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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太阳山谷(7)

那时候那只羊王就背对着我们站在草坡最高处的一块石头上,它居高临下警惕地观察着下面的树林,它那尖尖的耳朵不停地动着,捕捉着来自周围的任何一点异样的风声。在它的前面不远处,一只母羊在安详地吃草。通常在羊群吃草的时候是应该由一只公羊放哨的,放哨的公羊不是头羊,是那种在羊群中很有身份的公羊,它在羊群吃草的时候它却不能吃,它的任务就是放哨,一旦发现敌情,它就会把舌尖卷起来打一个尖利的口哨,羊群在听到那口哨声后,就会在头羊的带领下迅速地撤退到树林中去。可眼下就不行了,它们这个族群就只有它们两只羊了,作为羊王也只好把放哨的重任亲自担当起来了。羊王充满爱意地守护着那只母羊,那只母羊的肚子是明显的大了,肚子大并不是它吃了过多的草食,而是它有了身孕了。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一只或者两只羊宝宝出世了,这的确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如果生活安定不出意外的话,它的羊群就又会兴旺起来的。它们的这个族群原本是一个大的族群,最多的时候是有着三十多只羊的,那是多么好的一个家族啊。当然那时候的羊王还不是它,是它的父亲。它的父亲被猎手杀害以后,接替羊王职务的是它的叔叔,它的叔叔没了之后才是它,轮到它当羊王的时候它们这个家族也就只剩下不到十只羊了并不是它无能,而是这几年狼群和人类的捕杀让它们几近于灭绝了,相比之下,人类的捕杀比狼群更是野蛮凶残得多。那还是它刚刚接任羊王的时候,一只名叫花脸的狼常常来侵扰它们,那时候它还年轻还没有经验,一见到那花脸的狼就害怕得很,任由着它把一只小羊给咬死了,小羊被追杀时那无助的哀鸣让它这只羊王心痛得流血,可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啊后来它长大了,长得身强力壮成了一只真正的羊王了,待那花脸不知死活地又一次来进攻它们的时候,它便勇敢地迎了上去,瞄准它的脑袋一头撞去,只听砰地一声巨响,花脸被撞昏了头了。都说狼的脑袋是铜的脑袋铜的脑袋哪有羊的脑袋硬实,羊就是靠自己坚硬无比的脑袋来保护自己的就在花脸昏头昏脑在原地转圈圈的时候,它又一次撞了过去,这一次是撞到花脸的腰肋上了,它感觉着那花脸的肋条是被撞断了的,花脸在山坡上一连串地翻了几个跟头,然后便哀叫着逃走了,打那以后花脸再没有来过花脸虽然被打跑了,可人类却更频繁地侵入到它们的领地里来了,猎人比花脸更凶险更可怕。猎人是靠一种叫做枪的东西来追杀它们的,在那两年里,它的那些兄弟姐妹以及妻子儿女们就是被那一种叫做枪的东西给杀掉的,一想到那像松树棒子一样的枪,那只羊王就不寒而栗了。

那只羊王大概还不知道,一种危险已经悄悄地临近了。一缕风从树林那边吹过来,带来的是那种熟悉的清新的气息,因为那风是从山下往上走的,把那从山崖上飘下来的异类的气息又吹回到山上去了,这就让那只羊王放松了对身后的那面断崖的警惕。当一声口哨声从身后的崖顶上传来的时候,羊王便疑惑地转过头来,起初,它还以为是哪一个族群里的哪一个羊王来向它发出了挑战的信号了呢。这种情况在以前是经常发生的,青羊沟旁边的紫花沟里原本是有一个邻居的,那个邻居是它的朋友也是它的对手,它们常常在它们领地中间的那座山梁上相遇。每次相遇的结果就是两个族群的羊王都要来一次生死决斗,两只雄健英武的羊王就像两座山峰一样地对峙着。当两座山峰向一处快速跑动的时候,只听山崩地裂的一声巨响,两只羊王的头撞到了一起,那一刻,两只羊王都会感觉出一种对撞时的快感。羊的这种撞击其实并不能使对方屈服,而最终决定胜负的还是一种力量的角逐,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而胜利的一方则可以从败者的那一方抢一只母羊过来作为战利品,用不了多久,那败了的一方养精蓄锐好了,又会过来把那原本属于它的东西再夺回去。这样的决斗一年中总要进行好几次,因此,在两个山沟中总有那么一两只母羊像串亲戚一样地在两个族群中间来回地走动着。可就在不久前的一天,随着紫花沟最后的一只青羊被猎手射杀,它便日益地感到孤独起来,它常常回忆起和它的那位邻居在一起的日子,它想能有一个对手是多么好啊,能有一个朋友是多么好啊。当那只羊王转过头来的时候,它所看到的并不是它所渴望看到那种同类的脸面,而是传说中的那张猎手的脸,它一时就愣在那里了,它甚至还来不及向那只母羊发出报警的信号,猎手的枪就响了,它感到头顶被什么东西猛烈地打了一下,便一头从它站着的那块石头上栽了下去……

