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往前走了,前面卖是牲畜的了。”吴远征制止想继续前行的我。
我刚要转身,便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人举着牌子卖身救母。女孩大约十三四的样子,摸样清秀,双眼红红地跪在地上,举着一块木板上头用黑炭歪歪扭扭地写着“卖身为奴,只为救母”,周围有几个聊聊看客,都是指指点点,却没有人伸手相助。我想也没想直接走过去。
倒是吴远征伸手拦住了我:“姑娘,莫要再生是非。”
我诧异地抬头看着面前这个伟岸的男子,前不久还不遗余力的救我,现在却要阻止我伸手去帮助别人。
“你帮我的时候,没想过会有这么多是非吧?”我反问。
“那不一样。”他嗫嚅。
我知道这个年代奴隶的价格和牲畜的相差无几,甚至有些还不及一匹骏马的价格高。也知道这个年代风餐露宿,居无定所的人比比皆是,但是,让我遇到了,我便不能不管,这样的年纪,在富贵人家,还是在父母膝下撒娇的年纪,而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却把自己放在了牲口市场,任人挑选。
我拂开挡着我的手,径直走向她。
“抬起头来,让爷我看看!”一个富家子弟先我一步走到那女孩子面前。
“妹子,你要多少银子救母?”我快步走向前对那女孩子说道。吴远征紧跟我身后。
“还有跟爷我争人的?!”那富家子弟抬眼看我,眼神一亮。这人有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肤色偏白,身材修长。
“吆,你个女人,还想买女人做什么?”他紧盯着我看,坏坏地笑道。
我不予理睬,直接对那女孩子说道:“你需要多少银两?”
女孩子怯生生地抬眼看看那男子又看看我,低声说道:“十两银子就够。”
我把银子递给她,她正要伸手去接,就听那桃花眼说道:“慢着!”
“没有我的同意,就想带走人?还是想买一送一呢?”一双桃花眼贼贼地看着我。
“休得放肆!”吴远征上前一步,挡在我和桃花眼的中间。
“呵!还有跟班的!怎么,把人当镖押呢?”桃花眼用审视的眼光从上到下打量着吴远征。吴远征今天穿的是镖师父押镖的公服,青色长衫,腰间系有镖局特有的标志的腰带。桃花眼能一眼看出是镖局的衣服,看来也不是等闲之辈。
这时已有更多的人过来围观,我不想在大街上与人起争执。于是,我上前说道:“人是我们同时看到的,要不我们问问,这个小姑娘想跟谁走比较合适?”我提出折中的办法。
“当然是跟爷我了,跟我之后,可以吃香的喝辣的。怎么样?小妹妹,跟爷我走吧?”说完,桃花眼就想去拉她的手。
那女孩急得直摇头,眼角已是噙着眼泪了。
“放手!你没有看见人家不愿意吗?君子不夺人所好,不强人所难。难道这你都不知道吗?”
被我抢白一番,桃花眼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这时,吴远征已经把那女孩子扶了起来,也把银两递到了她的手里。
我们三人在桃花眼愤愤不平的眼光中离开。
“姑娘,你可知刚才那人是谁?”离开集市,吴远征问我。
“兴许是哪家的公子哥,闲着无聊吧。”
吴远征看了我一眼说道:“那是御史台大夫蒋大人的二公子。”
御史台?属于朝廷统领全国政务督察工作的御史台?名头还真不小!
“那又如何?”虽然我诧异桃花眼的来头,但是我也不想被吴远征看出我的不安。再说,上都这么大,我也名不见经传的,想必日后也不大可能遇到。
“听说是不务正业,自命风liu的纨绔子弟。”吴远征回答。
看样子也知道,一双桃花眼在我身上转来转去的,不是风liu是什么,还不是仗着自己的爹在朝廷中的地位在外面胡作非为。这样的人,我怕他做什么,难道大元还没有王法吗?
