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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北广录取通知书那天林可也同时给我打来贺电,而且告诉我她也考上了。我很惊讶,但从她的口气更多的是开心。她说要单独约我吃饭,说要庆祝一下。反正没事,去呗!
林可那天穿得格外漂亮,准确地说是时尚。在我的印象里,高中这三年林可都一直挺乖的,从来不违反校规校纪不说,就连每天都要穿校服这个最无耻的规定她都严格遵守着。相比之下,丛姗经常因为这事儿被老曹臭骂。今天,林可的短发上别了一个乳白色的卡子,是一个造型特别的蝙蝠。她化了淡妆,这也是我第一次看见,柳叶眉、眼线、腮红、粉底、唇彩一样不差。她穿了一件和头上那个卡子很配的乳白色连衣裙,这种连衣裙现在已经很少见了,看起来很复古。两个肩膀很高、很宽,特别像中世纪欧洲那些皇室夫人穿的那种。最突出的是那双皮鞋,从她进饭馆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暗红色看上去格外沉稳,仔细看的话,上面却“雕龙画凤”般有些许暗花。她还穿了一条乳白色的短筒丝袜,就是还没过膝盖的那种,有点像足球运动员腿上的袜子。这种丝袜在今天看来司空见惯,但在2000年的时候确实是个新鲜玩意。总之一句话,今天,只能用出水芙蓉来形容林可。
“你知道他们几个考上哪了么?”林可问我。
我看着坐在对面的林可一直犯愣。林可用手在我的面前晃了晃,说:“干吗呢?”
“你今儿这是唱得哪出啊?”我醒过神来,问她。
“什么啊?”林可显得有点不好意思。
“穿得跟没落贵族似的。”我咬着筷子说。
林可不知道说什么,只是低着头笑。
“你刚才问我什么?”
“我说你知道他们几个考上哪了么?”林可又问了我一遍。
“不知道,没联系。”
林可失望地说:“我联系过姗姗,但找不着她,她妈说她旅游去了。”
“丫本来就一疯子,毕业了还不放鹰?”我沉默了一会又说:“我就知道胡子丫报了军校,不知道考上没有。”
“我估计他肯定行!他学习也不次,家里再找找人什么的。”林可说。
“嗨,就算考上出来也一军痞!”我不服气地说。
那天我和林可在小饭馆里酒足饭饱,俩人挺开心的。而且我们俩约好了以后在大学里一定要互相照顾,有什么事都得跟对方通个气儿。最后,我目送林可穿着那身漂亮的“洋服”上了公共汽车。
开学后林可和摇滚妞儿彭小瑛成了一个专业的同学,也许是我们在看榜那天见过的原因,她们俩一见如故。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林可总告诉我,她发现彭小瑛是一个非常强悍的妞儿。从她的外表到言行,再到她画出的画都是那种剽悍骁勇的!而且彭小瑛非常博学,这是让她出乎意料的,因为那会大家都说学习不好,考不上大学的才考艺术类,可彭小瑛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古博今!林可不禁从心底里佩服她!比起同样强悍的丛姗来讲,彭小瑛的强悍是从骨子里迸发出来的,而且有理有据。最重要的是,比起丛姗,彭小瑛是个直率的人,她说话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直来直去。时间不长,林可和她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大一开学后没多久,林可和彭小瑛有一次食堂吃饭的时候碰见了我。我和林可自上了大学以来关系比以前更加密切了。毕竟是3年的高中同学,而且高中的时候我们关系本来就很瓷,这一到大学我们俩的关系就有点肝胆相照的意思。
她和彭小瑛坐在一个桌子上,我端着一个塑料盘子左顾右盼找座位。林可喊我的名字:“越辰!”
我看到她以后,就像见了救星一样,急匆匆地走过去,坐到她旁边。坐下以后就高声抱怨:“妈的,怎么那么多人?”