总的来说那只羊王还是非常幸运的,猎手打在它头上的那一枪根本就没有伤及它的皮肉,只是把它那王冠上的一只羊角给取了下来。

起初,我看到那只羊分明是中了弹以后向空中跳了一下才倒下去的,通常猎物在中了枪弹以后都会跳那么一下的。我激动着喊了一声便从那悬崖的另一边下到崖底去了,可等我跑到那只羊王倒地的地方却没能找到它,只找到了那只腥膻味很浓的羊角。我举着那只羊角对着崖顶上的猎手大声喊道羊跑了,猎手说它跑就让它跑去吧。猎手似乎对那只挨了一枪又逃跑了的猎物并没有感到多惋惜,相反那时候的他倒表现出了一种很开心的样子,好像我们走了这么远的路来就是为了跟那只羊王开个什么玩笑似的。

我们拿着那只羊角顺原路返回,当我们走到鹰鸽崖的时候,就看到石和尚还在那里坐着呢,他好像是在有意等着我们似的。他看到我手中的那只羊角时便笑了,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然后便对猎手说了一声一念之慈和风甘露啊。石和尚的话说得很深奥,我没有听懂我相信猎手也没有听懂,猎手虽然没有听懂但猎手还是对着石和尚意味深长地笑了一笑,虽然他们都没有说话,但我却感到了他们之间还是有一种不言而喻的东西让他们很默契的。

从鹰鸽崖这个地方开始我和猎手就分手了,猎手要带着那只羊角下山回队上复命去,而我则要继续上行回到我们的转角楼去。

其实转角楼并不是一座楼,那是一座山的名字,是我们太阳山谷最高的一座山。

故事后的故事(附记)

1这个人一辈子只做了一件好事,可又被枪毙了。

公元一九九一年,那时我正在省城一家报刊的文艺副刊做诗歌编辑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结识了一个名叫杨万仁的人。那时的杨万仁刚从林业厅长的位置上退下来不久,像许多老干部一样,这老同志退休之后耐不住寂寞,正热衷于在一所老年大学学习旧体诗的写作,有一次他拿了一本子他的作品到编辑部来找我,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我们认识以后我们就开始谈诗,但谈的更多的则是他的革命经历,因此我也就知道了他曾经是平阳县解放后的第一任县长,后来我就问起他担任县长期间所发生的那起强奸杀人大案以及当年太阳山谷剿匪的事情。老杨沉思了一会儿说,现在看起来我们当初在处理那件案子的时候,还是有许多不妥之处的。但当时处在那种情况下,平阳县新生的人民政权刚刚建立,明面上的敌人虽然被消灭了,可暗藏的敌人还在,阶级斗争的形势非常复杂,猛然地就出了那么大的事情,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啊?案子发生的那天正好我不在,我到省城开会去了,具体负责这个案子的是苟金贵同志他那时是警备中队的队长,那时还没有公安局,他就专门负责县里的治安保卫工作。我从省城回来后苟金贵同志给我汇报了这件事情,我当时一听头都炸了,那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啊,我那时是二十六岁,也太年轻了些对于这方面的工作还没有经验,我立刻就指示苟金贵同志要尽快破案捉拿凶手。苟金贵同志说案子已经破了,凶手也抓到了,凶犯就是李文虎,这是在现场找到的凶器。苟金贵同志说着就把那把刀子给我看了,那把刀子我见过,的确是李文虎的。我没有想到案子破得这么快,为此我还表扬了他几句。

老杨说到这里我插话说那么大人命关天的案子,就凭那一把刀子就把案子定下了?如果是有人用其他刀子杀了人,再用那把刀子嫁祸于人,那不就是一件天大的冤案了吗?

