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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成长笔记(2)

争强好胜,让人对自己的状况不满,而长期困于对自己的不满意里,往往还导致对别人的不满意,好像别人哄抢了他的机会、他的资源,由此充满被掠夺感。这种情绪恶性蔓延,会导致迁怒于人,致力于发掘别人的弱点、别人的不足,直至觉得全世界都欠自己的。

主流教育在这两个重要概念上的混淆,是很多不幸人生的开始。

一个很有智慧的忠告是:如果有一样东西,你踮踮脚尖就够着了,那就去够吧,这叫做努力,叫做进取;如果非要跳起来才能够到,就别费劲了,因为你无论怎样努力跳高,还是会落下来的,超出能力了,这叫勉为其难。那些咬牙切齿的攀升,用力过猛的向上,代价是对自己的损害,就像我可怜的为了争第一而没吃饱的小女儿。

当众顶撞上司的代价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5年,有一次因工作上的问题与上司发生了激烈争吵,事后证明我是对的。之后我的工作依然像以前一样忙碌,上司也没有再提什么,这事也就渐渐淡忘了,只是每次同事获得加薪或晋升,我都靠边站。我们见面的时候,他对我歉意地一笑,意味深长的眼光,让我猛然醒悟到什么,我知道,其实这件事情还没有过去,至少对他而言。

我选择了离开。离开公司的那天,我内心很平静,波澜不惊地跟上司谈了自己的想法和原因,然后客气地相互祝愿。但临走的一刻,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他:我一次次地晋升无望是不是因为那件事,他先是摇了摇头,后又肯定地点了点头说:“你要记住,没有哪个上司愿意被人顶撞,哪怕是只有一次!”我看得出,他说得有点尴尬。

现在想想,这么多年来,该做的都做了,那么小的一件事情,忍一忍就过去了,或者换一种方式解决也很简单,但我没有理智地去思考,特别是没有把工作原则与处世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为工作的成绩就是一切。在不恰当的场所贸然对抗上司,这是非常致命的。有那么两句话:“做人若没有一点认真的念头,便是个混子,事事无成”,“处世若没有一点圆滑的机智,便是个木人,处处有碍”。前一句我是明白了,后一句话,说的正是当时的我吧。那时真是认真过头,没有一点圆滑机智,一时的冲动,就让自己的前途戛然而止,多年的辛苦打了水漂,让我百感交集。

我们在求职、晋升的路上,太认真不行,太圆滑也不行,只有两者恰当结合,才是境界,才是高人。但要修炼到此种境界,成为此种“高人”,谈何容易。我们这些有棱有角的石头,只有经历千辛万苦,一路跋涉,才有缘去与海相会的,那时的我们形状乖巧、光滑圆润、人见人爱,才是境界吧。这里我不想去评论上司的心胸或管理水平如何如何,是我的冲动惹了祸,带给自己不曾预想的后果,算是一个教训吧,沿用一句流行的话:这是“对冲动的惩罚”。

成功就是翻越远方的大山

刘翔/文

很早就知道阿兰·约翰逊的名字了,我想每一个练跨栏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像踢足球的人知道贝利,打篮球的人知道乔丹那样。

刚练跨栏那会儿,根本就不敢奢望有朝一日能亲眼看到约翰逊。必须承认,他已成为我的一个偶像,在我看来,他就是一座远方的大山,我到山脚下的那一天都遥不可及,更别提要翻越这座大山了。

2001年,在埃德蒙顿举行的国际田径锦标赛上,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我和约翰逊的第一次碰面。

很遗憾,那时的我还略显稚嫩,虽然说跑了13秒51,基本发挥了自己的水平,但这个成绩摆到世界的范围来看,就显得太普通了。也正因如此,我没有进入决赛,只能作为观众,在一旁感受约翰逊那风驰电掣一般的速度。那次他得了冠军,成绩是13秒04。我暗暗地问自己:“刘翔,你将来能和他跑得一样快吗?”