“你吃饭人家就不吃饭啦?”林可说。
“她叫什么来着?” 我指了一下对面的彭小瑛问。
“对了,我还没给你们介绍。彭小瑛,现在跟我一班。这是王越辰,我高中同班同学。”林可为我们俩人互相介绍。
“你好。”彭小瑛放下筷子,礼貌的伸出手和我握手。
“你好。就这一次,以后咱不来这套啊!哈哈!” 我打趣道,然后也把手伸了出去。
“什么?”彭小瑛一边握手一边纳闷地看着林可。
“哈哈,他的意思就是说握手这事儿太正式了,就这一次就够了。”林可给彭小瑛解释道。
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因为无聊我问了彭小瑛好多问题,什么哪儿的人啊、什么星座啊、血型啊、家里的情况啊,弄得彭小瑛一阵阵地尴尬。林可的脚在下面不停地提醒我,后来她总拿这事埋怨我:“就算你对人家有意思,也不能第一次交谈就这么八卦吧?对你真是失望至极!”
其实那天的情况我觉得并没有像林可说得那么三八,其实只是吃饭的时候无聊随便扯蛋而已,甚至当时我对彭小瑛一点儿都不来电。我看着坐在我对面吃饭的这个面容清秀,穿着摇滚的南方妞儿甚至是一阵阵地鄙视,我不知道林可怎么和她混在一起去了。因为在我那时候的经验里,南方人普遍都很鸡贼。南方女孩儿往往都是八婆、小心眼、势利眼的代言人。而我们北京妞儿一般都比较仗义比较“爷们”。我从内心里不希望林可和她们搅合。
“你湖南哪儿的?”我问。
“张家界。”彭小瑛干脆地回答。
“没去过,听说挺美的。你去过吗?”林可问我。
我摇摇头,说:“我去过他们的兄弟城市。”
林可和彭小瑛对视不解,我说:“张家口啊!”
她们俩都笑了一下,我又问:“你觉得北京怎么样?”
“就那样吧?没我想象中好。”彭小瑛喝了一口鸡蛋汤说。
“你觉得应该什么样?”
“以前看电视觉得蛮好的,高楼林立,跟美国似的。”彭小瑛有点失望地说。
“大姐,咱们现在这是朝阳东边,都快他妈到通县了!等以后我带你去市里溜溜!”我不屑地说。
“行啊!”彭小瑛答应得很痛快。
我用脚丫子勾过来身边的一把空椅子,把腿搭在上面,点着一根烟看着林可和彭小瑛。她们俩还低着头细嚼慢咽地吃着,我看了看桌子上彭小瑛的CD机,随手拿了过来,把耳机塞进耳朵里,可不管我怎么按播放键,里面就是不出声,我有点气急败坏地说:“什么破玩意?怎没动静啊?”
彭小瑛伸过手来,拨了一下“HOLD”开关,然后又按了一下播放键,一阵狂乱的金属乐立刻传进我的耳朵。其实我被吓了一跳,但我顾及面子还是不自然地随着音乐晃动着身体,林可和彭小瑛相对笑了一下。
“这叫重金属吗?”我大声问彭小瑛。
“……”彭小瑛一脸茫然。
“什么?”我摘下一支耳机。
“这是金属,但不是重金属,摇滚乐分好多风格。”彭小瑛脸上的表情是一种沾沾自喜。
我关掉CD放在桌子上,对彭小瑛说:“你说为什么会有这种音乐?”
“这种?这种怎么了?”彭小瑛盯着我。
“闹腾啊,听得我心都慌了。”
“那你刚才不还甩呢么?”林可说。
“我那是闻歌起舞!给点儿反应!”
“咱北京都有谁玩儿摇滚啊?”林可问我。
“我就知道崔健、魔岩三杰、唐朝、黑豹。”
“你还知道魔岩三杰?”彭小瑛惊讶地看着我。
“操,我怎么不知道?”
“那你说说都谁?”彭小瑛问。
我掰着手指头说:“窦唯、张楚,还有……还有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唱《姑娘漂亮》的那个!”
“何勇!”彭小瑛蔑视地提醒我。
“对对对!我操!就是丫挺的!何勇!他还唱那《钟鼓楼》是吧?”我拍着桌子说。
“还有《垃圾场》。”彭小瑛说。
“哎哟我操,我觉得丫《姑娘漂亮》那歌词儿写得真他妈够流氓的!”我抽了一口烟说。
“我也听过他的歌儿,感觉他特别神经病!”林可心有余悸地说。
“嗯!是他妈不正常!”我点点头。
“你们懂什么啊?那叫真实!……不过,不过话又说回来,他是有点儿特别。我估计他以后得做出点儿牛逼的事儿来!”彭小瑛说。
后来还真让彭小瑛说着了,我大二那年,也就是2002年,33岁的何勇因为在家中莫名纵火并殃及邻居被警方拘禁,随后又转入北京市某精神病医院治疗,一个摇滚战士就这样变成精神病人了。
“我以前有一哥们也听摇滚。”
“他听什么?”
