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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耶路撒冷在熟睡,克施却找了哈莱普整整一夜。能骑摩托的地方就骑摩托,遇到因犹太安息日而封闭的街道,他就步行。没人可以帮他一起找,他不知道可以相信谁。哈莱普也许有很多同谋。克施知道这种寻找是徒劳,哈莱普肯定躲在安全隐蔽的房间里。但克施仍在找,似乎破案途径,可以通过行走找到,不仅是破案途径,也是解决他的问题,个人问题的途径。绝望时,他总是这样——跑到耶路撒冷来也是这个原因,离开内奥米,可爱的内奥米,不该这样对她,可他不爱她;当然他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逃离马可斯的死给他父母、给他自己带来的悲伤。马可斯蒙着被子,躲在克施的床头。那时克施大概四岁,脚还够不到床头。他躺下睡觉,马可斯却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踝。克施又喊又叫,踢他哥哥。马可斯收起笑容,向他道歉。“好啦,”马可斯说,“我们玩会儿什么吧”:在地毯上滚弹球,玻璃相撞的声音。两个犹太乖孩子,范妮姑妈曾这样叫他们。“犹太乖孩子”,他们互相叫着,捅着彼此的肋下。是这样吗?难道他们只能这样来描述他们的犹太生活?巴勒斯坦呢?马可斯根本不在乎。他最后的音信是:“亲爱的鲍比,我们又在壕沟里了。刚有机会给你回信,尽管我很困,趁着能写,还是赶紧写吧。很幸运,我在包里装了一英寸长的蜡烛。感谢你寄来的书和巧克力,都很不错。过一两天,我会给你寄张我的照片,照得很好的。”就这些。

克施漫无目的地走在狭窄的小巷和梅阿谢阿里姆的院落里——他不过是在调查他自己的灵魂而已。夜依然很热,下水道的味道顺着气流飘荡,让他想起核桃谷巴克尔宅外的污水。这里的房子一个挨一个,摞在了一起,简直是把波兰村庄搬到了中东:窄门道,红屋顶,晾衣绳。几扇窗还透出安息日烛光,但大部分蜡烛已在几小时前熄灭。克施和这些犹太人,还有他们那肮脏的居住区到底有什么联系?他知道,答案是毫无联系,又千丝万缕,尽管他说不清为什么两个答案都对。

离开贫穷而虔诚的居住区,他再次骑上摩托上了雅法路,除了《巴勒斯坦周报》办公室亮着灯,四顾漆黑,直到尼萨汽车公司,那里整夜都有出租车,当地妓女们也在此汇集,尽管罗斯试图取缔圣城妓女。

克施回到寓所时,夜空的边缘已被晨光磨薄,蓝黑色的地平线上透出丝丝缕缕的粉红。克施和衣倒在了窄窄的床上。几小时后他醒了,浑身大汗,心急如焚(该死的手表在哪儿?),担心已错过和乔伊斯的约会,他们10点钟要去克里米森。屋内的光线就像正午被浆过的白床单,热度也意味着到了这座城市沉默而死寂的午睡时间。他找到了手表,表带断了,掉到了床下——刚刚9点半。抓紧时间,还来得及。扯掉皱巴巴的制服,用凉水洗了洗脸,没时间刮胡子了。他穿上一条旧卡其布短裤,在两件白衬衫中,挑了件不太皱的。

克施向北塔皮奥特狂奔而去,驶过满是尘土、寂静无人的安息日街道。他还有时间——城里只有一组红绿灯(克施参加了第一次亮灯仪式)——平时总有许多手推车、动物堵路,但在周六,这种情况很罕见。到了布鲁伯格的小平房,克施把摩托车靠在树上,尽管在这种大热天应该慢点儿走,他还是一路跑过小径。自打一睁眼,他就一直幻想着抱起乔伊斯,轻轻地摇晃。结果大失所望。乔伊斯在门上留了张条,字迹很潦草:“罗伯特,”他念道,“等不及了,我搭了彼得·弗兰姆金的车。乖,去那儿找我。”

