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696300000387

第387章 离去之前

今年邦塔城的春耕结束,成绩依然耀眼。

去年春耕时,邦塔城的小麦总产量居然达到了六十三万吨,这已经是一个十分夸张的数据,在整个兰帕里王国的城市中都能排行前列。

对于邦塔城这样一个农田面积在兰帕里王国内排行倒数的小城市而言,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数据表现,所有人都认为,邦塔城在农田魔力机械的帮助下,已经将所有的潜力都挖掘了出来,以后不可能再高过这个数据。

然而今年的春耕一结束,根据城主府的统计,邦塔城居然总计收割上来了足足八十七万吨小麦!

甚至比去年春耕还多出了二十四万吨!

要知道,早在前年,邦塔城就因为萨摩伯爵推行的农田改造工程,利用新飞商会提供的农田魔力机械,邦塔城内所有可以开垦的农田全部开垦了出来,现在邦塔城每年耕种的时候,几乎会在每一处地方都种上粮食。

所以其实邦塔城的粮食产量,从理论上来说早就在去年就达到了顶峰才对。

现在之所以又会再次出现如此惊人的突破,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新飞商会的又一项重要产品——化肥。

在这次春耕之中,根据统计数据表明,使用了化肥的农田在产量上明显要比没有使用化肥的农田高出了很多。

最夸张的,甚至同样一亩田的产量要高出了接近一倍!

而在冬种的时候,邦塔城外以科罗尔村、坎比亚村、墨西兰村为代表的很多村落都用上了化肥,最终多出来的这些产量,就是从这些使用了化肥的农田里产生。

按照城主府的估算,假如邦塔城外的所有农田都能够用上化肥,那么保守估计,整个邦塔城的一季粮食产量都会突破一百万吨。

这显然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要知道前几年邦塔城一季的小麦总产量也不过就是二十多万吨,现在却有可能直接突破一百万吨。

假如把这个转变推广到全兰帕里王国去的话,那么如此惊人的粮食产量,不仅可以轻松地养活全王国的子民,甚至还会有大量结余。

这在很多邦塔城的人们眼里看来,是一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以前的兰帕里王国的平民们能够吃饱肚子就已经很不错了,又怎么可能有结余。

但是这在许亦眼里看来,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兰帕里王国虽然是个小国,但是地理条件却十分优秀,绝大部分土地都是适宜耕种的良种土地,而且绝大部分都是平原地带,非常适合大面积耕种。

拥有如此优越的地理环境,粮食不够吃那才是一个笑话。

正常来说,兰帕里王国甚至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粮食出口大国才对。

当然,这对于兰帕里王国来说还有些太过遥远。毕竟在这两年内,兰帕里王国才在农田魔力机械的帮助下,好不容易解决了子民们的基本温饱问题。

现在邦塔城虽然小麦产量大涨,但粮食能够多一些,总不会浪费。

在邦塔城春收这八十七万吨小麦中,其中六十二万吨是上缴给城主府,再把其中五十万吨上缴给农业署,作为王国存储预备粮,最后却只留下了十二万吨小麦归为城主府自由支配。

但是实际上,对于城主府来说,如何处理这十二万吨小麦也是一个问题。

之前邦塔城粮食产量只有区区二十多万吨的时候,城主府最终能够给自己留下来的不过只有一两万吨而已,根本是杯水车薪,给城主府每个人分一分后就剩不下什么,然后还得补贴一部分财政支出所用。

而现在一下子剩下足足十二万吨小麦,城主府却不知道该如何解决了。

如果是以前的话,那很简单,直接把这些小麦卖掉,也能卖个几十万金币,足以补贴城主府的财政支出。

但是随着斯塔克伯爵对于邦塔城商业打压的态度放松,这一年内开年这几个月邦塔城收上来的商税瞬间便出现了大幅增长,光是四月这一个月收缴的商税就已经接近十万金币。

所以实际上现在邦塔城几乎没有任何财政压力,把这些小麦直接卖到别处去就显得并不合算。

于是经过一番考虑后,斯塔克伯爵做在邦塔城外建起了一个额外的粮仓,专门储藏这多出来的十二万吨小麦,另外还派出城卫军重兵保守。

由一个下面的城市自己设立粮仓储备粮食,这在兰帕里王国内还是头一次。

这一举动立即在整个兰帕里王国内都引起了热议。

对于斯塔克伯爵的这个做法,众人有褒有贬。

赞赏的人表示,斯塔克伯爵这个举动非常高瞻远瞩,为保持邦塔城的稳定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假如以后邦塔城遇到了什么天灾导致饥荒,那么这十万吨小麦将是保护邦塔城不遭受动乱的最大希望。

