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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笔灵呆呆

发生的一切凌云天已经看蒙了,又是劫云,又是闪电的。一阵阵的电闪雷鸣,虽然他在地球上也是一代霸主,可是他哪见过这么恢弘的场面,触及天威触及灵魂的境界绝不之前的他可以想象的。

虽然没有见过万法尊者出手,只是承受天雷的攻击。但是他相信,别说一座小山哪怕是一座大山也不会阻碍他的一次攻击。

而后出现的绿色雷电更是了得,轻轻一击,竟然把可以打败紫色劫云长枪的毛笔变得威势全无,如果有这样的实力一定可以凌于九天之上,实现自己的梦想。

虽然听起来是有些狂妄,不过如果连梦都不敢做的的人有什么资格立于九天之上呢。连伟大的梦想都不会有,又怎么会有伟大的作为。更不会有什么奇迹发生。

彩光一闪,好像强行把一些东西塞进了凌云天的脑子里。一下把他冲得迷迷糊糊的,好像是感觉到了他的难受,东西进入的速度慢了下来。过了好半天,东西终于停止了进入。

凌云天缓了缓,开始细细的观察。脑中出现了一段话:夫天地者,始于鸿蒙,诞于混沌,使清气上升浊气下降。众生演于五行,故为求世界之力,当壮以五行而逆之化阴阳,逆阴阳而返混沌,合混沌则证鸿蒙。以先天鸿蒙之力。再练先天混沌,就先天阴阳而造先天五行,演化先天世界。是以奇妙无穷。

凌云天看的迷迷糊糊的毕竟他没有接触过修真,什么阴阳五行混沌鸿蒙都没听说过。如是换一个修真之人看到这定会啧啧称奇。居然可以把世界看得这么清楚并逆而修之。成就先天世界。如果修炼而成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威能。

继续往下看是一部《五行炼体决》开篇的总纲上便写道:金主清洁,性清肃,收敛。不张扬。隐于肺。木主生长,性柔和,顺滑。好调节。隐于肝。水主滋润,性寒凉,喜下。助修复。隐于肾。火主升腾,性温热,明亮。可辩物。隐于心。土主生化。性受纳,承载,能包容。隐于脾。

皮肤有孔,在于呼吸清理,当驻以金。体肉宽厚,在于承载包容。当驻以土。骨骼联通,在于生殖不灭。当驻以水。肝胆相照,在于疏通中正。当驻以木。脉络具明,在于显色生温。当驻以火。则五脏加以修炼。体魄加以增强,五行大盛。再以练丹之法以土为调和,金水为阴。木火为阳化以阴阳二气。再吞噬土气。化作阴阳太极。

凌云看着《五行炼体决》一阵阵的痴迷,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感觉好像就是为自己准备的一般,回想起炼体的姿势刚要做出来,却又发现自己现在只是灵魂状态,根本不能炼体,从刚刚的震撼中走出。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突然一个稚嫩声音传来“喂,怎么感觉你有点熟悉啊,一进来你就发呆,我还因为你有病了。你会不会说话阿。”

凌云天左右一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人,说道:“你是什么人快出来,别装神弄鬼的,我已经看到你了。”

“我知道你看到我了,我也没躲起来啊。”那个声音很是嘲笑。那意思很明显,你就是看见我又能怎么办。

凌云天恨的牙痒痒,虽然这两天经历的东西让自己知道自己还是很弱小,可是在地球上那也是可以叱咤风云的人物。怎么能被一个不知是什么的鄙视。于是把力量集中在眼睛上。

用出了他的异能。说是异能其实也可能不是。因为在地球上别人的异能都是生下来就有的,而且是异能自己在增长无法去修炼,但是却缓慢无比。但他不一样。

他在记事的时候就五岁了,那是年幼的他却没有家人。白天没有同龄的孩童陪他嘻嘻,晚上没有一个温暖可躲避风寒的港湾。他总是一个人拖着因营养匮乏而瘦小的身躯,穿着从记事起的衣服,那件衣服还是古装,一件雪白的长衫。可是因为生活的困难,那长衫慢慢的被风尘覆盖。他那颗赤子之心已变得麻木。

幼小的他总是会受到欺负。直到有一次被伤到了头部。他几乎都要昏迷了觉得脑子里涌出一股力量作用在了眼睛上,看了那个打伤他的人一眼。那个人就像痴呆了一样。凌云天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于是他杀了那个男人,那年他六岁,他杀光了所有欺负过他的人。

每次睡觉的时候,他都会看到他躺在一片紫色之中。醒来之后就会发现能力涨了好多。随着慢慢长大,又觉醒了一个能力,他起名为--真实之眼。开启之后后,眼前变成一种种颜色。什么颜色与这东西的属性有关,比如金属看上去就一片亮黄色。非常神奇。

凌云天开启了真实之眼之后还是没有发现什么,余光一下扫到了一支毛笔,可不正是造成这几天光怪陆离的最酷祸首。

“你终于找到我了,你可真笨,就在你眼前你还找了半天。”那根毛笔悬在空中,一晃一晃的。

凌云天的心里又开始疑惑,一个毛笔不止会飞,还会说话,这是怎么回事,虽然现在他已经被疑问撑的快炸了,但还是忍不住的疑问。“你真的只是一支毛笔?”

“不不不,我可不只是一支毛笔,我有一个很霸气的称呼叫。。。额,我忘记了。反正你记得很霸气就好了。”

“那我怎么称呼你呢,总不能诶诶诶的。”

“要不你给我起个名字吧,我不会起。不过一定要霸气啊。”毛笔中传来那稚嫩的声音。

凌云天听着那声音,不由得心里好笑,起了捉弄它一下的心思,“我想想啊。霸气的,,,呆呆这个名字即很霸气。”

毛笔很是疑惑,“真的么,怎么听上去不怎么样啊。”

凌云天强忍住笑意,“怎么不霸气,你想啊,呆呆,在哪都能呆得住。谁都赶不走。你说能不厉害么。”

“好像是诶,不错,很有气势,够霸气。哈哈,我以后就叫呆呆了。以后我一定要当呆呆大魔王。”

凌云天暗笑,一根毛笔还要当大魔王,就是成了大魔王,一说这个称号不让人笑死啊。却没想到,因为他一时的开玩笑心思却造就了一个让人想笑又不敢笑的大魔王。

“你很有前途啊,跟着我呆呆大魔王混吧,以后有我罩着你,绝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做我小弟吧”呆呆稚嫩的声音带着一种向往,一种对未来的向往。

凌云天看着这一幕,想起了一个场景。一个装有两撇白胡子的强壮男子站在面前,伸出他宽厚的大手。“做我儿子吧。”凌云天晃了晃脑袋,“别开玩笑了,跟着你不让人笑话死啊。”

“你看着吧,早晚你会成为我的小弟。”呆呆信誓旦旦的说。

“先别管以后,我怎么出去啊,我总不能在这待一辈子啊,”凌云天问道。

“你不是自己近来的么?”呆呆问道。

“我怎么会是自己进来的,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进来的。”

“哦,那我送你出去吧。”彩光一闪凌云天感觉自己的灵魂终于归位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凌云天”

“等着,你会做我小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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