克里米森的鹰隼在修道院后的松树上筑了巢,据说,那可是几百年来这里的第一对鹰隼。对于一个只有一组红绿灯的城市来说,它们的莅临可谓“大事”。形形色色的观鸟者全来了,有的是酷爱,有的只是出于好奇。修士们搭了篱笆,人们只能在篱笆后观看,不可靠前。人群中有不少英国人,但并不都是。克施在穿过人群时,看到了奥伯雷·哈里森,他穿着那标志性的白西服昂首阔步,和本特治以及迈克里伦夫妇说着俏皮话。克施又见到了在罗斯的派对上认识的几张面孔。英国人有些乱哄哄的,至少是不够优雅,更像看足球而不是观鸟。离开英国,这些英国佬就染上了欧洲大陆式的放任自流;社会阶层也流动起来——虽然幅度不大,但教区与地域的限制减弱了。也许这都是战争的缘故,那股劲儿绷了四年,这才可以稍稍放松,就像是慢慢解开打了死结的鞋带。马可斯死后一年,克施的父亲才哭出来,而现在,如果他母亲的信没有夸张的话,他父亲整天以泪洗面。

离篱笆最近的地方,一群士兵正在传一副高倍望远镜,轮流看隼巢。后面是一群犹太人,人数不算太多,克施认出了历史学家本·多夫教授,希伯来大学成立后,他将被任命为校长。本·多夫站在一把条纹伞下,和未来的两位同事——两位知名科学家,热烈交谈着。另外那个人,如果克施没认错的话,应是弗兰姆金。但乔伊斯到底跑哪儿去了?克施看不到她。克施近旁,几个当地阿拉伯男孩儿不知从哪儿搞到了一只便宜的望远镜。他们躺在地上,两边各有一家人在野餐,每家周围都是许多空了或半空的瓶子。修士们正在兜售自酿的红酒,品质相当不错,且价格低廉,生意很红火。而那对鸟情侣,却完全不顾人们的热望,拒绝空中表演。

克施从男孩儿中间挤出条道,来到弗兰姆金面前。

“嗨,警长,很高兴见到你。”弗兰姆金终止谈话,兴奋地向克施伸出手。

本·多夫及众人也跟克施打了招呼,但没那么兴奋。克施头发蓬乱,没刮脸,因为缺觉,眼睛又红又疼,他知道这副尊容不会给人留下什么良好的第一印象。何况,这些位高权重的复国主义者,不论在学在政,或身在两界,对他这样的人都没什么好感。克施知道,在他们眼里,他是敌人。

“你肯定在找乔伊西,她就在附近。”

乔伊西!克施的心头一紧。

弗兰姆金原地转了个圈,倚仗他那六尺身材,目光远超人群。

“乔伊斯!乔伊斯!”他喊道。

“算了,”克施说,“我会找到她的。”

没想到弗兰姆金向他的交谈者们仓促道了声歉,拉起克施的胳膊肘就要走。

克施甩掉他的手。

“哦,帮个忙,”弗兰姆金轻声说,“让我喘口气,这些人真是无聊透顶。”

“与我无关。”克施说。

弗兰姆金叹了口气。

“怎么了?嫉妒的奥伯龙?”他喃喃道。

克施假装没听到。

弗兰姆金和希伯来大学的拥护者们已经拉开了几码距离。

“是为钱。我给杰罗德爵士的耶路撒冷基金会捐了点儿钱,现在他们全来找我了。你的老板肯定到处宣扬来着。不过说实话,我是来这儿拍电影的,对拍电影有利的事我会去做。但这些人和杰罗德爵士不一样,”弗兰姆金用拇指指了指背后,“他们不能给我的摄制队提供什么有利地点。再者说,办大学本来就是个蠢主意;这世上的聪明犹太人已经太多了,用都用不完。你怎么看,克施警长?”