老杨说当时我们哪里能考虑那么多啊,那时候又没有什么侦破技术,定案就是要靠证据,那把刀子就是证据,再说李文虎和他的那帮兄弟刚从山上下来,毕竟他们都是当过土匪的人。据群众反映李文虎他们下山后经常出入于李家药铺,李家的那个女子确实又长得很漂亮,那些人匪性难改贪色杀人是完全可能的,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这案子都可能和他们有关联。

我说老杨据我所知李文虎是一个很本分的人,他和他的那帮兄弟会的人在山上的时候并没有做过什么危害人民群众的坏事。根据他们的一贯表现,他们是不可能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的,再说他们和那李家药铺的老板还是朋友呢,更不可能做那种事了。

老杨说你也别说他们没有做过什么坏事,那种欺男霸女的事情他们还是干过的,你知道马莲口有一个名叫常贵的吧,他在山里打猎摔残废了,动不了了,他们兄弟会的那个什么十三哥,就把人家常贵的老婆给霸占了,你说这不是坏事是什么?

我说老杨这件事情我是知道的,那常贵残废了以后,干不动活了,是人家那个十三哥帮助他们干活,顶门立户过起了日子,这样的事情在山里并不稀罕。

老杨说这样的事情说什么也是不道德的,你说你帮助人家干活那是好事,可你总不能占人家的老婆啊?再说人家男人还没有死你就和人家女人睡到一个床上去了,那还不算欺男霸女算什么?

我说那十三哥他又不是共产党员他哪有那种崇高的精神觉悟啊。

老杨又说李文虎他们还联合了国民党反动军队围剿过苟金贵同志领导的革命武装。

我说你说的那是八十一军吧,八十一军在咱这里还没解放的时候就通电起义了,它一起义就被编入解放军的序列了,你怎么能说他们是反动军队呢?

老杨说问题是他们在围剿苟金贵同志的时候还没有起义呢嘛。

我说老杨你也忽视了一个问题,实际上李文虎和八十一军围剿苟金贵他们的时候苟金贵他们还没有参加革命呢嘛,那时候他们还是一群真正意义上的土匪呢,这恐怕不能算是李文虎的一条罪状吧?

老杨用他那双多少有些浑浊的眼睛看着我,那嘴张了几张但终于没有说出话来。接下来我又问老杨苟金贵后来又咋样了呢,老杨叹息了一声说苟金贵在那次剿匪战斗中立了功,并且得到了提升,但后来又犯了错误他那个人老是在女人身上犯错误,那时候对作风问题抓得很严,他就被降职了,降到芦花那地方当乡长去了。末了老杨说,苟金贵这个人没有文化脾气直杠得很,胆子大,什么样的事情他都敢干。六零年低标准那阵子好多地方都饿死人了,唯独芦花没有死人,芦花那地方有个粮库,那管粮食的,是他当警备队长时的一个下属。一开始他就去跟那粮库主任借粮那粮库主任自然是不能同意的,苟金贵一下子就火了,他对那粮库主任说老子今天就是来借粮来了,你出去看一看,我的人都来了,都在外头伸着脖子等着吃饭呢,这粮你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反正这粮我是借定了。那粮库主任一看没有办法了,就把腰里的枪拿出来往桌子一拍说,苟队长你要想借粮你就先把我打死吧。苟金贵吼着说你狗日的你拿枪吓唬谁呢,老子的人都快饿死了你还看着这么些粮食喂老鼠,你以为老子就不敢打死你啊。苟金贵说着果真把那枪拿起来就打了一枪,当然那一枪并没有打着人但却把那粮库主任吓坏了。就这样苟金贵带领一帮子人把那粮库给砸开把粮食弄出来给大伙分着吃了,那年月也只有他能干出那样的事来,换了别人谁敢啊?私动公粮那是犯死罪的。后来果真上级查下来,就把他给法办了。四九年剿匪时,被打死的李文虎和他的那些兄弟们,有好些就是芦花那地方的人,可到了这个时候,芦花的人并不恨他,说他杀过芦花的人可也救了芦花的人,说到底他还是做了件天大的好事啊。

2五十年前的那场疑案终于有了一个真实的说法了。

这些年里,有一个人一直在暗地里调查着五十年前平阳县的那件凶杀案的真正凶手,他的调查尽管是非专业性的但却是很认真的。他用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做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其他目的,他只是想把这件事搞清楚了,也好让那个因蒙冤而死的人的灵魂得到安息,如果那个人他没有死,那就还他以清白。

这个人就是我。

一九九四年秋天的一天,我在平阳县法院的一位姓袁的老法官的指引下在东沙窝干梁子那地方找到了一位名叫郭三女的老妪。干梁子那地方是一处很穷苦的地方,过去穷现在穷将来也不会富裕到哪里去的。因为这里地处偏僻所以这里的男人女人皆凶悍而野蛮,这里过去出过很多土匪但也出过很多革命人士,无论是当土匪的还是干革命的他们的斗志都是非常坚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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