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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回忆

只睡了几个小时我就醒来了,这些年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每次喝酒之后我都睡不好觉。此时Doris还紧紧的依偎在我的怀里,我下意识的把她抱得更紧,生怕我一不小心她就要飞走了,我是如此深爱我怀里的这个女人,走过了千山万水,经历了风风雨雨,我终于得到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虽然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我也不知道以后我会和她是什么样子,我们会经历七年之痒么?我们会经历那种牵着你的手就像左手牵右手的时候么?人们都说恋爱的时候是美好的,婚姻才是最平淡却又最能考验人的时候,我们准备好了么?

静下心来好好想了下,如果这时是白天的话,我一定会大声的喊出来,我已经准备好了!

Doris睡的很香,我本想把她叫醒陪我聊聊天的,但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就让她静静的在我身边这样睡着,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慢慢躺起了身子,借着手机的光看到床头柜上居然有未拆封的香烟,于是我拿起来点了一只,头有点晕,抽烟可以让我提提神。我打开手机一看,昨天晚上发的微信朋友圈人气忒高,差不多都是朋友们送来的祝福。当然也有一些豪爽的朋友们更加直白的话语,比如好一对狗男女之类的,祝你们春梦了无痕的。都是一些真性情的朋友,这样的话也让我觉得很开心。

最让我觉得意外的一条评论,是死党鑫仔发来的:“一代情场老将,终于弃刀封甲了,让我们为那些错过你的姑娘默哀。”

这鑫仔是我五年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对我也算是相当了解,这些年我经历的种种他也都清楚。看到他这样评价我,我的虚荣心顿时得到了一丝小小的满足。这些年我遇见邂逅了不少姑娘,我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厮杀成他所说的情场老将,也算是这些姑娘的功劳。当然我这话可能有些偏激,人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人,这是宿命,我们永远也无法躲避。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么多年走过来,我已经不再是一个天真胆小却又放荡不羁的人,我可以很自豪的说,我虽然不敢说我是多么好的一个男人,但绝对是值得拥有却又唯一的一个男人。

恍然间,我想起了好多人,石头,Shine,小美。我不知道她们如今在何方,也不知道她们现在到底怎么样。即使我现在已经拥有了Doris,可每次想起这些人,我心中依然对很多事情历历在目。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我记性太好了还是确实对这些事情记忆深刻,但是如果要我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前者。

我确定Doris就是我的终结者,我也下定了最大的决心准备和她一条道儿走到黑。今天在这个宁静的夜晚,在我最心爱的女人在我身边熟睡的时刻,就让我最后一次回想起曾经这些让我爱过痛过的姑娘们,如果这时旁边有吉它的话,我想弹一首属于自己的乐章,去祭奠那些永远一去不复返的岁月。

2006年,我在深圳,在那个后来举办了跳楼比赛的大公司谋到了一份工作,具体是在那里面一个冲压厂的仓库里当仓库管理员。06年的春节我没有回家,自愿留下值班。一是刚到那个公司,怎么的也要在主管面前好好表现下,其实这只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公司那种让我现在想起来都感觉到变态的放假制度--春节总共才放七天假,买票难不说,就算买到了在路上就要耽误三天。春节回家过年了正月初三就要往这里赶,路上那叫一个挤哦,这在我看来是实在受不了的。

我计划的是春节期间好好加几天班,然后开年了跟组长请个假,去武汉玩几天,不为别的,我喜欢的姑娘王丫头在那里呢!

王丫头是我的同学,初三就认识了。我们初三的时候又重新分了班,这个姓王的姑娘分到了我们班上。初次见她的时候,感觉她长得好像SHE里面的Selina,又漂亮又乖巧。按道理说我那时正处在要好好学习的年龄,可还是对这个转学过来的姑娘动了心。不过喜欢归喜欢,我却没有真正告诉她我很喜欢她。在那个青涩的年纪,我也没有太多的心思去喜欢一个姑娘,虽然读书成绩不好,可我还是要收起我那颗易燃的少男之心,因为我还要混毕业证啊。