克施有一肚子的话想说,尤其想说说别国的犹太人,特别是美国犹太人,为什么总让他感觉自己太像英国人,以至于听着弗兰姆金讲话,他就自觉中气充盈,可怕的上流社会语调不由分说涌上喉头,希冀脱口而出。“天哪,”那声音想说,“一派胡言!”但令克施高兴的是,至少他强压下了那声音,什么都没说。

乔伊斯来了,浅色短袖夏衫更突显出已晒黑的手臂与面庞,肤色和白发对比极强。她亲了亲克施的双颊,算是打过招呼。

“你好像昨晚没睡好,罗伯特。”

“野性女人?”弗兰姆金问,马上又加了句,“这儿还真热呀。”

“我得跟你谈谈。”克施唐突地说,他曾希望在她面前能保持镇定与自信,现在却全然不见踪影。

“说吧。”

“哦哦,我该走了,”弗兰姆金笑道,“这对可爱的鸟儿我也看够了。”

他转向乔伊斯,“明天见?”

乔伊斯似乎不愿回答。克施不知道这意味着她不愿答应弗兰姆金,抑或仅仅是不愿在他面前谈及个人安排。

“好吧,考虑考虑,”弗兰姆金说,“考虑考虑。”

“等等,”克施轻碰了下弗兰姆金的胳膊,“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问吧。”

“我那儿的警官哈莱普,上周应在老城负责拍摄的具体事务,但你跟他说不需要,是这样吗?”

“不是这样。我让他跟我去海法。他在耶路撒冷干得很好,把那些伸着脖子傻看的人拦在外面,我想或许他在海法也能这么做。他不会没跟你请示吧?”弗兰姆金略带调侃地说,但立刻又想遮掩,“罗伯特,听着,我很抱歉,是我的错。大概他看到我给他的钱比给你干六个月还要多,但我的确让他向你请示了。”

“这么说他整整一周都和你在一起?”

“整整七天呀。”

克施转向乔伊斯,“你看到他了?”

“嗨,这是怎么……”弗兰姆金想打断,但看到乔伊斯点头表示同意,就没再抗议,“听着,对那家伙别太严厉,好像他有个生病的母亲。”

“听好,下次贿赂我的警官诱他休假之前,若能先跟我打个招呼,我将不胜感激。”

“贿赂?哇,等等,老弟。”

“别跟我称兄道弟,你可真有种。”

在那关头,似乎要么克施,要么弗兰姆金就要让对方吃上一拳,但弗兰姆金却突然举手投降,笑了起来。

“你要逮捕我吗,警长?悉听尊便。但相信我,一个说意第绪语的家伙逮捕另一个说意第绪语的家伙可不太好。”

克施脸涨得通红,但力图镇定。

“到时候别吃惊,”他对弗兰姆金说,“我没少抓人。”

弗兰姆金转向在一旁观看,越来越不耐烦的乔伊斯。

“你知道犹太人是怎么到英国的吗?”他问她,“从俄国来的船在伦敦码头靠了岸,有人站起来喊‘纽约!’那些傻瓜就下船了。”

乔伊斯没有笑,弗兰姆金看着克施,后者也没笑。

“同一条船,朋友,你的人和我的人。如果我是你,我不会那么傲慢。”弗兰姆金接着说。

“我的祖先来自荷兰,”克施说,“我们在英国住了两百年了。”话一出口,克施就觉得自己很可笑。

“好啊,太棒了。你的曾曾曾祖和罗斯柴尔德可是朋友?也许你能借杰罗德爵士一些钱,帮他重建耶路撒冷。”

人群中的一片惊呼终结了弗兰姆金与克施的谈话。两只隼冲向蓝天,盘旋、俯冲,雄隼急切地追逐着雌隼,长长的暗褐色翅膀尽情展开。

“它们在空中交配,”弗兰姆金说,又直视着乔伊斯加了句,“想想那得多过瘾。”

小平房里,克施和乔伊斯躺在床上。一番云雨,筋疲力尽的乔伊斯已经睡着。克施却大睁着双眼,盯着天花板,过去两周里发生的事梦一般在他脑子里转。睡梦中的乔伊斯翻了个身,凑近他,头枕着他的肩膀,胳膊搭在他窄窄的胸上。他搂着她,嗅着她发间野草的味道。他还想和她做爱,但只要一开始,虽然她的狂野与激情令他心旌摇荡,有种感觉却会让他稍稍冷却,那就是在床上她不必非他不可。因此他只是等着,品尝那份宁静的甜蜜,尽管她也许正梦见自己在布鲁伯格或是其他什么人的怀中。

