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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大唐,那些随诗词飘来的义士(3)

公主也为此悲叹了很久,送了霍小玉十二万文钱。

这时,与李益定亲的卢姑娘正在长安,李益也已经凑足了聘娶的财用,回到郑县。这年腊月,又请假进京城来成亲。李益故意找了一处幽静的住所,为的是不让别人知道。

李益的表弟,叫崔允明,这人很厚道,前些年常和李益一同在小玉家欢聚,吃喝谈笑,彼此亲密无间。每次得到李益的音信,必定老实告诉小玉。只可惜,他也不太了解李益的行踪。

李益已经到了京城,崔允明得知后,第一时间告诉了霍小玉。霍小玉怨恨地叹息道:“世上竟有这样的事情吗?”

崔允明遍请亲朋好友,千方百计叫李益来。李益自认为拖延归期违背了盟约,又得知小玉病重,惭愧羞耻,索性狠心割爱,始终不肯前去。他早出晚归,想以此回避。

霍小玉日夜哭泣,废寝忘食,一心想见李益一面,竟没有任何机会。悲愤之心越来越深,最后困顿地病倒在床上。

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时长安城中霍小玉的不幸遭遇已经被传得沸沸扬扬。风流人士与豪杰侠客,无不感叹霍小玉的多情,愤恨李益的薄幸。

这时,一位神秘的大侠就打算管管这件事!

时节已到三月,人们大多出去春游。李益和其他五六个人到崇敬寺里去欣赏牡丹花,漫步于西廊,轮番吟咏诗句。

京兆人韦夏卿,是李益的好朋友,这时也在一起游玩。他对李益说:“风光非常美丽,草木繁荣茂盛。可怜霍家姑娘,含冤独守空房!足下竟会把她抛弃,实在是狠心的人。大丈夫的心胸,不应当如此。您应当为她着想!”

李益跟没听到一样,继续往前走。韦夏卿摇了摇头,正在叹息责备的时候,忽然有个豪士挡在了这一行人的前方,他穿着华丽的黄衫,有一个剪成短发的胡族小童跟在后面。黄衫客上前对李益作揖说:“您不是李十郎的吗?我的家族本在山东,和外戚结了姻亲。我虽然没有什么文才,心里却一向喜欢贤能的人。仰慕您的声誉,常想一见。今天幸会,得以一睹风采。我简陋的住处,离这里不远,也有乐队歌伎,足以娱悦性情。美女八九个,骏马十多匹,随您怎么玩乐都行。只愿您光临一次。”

李益一行人听到这话,都很高兴,便和这个豪侠策马同行,很快绕过几个坊,就到了胜业坊。

因为靠近霍小玉的住处,李益不想过去,就推托有事,想回马而去。豪客却说:“敝处近在咫尺,能狠心撇下不去吗?”说着便挽着李益的马,牵引着往前走。拖拖拉拉之时,已到了霍小玉住的小巷。李益神情恍惚,鞭打着马想回去。豪客一嚷嚷,从小巷中闪出来好几个大汉,架着李益就往前走,把李益推进了车门宅内,随后有人锁上了门,通报道:“李十郎到了!”

听到这声音,霍小玉全家又惊又喜。

其实,在这天的前一个晚上,霍小玉就梦见穿黄衫的男子抱着李益来,李益到了床前,让小玉脱鞋。霍小玉醒后,觉得自己的大限快到了。

“鞋者,谐也。是说夫妻要再次会合。脱者,解也。已经相见了又要分开,也就是永别了。从这个征兆看来,我们一定很快就会见面,见面之后,我就要死了。”霍小玉想着想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到了清晨,霍小玉请求母亲为她梳妆打扮。母亲认为她长期生病,神志紊乱,不怎么相信这事,勉强替她梳妆。梳妆刚结束。李益果然来了。