“所以像我这样普通人家的,他是不会注意到的。”我笑笑。
“姑娘还是小心些好,听说,只要他看上的女子,没有能逃得出他的魔爪的。”
我不以为然的笑笑,我买下的这女孩子也不见得桃花眼怎么喜欢,顶多是好奇,图个新鲜而已,至于我,更不可能让他有什么非份之想了。
我一一问过女孩子的年龄,祖籍,还有母亲的病情。买下她也只是想到自己的身世,一时冲动,不想世上又多个和我一样经历的人而已,并没有真想让她伺候我。
女孩子也乖巧,有问必答。她说她叫李招娣,十五岁,上都余丰镇人士,家里只有她和她母亲两个人,原来在老家还有几亩地,日子倒也凑合,但是因为去年的蝗灾和水灾,桑田变沼泽,不得已,母女二人只好来上都讨生计,却不想来到上都之后,活计没有找到,母亲却染上了疟疾。无奈之下,只好出此下策,卖身救母。
我知道疟疾大多都是由沼泽地的瘴气引起来的,传播起来非常迅速。这个病可缓不得。
我叹口气,都是苦命的人。我把心中的打算跟招娣和吴远征说了,两人都是愣了。
“姑娘,你都是给了钱了,却不想把人带回去?”吴远征诧异地看着我。
招娣则是眼泪汪汪地祈求我:“夫人,俺很勤快的,能干很多活,不要赶俺走,再说,再说,俺和俺娘也没有别的去处了。”说道最后,嘤嘤地哭了起来。
“那你们现在住在哪里?”我不禁问道。
“。。。在长门外的破庙里。”招娣低着头回答我。
我再次叹了口气。转过头对吴远征说道:“尽快帮我买两间房子吧。”
吴远征还想说什么,被我用眼神制止了:“正好我也需要安顿下来,如果你和你母亲不嫌弃,就搬过来和我一起吧,正好也有个伴儿。”
招娣自然是感激涕零的样子。
吴远征办事还真是迅速,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帮我买好了几间民舍。位于长门街上不算繁华的地段,门外还有一片树林,倒也清净,正和我意。槐木大门,院子也很宽广,还有几颗桃树,正屋有个厅,两侧是厢房,还有一间偏厢。不大不小,正好可以容纳我们几人。只是,我坚持要给吴远征银两的时候,他有些恼怒。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当然要自己购置。
布置停妥之后,我看着属于自己的小屋,感慨万千。再也不用和衣而睡,再也不用睡着了也竖起耳朵来听主子的动静,再也不用睡眼朦胧地起来听候差遣,当然再也等不到那个人来了。在宫中的时候,总还有个盼头的,不是子时来,就是丑时来,不是今日来,就是明日来,可如今,再也不会有半夜的敲门声,再也不会有人半夜假扮鬼来吓唬我了。我还想起,那日他假扮鬼魂破门而入,我假装被吓得魂不附体后,他得意的笑。想到这些,胸口还是止不住的疼痛,那种叫做思念的东西塞得心里满满的。那个人就在我心里,好似要呼之欲出般的存在着,我能记起他的一个蹙眉,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切的一切。不知不觉,泪又湿了眼眶。
“姑娘,招娣她们过来了。”吴远征诧异地看着我,瞬间又若有所思的样子。
不知道,他这些天是不是也看出我的不寻常来了,有时候我怔怔地出神,有时候喊我好几遍,我都听不到,更有时候,莫名其妙地流泪不止。
我连忙擦拭掉泪痕,整理了衣衫,出来迎接她们。
吴远征这人也真奇怪,明明给人的感觉很疏远,可是却对我有些恭敬,再就是我托他办的事,他总是尽心尽力,还有坚持称呼我为“姑娘”,而不是我的名字,我都说过好多遍了,他却说女子的闺名不是随便能叫的,我解释说,我的名字是原来的主子给起的,严格说来也不是闺名,可是他还是一副坚持己见的样子。罢了,由得他吧,这几天相处下来,也知道他的脾气,怪怪的,还有些迂腐。
招娣和她的母亲过来之后,服了几付青蒿后,也逐渐的好转。就是她们的态度让我招架不了,坚持住偏厢,认为那是下人房,坚持不和我同桌吃饭,说不能没了规矩,还有见得我就称呼我夫人。
“招娣,莫要再喊我夫人了,我和你们原来也是一样的。”这日招娣将饭菜端上来之后,立于我身后。
“娘说了,夫人是救命恩人,也是主人,俺听俺娘的。”招娣辩解。
“去把你娘喊过来!”我搁下筷子说道。
招娣“哦”了一声,飞快跑到了厨房。
“夫人,可是饭菜有什么不合胃口的?”李大婶有些慌乱地问。
“来,李大婶,你坐。”我拉开凳子,示意她坐下。
“不,不,使不得。”她连忙摆手。
“那好,你不坐,我也站着。”说完,我就站了起来,“我当时给招娣钱,是让她去救命的,不是卖身钱,再说,你们也看到了,我也是孤身一人,让你们住进来,就是想有个伴儿,再就是我希望这里能像个家一样。”说到最后,我也微微红了眼眶,家的概念在我看来是温暖的所在,既然不能与爱的人组成一个家,那与有心的人组成一个家,或许也会温暖彼此的。
“如不嫌弃,我比你痴长几岁,你就喊我姐姐吧。”我转过头,对立在李大婶身后的招娣说道。
“。。。姐姐。”喊完一声,我们三人都湿了眼眶。
“我们有家了!”招娣到底是个孩子,天真烂漫的性情此刻都显露了出来。
我吸吸鼻子,是的,我有家了,不再是孤苦一个人,自此,出门会有人牵挂,生病会有人照顾,虽然那不是他,但是我也该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