清晨,他们坐在花园两张细长的藤椅里,乔伊斯已端来一壶茶,一盘奶酪和面包片。克施记得几个月来,这还是头一次有人给他做“饭”。吹了几天的沙漠热风终于过去了,空气新鲜而温暖。晴空下,花园沐浴在晨光中,竟如英式花园般,有种惹人怜爱的凌乱与随意。蒿草离离,墙上杂乱地伸出一丛丛的牛膝草。院门两边,粉色的紫葵从用过的橄榄油桶里探出头。克施突然觉得自己明白了为什么全世界的犹太人都想住到这儿来,尽管他知道他所谓的原因与政治、迫害、宗教、历史,毫无关系,而是因为草木、阳光、性与爱,或许大多数人不这样想。

他把自己的想法跟乔伊斯说了说,像往常一样,乔伊斯很严肃。

“照你这么说,你可以去意大利,或任何地中海国家,那里有宜人的气候,漂亮的鲜花,艳丽的鸟儿飞来飞去。你对复国主义就没有丝毫同情吗?我是说,他们的要求并不高,考虑到犹太人对世界作出的贡献——何况,他们还没得到什么感谢。”

“你不用给我上课。我是犹太人,记得吧。”

“可是,你的所作所为不像犹太人。”

“犹太人怎么做?”

“骄傲、忠诚,希望如此。”

“复国主义式的骄傲?”

“比这差的有的是。做英国人有什么好?嗯,你肯定特别喜欢做英国人,你在给帝国当警察。”

“我不记得你丈夫扛起过犹太公司的大旗。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他在给罗斯画教堂。”

“闭嘴!这与马可毫无关系。他又碰巧是个好画家,简直就是天才。”

“艺术家可以例外,是吗?你的朋友弗兰姆金呢?他会帮着排干湿地吗?”

克施注意到乔伊斯似有迟疑,但又迅速恢复了常态。

“不知道。”她说。

似乎要证明克施所说的自然比政治更有魅力,一只戴胜鸟掠过花园,吸引了乔伊斯的目光。刹那间,所有的力量似乎都离她而去,乔伊斯深叹了口气。

“也许我该和马可一起去。”

在和乔伊斯争论复国主义时,克施一直想做另一种表白,与他说出口的完全不同。他想说,“我爱你”。乔伊斯开口时,他已话到嘴边,现在却哑口无言。那只戴胜鸟扑闪着黑白相间的翅膀,飞了回来,掠过高高的杂草,克施的目光追逐着它的身影。也许是出于懊恼,也许是出于嫉妒,或仅仅出于看到乔伊斯而意乱情迷,克施说:“你去不了。”

“什么意思?他不想让我去?相信我,我是可以让他带上我的。”

克施面临两个选择。他可以把与罗斯的交易告诉乔伊斯,也可以顺水推舟,就用乔伊斯无意中给他的借口。是的,他可以争辩说他知道布鲁伯格曾坚持要独自去,但他真的有选择吗?他宁愿承认自己性格上的缺陷,也绝不愿失去她。

“对不起。”他说。

“不必,”乔伊斯答道,语气缓和了些,“我相信大多数人都认为是马可撇下了我。不管怎么说,也差不多是事实吧。”她收拾起餐具,送回屋中。

不远处传来一声教堂钟声,孤独寂寥,邀请信徒们参加周日晨祷,旋即钟声大作。圣保罗礼拜堂,克施的学校,战争爆发的那一年:只有一个叫欧基夫的天主教男孩儿和克施不必参加周日晨祷,但克施还是去了。他喜欢圣歌:“哦耶稣,我发誓爱你到永远。”他最喜欢的则是《做一名朝圣者》。“面对灾难的勇敢者,”克施毫不顾忌地唱道,“让他坚定地跟随主。”似乎没人反对他来,尽管他的舍监,杰金斯,有时会怪怪地看着他。有一次,在唱一首由赞美诗改编而成的圣歌时,克施提高了嗓门儿,唱诗班指挥梅林史密斯,一位声音洪亮,长着甜菜脸的威尔士人,走下礼拜堂台阶时拦住了他:“喜欢圣歌,克施先生?嗯,你们的人写的。我想你可以唱!”