反对的人则表示斯塔克伯爵这个举动太过自私。

既然邦塔城能够结余这么多粮食,那么为什么不把这多出来的十二万吨小麦同样上缴给农业署,然后又农业署统一进行分配,好拿去支援王国内那些依然缺乏粮食的地区?

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从王国下属的城市该不该私留粮食,甚至一直引申到了斯塔克伯爵有没有造反的想法上。

而等到又过去了半个月后,王国议会的一纸命令,却直接让所有争论的人闭上了嘴。

这纸命令的内容很简单,因为他只是一个调令,内容是鉴于斯塔克伯爵在邦塔城的表现极其出色,王国议会经过慎重考虑后,将其调往王国北方罗伦城担任城主,凭借他超强的农业发展能力,协助罗伦城解决农业方面的问题。

这纸调令虽然简单,但内容却很耐人寻味。

首先是时间。

斯塔克伯爵是去年七月调任到邦塔城担任城主的,现在却只是第二年五月,总计才担任了邦塔城城主十个月的时间而已。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被再次调走,岂不是说明他并不适合担任这个城主?

但是如果再去注意到斯塔克伯爵调任的位置,就会发现这纸调令却并不是在贬斥她。

因为罗伦城可是兰帕里王国北方数一数二的大城市,担任罗伦城的城主,地位无疑要比邦塔城的城主高得多,这一点和之前的萨摩伯爵调任到瑟韦尔城担任城主一样,都可以算是一种升职。

所以很多人很疑惑,王国议会的这只调令,到底是对斯塔克伯爵担任邦塔城城主的否定还是肯定呢?

更耐人寻味的,则是调令里特别强调了斯塔克伯爵在促进当地农业发展方面拥有极强的能力,让他去担任罗伦城城主也是为了解决罗伦城农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对于其它方面确实只字未提。

这和调任萨摩伯爵时那纸调令上对萨摩伯爵的全方位肯定可就相差太多了。

当然,不管外人是如何议论,或者其中内情是如何波涛汹涌,在斯塔克伯爵没有被真正调走之前的这段日子里,邦塔城却依然在沿着它平常的轨道稳步前行着。

斯塔克伯爵虽然没有正面宣称放开对商业活动的打压,但是从他松动的态度和他即将带走的传闻中,嗅觉敏锐的商会们却还是反应迅速地开始了行动。

原本几乎变成死水一潭的邦塔城,在最近这两个月内逐渐又恢复了活跃,街道上各个大小小小的商铺也重新开张,琳琅满目的各色商品摆放上架,大街小巷上也重新塞满了人。

整个邦塔城,仿佛在短短时间内就又要恢复到斯塔克伯爵没来之前的繁荣景象。

看着城主府外那条街道上的人来人往,斯塔克伯爵深深叹了口气,转过身来看着首次被他主动召唤来的许亦,脸上表情变得极为复杂。

沉默了好一会儿后,斯塔克伯爵才缓缓摇了摇头道:“许亦,恭喜你,你赢了。”

许亦神情一动,张了张嘴,却只是露出一个略显无奈的笑容,轻声应道:“城主大人,如果您指的是我和您之间的打赌,那么我倒是可以自信地说您的确输了。但如果您指的是其它方面……请恕我不敢赞同。”

斯塔克伯爵双眉一扬:“怎么?我都要被调走了,你还不满意吗?”

许亦沉吟片刻,神情郑重地道:“城主大人,您应该知道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您的立场和观念我虽然并不是完全赞同,但是我对于您想为邦塔城的发展努力的态度是十分赞赏的。在这方面,其实分出个胜负什么的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我们的目的其实都是一样。所不同的……不过就是手段罢了。”

“手段吗?”斯塔克伯爵颇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想了一下,摆摆手道:“行了,说这些话也没有什么意义。这次找你来,只是因为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想和你最后聊几句话,问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许亦,你到底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商人呢?还是把自己当做一名贵族呢?”

