个违法行为,是否触犯不同的规范、构成不同性质的违法,是否会发生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案例33】

何某不服城区建设规划土地局行政处罚案中,相对方何某实施了两次违法行为,构成两次违法,必须适用法律规范给予两次处罚。【案例37】杨某不服税务局行政处罚决定案中,个体户杨某殴打税务局执法人员王某的行为,同时侵害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同一行为事实导致两次违法,不同的适法主体则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两次处理。【案例32】张某诉县工商局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案中,针对相对方的行为既发生行政处罚又发生刑罚的适用,当有必要进行刑事处罚时,行政机关有义务进行移送。

8.2.4行政决定的作出及其形式

在这一过程中,适法主体所决定的内容,是第三步骤中已经确定了的内容。在这一过程之前,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活动已经基本完成,决定的作出是法律适用结果的外在表现。行政行为法律适用的结果,表现为特定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决定内容上必须能体现法律适用的过程,其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及相对方的身份及名称,最后的、明确的、惟一的处理,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规范,说明理由,救济途径及其受理机关、期限等。行政决定的方式分为要式的、非要式的、书面的、口头的。简易程序中,可口头直接告知;特定的行政决定必须制作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的法律文书。

在作出决定阶段,要防止行政主体出于规避司法审查的考虑而假抽象行政行为之名行具体行政行为之实,故意使其决定中处理的对象模糊化,使行政相对方不可以该行为违法而提起行政诉讼,如【案例13】隆重胜石材厂诉政府文件侵犯经营权案中,就假抽象行政行为之名行具体行政行为之实的处理决定,必须查明其实质,侵害相对方合法权益的,应赋予相对方申请救济的权利。

8.3法律适用的重新开始与重复进行

法律适用的重新开始,是指适法主体的法律适用没有实现就特定的法律关系予以确定的任务,该适法者或者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有权主体依法就同一案件事实重新进行法律适用,并最终确定法律关系的情形。行政行为法律适用程序的重新开始可能发生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特定的行政决定作出并生效之后。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前,适用法律的行政主体发现自己适用法律规范的行为在程序上或在案件的实体处理上,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时,其可以推翻之前进行的适法活动,重新适用法律规范作出行政决定。

一般而言,只要在法律规定的处理期限之内,行政主体重新进行适用法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但因为最初的适用法律的行为并没有导致特定行政决定的作出,所以,它还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适用的重新开始”。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适用的重新开始或进行,是指在适法主体适用法律并作出处理决定之后,因为发生法定的事由,导致最初适用法律的行为及其结果无效或被撤销,适法主体需要重新进行法律规范的适用并确定特定的法律关系的情形。

法律适用的重新开始,其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最初适用法律的行为因为违法或不当而被撤销,并且根据撤销者要求进行重作。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除这种原因外,还有可能因重大情势变更或其他原因,原行政主体自己撤销或废止原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可能发生法律适用的重新进行。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要件,特定法律事实的发生,是适法主体重新进行法律适用的前提条件。因为法律适用的重新进行而损害相对方的信赖利益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予以赔偿。

法律适用的重复进行,是指适法者适用法律作出处理决定之后,在该决定仍为有效的情况下,又重复进行法律适用并作出另一相同或不同的处理决定的情形。一般而言,法律适用的重复进行是为法律所禁止的。行政行为法律适用的重复进行,会导致行政主体适法行为的反复,与行政行为的确定力要求不符合,也违背行政法的信赖保护等原则。行政处罚中,如果行政主体重复适用法律,可能导致重复处罚,这与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如【案例39】王某不服成都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中,成都市工商局对王某的行政处罚构成重复处罚,法院依法予以撤销。法律适用的重复进行,其结果一般是第二次适用法律的行为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中,“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视为行政行为法律适用的重复。也就是说,即使是在法律规范要求重作的前提下,适法主体也不得进行法律适用的重复。适用同一法律规范的不同条款,不属于法律适用的重复进行,如《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言外之意,就同一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和罚款以外的其他处罚时,就不属于法律适用的重复进行,是为法律所允许的。

严格来说,法律适用的重新开始和重复进行都是发生于法律适用行为生效之后。在行政决定作出或生效之前,适法者在法定期间内重新进行认定事实、选择法律规范的适法活动,不构成法律适用的重作或者重复。

同类推荐
  • 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

    近年来,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日渐成为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地处理各类医疗纠纷,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于《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改变了施行已久的医疗侵权纠纷二元化处理模式,医疗侵权责任不再按照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区分,而被《侵权责任法》统称为医疗损害责任。
  • 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论

    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论

    本书包括八章:绪论、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知识产权对民法理论的影响、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现代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他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与途径、高新技术贸易中的法律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 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