乔伊斯回来了,纤细的双臂从后面抱住他的肩膀。

“罗伯特,我得走了。你不必走,在这儿坐多久都可以,天气很好。”

“又和弗兰姆金有约?”

“要知道,你真的没权利这样做,是我和你在一起背叛了马可,不是和弗兰姆金。”

乔伊斯低头吻了一下克施的脖子。那一刻,他别提有多幸福了。

“还要拍电影?”

“他给了我份真正的工作,负责道具。我们今天要回沙漠去。”

“我以为他几周前就完成了那里的拍摄呢。”

乔伊斯耸耸肩,“没多远,也许他们要重拍几个场景,不会太多。明星们从海法坐船回家了。在收尾了,彼得下礼拜也要走。”

虽然关于弗兰姆金的这条消息令克施很高兴,他却没有完全放松下来。有什么事,乔伊斯在对他撒谎,他几乎可以肯定。果真如此,那么他们俩就互有隐瞒了。

“我也走,”克施站起身,“我送你。”

“不必,彼得派了车。”

“为负责道具的女孩儿?真够奢侈。”

乔伊斯笑了,“你最好回家换换衣服,罗伯特,你看起来不太像官员,倒像个画家了。”

克施看了看他那皱巴巴的衬衣和短裤。

“是呀,穿这身去警署不太好。”

“哦,提醒了我,调查有何进展?”

轮到克施耸肩了,“有所进展,”他说,“但很慢。周五,我以为有了点儿线索,但……你是说哈莱普整整一周都和你在一起,对吗?”

汽车鸣笛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哦,是来接我的。”乔伊斯说着就往门口跑去,回身给了他一个飞吻,然后快步走向等候她的车。

克施回到屋里,坐在床上点了支烟。布鲁伯格的一摞画靠着对面墙壁,最上面的一幅正对着克施:月光下的耶路撒冷。布鲁伯格笔下的城市如月亮般凄清。克施不得不承认他被那幅画打动了。画面有种孤独感,比他的还要强烈。他在屋里随便走了走,拉开抽屉,掀起一叠衣服。他有些惭愧,不知道他做这种搜查,到底是以警察的身份——毕竟有人闯入了乔伊斯的房子——还是作为一个吃醋的情人。除了乔伊斯扔在那里的内衣,他什么也没发现。终于,羞愧感迫使他放弃搜查,转身而去。

克施刚进办公室,电话铃就响了。是罗斯。

“你能来一下吗?”

“恐怕不行,长官。”

每次和罗斯说话,克施都得尽量压制自己的怒火;而他所表现出来的却是不情愿的服从。罗斯总是一副很大度的样子,如慈父等待着青春期的逆子回心转意。

“事情比较紧急。我不想在电话里说。”

“我马上到。”

“好的。”

克施骑上摩托,向阿布托尔驶去。他左转驶入一个村庄,没想到转弯转得这么急,但好在他转得很急,第一颗子弹擦伤了他的胳膊,其余的都躲了过去。车在打滑,克施拼命想要控制,却感到摩托和他一起滑了出去,腿钻心地疼,他歪向一边,滚进了路边的沙沟。

克施醒来时,头枕在一位阿拉伯妇女的怀里。旁边是菜篮子,她正用一块湿布为他擦脸。克施左右看看,一群妇女蹲在他周围,黑衣服上不知绣的什么纹样,鲜亮的粉色、黄色,如一块织锦。女人们语速很快,在克施听来就像是咔嗒咔嗒的声音,夹杂着几声叹息。他举起左手摸摸头,没有血。紧接着,受伤的右臂和被压碎的左腿一阵剧痛,克施晕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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