许亦微一皱眉,这个问题是斯塔克伯爵第一次和自己面前的时候就强调过的,看样子在他眼里,对于这个问题一直耿耿于怀。

“首先,我是作为一个人,然后,我是一个兰帕里人,再其次,我现在则是一个邦塔人,最后才是一个商人或者是贵族,而且这两个身份,对于我来说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城主大人,这样回答,您觉得满意吗?”

斯塔克伯爵轻轻点头:“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了。看样子我真的是太小看你了,你的目标比我想的要远大得多。但是许亦,在临走之前,我必须提醒你一句。商人和贵族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身份,总有一天,你必须要做出抉择。”

许亦耸了耸肩,对斯塔克伯爵这句话不置可否。

看到许亦无所谓的反应,斯塔克伯爵并不意外,点点头又问道:“第二个问题,许亦,你真的不看好艾瑞克王子殿下吗?”

许亦刚才还一脸无所谓的表情瞬间变得凝重,微微眯眼盯着斯塔克伯爵。

斯塔克伯爵在这个时候问出如此尖锐的问题,又想获得什么答案呢?

同类推荐
  • 荒世腾龙

    荒世腾龙

    人世间无情人却有情,生死看淡。落在异界,只为少年心中的一个小小的愿望。一路劈波斩浪,换回的是那万人仰慕。不曾知晓的是那,无人体会的艰苦。
  • 太古继承

    太古继承

    这是一个世外有世,天外有天的世界;他是一个无人知晓,身世离奇的少年,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但当他历经万险走到巅峰之时,他记得他的宿命:重建太古!
  • 巫皇万岁

    巫皇万岁

    残破宇宙,零落诸天;炎黄不老,轮回始终。丑少年以身为器血为引魂为祭,养巫祭巫成巫!世家棋子吞血丹明轮回,志立鱼化龙毒;癫狂少年战凶顽饮蛟血,始知天外有天;荒梦世界勾邪寇释魔凰,巫成见道先天;器王传承,葬蛇龙掌刀枪仰望大道苍茫;美人有计,我持镜花照影,惜卿入梦偷心盗情;先生放狠,我纵巫傀逞凶,刀枪箭冷有种别跑!
  • 傲视传奇

    傲视传奇

    江湖之上从来没有公平,拳头就是规则,实力才是筹码!公平?那只是强者的游戏!被灭门,与妹妹相依为命的少年,名门之后,投靠朝阳城花莲凤,少年是选择在强者的庇佑之下,苟延残喘,还是崛起,杀仇人、逐美艳,成就一代传奇。
  • 劫气纵横

    劫气纵横

    都市白领林羽无意之间被一颗小黑珠带着穿越了!当他发现他的小黑珠可以吸收劫气之时。他崛起了!广积粮、缓称王!喂,那谁,再放点劫气!林羽坐在九霄大比的首席评委席上说:“当年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太低调了!”
热门推荐
  • 重生黑化记

    重生黑化记

    俊雅的父亲,美丽的母亲,优秀的姐姐和聪明的弟弟能出生在这么完美的家庭该是多幸运!君琉璃站在远处看着曾经的亲人,脸上的笑容既温婉又清新一句话简介:病娇妹子复仇记or粉红切开都是黑的
  • 披肩

    披肩

    写婚外恋不是从两性情感欲望出发,而是从夫妻双方共同成长的角度来看女人心性。《披肩》呈现了女性朋友之间的情谊与龃龉,母女之间相互的承担与怨气,夫妻之间的默契情分与隔膜冷淡,母子之间的亲密与疏离……除了两性的身体和欲望,杨怡芬似乎写足了一个内向的最具妻相的女人所有的情感脉络。一个短篇不屑于写欲望,却写出了活色生香,这是披肩对于女人的风情,亦是一种才华的闪现。
  • 枭臣

