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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食色男女共烹男女,同享美食(11)

我把一疙香菇郑重地放在鼻子底下,心里告诉鼻子,你要好好闻。鼻子想来也知道自己一贯表现不好,这次卯足了劲要露一露身手,果然,全力一吸之下——一股浓稠的香气被吸入鼻腔!我只来得及分辨,那是一股专属香菇它老人家的特有的气味,叫人想起雨后在树林子旁边散步闻到的味道,有新鲜树芽的香味,有陈年香木的气息,还有一种腐木朽木的旧味道,反正就是一股百口莫辩的气味,说也说不清楚。假如说苹果、香蕉、芒果、黄瓜的味道是简约的、单弦的,是独奏的,那么香菇它老人家的味道就是错综复杂的、线条密集紊乱的,是乱人心脾的交响乐。

相比交响乐似的感情,我更喜欢单弦琴独奏。

一疙香菇要怎么长,才会在身体里蕴含了这么多的味道啊?

突然,一丝酸意袭上我的鼻腔,我放下香菇,眯起眼,微张嘴,等喷嚏来。但预期中的喷嚏坚持没有来,我抬起头看看日光灯,灯光不够亮,未遂。

我只好跑到阳台,把脸冲着太阳光,终于——“阿……嚏!”

这才圆满了。

伦敦桥要塌了

冰淇淋天生就有一种特立独行的冷峻气质。

这使得我吃冰淇淋的时候难免慌里慌张,无法保持一种淡定的姿态。

因为我总觉得冰淇淋眼看着就要化了,就要化了,就要化了……就好像那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唱的那样:“London Bridge is falling down, falling down , falling down……(伦敦桥啊就要塌了,就要塌了,就要塌了……”,有那么一种催人的急迫感,有那么一种眼睁睁的花落不由人的宿命和无可奈何。

一般来说,除了小孩子、中孩子、大孩子,吃冰淇淋的就全是小女人、中女人了,我就几乎没看见有哪个大男人吃冰淇淋的,至少是肯当众吃冰淇淋的,从这一点来讲,多数女人跟孩子一样是一伙的,属于同一级别、同一类型的动物。

大多数孩子在吃冰淇淋的时候,边走边吃边玩,都吃得很淋漓酣畅,用柳州话来说,那叫做吃得“狼桑”。

大多数女人在吃冰淇淋的时候,却是一道都市风景,她们往往坐在咖啡馆里靠落地窗的位置上,或者自己家铺着小方格桌布的餐桌前,虽然女人各有不同,但是吃冰淇淋的程序和情调是一致的,就连前奏也都是无二的,她们总是先把散乱的软发撩上一撩,又把细软的脖子扭上一扭,再把或肥或不肥的二郎腿翘上一翘,这才翘起兰花指,把冰淇淋舀上那么一小勺,当然是一小勺,你见过用汤勺吃冰淇淋的吗?她们这才微启朱唇,伸出舌尖,接纳那点雪球——像过电一般,霎时就体味到了冰淇淋的香甜冰爽,倘若是第一口,往往会有那种冰镇到“太烫”的错觉,随着冰淇淋在舌尖上的融化,一种受虐的快感迅即从舌尖散发开来……

男人不爱吃冰淇淋,但是还是很爱看女人吃冰淇淋的,尤其爱看她们像小猫一样,伸出粉红的小舌尖,像小拖把一样,舔干净嘴角的冰淇淋沫,或者噘着被冰淇淋冻得绯红的双唇,孩子一般哈出白气……

不是每一个女人都爱吃冰淇淋,那种把冰淇淋视为小孩才吃的零食的大女人是不吃冰淇淋的。从对待冰淇淋的态度上就可以判定出这些大女人,大多已经不被男人当作宝贝了,也不把自己当作小女人了的。

至于我,自认为一直是小女人,但是不吃冰淇淋很多年了。

只因牙口不好,只要一吃到冰的,牙齿就敢立马翻脸,立马就叫我痛得直打颤。有一次,在上海八佰伴的哈根达斯店,我对着那一对昂贵的雪球,久久不敢下勺。因为那句全球闻名的“爱她,就带她去吃哈根达斯!”的经典广告语,旁边的红男绿女看我一副怅然有思的样子,一定以为我在怀念当年带我去吃哈根达斯的某个男人。

