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很小的木屋。
屋内已燃起灯。
灯光照在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
李浪漫已坐在桌前。
他看着屋子里的一桌、一椅、一床、一灯,心中暗暗感激福老板。
这是福老板给他安排的住宿小屋,虽然家具简陋,但好歹是个单人房。
有一间不大不小的单人房住,这是其他客栈伙计想都不敢想的待遇。
此刻,李浪漫像个步入洞房之夜的新郎般既兴奋又紧张。
因为,这是他穿越到古代世界所度过的第一个夜晚。
明天他将迎来新的工作和生活。
他找着了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也找着了一个能让自己不至于睡大街的落脚地方。
在他所处的世界,他是个天才赛车手,但如今却成了客栈里的一名店小二。
福老板给他的安排的工作是,早上去菜市场买菜,中午和下午在大堂里倒茶端菜。
他认为工作不分贵贱,无论什么工作,都有其独特之处,都能提高人的某部分能力。
所以,他对于明天的工作充满了期待。
对于给一家大客栈买菜这种事,已经类似于现代世界的采购,理应是由客栈的熟手伙计来完成的,但福老板却偏偏把这项工作交给了李浪漫,不知是因为他太相信李浪漫,还是因为他想给李浪漫一个考验,或者是因为,以前买菜的熟手从中捞了太多油水。
总之买菜的工作现在已交到了李浪漫手上。
买菜就得早起,因为只有一早将菜买好,中午才有食材给客人做饭。
所以此刻的李浪漫已坐在床上,准备熄灯睡觉。
但在熄灯之前,他拿起枕边的一本书翻看起来。
这是本黄皮封面的书,书的封面上,印着《万物之书》四个字。
这本书,是他在穿越时空之前时空老人送给他的。
无论他怎么翻看,书里都是一片空白,他根本找不出一个字来。
虽然如此,他还是相信这本书是能助他一臂之力的奇异之书,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的将书本保存,就算是睡觉,也要将书放在枕边。
这本书,同时也是他从现代世界带过来的唯一物件。
翻完书本,他自口袋中取出张纸条看起来。
这是张有些泛黄的宣纸纸条,上面密密麻麻的记着明天要去买的二三十种食材和菜料。
他将纸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确认了每种食材的名字和数量之后,本想把纸条放回口袋,却停住了。
因为他忽然觉得这纸条太小,很容易弄掉,所以他想把这些食材统一抄在本子或帐薄上,一来不容易弄丢,而来也方便记账。
那么,该抄在什么本子上呢?
他看来看去,发现也只有枕边那本黄皮书是最合适的。
黄皮书不仅内页空白,而且是他随身携带的物件,所以,黄皮书简直天生就是本便携笔记本。
难道说这本书本来就是本笔记本,是时空老人给李浪漫用来记录异界经历的?
这样一想,李浪漫便一跃下床,在方桌的第二个抽屉找到了笔和墨,然后在桌前坐下,准备在本子上记录下菜名。
“大蒜,豇豆,竹笋,木耳,冬瓜……”
他默念着这五种菜名,然后在黄皮书第一页写下“大蒜”两个字。
写完大蒜,他本想接着写“豇豆”,但刚要落笔的手却立刻停住。
因为他忽然发现,书页被写下“大蒜”两个字后,竟起了一种奇异的变化!
书页上,在“大蒜”两个字后面,突然冒出了密密麻麻一大片字迹。
字迹由模糊变得清晰,最终像是印刷体般呈现在书页上,呈现在他的眼前。
只见字迹这么写道:“大蒜别名蒜头,乃半年生草本植物,以鳞茎入药。每一蒜瓣外包薄膜,剥去薄膜,即见白色、肥厚多汁的鳞片。有浓烈的蒜辣气,味辛辣。有刺激性气味,可食用或供调味,亦可入药。农谚道‘种蒜不出九,出九长独头’,六月叶枯时采挖,除去泥沙,通风晾干或烘烤至外皮干燥。”
他仔仔细细看了这些字迹,发现这些字迹赫然就是对大蒜的详细释义。
字迹一出现便不再消失,像印刷字体般清晰的印在了书页上。
这有点不可思议。
于是他又在纸上写下“冬瓜”两字。
只见书页上立刻又出现了密密麻麻一段字,这么写道:“冬瓜为一年生草本植物,茎上有卷须,能爬蔓,叶大,开黄花。果实球形或长圆柱形,表面有毛和白色粉末,皮深绿色或浅绿色,乃普通蔬菜。皮和种子可入药。喜温耐热,产量高,耐贮运,可煮汤,可炒食,是夏秋的重要蔬菜品种之一。”
字迹又一次清晰的印在了书页上。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
这本名为《万物之书》的黄皮封面书,看来并不是本空白笔记本,而是本神奇的知识之书,释义之书啊!