    枭臣

    现代人谭纵意外回到一个陌生的历史时空中去,成为东阳府林家刚考中举人、性格懦弱、有些给人看不起的旁支子弟林缚。还没来得及去实现整日无事生非、溜狗养鸟、调戏年轻妇女的举人老爷梦想,林缚就因迷恋祸国倾城的江宁名妓苏湄给卷入一场由当今名士、地方豪强、朝中权宦、割据枭雄、东海凶盗等诸多势力参与的争夺逐色的旋涡中去。不甘心做太平犬,也不甘沦落为离乱人,且看两世为人的林缚如何从权力金字塔的最底层开始翻云覆雨,在“哪识罗裙里、销魂别有香”的香艳生涯中,完成从“治世之能臣”到“乱世之枭雄”的华丽转变。
  • 棉尾兔豁耳朵

    棉尾兔豁耳朵

    小小个头、身体柔弱的棉尾兔母子生活的田野里到处充满了凶猛可怖的敌人,有咬掉豁耳朵左耳一大块皮的毒蛇、凶猛的猎狗和红尾鹰等。为了让棉尾兔豁耳朵能在田野里顺顺利利地长大,妈妈倾尽全部,教会它各种各样的本领和技巧,经过不断努力地练习,豁耳朵成长为一只出色的棉尾兔,既能诱骗猎狗,也能灵活变通的除掉另一只大野兔。可在一次狡猾狐狸的突袭中,妈妈为了保护豁耳朵而遇到了致命的危险……
  • 蝶为谁舞

    蝶为谁舞

    不就是从小没钱买新衣服穿着平远哥旧衣服上山打柴让他救了,怎就一口咬定她是男的?她哪里长得像男的了?师兄不知道,偏偏那些个啊三啊四个个都对她垂涎不已。最让她郁闷的是意然遇上个神经病,该死的神经病,想侵犯本姑娘,看本姑娘不一掌毙了你。
  • 第九执行官

    第九执行官

    他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他叫凌小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遗失了他的梦想,在略显无奈的现实中他感到了无力。正当他准备浑浑噩噩敷衍着度过人生时,一次意外的自主招生面试打破了他原本沉寂的生活。在改变与不变的抉择中他毅然选择了改变,他从此走上了不平凡的大学之路。
  • 绯狐公子

    绯狐公子

    【妖狐控+三生虐恋+第一人称+复仇】他是众神眼里的仙界翘楚,也是青丘仙国未来的储君,身份高贵,前途无量。却没人知道,在那尊贵的背后,是不为人知的无奈与仇恨。为了替哥哥报仇,他怀着一颗变强的心不断努力,一点点强大起来,而正当他准备实施复仇的计划时,却猝不及防的遇见了她——儿时的救命恩人。那些被消去的记忆纷至沓来:“…我们十年后再见面吧,十年后的谷雨。”“十年?”“好吧,十年之后你一定要来啊!我会在这里等你的,你一定,一定不要忘记啊……”“嗯,不见不散。”然而,十年后,他没有来,而她,死在仙魔大战中。一千多年后,他又重新遇上她,爱上她,可谁知他们是彼此的劫。“你真的以为我会爱上一个人间女子?”他强装残忍,即使心里,血流如注。那一天,她着一身华美如血的嫁衣,新郎,却不是他。那一天,他酩酊大醉,不省人事,心里想的,只是她。后来,他终于大仇得报,可她,却魂飞魄散。所谓情劫,遇上了,就再也无处躲藏。“绯狐,你这一生,可曾为自己活过?”“说起来,我还从未听过你对我说一句‘我喜欢你’呢…。”“公子,来世遇见我,不许再…再放手了哦…”
  • 凯源玺之那片属于我们的花海

    凯源玺之那片属于我们的花海

    内容纯属虚构,写的不好,请不要喷我!可能没多大的笔墨写千千,但是我是爱千千的,他是我的光!
  • 玛丽苏到底之一苏拦不住

    玛丽苏到底之一苏拦不住

    玛丽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却不祥,被赶出了家族,就因为姐姐拿出来的加证据说自己是捡回来的。简单来说,就是女主虐遍男配女配啦
  • 败家强少

    败家强少

    陆尘在一次意外中得到了任性系统,从此他的人生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处事原则是:不要在我面前装逼,不然在你认为自己牛逼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我就会让你傻逼的一无是处。