    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

    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多随着企业规模和交易规模的扩大而被不断放大,必须通过事先安排或主动干预,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去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消极影响。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有效的合同管理,必须是合同内容管理与合同行为管理相结合,以全面实现交易目的、降低法律风险。
热门推荐
  • 世界末路

    世界末路

    我只是一个宅男屌丝,生活倒也过得自在,只是有一天彻底变了······“人类的路,在何方?”无数人在呐喊,也有无数人在绝望在迷茫,到最后的彻底绝望!丧尸,人类,动物,谁又是最后的获胜者?
  • 无极邪尊

    无极邪尊

    当今世界,龙力为天!李云康身为国家大元帅之子,却被断定为经脉逆流,今生无法修炼龙力,成为帝国最大的废物,名副其实的虎父犬子!但,他绝不甘平凡,不甘命运如此!潜心修炼,驰骋风云,龙霸乾坤!
  • 颠覆世界废物七小姐

    颠覆世界废物七小姐

    ?她是23世纪最顶尖的杀手之王,也是23世纪最红的明星”Pourrealtalent”又是世界最伟大的科学家,机械家“韩霜”,和顶尖医学家冷興“却因组织的背板者而不幸身亡。墨懿孀,岚郭国的废材郡主,墨府的七小姐。天生废材,花痴成性,其丑无比,硬是仗着太后和墨丞相的宠爱嚣张无比,胸无点墨,应追四皇子不幸坠马而死。当她变成她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岚郭国六皇子岚奕沧成,6岁成为斗师,14岁成为斗圣。史上最年轻的斗圣,大陆第一天才无疑,当她遇上他,是死敌,还是朋友或者跟加亲密的恋人?
  • 闪婚贵妻

    闪婚贵妻

    慕家有女初长成,传言中还是个什么都不会草包,谁娶谁倒霉。结果慕语心阴差阳错成为了姐姐的替嫁新娘,新郎还是豪门中的贵族单身汉。大家都说,唐亦辰这下闪婚是彻底地赔了身份名誉又折兵。能屈能伸小女子和沉默寡言的豪门公子,偏偏相处有道,各种搞笑,温馨和粉红大戏连番上阵。慕语心渐渐地爱上唐亦辰,可是却在大胆告白时,遭受打击。“唐亦辰,我爱你!你爱我吗?”慕语心战战兢兢地站在唐亦辰面前,可是眼神却十分真挚。唐亦辰面对慕语心的告白无动于衷,也没有任何表示……当慕语心失踪时,唐亦辰才发现自己明白得太晚。“我把她弄丢了!”这一句换来却是他人一记铁拳。“唐亦辰,你不配拥有她!”
  • 永望楼兰

    永望楼兰

    今晚的星空,好像如当初的一模一样,我已在这里等待了不知多长的时间,我脚下的土地是曾经的山峰,我头上的黑夜譬如你深邃的眼眸,记忆中的一切都与我的生命一起流逝而去。
  • 动画电影叙述艺术

    动画电影叙述艺术

    从动画电影艺术的内部角度纵观其故事的构成问题,分析传统的几大叙事元素,即人物、情节、时间、空间和修辞等,以求对动画电影故事产生和创作的范式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在解析带有人类集体无意识和具有普遍经验意义故事模式的同时,寻求其中的差异性与独特性,力求呈现一个相对全面的、客观的动画电影叙述研究。
  • 8号女主角

    8号女主角

    8号,是她的编号,面对一个“多情”的男友,她该怎么应对呢?大学里的学业、师生情、友情、爱情、亲情,蓝格格和具靛青有着怎样的经历?
  • 今日有鬼

    今日有鬼

    本文以坑,小伙伴们可以骂我,是我不忠心,让这孩子夭折,或许以后有机会会好好保护他……嗯,其实如果评论区有超过十个骂我的我就会重新回来。但一定不会!因为没人看
  • 爱转三千年

    爱转三千年

    她,不过是现代21世纪的普通女孩,却因在3000年前有一段缘……她,不就是爱上了她前世的爸爸吗?却得忍痛帮他追前世的妈妈,可恶的老者,骗她说有什么缘分,她的缘分呢?她,迷茫了~~是司马俊吗?呸呸,那个死人渣……--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汽车路过相思河

    汽车路过相思河

    《中国小小说名家档案》丛书百部小小说名家出版工程,旨在打造文体,推崇作家,推出精品。集结杨晓敏、许行、聂鑫森、孙方友等当代小小说最华丽的作家阵容和最具经典意味的力作新作,由100名小小说名家一人一册单行本(共100册)组成,兼容不同年龄不同区域不同流派不同内容不同风格,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个小小说的系统出版工程,是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少年读者认识社会人生、充实人文精神,提升文化素养,增强写作能力的最佳读本。本书为“中国小小说名家档案”丛书之《汽车路过相思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