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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七十年代的四季歌(4)

父亲上中学时功课优异,音乐天赋尤其好。他是就读的中学里,小提琴拉得最好的学生。然而,无论是祖父还是四爷爷,都不可能供他继续求学,上他梦想的音乐学院了。父亲中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在哈尔滨的一家小型工具厂给职工教书。可是这份工作他并不称心,1956年,大兴安岭开发上马,年仅十九岁的他没有同家人商量,毅然报了名。当四爷爷得知父亲要去大兴安岭的消息时,他已即将踏上北上的旅程了。四爷爷赶到火车站,找到父亲,泪涟涟地送给他一双七毛钱买的球鞋,还把身上的中山装脱下来送给他。父亲一去三十年,直到病逝,再没回到哈尔滨。他与四爷爷在火车站的告别,竟成永诀。

父亲来到天高地阔的大兴安岭,先是与几个朋友,在漠河乡办学,接着参加了放映队,给各个林场放映电影,丰富伐木工的文化生活。据说父亲做放映员的时候,热恋上了酒。冬天的时候,户外常常零下三四十度,父亲带着放映机和拷贝坐在马爬犁上,在林海雪原穿行,怀揣酒壶,走一程就得喝几口暖身子。而各个林场,总是好酒好肉款待放映队。有时候电影还没开演呢,父亲就被灌醉了。放映员醉了,银幕上的喜怒哀乐无法上演,人们只能眼巴巴地等着父亲醒来。结束了放映队的生活,父亲回到漠河做教师,有了终身相依的伴侣。母亲认识父亲的时候,才十七岁,是乡广播站的广播员。因为是乡长的女儿,模样俊俏,嗓音甜美,给母亲介绍对象的人很多。可她最终还是选择了贫穷的父亲。母亲说父亲英俊,开朗,有才。他的毛笔字漂亮,吹拉弹唱样样都通,爱读书。他从哈尔滨来大兴安岭时,带来的唯一家当就是书。母亲十八岁时,嫁给了父亲,婚礼由外祖母家筹办。父亲坐着马爬犁,把母亲接进了洞房。父亲最爱对我们说起母亲的一件笑料就是,新婚的第二天早晨,他刚起来,听见灶房传来母亲的哭声。过去一看,原来这个家庭主妇,因为点不着火,无法做饭,蹲在灶坑前抹眼泪呢。母亲也真是没白哭,从此以后,生火做早饭的永远是父亲。自我记事起,每个早晨,都会先听见门响,之后灶房“哗啦——”声响(那是父亲从院子里抱来劈柴了),接着是劈柴“噼啪噼啪”燃烧的声音,再接着是父亲哼小曲的声音(他喜欢一边做早饭一边唱着),最后是父亲挨个屋子热情洋溢的叫嚷声:“起来啦,起来啦!”这说明早饭妥了。

父母婚后两个月,把帽儿山的二叔接来读书。父亲辅导他,考上了齐齐哈尔医学院,成为大兴安岭最早考上中等医学专科院校的学生。我出生的次年,全家从漠河乡移居到三合站,然后又到了十八站林业局,最终定居在永安。不管换多少地方,父亲的角色始终不变,一直是教书匠。只不过到永安以后,他做了校长。“文革”开始后,父母先后倒了霉。父亲去“五七干校”,母亲因为来自中苏边境的漠河,被划定为“苏修特务”。父亲一两个月才回家一次,母亲若是被拉出去批斗,我们在家就没人管了。母亲说有一回她挨完斗回家,一进屋,发现我独自在炕上睡得正香,可枕畔却盘着一条蛇!我们家在山脚下,那是夏天,窗户敞着,蛇就是这样爬进来的。母亲说她被吓得半死,以为蛇会咬我。可是这蛇绕着我爬了一圈像是给自己画了个句号,溜出窗户了。多年以后母亲忆及此事,还一脸惊恐。我笑着对母亲说我属龙,蛇不好对同类下口吧。

母亲说,“文革”一开始,她和父亲就把被禁的书籍,用麻袋装着,背到松树林烧掉了。她回忆说,除了《红楼梦》等四大古典小说名著,还有巴金、老舍和张恨水的小说。父亲在我们小镇,按时下人的说法,是个另类。他喜欢拉小提琴,喜欢念诗,喜欢在“大地”干农活时,采一把草甸子的野花吊在锄头或镐头下扛回家。他被“工宣队”赶出学校后,竟然到塔河林业局找党委书记说理,人家不待见,他就坐在办公楼的台阶上控诉,说是党委决策失误,工人阶级只会毁掉学校,撤掉他是错误的,早晚有一天还得用他这样的人。

