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来得及找Kevin,就接到了他的电话,说是想跟我谈谈。也好,有些事我也该替小麦问问的。作为新世纪独立女性,我很清楚未婚先孕这件事实际上是两个人的责任,可作为童小麦的堂姐童小米,我没办法不把这件事归因于Kevin,所以我去的时候是想好好跟Kevin理论一番的,可是我看到他的时候就心软了。
这个我第一眼看到都忍不住花痴的男人,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憔悴?黑眼圈深了好多,脸上也胡子拉碴的,整个人好像老了好几岁。我说:“最近没休息好吗?”其实我知道这是废话,睡好了怎么可能这个样子?
我看见这个男人端起面前的拿铁一口气喝了个精光,也不知道是因为苦涩还是因为痛苦,脸上的表情有些扭曲,眉头几乎挤到了一起,然后用特别沙哑和疲累的声音说:“小麦的事你都知道了吧?”
我看得出面前的这个男人是真的痛苦,可是我又能怎么做呢?我面对的是我的亲妹妹,我只能帮她。我看着还冒热气的杯子点了点头。
Kevin看我点头了,突然极其崩溃地说:“你说她怎么就那么固执呢?”
童小麦怎么就那么固执呢?她为什么坚持不去打掉孩子呢?没有人知道,除了我。那天喝完酒童小麦告诉我的,她以前打过孩子,当时医生就告诉她如果再流产,可能永远都不能再怀孕了。所以,童小麦她坚持不打孩子,虽然我还不曾为人母,可我知道母亲这个角色对女人来说有多重要,所以即使明知这条路无比艰辛,我也得陪着童小麦走下去。
我说:“Kevin,你爱小麦吗?”
我一提到“爱”,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人表情凝重了,沉思良久,我才听到他说:“我爱她,真的,也许你会觉得我说的不是真话,可我真的觉得跟小麦在一起很开心,来中国的这段日子,我最大的收获就是……”
“你想过跟小麦结婚吗?”我突然打断他的话,其实他不用解释那么多,我也是爱过的人,我知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时的眼神,从我看到他进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男人是爱童小麦的,否则我也不会白白在这里跟他浪费时间了。
“我…我,我不是没想过跟小麦结婚,我只是觉得现在还不是时机,我刚来中国,很多方面都刚起步,我…我……”听了这个来中国几个月的男人的话,我突然明白了那些成为恋人之间阻碍的东西是什么了,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可结婚是两代人甚至是三代人的事,我们谁都没办法自私到忽视所有人的感觉。Kevin不能让小麦在一点生活保障都没有的情况下跟他结婚,他更不能让他的孩子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来到这个世界上,你或许可以说打掉孩子是不负责任,可是,在没有能力去保证他的生活的情况下让他降临,就真的是负责任的表现吗?
当我们意识到一个错误的时候,真正应该做的是如何避免终止错误,让伤害降到最低,所以,Kevin没有错,他正在做的就是让伤害降到最低。可是,小麦呢?她也没有错,她坚持的不过是一个女人再正常不过的要求。
我往咖啡里加了比往日更多的糖,喝下去却比平日苦得多,我的脸忍不住扭曲起来。我说:“Kevin,你做得对,就算你是真的想跟小麦结婚的,现在也不是最合适的时机。”
“可小麦她……”
我知道,我知道小麦她坚持要这个孩子,我知道Kevin理解不了,可我答应小麦不会告诉Kevin的,如果他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她不会逼他。爱果然是可以让人卑微到尘埃里的,即使爽朗如童小麦,在爱人面前也洒脱不起来了。
我把童小麦接到叶安琪那儿了,是童小麦要求的,我跟Kevin见面之前她就说过,要是Kevin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她就从他那儿搬走,我知道童小麦是不想跟Kevin相互折磨,这个孩子她是一定要留住的,可是她不会用孩子来威胁Kevin,两个人在一起只能是相互折磨,还不如早点分开。我不反对这样,毕竟童小麦现在怀孕了,老跟Kevin在一起别扭,难免会动了胎气,既然她决定要这个孩子,就应该好好安胎,搬过来我和叶安琪也方便照顾她。
童小麦看起来跟以前没什么两样,可是她明显地不爱笑了,话也少了,原来失恋真的会让人迅速成熟。我坐在童小麦身边,说:“小麦,为什么不告诉Kevin你的情况呢?”
童小麦用前所未有的语气跟我说:“姐,你记不记得,我以前还问过你为什么要把事情搞得那么纠结,现在我懂了,因为爱一个人就是会没玩没了地纠结。”我记得,那时候的童小麦刚爱上,还没机会体会爱情的五味陈杂,所以不懂,而现在,童小麦懂得了爱情不只有甜蜜,更多的是让你无法承受却又欲罢不能的感觉,唯有这样的爱,才刻骨铭心。
我们每个人都在爱情里做过这样的看起来很蠢的事,可既然我也做过,何必再去劝别人呢?我说:“小麦,我也做过很多这样看起来很傻的事,可我知道,这不是傻,所以,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陪着你。”
童小麦突然像个孩子一样靠在我肩膀上,笑着说:“姐,你真好!”这可真是少见啊,童小麦还是第一次夸我好,我也忍不住笑起来,可是童小麦就是没一会儿正形,我刚想夸她懂事了,她就从我肩膀上起来,不怀好意地说:“姐,你做过什么脑残的事啊?跟我说说呗。”这个小妮子,这种话倒是听得仔细,可是我却没有像以前那样敷衍两句打发了她,而是真的跟她说了很多,很多,为爱做的傻事。
我说了我手指上的伤口,其实真的是很丢人的事,都是做饭的时候切伤或者烫伤的,虽然我厨艺不好,每次给顾天一做出来的饭让他吃完以后都有下地狱的感觉,可我真的没少努力,我手上的伤口就是证明,那都是给顾天一做饭的时候留下的,虽然一直没有什么成效,可我还在一直努力着。为了他,我把自己的纤纤玉指都抛弃了。
还有我当年为了追顾天一死乞白赖地缠着他,即使他不领情我还是处处维护他的日子。我在学校的红树林里等他,只为了让他跟我过个生日,结果他没来,我第二天依旧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还有我瞒着他打掉孩子就为了不连累他,傻乎乎地跑到他家假装他女朋友,还为他割了自己的手腕,现在还留着深深的疤。
我不知道童小麦听进去多少,可我发现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而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竟不知道,爱上顾天一的我会这么“傻”,就像现在的童小麦。
其实,我还是觉得童小麦太鲁莽了,也不跟家里说,就这么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现在是无怨无悔,要是以后养不了了怎么办,更何况,也不能一直瞒着我叔叔他们啊,到时候又该怎么跟他们解释。我们小地方的思想没那么开放,我叔要是知道童小麦未婚先孕还把孩子生下来了,估计能把这孩子给摔死。
我理解现在的童小麦,可是,我理解不代表她这么做就是对的,也许,我真的该找个人商量商量,我看着睡熟了的童小麦在心里琢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