2002年,我参加了在希腊雅典举行的国际室内田径锦标赛。那是我第一次和约翰逊肩并肩地站在跑道上,是我和他第一次同场竞技。但真的是很遗憾,那次比赛,我在跨越第二个栏的时候,摔倒了,没有完成比赛,我所能看到的,只是约翰逊的背影。

随着我的成绩渐渐提高,出国比赛的机会也多了起来,而进入决赛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从而使得我和约翰逊面对面“过招’”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有时候,回首那段经历,我自己也禁不住有些气馁,整个2003年,我和约翰逊大大小小比了近10次,我全军覆没,没有一场胜利。但可以看到的是,我的成绩,从原来徘徊在第四五名慢慢进步到了跻身前三名。更多的时候,我一直拿第二名,而约翰逊一直是第一名。

毫无疑问,那时候,约翰逊仍然像一座山那样横在我的面前,但我隐隐感觉到,这座大山已远不像当初那样遥不可及了,我甚至觉得我已经站在了山脚下,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翻越它!

2004年5月8日,在日本大阪举行的国际田联大奖赛,我等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

我跑了13秒06,而约翰逊的成绩是13秒13。我第一次面对面地战胜了约翰逊。此前在瑞士的洛桑,我曾跑出13秒12战胜过他的13秒17,但那时我们并不是在一个组,称不上是面对面,我也丝毫没有战胜他的感觉。

然而,当我第一个冲过终点,第一次让约翰逊看到我的背影的时候,很奇怪,我并没有特别的兴奋。尽管,我跑出了13秒06的成绩,打破了自己当初创造的13秒12的亚洲纪录,而这个成绩也是当年的世界最好成绩。

但在数万观众的呐喊声中,我还是有点迷糊:我打败了约翰逊?是真的吗?是约翰逊让我意识到,这是真的。比赛完,他第一个走向我,同样是那个友好的微笑,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句:“干得漂亮,祝贺你!”

那一刹那,我才回过神来,这一切都是真的,我击败了世界“跨栏王”!

一串紫水晶和十二个男孩的约定

暮雪/译

那年的夏天非常热,整个小镇都被刺眼的阳光照得明晃晃的,空气里间或发出微微的声响,仿佛只要划一根火柴就能点燃。街上静悄悄的,难得看见一个人,天太热了,大家都躲到家里不愿出门,连罗埃里先生家那条最爱在街上捣乱的狗也很老实地趴在了空调房里。这时的小镇上只有一个地方最热闹,就是镇上教会学校的篮球馆。

邦妮还有几天就要离开小镇到温哥华去做心脏移植手术了,虽然大人们都瞒着她,不过她从他们焦虑的眼神中已经猜到了手术成功的几率并不高。正因为如此,她更加眷恋这个生活了16年的小镇。邦妮在临走前总爱到篮球馆看小男孩们打篮球,他们的青春和健康让她感到快乐和希望。于是,小学篮球馆的看台上总会坐着这个特别的观众。

暑期篮球队里一共有13个小男孩,10个正式队员,还有3个是后备。在这些小男孩里,邦妮最欣赏那个叫罗杰的孩子。罗杰是队里的后备队员,虽然他和大家同龄,但很显然,他的发育远远比不上他的那些伙伴们,他的个头小,弹跳力也不是太好,虽然他有很熟练的运球技术,可在比赛场上的优势并不明显。也许正因为如此吧,队员们不大爱给他上场的机会,还常常嘲弄他。可罗杰却从不气馁,仍是日复一日地参加篮球队的各项训练和活动。每当他从跌倒的地板上坚决地爬起时,轮椅上的邦妮总能感到自己的眼睛有一点潮湿。

也记不清是第几次了,邦妮又看到那些孩子们不屑地拒绝让罗杰上场,他们还趁教练不在的时候,大声地嘲弄他跳起抢球的样子有多愚蠢。这一次邦妮没有看到罗杰一如既往地坚持,他只是黯然地离开了球馆。