李浪漫猜测,这本书之所以叫作《万物之书》,是因为它能够解释世间的万事万物,给事物释义,给阅者解疑。
所以这本看似无字的《万物之书》,实际上蕴含着世间万事万物的知识!应该叫它百晓书!
以李浪漫这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本《万物之书》非常类似于字典与搜索引擎的结合。
有了这样一本无所不知的书籍,他岂不是能够在这异界中肆意纵横?
李浪漫看着手中这本奇异的书,一张英俊的脸因兴奋而发红。
时空老人对他实在太过眷顾,所以给了他这样一本在市面上绝对买不到的书。
他在心中深深的感激时空老人。
如此一来,他在冒险之路上便有了一个神奇的法宝。
他将写着食材菜料的纸条重新放回衣袖口袋内,吹熄了烛火,上床睡觉。
《万物之书》则被他摆放在枕边。
有了这本《万物之书》,他相信他一定能够在八个时空中竞速为王,快意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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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
空气中带着种说不出的清新舒爽气味,仿佛是植物的香气,又仿佛是女人身上淡淡的幽香。
阳光已洒满大地。
秋天的阳光,就像情人的手,温暖,轻柔。
李浪漫站在客栈的后院里,展开双手享受着暖和的阳光,大口大口呼吸着清爽的空气。
早晨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李浪漫热爱阳光,所以他的生活总是如阳光般晴朗。
早餐是两个热乎乎的软馒头,外加一碟咸菜,一碗稀饭。
李浪漫吃了早餐,便背上了个很大的菜篮,走出客栈,朝集市出发。
早餐时,他已向昨日那个身材瘦小的伙计询问了集市的路线。
那个瘦小伙计被大家叫作“小弟”,小弟是南方人,十九岁,来客栈已有一年多。
小弟老实怕事,刚开始简直不敢和李浪漫说话,因为在他看来,像李浪漫这种既吃了霸王餐又打破了盘子的客人根本就不像是来客栈做伙计的人。
经过李浪漫不断的解释以及听了李浪漫的几个笑话之后,小弟对李浪漫的警戒心才渐渐消除,和李浪漫成为了好朋友。
李浪漫向小弟介绍自己的时候,说自己来自南方一个叫做“赛车”的小镇,他说他以前是个赶车的车夫,还给小弟说了很多他既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的事物。小弟听得津津有味,一直到吃完早饭,小弟都还是意犹未尽。
一个现代人如果要把他的所见所闻告诉一个落后于他一千多年的古代人,怕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虽然时间还很早,但安和镇的街道已经是人来人往,非常热闹了。
李浪漫走在这群赶早市的人群当中,感觉愉快极了,也舒服极了。
这是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这也是一个真实而又梦幻的世界。
还没走到菜市,他就先看到了另外一个很大很大的市场。
一看到这个市场,他就已几乎惊呆。
他从未在现代世界看过这样的市场,因为卖这种东西的市场,在现代世界实在是难以想象的。
看来,不仅有很多现代东西是古代人没有见过的,有很多古代东西,李浪漫这个现代人也没有见过。
原来在赶早市的人里,很大一部分都不是朝菜市去的,而是朝这个市场来的。
这个市场热闹非凡,人头攒动,人们吆喝的吆喝,砍价的砍价,一片繁荣忙碌景象。
李浪漫抬头看了看市场的招牌,只见四个大字在阳光下发着耀眼的金光,看起来别具气势。
安和马市。
这个市场,就是安和镇卖马的地方。也是江湖中最大的卖马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