其实,都想多了。

我只是在等冰淇淋“暖和”一点再吃。

碗里唱戏

夏至节气一过,炎热恐怖就开始名正言顺地笼罩着我们了。

这个季节,我们的味蕾总是有点疲软,食欲总是有点萎靡。倘若我们要跟温度计上高升不降的水银柱对抗,成功撩醒舌尖上昏昏欲睡的味蕾,使其产生大量的唾液,进而达到食指大动的饕餮状态,就得吃点符合时宜的食物。

什么叫符合时宜?就是该干什么的时候干什么,该怎么干的时候怎么干。搁在男女关系上,就是该冷处理的时候冷处理,该热烈似火的时候热烈似火,太狂热不行,太矜持也不成,就得符合时宜。

曾经有一位伟人教导过我们:“忙时吃干,闲时吃稀,不忙不闲时半干半稀。”如今,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食物丰富,虽然还有忙有闲,但已不存在干干稀稀的问题了。我将此语录的道理延展开来,就是冷时吃热,热时吃冷,阴阳协调,跟着时令走。

眼下最符合时宜的食物之一,当然就是凉拌粉了。

一大早才起床不久,甫一出门就热得要戴帽打伞了,金色的阳光是秋季才有的恩赐,而在夏季,太阳都是白晃晃、火辣辣的,叫人想起湖南那个看着不辣,其实辣得要命的白辣椒。这个时候,早点如果要吃热汤粉,没吃之前都要叹口气,一碗热汤粉连汤带粉吃下去,即使有人能憋住汗珠,不使其颗颗陈列于额头,也很少有人能保持胳肢窝不汗湿的。到了燠热的中午时分,情形就更加明显了,即使是躲在空调房里吃热汤粉,那汤粉的一腔热气也能将空调的冷气击退250厘米的距离,照样能叫你吃得鼻尖冒汗,纸巾湿透。

而一碗凉拌粉,理应是这个时令的首选粉。

在一年四季里唯一一个得宠的这个季节,凉拌粉从来不会放过倾情演出的机会,总是热热闹闹地在碗里隆重上演一场大戏。

担纲主演的是雪白绵软的米粉,多年不变的搭档配角就多了:暗红的是蜜汁叉烧,翠绿的是细切葱花,橘红的是酸甜番茄,片状的是黄瓜,条状的是豆芽,丝状的是木耳,颗状的是熟芝麻,豆状的是油爆花生,还有友情出演的榨菜屑、五香豆干屑、蒜屑、辣豆瓣酱、芫荽末,当然还有一直默默跑龙套的香辣油、盐、胡椒粉、味精、生抽酱油、麻油、陈醋或者清醋……凉拌粉出演的传统曲目是什么?当然是一场酸甜咸辣的生活剧。

当一碗凉拌粉这样摆在你的面前,以社区的亲昵,以演出的姿态,以大戏的格局,细嫩绵软,鲜美滑爽,香辣爽口,花团锦簇……你至少应该给予一碗真情凉拌粉最起码的尊重。

你还犹豫什么?

赶紧掏出你的筷子吧!

二师兄的尾巴

小时候,我们在书上看到的猪,都是长着花纹的,一朵一朵的花纹,像螺旋纹一样好看。后来长大了,见到了真正的猪,仔细一看,它身上地的确确是有花纹的,像小孩头顶上的旋旋,又可爱,又好玩。但奇怪的是现在看到的猪图案都不画这种旋旋花纹了,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是现在的人缺乏童心了吗?还是什么别的理由?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点相同的是,以前的猪跟现在的猪都一样,都必须要画一根扭扭的猪尾巴。