失去了罗杰的篮球馆对邦妮而言,也好像是一下子就失去了生气。邦妮的心也黯淡了下来,她失望地想:不论如何坚持,生活中总是少有奇迹的。

邦妮转着轮椅从后门离开球馆,在门口,她却听到了两个人在小声地讨论着什么。说话的人正是罗杰和他的母亲。从他们的谈话中邦妮才知道,罗杰是个早产儿,所以体质较弱,但就是这样的罗杰却偏偏爱上了篮球。虽然先天不足,可罗杰还是想打好篮球。可惜,事与愿违,不论他如何坚持,同伴们还是不愿接纳他。

罗杰和母亲过两天就要离开这个镇子移民到瑞典,但他却仍是争取不到一个上场的机会。也许他也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所以他告诉母亲明天他那些孩子们不屑地拒绝让他上场,他们还趁教练不在的时候,大声地嘲弄他跳起抢球的样子有多愚蠢。这一次邦妮没有看到罗杰一如既往地坚持,他只是黯然地离开了球馆。

失去了罗杰的篮球馆对邦妮而言,也好像是一下子就失去了生气。邦妮的心也黯淡了下来,她失望地想:不论如何坚持,生活中总是少有奇迹的。回到篮球队取回自己的私人物品,然后做好移民前的准备工作。母亲要他振作一些,也许明天就会轮到他上场了,罗杰却只是无语地笑笑,那神情就像是邦妮刚才对自己说的:生活中不会有那么多的奇迹。

看着罗杰和母亲越走越远的身影,邦妮心里突然有一种很强烈的欲望,想要尽自己的一切能力为罗杰创造出一个生活中的奇迹来。她知道,这个奇迹所带给小罗杰的信心,也许会改变他一生的命运。

邦妮转着轮椅又回到了球馆的更衣室边,她在这里等着球赛结束后前来换衣服的孩子们。球赛终于结束了,小男孩们嬉打着从球场来到了更衣室内,在更衣室前,他们看到了轮椅上的邦妮。

邦妮说出了自己的意图,她希望他们明天能让罗杰上场打球,因为这将是他最后的一场比赛,她还希望他们能让他在球场上有出色的表现。男孩们面面相觑,却没有一人表示赞同。在这几个八九岁孩子的眼里,他们不能理解这种无异于作弊的行为有什么特殊的意义。邦妮从脖子上取下了自己的紫水晶项链,这是母亲从国外带回送给她的,据说能带给拥有者好运。她说作为回报,她将会送给他们每人一颗紫水晶。晶莹的紫水晶在灯光的照射下光芒四射,对这个偏远小镇上的孩子们而言,这确实是一件很不同寻常的交换礼物。孩子们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答应了邦妮。

第二天,罗杰来到球馆取回自己的东西,如邦妮所料,他得到了一个上场的机会。邦妮坐在看台上,看着罗杰眼里噙着的欣喜的泪水,她的眼睛也不由地湿润了。教练很奇怪为什么今天所有的孩子都有些发挥失常了,而只有小罗杰异常的勇猛,一个人连续进了几个好球。他哪里会知道,这是因为12个孩子的背包里都藏了一颗代表好运的紫水晶。

那些孩子们不会明白,那次的比赛对当年只有9岁的罗杰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因为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到那时的罗杰已经陷到了绝望的边缘,而那场最后的球赛却让他找回了自己的信心,改变了他一生的道路,并且从那天起,他真的开始相信生活里是有奇迹的。因为,那个男孩就是我——罗杰·索耶。

多年以后,我从镇上的朋友那里得知了这件事情的真相,而邦妮还是因为手术失败而去世了。

十几年过去了,如今我已是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不论岁月如何变迁,9岁那年那个酷热的夏天,那场成功的球赛,还有邦妮那串我从未谋面的水晶项链,将永远在我的记忆里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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