霍小玉躺卧病榻日久,转身都要有人帮助。但听说李益来了,她飞快地自己起了床,换好了衣服走出去,好像有神助似的。

两个人终于见面了,和李益见面,霍小玉心死了,她含怒凝视,后来她用衣袖一再掩着脸,不再看李益,虚弱的身子根本支撑不住,只能依靠在门框上。

不久,有人把几十盘酒菜,从外面拿了进来。在座的人都吃惊地看着,忙问原由,原来这些都是那个黄衫豪客送来的。

摆设好后,大家相互靠拢坐下来。霍小玉便侧过身,斜眼看了李益好久,随即举起一杯酒,浇在地上说:“我身为女子,薄命如此。君为大丈夫,负心到这种地步。可怜我这美丽的容貌,小小的年岁,就含冤死去。我的死都是你造成的。李君啊李君,今天就要永别了!我死以后,一定变成厉鬼,让你的妻妾,终日不得安宁!”说完,伸出左手握住李益手臂,把酒杯掷在地上,高声痛哭了好几声,就倒在了地上,人们再去扶她,才发现霍小玉已经气绝身亡。

霍小玉的母亲见女儿如此刚烈,马上抬起尸体,放到李益怀里,让他呼唤她,可霍小玉却再也无法醒来了。

李益为她穿上白色丧服,从早哭到晚上。安葬的头天晚上,李益忽然看见霍小玉在灵帐当中,容貌美丽,像活着的时候一样。她斜身靠着灵帐,手握绣带,看着李益说:“惭愧!蒙你送别,还有未尽的情意。我在阴曹地府,怎么能不感叹呢。”说完,就不见了。

第二天,霍小玉便被安葬在长安御宿原。李益到了墓地,痛哭了一场才回去。一个多月以后,李益和卢氏成了婚。李益成天睹物伤情,郁闷不乐。夏季五月,李益和卢氏一起回到郑县。到县里过了十天,李益正和卢氏睡着,忽然帐子外面有嘀嘀咕咕的声音。

李益吃惊地一看,初见一个男子,年纪二十多岁,姿态温和美丽,躲藏的身影映在帐子上,连连向卢氏招手。李益惊恐地赶快起床,绕看帐子好几圈,身影却忽然不见了。李益从此猜忌万端,夫妻之间,矛盾也凸显了出来。亲戚百般劝解,李益的猜忌心意才慢慢平息。

过后十天左右,李益又从外面回来,卢氏正在床上弹琴,忽然看到有人从门口抛入一个犀牛角的盒子,宽度一寸多,中间束有轻绢,打成同心结,落在卢氏怀中。李益打开一看,见有两颗表示相思的红豆。李益当即愤怒地大声吼叫,声音如同豺狼猛虎,夺过琴砸他妻子,这是以为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

卢氏怎么说也辩解不清楚。从此之后李益常常粗暴地鞭打妻子,百般虐待,最后诉讼到公堂把她休掉了。卢氏走后,李益又找了几个侍女,偶然同一次房,但也总是嫉妒猜忌,这些侍女总是受到虐待,经常有逃跑的。

从此,李益疯了,彻底地疯掉了,就像是很多鬼故事的结局一样,这个悲剧也到此结束了。妓女的故事大抵会是以悲剧收场,这是由所处的时代所决定的。

在感叹这起爱情悲剧的同时,我更关注的是这个故事里的义士形象,也就是让李益和霍小玉重逢的那位黄衫豪客。

这位豪客能够为根本不认识的人打抱不平,而且连名字都不留下,绝对是大唐朝的“活雷锋”。

不同时期的唐传奇中豪侠义士的形象有不同的特点,中唐时期的《谢小娥传》《柳氏传》《柳毅传》《冯燕传》等小说刻画了一批轻生死、重然诺、爱惜名节、鄙弃财禄的豪侠义士形象。他们虽然举止各异,社会身份也互不相同,然而都具有一种气势浑厚的道德风范和纵横捭阖的人生情态。

霍小玉和李益的故事发生在中唐,这个时代的豪侠大都是普通人中的一员,虽然他们未必有高超的武艺,但却有着不屈的精神、无畏的胆识,在道德方面堪为人表率,强调的是侠之义。

而作为普通人的黄衫豪客,其实也有着自己的局限性,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义士也是这样,自己再强大,也不能强求这男女之事。霍小玉的命运悲惨如斯,大侠能气,能杀,却不能成全!这也许才是真正的属于义士的无奈!