现在网络上看到猪、说到猪,都不叫做猪了,叫做二师兄。

但即使叫做二师兄了,猪还是要被吃的。

想想二师兄们还是蛮可怜的,吃啊吃啊,长啊长啊,到头来还是要被人一口一口地吃掉,而且是统统统统地吃掉——

猪脑搁在汤盅炖得像豆腐脑那样吃,猪头肉拿来卤好了下酒,猪舌头也是卤好了下酒,还有“扑扇扑扇”的猪耳朵,也是卤好了下酒,切成条条,咬在嘴里咯吱咯吱响的时候,就是叫人知道是咬着猪耳朵的筋了;猪皮连着猪肉,煎、炸、烹、炒、烧、焖、焗、烤、炖、蒸、煨、熬、溜、熏等等十八般做法,样样都有,简直是变着法儿吃了;猪手或者猪脚也没那么好过,要么白切,做成白玉猪手;要么红烧,做成大词人陆游说的那种“红酥手”;接着就到猪下水了,也是一个也逃不掉——猪腰切成花片,清焯着吃;猪肝切成方片,跟姜丝蒜苗爆炒着吃;猪肚,则包着一只小母鸡炖成一锅“美人怀胎”; 而猪大肠跟酸菜辣椒一起炒成金不换;猪七寸就炸成九转肥肠……还有什么?就还剩猪尾巴了。

我曾经想,二师兄的尾巴一定是最后被人吃掉的。因为我以前一直认为,猪尾巴最靠近那个……地方,食客们要避嫌,后来一想,猪大肠、猪七寸都吃得那么喷香了,还矫情什么呢?于是我又想,至少猪尾巴看起来没什么肉,而且多毛,是属于可吃可不吃,可丢可不丢的部位。

但我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猪尾巴的肉特别好吃,这跟鲤鱼尾巴也特别好吃是一个道理的——鲤鱼尾因为要不停划水,而猪尾巴是要不停地甩打着苍蝇蚊虫,因而猪尾巴和鱼尾巴都被称之为活肉,活肉在老食客那里是最受欢迎的。一根猪尾巴,在变成卤猪尾之后,尾巴肉变得又香又韧,倘若配上几颗还冒着油花儿的刚起锅的香酥花生米,更是嚼之忘俗,全然能叫人忘记尾巴与什么部位最接近。

一根卤猪尾巴的美好滋味就能叫我们忘俗。

而由谁来对这根猪尾巴进行麻麻烦烦的洗、刮、焯、煮、卤,也能迅速地叫我们忘掉浪漫,回到家庭俗事的麻麻烦烦当中去。

小说里的女主角

多年前,我在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里念过一年高中。

那时的我胆小口讷言体弱,不会说本地话,没有交到一个朋友,实在很孤僻自闭,但就这样也没有掩盖住我一个吃货的天性。

学校挨着山,有点遗世独立的味道,从校门出来,下一短坡,过一矮桥,往右一折,就是那个小县城的老街。有一个周日的下午,我踽踽一人,独自到那老街里觅食。老街又旧又窄,行人稀少,偶尔有几摊简陋的米粉店。我很快在曲里拐弯的老街里迷路,在梦游一般的慌乱中遇到一家窄小灰暗的杂货店,竟然买到四块绿豆糕!这绿豆糕是那种暗哑而含蓄的豆沙色,呈六棱体形状,在灰扑扑的老店里却那么明亮精致,像艺术品一样得不可思议。那绿豆糕沙沙、甜甜的,入口即化……后来,迷迷糊糊的,不记得怎么走出老街的了,却一辈子都没有忘记那几块绿豆糕的绝世滋味。

这事一直让我觉得很小说。而我,当然就是小说里的女主角,总是喜欢踽踽一人,总是有故事要发生。

后来,我曾经回到过那个小城,专门在那个老街里找了几个来回,但是问来问去,都没有哪个杂货店说卖过绿豆糕的。这愈发叫我觉得像是上世纪2、30年代与张爱玲齐名的徐訏的小说了,有点神秘,有点诡异,还有点怅惘,还有点婉约的民国范儿。