建飞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我虽然喜欢王丫头,但一直都是属于暗恋的状态,上课的时候默默的多看她几眼,下课了没事的时候就去有意无意的和她讲几句话。建飞这家伙比我幸运多了,居然和王丫头成了同桌。不过我却从来不担心建飞会喜欢上她,因为那时候班里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建飞喜欢刘老师,而且喜欢了不是一天两天。我一直觉得建飞这家伙挺长情的,从小学一直喜欢刘老师到初三,这在那个青涩的年代真的是非常难得的。

一直到初中毕业,我也没有告诉王丫头我喜欢她。本来那个时候的爱恋是不用夹杂那么多现实因素的,喜欢就去追寻,但我干什么事情都想得特别多。王丫头家里条件蛮好,具体有多好我也不清楚,反正只知道家里比我家里好多了,那时候我一个礼拜零花钱才十块,可是她就已经五十块钱了,这对于我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我知道有个词儿叫门当户对,她对于我来说有些高攀不起。虽然那时候男女之间的一些欢喜在现在看来是多么幼稚,可我当时已经想到了万一我和她交往的话,以我的条件,我能给她什么呢?想了想,还是把这份爱恋放心里吧。

这世界上,最难隐藏的就要算对一个人的喜欢了吧!初中毕业之后,王丫头上了我们县一所二等中学,离我们原来的初中没有多远,而我则去了市里的一所中专。我一直承认我记性真的蛮好,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淡忘我对王丫头的喜欢。那时我身边也有好多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我觉得她们都无法和王丫头比。那时候没有手机,连固定电话都很少见,于是有一天我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信里介绍了我现在的学校和生活,然后又天南地北的扯了一通,但还是没有告诉她我喜欢她,怀着忐忑的心情将这封信寄了出去。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我居然收到了她的回信,这让我高兴的中午都忘了吃饭,连忙给她仔细的回了一封信。从那以后,我们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即使放假了我们也很少见面,因为她的故乡并不在我们这里,每次一放长假她都要回老家。而我回家了也要帮父母干这干那,所以差不多一年我们也只有在过年前后见上一面,这一面,我想我的激动跟牛郎见到织女是差不多的。

很快两年就过去了,我的中专也要读完了,上这所学校的时候说好的制度是二年制,包分配工作。这在当时是多么实在的制度啊,关键是从小到大我们也没有出去看过这个世界,一听说分配的工作差不多都在深圳广州这些地方,我就甭提多激动了,虽然后来事实证明让我激动的东西和我的天真是成正比的。

刚开始给我分配的工作是在东莞虎门一家小企业里坐流水线,看着挺舒服的,可是一天天坐下来也感觉挺枯燥的,每天就重复那么几个动作。去那里稳定之后我给王丫头写了一封信,因为在此之前她并不知道我去南方了,当她的同学把这封信给她的时候,还开玩笑说是林则徐写来的,这让她很是意外,打开一看才知道是我写来的。

到那时,我还是没有告诉她我喜欢了她好久好久,我甚至觉得这样挺好的,也许我把这窗户纸一捅破,可能连朋友都做不了了。而且那时候我也有了一份工作,虽然这工作并不怎么样,但我不在乎这些,我想通过我自己的努力,让自己能够给她一个安稳的依靠,想想还是挺有动力的。后来她给我回了信,跟我讲了她现在的生活状况,还叮嘱我在外边好好照顾自己,当我看到这些字眼的时候,可想而知是多少的激动,跟红卫兵得到领袖赞赏似的。

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书信联系,很快我就用我的工资买了我人生中第一部手机。那时候王丫头的爸爸也给她买了一部小灵通,这在当时读书的学生中间,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很快我就知道了她的号码--事隔这么多年,我到现在依然还记得那个号码。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一直通着书信,偶尔打个电话聊聊天,最多的还是短信。我记得我那个手机最多可以存二百条短信,很快就存不下了,于是我就精益求精的挑选出最值得存的存储着,但很快又存不下了。每天晚上我就是翻着一条又一条让我觉得温暖的短信慢慢入睡的,很快又过了一年的时间。王丫头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又乖巧又有气质的美女,我也不再是那个毛头小子。

那个时候的工资是很低的,一年下来我存了五千块,这在那时已经是一笔可观的钱了。可是我觉得这离能够给王丫头一个安稳的依靠还太远太远。我觉得老是呆在这个小公司不是个事儿,听朋友说深圳那边机会挺多的,于是我毅然辞职,去了深圳,去了那个后来一上新闻就挨骂的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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