“义妓”回忆录

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妓女并非是精神堕落的女子。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们变成了义士的代表,在那些社会腐败、人性沉沦的时代里,她们甚至当作了神一样,去受人供奉。比如南宋的梁红玉,还成为了民族英雄。

在风花雪月的大唐王朝,妓女们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是她们的义行,却被人们世代传颂着。

本节的主人公叫李娃,她的原名李亚仙,是唐代天宝年间京都长安的一位烟花女子,以重情仗义而被人们誉为义妓。她抛弃繁荣,助其所爱,更能谨守妇道,严整治家,因而被朝廷封为汧国夫人,一个出身卑贱的妓女竟能获此殊荣,在当时引起了轰动。

要了解李娃这个人,还需先从一个叫郑元和的男子讲起。

郑元和是唐玄宗天宝年间、常州刺史郑仁仰的独生子,天资颖慧,相貌堂堂,他的文章诗赋自幼就在当地堪称一绝,不但众人羡慕不已,他的父亲郑仁仰更是欣喜自得,常拈须自乐:“我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每当同僚聚宴酒酣时,他常会指着儿子得意地说道:“这是我家的千里驹呢!”

父亲对郑元和寄予厚望,等待着他早日金榜题名,名传天下。郑元和确实也算争气,不到二十岁,就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常州地方的科举初试,取得了入京参加礼部会试的资格。

天宝七年中秋过后,郑仁仰为儿子准备了足够多的盘缠,送郑元和进京赴试。临行前,郑仁仰与夫人一边一个拉着儿子的手,千叮咛,万嘱咐:“要好好注意身体,别着凉!路上小心,昼行夜止!考试要细心,不要慌张!有了好消息,赶快打发人回来报信!”他们心中对儿子充满了希望,认为会试告捷是必然中的事,特别担心的只是儿子初次独自离家远行,路途上是否顺利。

郑元和春风得意,一副少年不知愁的模样,意气风发地告别了家人,踏上进京的路程。

一路轻装快马,九月底便到达了繁荣热闹的长安城。礼部的考试日期是十一月上旬,中间还有近两个月时间,郑元和便在长安布政里客栈中住了下来。

金秋十月,是长安市区和近郊最美的季节,处处丹桂飘香,秋风送爽,郑元和安顿下来后,便日日打马出游,饱览了长安市上的繁华景象和城郊一带的锦绣风光。等到这一切领略过了以后,一日闲坐客栈中无事,他觉得功课早已烂熟于心,根本用不着像别的考生那样忙着临阵磨枪,于是盘算着还有什么地方可玩。

这时他听到客栈院中有两个商人模样的旅客在聊天,说起他们昨日在长安的花街柳巷中的风流韵事,神情十分陶醉。郑元和平时在家中因受家规约束,从未涉足过这些风月场所,同窗诗会偶尔叫几个歌伎助兴,郑元和还嫌她们浅薄庸俗。如今听他们说起京都中的风花雪月,似乎津津有味,他只觉得热腾腾的血在身体内激荡,因而也决定去试上一试。

就像是很多在外地上大学的大学生一样,一旦离开了父母的眼皮,自制力就下降了很多,郑元和也不例外。

黄昏时际,郑元和漫步来到长安的红灯区平康里,这里一条街上密密地排满妓院的酒楼,每幢房前,都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妖艳女人在向路人邀宠献媚。

郑元和一路逛过,那些女人见了他这样一位年轻英俊的独身男子,更是殷勤万分。而在郑元和眼里,这些莺莺燕燕实在是一堆庸俗脂粉,太没有情调、太没有气质,哪里能吸引得住这位江南的贵族才子呢?

一直行到街里的鸣河曲,在一所装饰华丽的房屋里,临窗坐着一位女子,那姑娘约莫十五六岁,着一身淡淡的鹅黄色绸衣,一双大眼睛乌溜溜地漾满了春风,手执一柄纨扇,半遮着白嫩的脸庞,并不像其他女子那样媚眼诱客,神情中还仿佛透露着娇羞。

郑元和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一双眼睛也直瞪瞪地盯住了那女子,那女子似乎更羞怯了,两朵红晕飞上面颊,长长的睫毛垂下来遮住了眼帘。郑元和的心随着她的细微动作变化而荡漾,手中握着的折扇吧嗒一声掉落地面。

折扇落地的声音惊动了屋里的鸨母,她敏捷地撩开门帘一看,一位穿戴华丽,仪表堂堂的公子哥儿站在门前望着窗口发怔。善于察言观色的鸨母立即猜中了来人的心思,心想:“发财的机会又到了。”她连忙跑了出来,扯住郑元和的衣袖,直呼:“客官,里面请!”