父亲去粮库后,和那儿的装卸工打成一片。他的酒喝得更甚了,而且学会了打情骂俏。我们小镇有一个叫田荣的女人,矮矮胖胖,倭瓜脸,屁股跟洗衣盆一般大,没心没肺的,整天跟鹅似的嘎嘎乐,男人见了她,都爱抱她一下取个乐子。父亲落魄后,有一次喝多了,见着田荣竟然也伸出手臂抱她,而我家的狗在一旁跟着热情洋溢地摇尾巴,路人见之,无不大笑,气得我直想剁掉父亲的手和狗的尾巴。父亲在粮库时,常揣着一兜黄豆回家,给我们炒豆子。我们说这是偷,他辩驳说粮库的人都这么干,他不拿,别人会瞧不起。而母亲参与“六大股”杀牛时,他也支持,是他深夜把牛肉担回家的,说是老牛成了废物,不能为生产队创造剩余价值了,该杀。只是杀牛时,属牛的他躲得远远的。

父亲懂得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别人聊什么,他都能接上茬。小镇人嫉妒他什么都能插上话,送他个“迟大白唬”的外号。我讨厌别人这么叫他,上初一时,有一天课间操,去水房接水喝,一个男生在我背后叫了声“迟大白唬”,我怒火中烧,扔下茶缸,操起炉旁的一截松木杆,打算教训这个男生。他见势不妙,撒腿就跑,我一路追出水房。男生腿长跑得快,我就把松木杆当标枪一样投掷过去。虽然没命中目标,但把他吓得哇哇直叫,溜出操场,下一节课都未敢上。从此后他见着我,躲躲闪闪的,再不敢当我的面,喊父亲的绰号了。

父亲是个内心情感丰富的人。他拉小提琴,往往拉着拉着,眼睛就会湿了。他写毛笔字,也是写着写着,就要吟诵他喜欢的诗词。而他喝酒喝到兴处,会用筷子敲碗,唱起歌来。我们姊妹三个,他最喜爱的是我。每到春节,他为邻里写对子,我会帮着他把《春联集全》的书打开,裁剪红纸,铺展开来,让他挥毫。待墨迹干后,再将它们一幅幅折叠好。除了做他的“书童”,我还在他的鼓励下编春联,供他挑选。有一年我家的仓房贴的就是我创作的春联,我把父亲的小名“满仓”编了进去。父亲写完后,我点着条幅,怪里怪气地叫了声“满仓”,他才反应过来,又喜又气地举着饱蘸墨汁的毛笔朝我扑来,要给我画鬼脸。

七十年代末,父亲平反,又回永安学校做校长了。几年的粮库劳动,再加上恋酒成癖,他看上去衰朽了。他端酒杯时,手抖得厉害,酒常会溢出,不得不改用大号的暖壶盖做酒盏,这样就洒不了了。他也不像从前那样爱唱歌了,他歌声的翅膀在岁月的狂风中,无知无觉地折断了。他身上唯一没变化的,是对工作的执著。除了睡觉,他就待在学校,哪怕是礼拜天。他有时会说一些奇怪的话,比如说到毛主席,他则一声长叹,说英明的他最不该娶个戏子做夫人。提到林彪,他说叛国的人没有好下场,可惜了他过人的军事才能。他还常说要是不结婚多好,光棍一条,就可以像弘一法师那样,做个出家人,青灯古刹旁,碧水青山中,远离政治运动,远离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干干净净了此一生。李叔同的《送别歌》,是他除了曹子建的《洛神赋》之外,最喜欢的词了。父亲一唠叨他的和尚梦,母亲就抢白他,说李叔同是半路出家,他也可以像他那样抛妻弃子,遁入空门呀。父亲连说那可不行,老婆孩子没人照应,他不落忍。母亲说,就冲你恋酒的份儿上,这辈子也别想当和尚了!

父亲过度酣酒,年仅四十九岁就过世了。他走的那天,老天好像在开音乐会,轻灵的雪花如音符一样飞扬。怕他在那一世会冻着,我们为他穿上了厚厚的棉袄、棉裤和棉鞋,这使他看上去像个襁褓中的婴儿。他的形影不在了,可灵魂依然活跃,我们常常能从清晨起床的母亲嘴里,听到关于父亲的消息。父亲穿着中山装去城里开会了,父亲拉小提琴把鸟儿引来了,父亲找了个模样俊俏的女人给他做饭了,等等。母亲幽幽诉说着,好像这一切不是梦,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我也常梦见父亲。有一次,我在梦中见到他坐在溪畔的石头上,身披袈裟,抚琴而歌。他的头颅因为没有一丝头发,在幽暗的森林中,就像一盏青白的灯。

2010年10月于哈尔滨

(《上海文学》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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