后来,跟一个桂平人真有了故事。

被他唆使去了一次桂平,说好只是一趟美食之旅的。

这个桂平人了解我作为一个吃货的所有心思,他带我吃遍了桂平的大街小巷,但作为资深吃货的我一直没怎么大动容,直到他最后使出绝杀技——专门带我到老街的一家老字号,那家的绿豆糕已经卖了上百年了——同样是暗哑含蓄的豆沙色,同样是六棱体形状,同样是精致得像艺术品,同样是入口即化,沙沙甜甜……离开桂平的时候,我们还到那家老字号买绿豆糕,打算回柳州作手信,老板娘用白色纸包把刚做好的绿豆糕小心包好,还覆盖了一张红色的纸片,用来扎包的是手捻的纸绳子。

拎着这样怀旧的点心包,袅袅走在老街里,真有说不出的文艺,像徐訏的小说女主角,还有点像张恨水的小说女主角,我只恨没有穿着紧身旗袍了,只恨没有掖着一张绣花手帕了,只恨没有打着一把诗人戴望舒的油纸伞了。

那次桂平之行之后,我才发现,自己跟那个贴心的桂平人越来越像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美食之旅显然是桂平人的处心积虑的示爱之旅。

桂平人之意不在美食,而在女主角也。

逃之夭夭

小时候,我曾经奋勇爬过桃树偷桃,身形虽小,但相当笨拙,理所当然从桃树上摔下来,还差点咬了舌头。大人用特务的音调吓唬我,说因为桃树上有树妖,而那树妖显然不喜欢我,因而吹了一口妖气,把我从树上吹下来了。

从此,我再也没有爬过一次树,再没偷过一次桃子。

那时,动画片《齐天大圣》风靡全国,其中有一段是孙大圣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园——他先使了“定形”咒,把饶舌而妖娆的仙女们都“定”在半空,然后去扫荡园子里的蟠桃,开始吃得很珍惜,双爪捧着,闻一下,舔一下,啃一口,到后来就吃得很挥霍、很浪费了,啃一口扔一个,仿佛非如此不能表达出仙桃之多、猴头之泼皮,他吃啊吃啊,吃饱了就伸个长长的懒腰,把身子缩到拇指那么大,还扯了一张桃叶当被子,睡在桃树上打起呼噜……这一段只把全国人民看得心神激荡,口水长流。

同是偷桃,还有一个值得咂咂嘴的典故。

少年时夜读《聊斋志异》,读到过一则偷桃,亦是精彩。

一对表演法术的父子,被带到官员面前,要他们表演偷桃。做父亲的故意抱怨说,现在是初春,冰雪刚融,哪里有桃子啊,除非是天上王母娘娘的蟠桃园。于是哄儿子上天去偷桃。做儿子的冷笑说,哼,上天?有台阶么?做父亲的就从一个箱子里拿出一团绳子,约有几十丈长,他找到绳头,就把绳团往天上扔去,那绳子神奇地悬在空中,像是上面有什么东西挂着它,绳子越扔越高,远远地伸向云霄。做父亲的就叫儿子过来,说我老了,爬不动了,还是你爬一趟吧,摘了桃子我们就回家去。儿子满脸不情愿地拽着绳子爬上去了,像一只蜘蛛在蜘蛛丝上爬动,渐渐地顺着绳子升入云霄,下边的人都看不见了……过了很久,天上掉下一个碗大的桃子,众人欢呼起来。但久久不见那孩子下来,突然,绳子哗啦啦落下来了。做父亲的哭道,天啊,看来是守蟠桃园的天兵把绳子割断了!话音刚落,天上陆续掉下他儿子的脑袋、四肢,众皆大骇。做父亲的伤心欲绝,把儿子的尸块一一收入箱子。官员们不忍,赏了许多银子。做父亲的接过银子,拍了拍箱子盖,说你这孩子,还不出来道谢么?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少年头顶着箱盖,从箱子里钻了出来,众人一看,正是那爬上天去偷桃子的儿子,当然掌声雷动。

蒲松龄实在是写得漂亮。

话说回来,其实我不爱吃桃子,没熟的太硬还太酸,太熟的太烂,捏着皮薄软湿,看着看着就要渗出水来,叫人想起熟透了的疮疖。

熟得刚刚好的桃子最好看,也最好吃,汁水饱满,果色艳丽,只是这样的桃子跟大多数过了39岁的单身男女一样,很快就速朽,自己不再是桃之夭夭,别人见你也要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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