鸨母并没让他在客厅里停留,而是直接把他送到那黄衣女子的屋里,并一边献宝似的对他说:“我们李娃姑娘可是没开的花骨朵,今日里第一次上场接客,公子可真是有福气哟!”鸨母掀开李娃房间的门帘,把郑元和推给了她。

里边的李娃姑娘见来了客人,心里一阵发慌,待她定神一看,客人恰是窗外那位翩翩公子,又略添了几分欣喜和安慰。今天是她头一遭接客,她当然期盼一个可意的人。

进了屋的郑元和,见黄衣姑娘款款地从窗边的炕上站了起来,略显迟疑地朝他嫣然一笑,且请他坐了。再打量那姑娘,见她身段小巧玲珑,年龄显得不大,而那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却分明显示出一种优雅的韵致,与别的烟花女子绝然不同,令郑元和心倾神迷。

两人娓娓叙谈,原来那女子本为高门闺秀,本名李亚仙,因父亲仕途受挫,家道中落,一年前才被迫沦落风尘。那收买她的鸨母见她资质绝佳,便视为上品,一心想把她培养成一棵摇钱树,因此买下她后,为她改名李娃,经过一年的悉心调教,今天才让她开始接客。

李娃幼承庭训,教养甚佳,精通诗书,与郑元和相谈得十分投机。郑元和由怜生爱,由爱生恋,当晚就留宿在李娃房中。李娃美丽且有气质,鸨母要价是相当高的,郑元和一惯贵公子作风,又是为了心爱的姑娘,自然也就不惜一掷千金。

有了心神俱醉的第一夜,郑元和就再也放不下李娃,他索性抛出重金,长期住在了鸣河曲中,鸨母见有利可图,也就乐得成全他们。

郑元和称李娃为李亚仙,仍把她视作娴雅贞洁的世家小姐,立誓此生决不相负;李亚仙更是感激涕零,保证此身只属郑郎,海枯石烂,贞情如一。

谈诗论文、赏月观花,一对小情人沉醉于多姿多彩的甜蜜生活之中。郑元和早已把礼部会试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日日醉倒在温柔乡里。

时光飞逝,春去秋来,转眼又到第二年的秋天,郑元和所带的丰厚盘缠,经过这一年的挥洒,已经一文不剩,只认银钱不认人的鸨母开始对他冷眼相待。碍于一年相交的情面,鸨母没有直接赶走郑元和,而是趁他外出之际,派人把李亚仙强行架上马车,转到另一家远处的妓院去了。

待郑元和回来,已是人去楼空,鸨母对他冷言相讽,绝口不露李亚仙的去向。

郑元和明白自己身无分文,已经没有资格再做青楼娇客,李亚仙毕竟不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也就无法与鸨母论理。沉落于贫寒孤寂中的郑元和开始想到家乡和父母,想到自己前来京城的初衷,如今不但功名无成,而且败落到这般地步,他根本无法回家向父母交代。

不管怎么说,总得先找一个落脚和吃饭的地方才行,于是他只好厚着脸皮去找长安城中的亲戚朋友。大家虽然还客客气气地对他,但谁都知道他那段荒唐的历史,心中对他十分鄙夷,因而也就没有谁愿意收留他长住。

他失意、他愤怒、他诅咒、他发狂似的在长安街市上流浪,上顿不接下顿。最后,还算凭着他的一点才识和仪表,谋到一份“凶肆歌者”的差事,勉强解决了吃饭问题。

所谓凶肆歌者,就是殡仪馆里的司仪人员,包办撰写祭文、表礼司仪、悲唱挽歌、执绋送葬等一整套丧事。因古人忌讳死人,所以这种职业被视为下贱之职,一般正经的读书人是不愿意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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