“迪克牛仔,Beyond,我也听!”我说。
“得了吧!那根本不是摇滚,都是伪摇滚!”彭小瑛满脸不屑。
“什么?伪摇滚?”我惊讶地问。
“你别以为几个傻了吧唧的人在台上弹吉他就叫摇滚,以后我好好给你普及一下摇滚知识。”彭小瑛从放在我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点着。
“那你听港台的吗?”林可好奇地问。
“谁听他们啊?听他们的都是土鳖!”彭小瑛吐了一个烟圈。
那天正式和彭小瑛认识以不愉快告终,彭小瑛的最后一句话把我和林可全都归在土鳖的阵容里。后来我仔细一想,要按她的标准来说我身边的土鳖北京孩子还真他妈不少。一个从南方来的外地人居然反过来说我们皇城根的人是土鳖,这是让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不过就在那天,我觉得这个妞儿非同一般。
在刚上大学的日子,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因为有太多陌生的面孔一下摆在我面前。有的美若天仙,有的普普通通。当然,还有一些歪瓜裂枣,但就连这些歪瓜裂枣我都觉得和蔼可亲,因为毕竟是从没见过的那种歪。而且这些陌生面孔的背后,更让我觉得感兴趣的东西是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有着不同的生活背景、教育背景和人生经验。他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乃至每一个眼神都让我觉得怦然心动,因为我要用一种新的说话方式、新的肢体语言或者思维模式和他们一起交流。进而言之,我也要以焕然一新的姿态去迎接这崭新的大学生活。
我从没住过集体宿舍,当时高中的时候学校里有一些住宿的学生都是来自别的区。当时我觉得,除了食堂的饭菜可能不太可口以外,我觉得他们是那么值得我羡慕。每天可以一起做作业,不会做的时候可以互相抄一下;每天晚上可以一起砍大山,不用面对父母无穷无尽地唠叨和责骂。每天没事的时候可以在宿舍里玩玩牌,不至于像我一样,只能自己一个人拿扑克牌算命。
当我住进宿舍的第一天,我就对那哥几个很热情。把我从家里带来的吃的给他们吃,把自己的漫画书给他们看。他们呢?把自己从家乡带来的土特产分给我吃,总之第一天的宿舍生活美好而愉快。我们四个人一夜没睡觉,各自聊着自己家乡的风土人情,然后聊聊自己的故事、聊聊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梦想。不管后面如何,起码开学第一天,每个人都那么单纯。就连我这种不怎么单纯的人都仿佛被大学的空气净化了一次。
在大学初期,我发现有好几件事让我兴奋。第一件事就是可以在校内校外随便抽烟了,甚至在家里抽烟我爸妈都视而不见。第二件事就是恋爱自由了,我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的恋爱自由是把大学作为分水岭,难道自我们迈入大学校园的第一步起,就意味着我们的智育和生殖器突飞猛进地成熟啦?第三件事就是考试不需要考得多好,但务必得及格,及格万岁。第四件事大学是可以随便逃课的,请假也只是走个形式而已。这几件事有个统一的意义,那就是给了我们一些所谓的“自由”。这来之不易的自由让我如鱼得水,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挥霍。但我起初总是找不到挥霍时间地最有效方法,最终我只能选择最刺激的那种:泡妞。
我像一只贪婪的狼,凭借敏锐的嗅觉每天伺机寻找猎物。但我察觉到我下手似乎有点晚,当我悟到泡妞可以解决心理、生理等诸多问题的时候,我们班最丑、最胖、狐臭最厉害的女生“大仙儿”都有了男朋友。我倒吸一口凉气,高呼始料未及。我只能把目光放得更长远一些,把网撒更大一些。
每次在整个美术系一起上的公共基础课上,我的眼睛就像雷达一样,我在将近容纳100人的教室里仔细打量着每一个妞儿。最后的结果就是,我,成精了,我居然可以看穿坐在我前面好几排背对着我的任何一个妞儿,包括她们的身高和三围。如果她们有机会侧过脸来和旁边的同学说上半句话,我就能通过这张1/3的脸颊看出这个妞儿全相是否标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